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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时间:2023-05-14 13:56:1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经济合同合集10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济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经济合同合集10篇

经济合同 篇1

  甲方:荆门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乙方:荆门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BYXYFJ—2标段项目部

  工程名称: 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BYXYFJ—2标段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工程地址: 。

  为了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加强安全工作力度,使项目部各层次负责人心目中时刻记住抓生产必须抓安全,把生产、安全两者摆在同等的位子上,切实地负责各自安全工作的.职责,真正使安全管理成为经济效益生产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本着对国家、集体、个人高度负责,特与项目部签订如下安全管理与奖罚责任状。

  一、公司下达的安全达标工程必须无条件的执行,本工程争创省文明施工现场,保证达标。

  二、本项目确保无人身死亡事故;无重大设备安全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0。08%以内;轻伤事故不大于1。5%。如发生重大事故,一切费用由工程项目部全部承担。并给予经济处罚和下降年终奖金等级系数。

  三、安全防护用品材料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安全管理图牌,各种机械安全保护由项目部承担一切费用,工程处保证资金。

  2、各种机械、脚手材料由公司统一调配,由各项目部租用,各种租用材料、机械如被盗或损坏应照价赔偿或修理。

  四、经济奖罚办法及依据

  公司按栋号建筑每平方面积提取壹元保证金,作为公司安全奖励资金。

  五、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公司所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对违返制度者一切按工程处制度《安全管理细则》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负责人财务各壹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经济合同 篇2

  甲方:合肥市大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章程及质量、安全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各级的责、权、利,加强责任心,提高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甲方将 工程项目交给乙方组织实施,并经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图纸内土建、安装工程。

  二、承包指标

  1、经济指标:公司对项目经理实行以该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全部施工图总额扣除上交公司费用(总工程款2%)后净值为承包基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由项目部成本核算后按核算应缴数额,由项目部负责缴纳。

  2、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交通、消防、食物中毒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4以内。

  3、工程质量指标: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50%,主体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竣工验收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无重大质量事故。

  4、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必须达到文明标准化工地。

  5、工期:开工日期月日,竣工日期总日历工期 天。

  6、持证上岗:安全培训的持证率必须达到80%,四大工种持证率必须达到100%,特殊工种持证必须达到100%,其它持证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落实。

  三、甲方责任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技术素质,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规程。

  2、制定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及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指导监督乙方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在旬检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安全巡回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按标准限期进行整改,督促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规定的停检点,组织隐蔽验收,并负责隐蔽验收签字。

  5、主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不断改进和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技术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乙方责任

  1、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公司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施工单位应负的责任。

  3、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安排工程的生产计划。

  4、负责现场的技术和质量,制定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地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5、加强安全生产,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乙方人员安全施工。

  五、奖罚

  1、安全奖罚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罚规定。

  2、工程质量奖罚执行公司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奖罚规定。

  3、持证上岗率达不到规定的不能开工,经调整合格后方可开工,中间因人员调离而达不到规定的,应停工整顿,经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工期提前或拖延,按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有关条件约定办理,奖或罚直接和建设单位兑现。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其情况,甲方可给予警告、停工整顿、停止投标或中止承包合同。情节严重者勾成犯罪的交司法机以法惩处。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2份,副本2份(公司经营部、工程部、综合部、项目部各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项目经理: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经济合同 篇3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最高不得高于多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

  实习期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实习期间和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现在还是学生的实习者,要等你毕业后才能和单位缔结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

  我们再来看看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的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经济合同 篇4

  供电局 XX公司计划供用电经济责任合同书

  一、用电指标:

  月份 XX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 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 XX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 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 供电局XX证 XX公司用电指标 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XX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 XX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 XX公司不超指标 万千瓦情况下,由于 供电局原因影响 XX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 XX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 XX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 XX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 XX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 月 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 XX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 XX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 XX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 供电局用XX和 XX厂。

  供电局 XX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经济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和公司的责、权、利关系,强化项目管理,促进并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企业管理办法》、《建筑公司项目经济承包条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乙方(xx项目部)就建筑工程经济承包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1、工程全称:xx住宅楼

  2、工程地址:xx市xx路。

  3、工程内容:从现有主体三层施工到交工。

  4、工程造价:。

  5、工程施工合同工期:20xx年x月x日开,20xx年x月x日竣工。

  1、 乙方承包责任目标

  5、1 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无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执行《建筑公司项目经济承包条例》第十一章第四十六条。

  未详之处执行《建筑公司项目经济承包条例》第六章、第十一章、

  5、2安全目标

  安全事故频率不大于2‰。无“重伤事故”及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

  5、3 其它目标

  5、3、1文明施工:按《企业管理办法》及《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管理,文明施工。

  5、3、2材料台帐:按《企业管理办法》要求分类记账,帐物相符。记账方式准确。

  5、3、3综合治理

  A、无计划外生育;B、无治安案件发生;C、外用工全部造册登记,不留死角,办理暂住证;D、提高环保意识,无违反环保行为的发生。

  6、 风险押金的计算与返还

  6、1 根据《建筑公司项目经济承包条例》第五章第十八章;第十九条规定,该项目部选择以现金抵押的.形式缴纳抵押金。

  抵押金额:

  抵押金的退还执行《建筑公司项目经济承包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6、2本工程定岗定员,共七名。

  其中:项目经理一名;

  项目技术负责一名;

  材料员一名。

  6、2本工程承包工期内管理人员额定工资总额为12500元。

  7、 甲方权力和义务

  7、1甲方按乙方材料计划,及时将所需材料及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供应到现场。

  7、2甲方保证进场材料的质量,价格必须提前由项目经理确认后,由公司供应部负责进场。

  7、3大中型材料必须与项目部共同签订合同,其它辅助材料及急用材料需要得到认可后方可提货进场。供应的材料如不及时,可电话协商由项目自购,供应部出证明手续由财务处报销。

  7、4凡商贸公司及项目内部一切枸成经济支出的,需要纳入成本的均应由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决算时不得进入成本。

  7、5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使用以项目部与租赁站签订的租赁合同为结算依据。公司租赁站依据《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对设备进行管理。

  7、6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均对租赁站,而不直接对外。租赁站负责项目的按需供应。

  8、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8、1乙方应及时按进度要求和《企业管理办法》的《采购管理程序》填报《材料采购计划单》。

  8、2乙方对进场材料必须检查,对不合格材料有权退货。

  8、3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材料台账、综合治理等目标的实行全面负责,并严格按《企业管理办法》管理项目,接受监督。

  8、4乙方有权确定劳务队报公司备案,劳务费依据公司的宏观指导价自行确定。劳务合同报公司经营部审核备案。

  8、5项目施工用车由乙方自行确定,价格根据公司宏观指导价。

  8、6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决定任免及工资分配。

  9、 考核与兑现

  竣工后,甲方依据《企业管理办法》之《项目经济承包责任实施条例》及《项目经济承包合同书》对乙方进行财务清算,并按《项目经济承包实行条例》规定予以兑现。

  对于在公司内部核算为盈利且质量、工期、安全达标的项目,在与建设单位的结算价尚未形成,甲方暂以内部结算价来计算盈亏额,并在竣工后三个月内预先兑付70%盈余,其余部分在决算造价形成后补兑。

  工程竣工后扣保修金,合格工程为0、5%,优良工程为0、3%,待保修期满一年返还项目。

  10、除外责任

  当出现非乙方原因承包责任未能达标的,造成经济损失的,有确凿证据证明,经甲方确认后,可视为除外责任,或给予经济补尝。

  11、 充说明(以下为甲乙双方协议条款)

  11、1钢材由公司统一定价,商贸公司统一定货、

  11、2在同等质量情况下,乙方有权依据自己单据和信息要求商贸公司采购价格低的材料,要求租赁租金低的机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11、3劳务合同经公司认定备案后,公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

  11、4因材料供应造成的误工,由总工签字认可后工期顺延。 11、5质量以质量监督站验收为最终检验目标、

  11、6 承包利润的10%提交公司、

  12、 本承包书未详之处均执行《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制实行条例》及《企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4、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束兑现后自动终止。

  15、 附《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济合同 篇6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1.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以书面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可以不足16岁)

  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法人;

  (2)分支机构:

  ①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②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2个不得”:

  一是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违反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二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其他名义”一般是指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违反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建立劳动关系建立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劳动合同订立形式:书面和口头

  1.书面形式劳动合同。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又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未订立合同,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1个月~1年,

  (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满1年,(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1)劳动合同生效:

  1.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即生效:即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无效劳动合同

  1.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

  (1)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济合同 篇7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济合同 篇8

  摘要: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联系紧密又互相区别的法律概念。正确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基本含义和构成要件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论意义,而且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也具有深远的司法实践意义。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往往只是注重合同成立而忽略了合同生效,从而在不少方面失去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合理的认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法律意义;司法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我们研究《合同法》时两个经常被提到和用到的概念。正确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基本含义和构成要件不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论意义,而且对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也具有深远的司法实践意义。笔者在本文中就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构成要件及意义进行辨析。

  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

  关于合同成立,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这一合同订立的过程最终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就合同内容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反映的是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尊重,也是合同法最基本的法律理念体现。本层含义的合同成立一般认为应当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的构成要件: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

  (2)意思表示一致;

  (3)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

  合同成立的第二层含义指的是合同成立的时间,指的是一个时间点,该时间点是区分合同主体是否承担合同责任的重要标志。合同法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对合同成立时间的原则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分析:合同成立的时间首先区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来分析:

  1、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对于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可以区别为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和不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况:

  (1)不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况,那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我国对于承诺生效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2)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况,包括法律规定需要书面合同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的情况,则合同的成立时间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书面合同书签订的时间即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另外一种情况是书面合同书签订之前,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主要的义务,那么合同在当事人履行主要义务的时候,合同就已经成立了。

  2、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单纯的私人之间的赠与合同。对于此类合同,只靠单纯的要约、承诺,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而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赠与物的交付时间。

  二、合同生效的概念

  (一)合同生效的概念

  合同生效,是指成立了的合同依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法律效力。有人认为合同生效属于事实判断,决定着合同的履行效力自何时开始发生,解决的'是效力发生的时间点问题。而笔者并不赞同这种观点,笔者认为合同的生效解决

  的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怎样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和何时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的问题,应该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应该符合《民法通则》55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的条件,即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形式要件解决的是合同何时生效的问题,合同法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45条和46条还分别规定了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那么对于符合合同生效实质要件的合同,它生效的时间大多是成立时即可获得法律的肯定性评价,而特殊情况又包括了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附条件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最终是否生效,什么时候生效取决于所附的条件和期限。

  (二)合同生效与有效合同之间的关系

  有效合同指的是基于法律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进行的肯定性评价的结果,和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同样的层级。对于合同主体来讲,有效合同可以获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是两个非常相近而且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有效合同是合同生效后的一种法律肯定性评价的结果。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在法律建

  构及司法实践当中的意义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建构上的意义

  按照大陆法系的区分,合同法属于私法的范畴,因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在合同从无到有的这个过程中,合同成立概念的出现体现的就是合同法对于合同主体意思自由的一种尊重。尽管合同法对于合同成立要经过要约、承诺的过程以及关于合同成立构成要件等内容有相关的规定,而实质上法律对于合同成立是采取了非常宽松的态度,比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合同成立应当是对合同内容达成意思表示的一致,但是在合同法61条又规定对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因此,我们看到合同成立这一概念本身体现的即是合同法对于合同主体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一种尊重。合同生效这一概念的法律建构对于合同法来讲体现的是法律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的一种强制干预。这种强制干预的目的在于建构一种更为诚信的合同体系以使得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不能任意妄为。但即使这样,法律对于合同的干预也是被动干预,而不是主动干预。

  (二)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在司法实践意义

  合同成立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意义,一个是双方当事人确定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内容的基础,因此,对于合同主体来讲合同成立的过程最重要的就是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尽的商榷,而第二个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根据我们前述分析合同成立的时间可知,大多时候合同成立都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因此,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合同内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的司法实践意义笔者认为有两点,一是合同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生效条件的认识是合同主体对自己所签订合同的风险认识;二是合同法主体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合同义务发生争议时,合同主体首先应当判断自己合同的效力,是否为有效合同,认识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救济方式。辩析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参考文献

  1、何闯《浅析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法制与社会 20xx

  2、王海涛《合同的基本性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xx

  3、仁川 吴弘 《合同法教程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xx

  4、王利民,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xx.

  5、邢宇菲《民法》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经济合同 篇9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 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 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 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 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降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出售方。出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 调解仲裁条款

  由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协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按照该中心现行有效的调解规则进行调解;经该中心调解不成,则应将该纠纷提交以下仲裁机构仲裁(选择其中之一)_______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对于双方均为终局裁决,必须执行。

  A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B深圳市仲裁委员会? C香港仲裁委员会? D新加坡仲裁委员会

  第九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_______电 传: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国际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站:_________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合同 篇10

  摘要:合同法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基本的法律, 人们实践中多重视对交易关系的调整, 忽视着其组织经济, 导致合同法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基于此, 本文从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特殊性出发, 探讨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体现及合同法的完善。

  关键词:合同法; 经济功能; 体现; 完善;

  合同法作为一种交易法, 不但在双方交易中发挥着纽带作用, 还在关系性、合作性关系中占据重要地位。这种情况下, 合同法、法人是一样的, 都具备相对复杂的经济功能。因此, 需积极回应合同法变革, 充分了解合同类型的特殊性, 在合同的解释、合同规划的设计上, 进行重新的安排, 现从以下几点探讨。

  一、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特殊性

  (一) 合同法是自治法

  合同法通过强制性、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来组织经济活动, 从某种程度上体现着政府、市场的干预结果:一方面, 合同法应在任意性的规范下, 发挥经济市场功能;另一方面, 合同法能根据经济市场的失灵, 强化政府干预。而合同法作为自治法, 无论是合同内容, 还是合同的成立, 都和自治密切相关[1]。现代社会中, 自治本身就是治理社会的模式, 因当事人最为了解自身的经济需求, 也具有强烈动力实现经济目标, 对于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另外, 合同法将任意性的规范作为基准, 不仅能发挥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还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治。

  (二) 合同法是交易法

  公司法更加重视规范组织活动, 比如:公司的创立、运行等, 而合同法则重视对交易活动的调整。合同法虽能从某种层面上调整经济活动主体, 但交易活动是调整合同法的中心。从市场经济概念上看, 本身描述的就不是经济活动主体, 而是经济活动的具体行为。两者相比, 合同法在市场经济下的作用, 明显大于公司法。

  (三) 合同法促进合作

  合同法能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促使当事人在约定下履行自身义务。通常情况下, 合同法更为重视保证当事人关系, 这也是体现合同法作用的.关键。合同法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 通过规范性的协议, 构建市场体制。从公司法的模型上看, 代理利益需通过各种成本的支出, 保证效益的均衡性, 预防道德风险[2];而合同法的网络中, 因不存在代理环节。所以, 交易成本高, 监管成本低。

  二、合同法组织经济功能的具体体现

  (一) 从交换型到组织型合同

  市场经济背景下, 所有的交易活动都是在合同的缔结、履行上进行的, 从而构成完整的市场。这种情况下, 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基础的关系。根据合同功能进行分类, 可将其分为组织型、交换型合同, 其中, 交换型合同能很好的调整交易关系, 而组织型合同除调整单个交易关系外, 还能用于复杂性的经济活动。该过程中, 合同被当成管理、组织工具。

  (二) 区分消费者、商事合同

  一般来讲, 民事合同、商事合同是相对立的, 是具备商人身份群体所缔结的合同。因消费者合同不存在商人身份, 多被排除在商事合同外。商事合同除包含服务、商品的交换和供应外, 还包含其他的经济交易, 比如:转让协议、投资等。在某些国家, 无论是制定法, 还是学理, 商事合同都具备相对明确的术语。比如, 颁布《法国民法典》前, 法国已通过对交易习惯的总结, 制定相对独立的商法典, 便于区分合同。总之, 消费者、商事合同在过错责任、合同效力的稳定、赔偿、调整违约金等方面存在差异[4]。

  (三) 确立长期合同规则

  合同关系通常是临时性的关系, 但也存在部分长期性的合同, 在调整交易关系的情况下, 充分发挥经济功能。长期性的合同多具备这样几个特征: (1) 履行期限长。长期合同最为主要的职责是调整当事人关系, 多具备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该合同中, 当事人必须通过反复、多次的履行, 才能满足合同需求。然优于合同的履行期限比较长, 制定合同时, 极有可能无法周密的规划经济活动, 导致纠纷频繁发生; (2) 参与人数多。和其他合同相比, 长期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比较多, 即且各当事人之间又具备关联性; (3) 经济行为的协同性。对于相对传统的合同关系, 根据信用、城市的原则, 虽当事人承担着保护、协助的义务, 但该义务多在这些原则下产生, 只要满足基本需求即可, 即便违反义务, 也不会影响着合同目标的实现。但是, 对于长期合同来讲, 为实现合同目标, 当事人行为必须协同, 且协同度也不能超过保护、协助等义务[5]。

  三、我国合同法的完善

  (一) 共同行为

  合同法重心是以交易为特征的合同, 比如:租赁、买卖等, 忽视着为实现经济目的对合同的调整, 该安排不但使交易现实、特别法脱节, 也使法院在面对经济行为产生纠纷时间, 缺乏针对性的裁判依据。实际上, 合同法的制定, 不只是为了满足当事人需求。对合同法来讲, 合意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利益的对立, 不会改变本身属性及对当事人的约束。

  (二) 长期合同

  上述得知, 从交换型合同, 转变为组织型合同, 是当前合同法的新发展。我国的合同法, 多将一次性合同作为形态, 其大量规则也是在这种合同下构建出的。但从实际看, 除这种合同外, 交易中还存在长期性的合同, 具备一次合同所不具备的功能。为充分发挥合同法的经济功能, 必须完善长期合同体系。同时, 还要根据交易形式, 设置专门的规则, 在逐渐凸显经济功能的基础上, 规范长期合同的交易行为。

  (三) 继续性合同

  合同法规则并未将继续性合同特征考虑在内, 只将一次性的合同作为样本。比如:对于合同的解除来讲, 合同法曾明确规定着违约规则, 但主要针对的是一次性合同。而继续性合同中, 若当事人出现一次未履行合同现象, 是不会造成违约的。并且, 双方也不会根据此, 将合同解除。即使解除合同, 原则上也不具备以往的效力[6]。

  此外, 合同法还规定着服务合同。但是, 缺乏着对服务合同的明确规定。随着近年服务业的增加, 各种类型服务业的分工日益精细化, 这就要专门调整服务合同规则, 满足服务业需求。

  四、小结

  综上所述, 合同法的存在对实现交易双方共同利益,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因此, 必须充分、全面的了解各种合同类型的特殊性和功能, 在重新安排合同规则的基础上, 完善合同法, 实现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利明.论合同法组织经济的功能[J].中外法学, 20xx, 29 (1) :104-120.

  [2]朱富强.<劳动合同法>和集体谈判权的理论基础[J].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xx, 54 (3) :198-208.

  [3]蒋大兴.“合同法”的局限:资本认缴制下的责任约束——股东私人出资承诺之公开履行[J].现代法学, 20xx, 37 (5) :33-48.

  [4]何翔, 赵绕全.合同的内涵及合同法的地位新探[J].华章, 20xx, 16 (2) :35-36.

  [5]李井奎, 朱林可.<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后果[J].浙江学刊, 20xx, 20 (2) :162-171.

  [6]刘伶俐.合同法中代位权制度的经济分析[J].赤子, 20xx, 30 (9) :2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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