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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5-26 09:39:4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热门】安装合同模板集合9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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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

  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

  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 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 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 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安装合同 篇2

  总包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亦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方: (以下亦简称乙方)

  工程概况甲方为完成由其总承包的位于成都市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甲方具体的需求,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甲方本工程的水电工程劳务施工,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成都立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 四川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工程位于成都市崔家路87号。

  该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工程建筑面积约为地下室2200平方米,地上部份为29369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地下室层高5.1米、地上层高为3米。

  (二)、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一、 承包方式:本分包工程采用成建制劳务分包方式。

  二、 承包范围:本工程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通风、自动消防、电梯、弱电工程等不计入,但弱电系统、通风、自动消防、电梯的预埋线管、洞口含在内,普消、应急照明在内)。本工程发包范围为立吉房产天空城2#楼工程,但承包价格为固定包干单价,不因市场、政策等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三)、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在本合同期间内为固定价格,不因任何外界因素变化而调整。

  水安装分项工程人工费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核定为:8.5 元/m2 (其中预埋阶段综合单价为3.00元/ m2,安装阶段综合单价为5.50元/m2),合同总价为 26万元人民币,暂定价,最后以结算为准。

  电安装分项工程人工费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核定为: 11.50 元/m2;(其中预埋阶段综合单价为4.50元/ m2,安装阶段综合单价为7元/m2);合同总价为 36 万元人民币,暂定价,最后以结算为准。

  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得发生计时工。

  合同价格内包括人工、机械、低易耗材费、辅材费及管理费、工伤保险费、社保费、利润等除税金以外的所有费用,同时乙方应提供低易耗材发票、工民花名册以及民工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二、价格内容

  水电安装分项工程指本工程所有散水以外1.5米内水电安装、甲方需用之临建水电安装的全部工序等水电安装工程(通风、自动消防、电梯、弱电工程等不计入,但弱电系统、通风、自动消防、电梯的预埋线管、洞口含在内,普消、应急照明在内)。水电安装分项工程承包范围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1、完成水电分项工程所有工序所需的'全部人工费(包括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停窝工费);

  2、小型机械及低易耗材料费用:甲方只提供塔机、施工电梯。其它的所有工具、机具、劳保用品及辅材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并不限于如圆盘锯、电动机、灯泡灯管、扫帚、铁钉、元丝、抬杠、抬绳、锯子、锯片、斗车、电锤、密封胶、泡沫、焊锡、焊条、透明胶带、千斤顶、扳手、大锤、手锤、手套、安全帽、安全带、水鞋、线锤、墨水、墨斗、粉笔、木工笔、红蓝笔、50米以内的钢尺卷尺、铁铲、每层楼配电箱之外的电线电缆及灯具、灯泡等等。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XXXXXX项目中 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

  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10.3 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4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期:

  施工合同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1.1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

  工程用料2.1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

  付款方式3.1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4.1甲方责任:

  4.1.1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乙方责任:

  4.2.1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期5.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

  工程质量6.1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

  设计变更7.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竣工、结算与保修8.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8.3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9.1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其它10.1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本合同待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邮编:邮编:

安装合同 篇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二、项目总造价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 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三、款项支付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四、供货及安装: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五、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维修保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起即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7

  采 购 方: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供 货 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采购清单

  2、货物品牌:

  3、产地:

  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为指定产地原厂产品。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标准,深圳市地方规范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最高标准,且适合在深圳地区使用。

  5、货物使用的材料、颜色、型号、外形、规格等,均必须与经甲乙双方确认封样的样品一致、为全新货品。货物的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合同要求。货物进场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报关单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及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6、上述单价为固定价,不因人工、材料、型号及甲方采购数量、汇率、税费等任何因素而变化,上述单价包括了乙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负责运至指定位置且调试完成后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现场调试费、保管费及卸车搬运费、验收费、检验费、利润、税金等与甲方为实现合同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上述单价的有效期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超过有效期后,甲方向乙方发出订货通知的,对乙方不具有约束力。

  7、上述采购清单中的数量和总价为暂定数量和暂定总价,甲方有权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单方调整该数量,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甲方调整采购数量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应无条件配合。

  二、初步检验

  1、乙方依甲方通知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仓储地,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的外包装外观、数量、型号等进行初步检验。该检验非货物的正式验收交货,不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各自指定的授权委托人应在该初步检验单上签章,初步检验单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初步检验完成后,全部货物由甲方代乙方在上述指定仓储地负责保管,直至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调试完毕,甲方代为保管期间,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2、在初步检验过程中,如有发现进场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补货;若24小时内未能按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进场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

  3、乙方超过七天仍未能将全部货物进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30%的约定损失。甲方也有权选

  择就仍未进场的货物单方撤销订货,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约定损失。

  三、供货安装

  1、货物安装前,乙方必须到安装地点检查现场情况,判断能否进行实地安装和实地安装所需的必要的条件支持。乙方应将安装所需的必要条件书面告知甲方。若由于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条件而影响工期的,乙方将不负延误责任。

  2、乙方确保交付的每台货物应独立包含维修保证书、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文件。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由乙方专业人员安装。

  4、现场安装货物所需的.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担该水、电费用及相关的配合、管理费用。

  5、对于在甲方或他人使用乙方供应的货物期间,由于货物质量或安装等问题而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正式验收交货

  1、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经验收合格的,双方办理正式验收交货手续。正式验收时,若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或返工。

  2、乙方在上述24小时内仍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

  3、超过七天仍未能达到上述正式验收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合同暂定总价款40%的约定损失。甲方也有权选择就仍未完成验收交货的货物单方撤销订货,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合,

安装合同 篇8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 话: 传 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 号:

  纳税人代码:销售总部: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买方根据 项目需要,经过比较和选型,决定向卖方订购***商标的电梯 台;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设备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按甲方需求产品排产前7个工作日支付设备款的20%作为预付款,提货前支付设备款的75%,余款5%在第一年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分批交货,则按比例分批支付。

  2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卖方迟延交货超过原定期限60个日历天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卖方仍应向买方缴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且卖方须于终止合同之日起的七天内,全额返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

  3 卖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向同时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期付款。

  4 经卖方同意,计价和支付为不同币种的,按合同签订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结算。

  四、交货日期

  1 个日历天内将设备生产完毕,具备提货条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最迟到货日期不得超过双方安装合同中的预约开工日期。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以天为单位顺延。

  五、货物到货后存放地点 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六、货物存放方式

  由卖方负责运输,并购买相关保险,货到工地后由卖方负责保管并为后续安装作做好准备工作。 产品运送到达地址为:

  七、产品包装

  1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八、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国产电梯产品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进口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液压梯按我国拟等效采用的欧洲标准 EN81-2:1998《液压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杂物电梯按国家 JG135-20xx《杂物电梯》标准制造。

  3 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

  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不补差价。

  九、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 2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3、一旦电梯发生故障,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后的24小时内没有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始维修工作,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可动用涉及故障电梯的5%的保证金,请第三方维修。如超出5%的部分,须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买方先行垫付,但卖方须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的3天内归还买方垫付的维修金并补足维修费用。

  4、如本合同产品买卖部分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双方签订的产品安装部分同时终止或解除。

  十一、其它

  1卖方已具备交货条件,但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接收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60天,自第6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 国产电梯每台60元/天、进口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2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产品安装完成且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95%货款而获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4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8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二、保修及保养的约定:

  1 、电梯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产品本身产生的质量问题,卖方承诺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内容为:

  产品质保期期限约定为自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的24个月。 (1)质量回访服务:

  在经政府部门验收后的24个月内,公司将免费提供定期产品质量保证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按照“电梯保质期回访单”的项目要求,以每季度至少对用户实施一次,且每两次时间间隔不得

  大于三个月的频次进行回访。质量回访人员将按回访要求对产品质量和运行状况进行了解,并对产品进行必须的现场检查或修理。 (2)售后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内对确由产品质量而非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予以免费更换。更换下的损坏部件由卖方统一回收、处理。

  (3)24小时急修服务:公司在全国各分公司都设有24小时急修中心,在接到用户报修信息后,由急修中心通知相关维修站急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迅速排除故障,并将故障原因反馈至公司急修管理部门,以便在今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4)人员培训服务:买方应在质保期内为用户免费提供“用户手册”等电梯使用资料,并为用户培训电梯维护管理人员,使他们初步掌握一些电梯日常使用中的维修保养管理知识。卖方在产品验收后对买方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提供2个人次(为期3-5个工作日)的设备使用、简单故障排除培训(指现场培训,食宿由各方自理)。

  2、卖方承诺,提供保养的方式为******。保养具体内容为:

  (1)每月定期保养服务:电梯保养人员根据“SMEC电梯维修工艺”的要求,根据“SMEC月度保养计划” 所规定的日期,按“SMEC电梯/自动扶梯保养作业报告”所列的项目逐项实施保养。 (2)年度周期保养:电梯保养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周期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每月对电梯进行2次维修保养,其中间隔天数不超过15天一次。 (3)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

  (4)一梯一档记录:将买方每一台电梯的保养记录、故障现象、零部件更换情况进行归档。 (5)年检服务:我公司将配合用户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对用户电梯的设备年检工作,对政府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及时进行整改。

  (6)以上保养包含定期检查及故障维修的人工费及润滑油费用。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承担 工作任务。

   三、合同范围

   (1)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1)安装人员外出需穿公司制服,配带工作证,不跟客户不发生冲突,做到微笑服务。

   (2)客户需收签单据,交回公司,将算整个工作完成。

   (3)安装过程中,不按公司规定进行安全施工,出了事故自行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2)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3)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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