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的作文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榴莲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榴莲的作文1
这几天虽说在小暑节气,但每天时不时就雷雨滚滚。这不,晚饭后又大雨如注。我见妈妈拿伞准备出门,就问:“妈妈,下这么大的雨,你要去哪儿啊?”“傻瓜,今天我们家对面新开张一家水果店,我不是答应你晚饭后一起去给你买榴莲的吗!”哦!我猛然想起,上午听到炮竹声响时,我们谈论过这件事,榴莲营养价值很高,闻着臭,吃着香!可现在雨下得这么猛,我……当我犹豫不决时,妈妈已撑着伞下了楼。边下楼,边抬头看着我说:雨这么大,你就在家等着吧!
想着榴莲的美味,我就静心的看起了我的《智慧背囊》。十分钟过去了,妈妈还没回来,水果店就在马路对面呀?妈妈怎么搞得?……二十分钟过去了,还不见妈妈的身影。我开始坐不住了,心想:妈妈平时做事雷厉风行,犹如飞毛腿一般,可今天……难道妈妈在路上遇见同事了,在聊天?……三十分钟过去了,依然不见那熟悉的身影。会不会出意外,……我开始胡思乱想……我焦急地在窗户口张望……一把熟悉的雨伞映入了我的眼帘,再看撑伞人穿的衣服,碎花棉布衫,肯定是妈妈了,看着她撑着伞过马路,狂风不时想把她撑的伞吹倒,雨伞在风中不时扭动着。我见妈妈安全过了马路,就跑到楼梯口的窗户等待着。妈妈终于走到楼下了,只见她艰难的爬着楼梯。好像妈妈手中没拎着榴莲,我不免有点失望。当我打开门时,妈妈变魔术似的从手中递给我一个香喷喷的榴莲。只见妈妈的双臂、双腿已全部被雨淋湿了,还在滴答滴答的掉水呢!在我接过榴莲的刹那间,我发觉妈妈的手心全是一个个血痕。原来,妈妈为了不让榴莲被雨水淋湿后变味,就把榴莲抱在胸前,一只手抱着榴莲,一直手撑着雨伞。我的眼睛不由自主的湿润了。妈妈换好鞋子后,就马上到厨房,剖开榴莲,取出那香甜可口的肉。我轻轻咬了一口,甜甜的`,酥嫩酥嫩的,我忍住泪水,不让它留下来。我现在享受的不仅仅是榴莲的美味,更多的是爱和汗水的结晶。
妈妈啊,妈妈!为了实现你的承诺,你跑遍了整个洛阳街才买到这份榴莲;为了兑现你的爱,你宁可自己被雨水无情的淋湿,也不愿让我受到一丁点的伤害。妈妈啊,妈妈!我将永远记住这榴莲的味道!榴莲的味道就是妈妈的味道!
榴莲的作文2
某日炎热的午后,艳阳高照,我和老妈都汗如雨下,老爸刚好从朋友家带了两大颗的榴莲回来,我们把他冰在冰箱打算当作下午的点心。
回想过去我第一次看到榴莲是在一摊我妈常去的水果摊,我那时候还懵懵懂懂对很多事情都还不了解,包夸水果。我指着一样又一样的水果问着我妈,这是什么,那是什么,突然!我看到一个大小与西瓜不相上下,外表又犹如刺渭一般的尖刺,还有着龟壳那般的坚硬,心想,哇!这是什么鬼阿!!我不经感叹世上怎么会有这般怪异的东西,一问之下才知道那原来是人称水果之王——榴莲。没错!那就是我与榴莲第一次的相遇,然而第一次吃到他的时候,我吓到了,因为真正的`榴莲并不是外表看到这样而以,连里头的肉更是令人感到惊叹了!一看到里头是团黄色,貌似面团的东西,重点是!!那扑鼻而来榴莲浓厚的味道完全抹煞了我的嗅觉,我有种短时间不能呼吸的感觉,当下我彻底理解为什么正常人很讨厌榴莲的原因了,接着我以冒险氾滥的精神以舌尖轻轻的触摸榴莲,微微的咬了一口,榴连的香气瞬间从嘴巴爆发开来,榴莲爆发性的气味从嘴巴直冲到脑门,浓郁的香味在慢慢的回归到嘴中徘徊,然而那种难以言谕的口感不是简单两个字可以带过的。
就这样那是我与榴莲的第一次相遇,榴莲这种东西,也许你一开始因为它的臭味不能接受,但吃着吃着你慢慢就会习惯,习惯了便会无法自拔,一口接着一口,我想很多事情都像这样你会试着去习惯,习惯了便觉得没什么了。另依方面榴莲的吃法也很多样化,有人喜欢冰在冰箱里头,向我就很喜欢因为这样吃起来很像冰淇淋那种绵绵滑滑的口感,真的是绝妙,还可以加上美乃滋,也有人把他做成饼干,打成果酱,加在土司上面,看过最厉害的是榴莲浓汤,诸如此类很多样的吃法。
常常会有人问我榴莲不是很臭,臭的就像垃圾一样你为什么还喜欢吃?我说,榴莲呢?那就好比臭豆腐那样,有人说它臭,有人说它香,每个人的认知不同价值观也不同,所以你问我它的味道,我只能说就是它强烈的果香味令我着迷所以我喜欢吃它,它的滋味总是在我一口接一口之后令人“榴”连忘返,这就是我认为榴莲的滋味。
榴莲的作文3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水果。有的人喜欢吃红彤彤的大苹果;有的人喜欢黄澄澄的小芒果;有的人喜欢橙色的小橘子;妈妈喜欢像一串串珍珠似的酸酸甜甜的紫葡萄,爸爸喜欢犹如绿色的皮球一样的甜中带沙的大西瓜,而我却与众不同,独独喜欢外貌丑陋,奇臭无比的榴莲。
你看,这大大的榴莲全身上下呈黄褐色,身上长满了一根根三角形的短刺,像一只蜷缩的超级大刺猬,更像是南宋抗金小英雄岳云的`兵器“雷鼓瓮金锤”。我禁不住摸了一下它,却忍不住“哎呦”一声,一不小心被它扎痛了。这“雷鼓瓮金锤”重达七八斤,我想,除了小英雄岳云能挥洒自如,恐怕连一些大人也奈何不了这“锤”吧。在我家旁有一棵板栗树。板栗的模样长得跟“雷鼓瓮金锤”很相似,我笑着想:如果把板栗和“雷鼓瓮金锤”放在一起,那真的是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门前摆弄斧子,小巫见大巫了。
要想品尝“锤”中之物,就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准备菜刀,仔细观察下刀处,下刀处就在“锤”顶端,会发现顶上有几条明显线,像我们头上没有头发的地方,再用刀沿着线向下扎,注意别太用力,扎进去一点点,然后沿着线切开中指那样长的豁口就行了,最后用手抓住切开的“外衣”,稍一用力往外掰,就OK了。Oh,My,Beautiful,包藏祸心,让人垂涎欲滴的榴莲就露馅了
一打开!一块块果肉挨挨挤挤的,像躺在妈妈肚子里的小宝宝。“小宝宝”身穿金黄色的“龙袍”,身上却有一股洗也洗不掉的臭味,那才叫臭气熏天,不过对我这超级粉丝来说是香气袭人。所以每当我吃榴莲时,老妈总是把我关在门外,等我吃好后,老妈就开始她那360度大清扫。
“小宝宝”的味道可以说是吃那一千年一结果的“仙桃”一般。入口即化,那甜甜的暖流在我的嘴里回荡。再抿一下,那清凉的味道在肚中荡漾。
关于榴莲,有一个古老而神秘的传说:古时一群男女漂洋过海下南洋,遇风浪船翻,只有一对男女漂泊几天到达一个美丽的小岛;岛上居民采来一种果实给他们吃,很快恢复了体力,两人觉得这果实太好吃了,就不再愿意回家了,在此结为夫妻,生儿育女。后来人们给这个水果起名叫“榴莲”,意思是让人流连忘返。确实如此,榴莲的味道也让我流连忘返,乐不思家。
我慢悠悠地享受着美味可口的美食,一边想着妈妈那退避三舍的样子,一边想象那个神秘的传说,不禁心底里有了那句“榴莲不可貌相,其味不可斗量”啊!哈哈哈……
榴莲的作文4
某日酷热的午后,艳阳高照,我和老妈都汗如雨下,老爸刚好从朋友家带了两大颗的榴莲回来,咱们把他冰在冰箱方案当作下午的点心。
回想曩昔我第一次看到榴莲是在一摊我妈常去的生果摊,我那时分还懵懵懂懂对许多工作都还不了解,包夸生果。我指着相同又相同的生果问着我妈,这是什么,那是什么,俄然!我看到一个大小与西瓜平起平坐,外表又犹如刺渭一般的尖刺,还有着龟壳那般的坚固,心想,哇!这是什么鬼阿!!我不经感叹世上怎样会有这般奇怪的东西,一问之下才知道那原来是人称生果之王——榴莲。没错!那就是我与榴莲第一次的相遇,可是第一次吃到他的时分,我吓到了,因为真实的榴莲并不是外表看到这样而以,连里头的肉更是令人感到惊叹了!一看到里头是团黄色,形似面团的东西,重点是!!那扑鼻而来榴莲稠密的滋味彻底抹煞了我的嗅觉,我有种短时间不能呼吸的感觉,当下我彻底了解为什么正常人很厌烦榴莲的原因了,接着我以冒险氾滥的精力以舌尖悄悄的接触榴莲,微微的`咬了一口,榴连的香气瞬间从嘴巴爆发开来,榴莲爆发性的气味从嘴巴直冲到脑门,浓郁的香味在逐渐的回归到嘴中徜徉,可是那种难以言谕的口感不是简略两个字可以带过的。
就这样那是我与榴莲的第一次相遇,榴莲这种东西,或许你一开始因为它的臭味不能接受,但吃着吃着你逐渐就会习气,习气了便会无法自拔,一口接着一口,我想许多工作都像这样你会试着去习气,习气了便觉得没什么了。另依方面榴莲的吃法或许多样化,有人喜欢冰在冰箱里头,向我就很喜欢因为这样吃起来很像冰淇淋那种绵绵滑滑的口感,真的是绝妙,还可以加上美乃滋,也有人把他做成饼干,打成果酱,加在土司上面,看过最厉害的是榴莲浓汤,诸如此类许多样的吃法。
常常会有人问我榴莲不是很臭,臭的就像废物相同你为什么还喜欢吃?我说,榴莲呢?那就比方臭豆腐那样,有人说它臭,有人说它香,每个人的认知不同价值观也不同,所以你问我它的滋味,我只能说就是它强烈的果香味令我入神所以我喜欢吃它,它的滋味总是在我一口接一口之后令人“榴”连忘返,这就是我以为榴莲的滋味。
榴莲的作文5
榴莲的自述我的外表像刺猬,我的气味实在臭,但尝起来我的味道好极了,我的兄弟有两个,他们的名字叫西瓜和火龙果,你们要问我是谁,我就是大名鼎鼎的水果三王之一的榴莲。我外表跟其他水果不一样,我的外表跟刺猬差不多,只是比刺猬更大一些。将我的外表切开,里面是极为香甜的果肉,具有极高的营养。不过在切开我的时候最好要有心理准备,因为我的气味实在太臭了。经常吃的人,就不觉得我很臭,相反,还会觉得我很好闻。我的名气可是很高的,否则怎么会和我的俩兄弟并称水果三王呢。我的名气虽然高,但我的身影却很少出现,小的超市只有三四个,大超市也只有几十个。不过在我的故乡热带雨林却是常会出现我的身影。我的价格有点贵,但因为我的营养丰富,味道鲜美。销量还是不错的,大家可要多来买我哦!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我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星新一《一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修》。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时主题并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的一篇被称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密、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能地压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裁和布局上下功夫。奇、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中外作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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