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汇总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包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宜昌澳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耐磨地坪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搞好本工程 ,严把质量关,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控制等方面,为明确责任,双方平等自愿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 承包方式及范围
1、本工程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大包干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2、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包干单价中包含汽油、照明灯具、防护用品、防署防寒、雨具、劳保福利和所有医药费用。另外,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迎接各级领导来工地检查的配合工作。
二、 承包单价
本工程大包干单价:本工程耐磨地坪施工2.70元/m2,水泥收光2.00元/m2。承包范围为澳卡公司的所有工程工地范围。
三、施工工期:
施工期限:20xx年2月12日――20xx年2月12日 (为期一年)双方约定不论农忙和工地多少情况如何,乙方必须保证至少有8---10人到场施工,工地多时合理调配施工,不能出现缺人现象。
四、付款方式
工程进场支付每人每天四十元生活费用,施工机器油料费用0.20元/m2,完工面积确认后一次性支付至施工总费用的80%,余额20%在20xx年春节前付至总施工费用95%,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进度要求
1、按照业主或总包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即:表面平整光滑、无马蜂窝及明显色差等现象。
2、按甲方制定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合理安排、调剂和组织施工技术力量和生产工人。若甲方按施工组织计划需要采取24小时施工制,乙方必须组织好施工班组施工。
3、乙方必须保证各工种紧密配合,互相协作,搞好工种衔接配合,合理组织交叉作业,服从工地统一计划、安排,需要连续作业施工或突击施工的工作,必须按期优质完成,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工种施工班组停工、误工损失费。
六、文明施工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维护工地利益和秩序,搞好宿舍卫生。
2、全部带好身份证等证件外出就业证件,不带身份证工伤事故不得报销任何费用,不准收留在逃刑事犯,不准雇用童工和不能从事建筑工作及带病的人员,违者处以罚款外,立即职退工作,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3、完工时做到工完场清,节约材料,严禁浪费。每施工完一层(段),上一施工层(段)必须清理干净。
七、安全生产
1、乙方保证组织对本班组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教育。
2、甲、乙双方应重视安全,甲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程制度,作好安全设防。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令,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材料、设备。
3、对违反操作规程不注意自身的安全所造成的事故,后果由乙方班组负责,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具体遵守照安全合同)
4、非专业人员不得用工地任何机械设备,由此造成安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班组各行其是必须协调好各工种的施工环节,不人为制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切实搞好安全生产。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2、提供乙方施工时的临时设施及施工用水、用电、食宿场所。
3、协调有关工种各班组间的衔接关系、保证工地所须机器及配件。
4、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等进行检查、督促。
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对工程质量粗制滥造、浪费材料、没有技术且不服管理的人员,违法乱纪人员有权批评教育、按章处罚、甚至清退出场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乙方:
1、乙方施工人员年龄必须保证在18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利益,技术工种必须是具有一定水平的熟练技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施工、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其要求施工。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熟悉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若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上级各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其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负责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凡未经安全教育,一律不准上岗,乙方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各种机械、电器设备,违者后果自负。
4、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参与协调处理。
5、文明施工,做到场地无乱堆、乱放材料现象,对施工中清理的.碎渣、包装箱、纸屑等要及时清扫,并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节约材料。对浪费材料、乱丢、乱放者,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对偷盗材料者或发现偷盗隐瞒不报者,甲方将按材料实际价值10倍予以重罚。
7、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和赌博。凡动手打架者,不论有理无理,每人次罚款1000元,未经甲方许可,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在厕所以外其他地方大小便,否则,除责令清扫外,每人罚款100元。
8、乙方自用劳动工具(包括小型机具、个人工具)、劳保用品、病事假补助等均由乙方自理。
9、乙方对上报计划所申购的材料负责,若申报浮夸造成浪费,其损失由申购人全部承担。
10、严禁分包或转包,如乙方擅自将所承包项目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转包人履行任何支付义务,乙方负责在三日内将转包人清退出场,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转包人每逾期一天退场,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因此导致工期延误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调度。服从甲方和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评比,不得有任何抵制的情绪、言语和行动。不得罢工闹事、打架,否则不论对错每次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承担一切后果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不能按甲方工程进度以至影响工期,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50%结算工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有权按承包单价3倍发包给其他方。如乙方提出自动退场,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3、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不符合标准必须立即返工,直至符合约定质量标准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4、讲究文明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如发现违反者,每次处以50-100元罚款。
5、重视综合治理:严禁职工在工地打牌(包括麻将、扑克)或发生其他赌博行为,职工不得在工地打架,发生打架行为无论对错,均按每人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6、进入施工场地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否则每人次罚款20元。
7、乙方在保证工程量质量的前提下,应节约材料,违反者罚款50-500元。
8、由于本工程工期紧短,并对具体约定的2月21日进场人员有具体要求,双方约定22日开工必须保证有40人进行施工,并且要求乙方及班组长必须全天候住守工地跟班管理,有事需经甲方主管施工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未经同意或未按时回工地,每次罚款100元,从承包价款中扣除。
9、由于乙方未按双方约定保证施工人员按时到场,按缺少人数150元/人·天从承包款中扣除。
九、工伤安全事故处理
1、工伤事故引起的医药事、陪护费、误工费总金额在伍千元以内(含伍千元) 由乙方负责全部费用,甲方协助办理保险理赔。
2、工伤事故引起的医药费、陪护费、误工费总金额在伍千元以上时,属意外事故性质,由甲方与乙方各承担50%;如属乙方保护不到位或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操作性质,由乙方承担60%,甲方承担40%。
3、医药费、陪护费、误工费的计算以正规医疗机构发票和国家标准计算。
十、附则:
1、本工程一般不再签计时工,施工合同外所签的计时工按50元/工日进行计算。
2、上述合同约定若乙方违约,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原因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且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处罚,直至退场或中止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属双方自愿商定条款。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它:
乙方签订附件一《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书,该承诺书为双方协定 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与安全合同及工地管理制度同时执行方 可生效。帐目结清、款项付清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总包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凯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陶粒水泥增强隔墙板供货及安装事项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
1.3 承包范围:
1.3.1具体承包范围为9cm隔墙板的供货及安装(不包含水电专业埋设管件开槽;包含试验检验费、二次运输费)(以下简称分包工程) 。
1.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 质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强条板符合华北标准图集《轻质陶粒隔墙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对门头板、十字墙、丁字墙、墙转角、墙与砼件结合处等设计要求。
1.5.2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提供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相关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产品专利证书或授权证明、质量承诺、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等。
1.6 供货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20日后,分包方按总包方确认规格数量、材料进场时间分批连续供货送至施工现场,供货、施工总周期不超过 天。
1.6.2安装施工: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1.6.3工期要求:遵守发包方及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
1.7 合同价款:
1.7.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综合单价如下:
1.9cm隔墙板按 52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综合单价包括:
本合同1.3、 1.4条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所有材料费用、制作加工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材料检测费、安装人工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安装所需铁件、粘结剂、板缝网布、等附材辅料费用(总包方及发包方不提供任何辅料)、安装机械及工具费、二次搬运及安装损耗费用(所有因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损耗均由分包方承担)、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冬施、加班、窝工、技术资料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上费用外的其他费用总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总价:
暂估总价款:
(大写)玖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910000元 (暂估)
注: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以总包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第二条 总包方责任
2.1总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分包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总包方协调分包方解决材料堆放场地,所发生的保管、材料存放临时设施等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总包方负责提供工人住宿场地。
2.2指派 为总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协调、监督、检查等事宜。
2.3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一份。
2.4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5在施工前为甲方做好测量放线。确保垂直运输,不影响正常施工。
2.6调节与其他劳务分包队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协调其他队伍对阶段验收后成品保护的责任。
2.7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上的损失。
第三条 分包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应提交施工资质证明、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信誉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有效公章);合同签订3日内,按照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方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安装辅料质量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工程进度-劳动力计划分析表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 为分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分包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分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机械和工具,经总包方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总包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进场凭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报告向甲方报验,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4 分包方负责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清运至场外,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5分包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担。
3.6分包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备案。
3.7为确保工程质量,分包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8分包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3.9分包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10分包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则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分包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 甲方承担。分包方不得浪费施工用水、电。如现场发现分包方浪费水、电现象,总包方、监理方及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分包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4套,并及时上报总包单位,技术资料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分包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15 负责隔墙板施工所需的现场机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费用自理.负责阶段,验收前的成品保护,阶段验收后,需有乙方负责阶段收后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16 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总包方驻现场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总包方代表签字会同发包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
3.17 分包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由总包方统一管理。
3.18 分包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发现打架、斗殴、酗酒、、破坏或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总包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19 遵守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来往确认文件。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签定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分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一天内到场施工。
4.2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材料供应和充足的劳动力展开施工,如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展开施工,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在 3 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3‰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且总包方认为分包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总包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4. 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总包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不得向总包方索赔工期延误损失、误工费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分包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如夜间施工,因总包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分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总包方,并于二日内向总包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总包方代表确认。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工程验收标准
5.1.1分包工程的最终验收以总包方、监理、发包方、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的核验结果为最终依据。分包方协助发包方组织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2 验收后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由于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由分包方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方须在48小时以前通知总包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5.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分包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分包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修理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保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方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分包方负责赔偿给总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6.1 分包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6.2 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装辅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本合同中发包方的规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承担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为保证工程质量,总包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总包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总包方、监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货。在此期间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并按有关规范进行的复试检测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4 总包方在分包方供货前有权派驻材料采购人员进驻分包方材料生产厂,进行材料的生产、检验、运输的监督工作。
6.5 在材料进场前,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于次日为总包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风道的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并主要原材料的进货来源,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6 分包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总包方的规定和要求。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第七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 工程款支付:
7.1.1.每两个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装完毕,经总包方验收、审核后,总包方支付分包方至总包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7.1.3每栋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分包方按总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向发包方提交结算书后进入结算程序,据实结算。半年内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发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该单体工程结算款的95%。
7.1.4余款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1年,如无任何质量问题问题,一次性付清。
7.2结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业务一周内,按照图纸工程量结合变更验收,确定分包工程实际工程量,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办理结算手续。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分包方原因,(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工期不能顺延延误一方罚款 800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4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总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分包方负责承担总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5 分包方不按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监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分包方赔偿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7分包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赔偿。
8.8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总包方或发包方,因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赔偿,并由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8.9总包方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总包方承担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合同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总包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总包方终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应赔偿总包方的全部损失,还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总包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4分包方拒绝执行总包方按本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总包方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并拒绝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8分包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10.2 如果总包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协议的执行,分包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在施建筑物和总包方及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总包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每逾期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安排新的分包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0.3 因分包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费用确定前,总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给分包方。
10.4 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总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0.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转让债权。
10.7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10.8结算单等资料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经理单路朝签字后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应支付总包方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价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条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合同一式五份,总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址:
总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承建。根据该工程图纸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甲方将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三、工期要求:
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总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则给予2000元/天处罚;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顺延工期,注:(具体施工日历天数随土建方交验时间而定)。
四、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核定单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不渗不漏。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执行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4、此报价不提供税票
五、工程款支付
1、随甲方合同一起付款;
2、专业分包工程结束,项目经理应在15个工作中内完成与专业分包单位的终结结算,终结结算后方为有效并付至此款的97%给乙方;
3、3%的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计算:按图纸设计施工面积计算。(注:附加层不计算面积。)
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由乙方负责维修;
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层上安装、打洞、接管、基础下沉开裂等)造成的.渗漏,如需乙方维修,工程费由甲方负责;
3、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施工部位;
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质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证防水操作面干燥,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所和工人住宿;
4、参与并配合乙方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尽量不安排工种交叉作业;
5、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有效的配合;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7、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
8、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9、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行为有权要求整改;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项目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承包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通进场施工,在满足防水施工条件下,乙方的材料、人员在两日内必须到场。乙方常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
2、进入甲方工作区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对施工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前入场、安全、三级教育;
4、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质量。向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证明;
5、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
6、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8、参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尽量不让其他相关工种损伤、破坏防水层。
九、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1、双方协议解除;
2、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而耽误工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每天按总金额的1%给以乙方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应当无偿维修或返工;
(2)因乙方原因如未能如期交工的,乙方将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十一、在本合同发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合同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安装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彩虹湾居住区一期动迁安置房项目脚手架及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东至水电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凉城路,北至虹北公寓
3、工程项目期限:自20xx年5月10日。当合同工期发生变化时作相应的调整。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把新进队伍安全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填写完毕后报甲方,以便联系督促。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人员,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纳入甲方安全体系管理。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执法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的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严禁乙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上岗作业。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联合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若一方不参加讲评即视作对检查、讲评结果的默认,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经济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离安全负责人。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以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已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的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若违章蛮干而导致不良后果由作业者及其所属单位承担责任与损失。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专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的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进行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进行详细的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想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以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一切事故(包括由甲、乙方责任造成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的处理费用,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0、其他未尽事宜:
(1)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将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人,以便联系督促。
(2)乙方不得将职工宿舍设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包括家属亲戚,特别是小孩在内)进入施工区域及住施工现场内,否则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严禁使用与协议不符的外来人员进行施工。
(3)由于乙方存在着各种原因施工人员进场时间穿插不齐等情况,并加上地方语言等障碍因素,如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会带来一定的困难和不良效果。因此,乙方在施工前应随时把本协议向每次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与教育。乙方应按国务院393号令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对自己的队伍的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对不适合施工的人员应及时清退。严格贯彻并执行先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的原则。
(4)乙方在国家假日内及农忙季节后上班第一天上午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学习,在每周五下午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乙方自搭的各类脚手架及操作安全防护措施等必须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并将资料交自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凡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队伍一律由建设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管理,并监督安全工作。
(7)乙方施工时,必须派专人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监控。车辆、机械移位时,必须注意周围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8)乙方在施工中严禁违章指挥,对不论那一方违章指挥的指令都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好自身保护和相互监督的工作,如在现场与其他队伍共同施工时,对其他队伍的安全生产应做好相互协商、密切配合、确保安全、如因其他队伍违章施工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时,有权拒绝施工。
(9)进入高空作业时,除严禁抛物外,对危险区域及拆模,脚手吊装时的警戒区域内,乙方在分派工作时应注意交叉施工作业点,严禁立体作业,未经工地负责人的同意,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危险、警戒区域范围内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对高空作业进行旁站监护。
(10)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对于不执行此制度的,将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
(11)乙方对甲方开具的隐患整改单及总包指令书,必须在限定的时限内执行,如违反所列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责,并且甲方将视其影响对乙方追加处罚。
(12)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造成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汇报,如有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签订手续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协议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对于现场上附属工程、临时性零散的工作或因意外造成须立即抢修抢救的任务,均应按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同样进行管理。
(14)乙方应把签好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及时报送所属安全生产监察局以便能取得相互联系和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21、本协议如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则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合同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甲、乙双方应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中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组团二标段 2、工程地点:航开路十字西北角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工程材料:所有施工材料由乙方提供(包括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 2、施工机械、器具、工具: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并配备司机,除此之外,施工中使用的其他所有机械、器具、工具均由乙方提供(电焊机、氮弧焊机、焊条、焊丝、抛光机、抛光片、抛光蜡、电锤、切割机、角磨机、手提电钻、刨子、中小木锯、锤子、斧头、钢锉、螺丝刀、方尺等)。 3、施工用水、用电: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4、安全帽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为其员工购买保险,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xxxxxxxx组团二标段(3#、4#、7#、8#住宅楼、9#商用楼、2#地下车库)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洽商等文件中包含的所有不锈钢栏杆扶手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施工。 第四条 工期
1、开工日期:年日 2、竣工日期:年日 第五条 承包合同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1
2、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
说明:(1)以上价款中包括施工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施工期间各种市场风险、国家
政策性调整风险,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
(2)合同外零星用工,不分技工普工均按 元/工日计算。
3、工程量的计算:以实际完成的栏杆扶手工程量计算。
第六条 技术质量要求、质量管理
1、严格按照设计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
2、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
翘曲及损坏。
4、材质要求:室外栏杆扶手全部采用304材质不锈钢管;室内栏杆扶手全部采用201材质不锈钢管。
5、壁厚要求:管径大于等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1.0mm;管径小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0.8mm。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的错误、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漏项或施工中返工损失、工期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7、护栏进场后,将分批次抽取1-2%的样本做破坏性检查,如发现达不到质量要求,则视为本批进
场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承包人除返工外,每次招标人可以处以不低于1万元的罚款,此费用招标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且无需经分包人确认。
8、对焊接点的要求:管子与管子(弯头)对接,接缝必须满焊且平整,不得出现错台现象;管子
与管子交叉或丁字型连接,焊点不得少于4点;管子与圆球相接,沿管子一周焊点不得少于10点。焊接部位必须打磨并抛光。
9、护栏安装前完成对材料质量的检查验收,确保材质符合要求。安装过程中,按工序对固定铁脚
进行隐蔽验收。护栏安装完毕,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护栏工程检查验收。根据护栏安装质量要求、评定标准,结合隐蔽验收记录,对护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所有验收必须是监理、总包方全部验收认定合格后方能确认质量合格。
10、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单位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验收,如已施工的, 2
必须无条件重新返工,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11、乙方必须实行样板先行的制度,在施工前做样板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全面施工。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协调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进度协调。并承担自身施工安
全的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材料堆放场、施工操作现场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乙方需为其员工购买保险。
4、甲方不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5、施工中,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由乙方全部负责。
6、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并运至指定的堆放位置。
第八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协调与业主、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以及与地方的公共关系、帮助协调施
工中造成的扰民、噪声、环保问题;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3)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解决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安全工
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依据;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6)不得有意损坏乙方材料;
(7)甲方不提供乙方现场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允许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留宿。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设计图纸、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3)专业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
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
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做到工完场清;
(6)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7)如遇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8)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
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
(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
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接受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乙方应派驻工地负责人(全权代表) ,联系方式 ,该负责人不
得随意离开工地,若有事1天以上(含一天)请假,须得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准允离开,否则视为违约按2000元/天处罚。
第九条 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所承包分项工程应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分项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位,乙方自行返工处理,至达到合格为止,其人工费自负,损失材料照价赔偿,并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3、如乙方无法保证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质量隐患及各种合理建议。
第十条 结算和付款方式:
1、按月计量,每月1日到5日为上月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计量工作日,计量审核完毕30日内支付该批工程款的70%,依次类推。分包项目全部完成、乙方人员撤出、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在一月内把剩余款项全部付清。
2、乙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时,必须每月报工人工资发放表,由甲方财务统一发放民工工资,发放完民工工资后剩余款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过程施工的变更签证及零星用工不计入月计量款中,完工后并入完工总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双倍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费用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影响其它工种施工每影响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费用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逐日累加。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工、怠工,如发生此现象甲方有权拒付后期工程款。
第十二条 其他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将相应人员配置、施工保障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查,并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场。
2、因停水停电或其他原因导致工地短期停工造成的窝工乙方自行调节,不计取任何费用。
3、若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不及时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外协施工,费用以外协合同 4
价款从乙方主体劳务扣除。
4、乙方因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的闹事、停工影响到工程进度、项目部信誉时,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并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5、项目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6、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及业主认为乙方队伍从质量、进度、农民工管理等各个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更换劳务队伍,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从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起,一周内必须从工地撤出,结算按完成成品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不合格产品要扣除质量问题处理费用。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xxxx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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