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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的作文

时间:2023-05-01 14:25:03 作文大全 我要投稿

【实用】偶像的作文汇总4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偶像的作文汇总4篇

偶像的作文 篇1

  她是我众友中唯一让我获益匪浅者。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是竞争对手,也是榜样。

  她:浓浓的眉毛下,一双智慧的双眼,好像蕴藏着无数宝藏;鼻梁下微厚的嘴唇,能说会道;齐耳短发,显得她充满活力。一身洗的发白的校服,虽然旧,却那么干净,一尘不染。

  初次见面,在教室里,人声嘈杂,唯独她抱一本名著,津津有味地阅读。我说:“请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她既没摇头也没点头,我无奈又重复了好几遍,她才扭头看我,她点点头,便又迫不及待地“啃书”去了。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好丑。不久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真的不可貌相。

  读书的时候,看到好词好句,她便记下来;遇到不会读的字,她会查字典,看到重点,她会做笔记……原来,她这么好学。

  在老师点完名后,我得知她是全班第三,敬意油然而生。课下我传纸条给她,“你为何不与人交谈?”“没有认识的人,那你叫什么?”就这样,我们的交流开始了。虽然有时我们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但只要我有难题,她便会帮我解除难题,就算花费两个晚自习,她也在所不辞。我的眼镜打碎了,她就把她的借给我,每当有新的通告,她会第一时间通知我,我问她,你压力不大吗,这么多人对你的“王冠”虎视眈眈?她摇了摇头,她说她不在乎名次,只要能学到新的知识,对她来说就足够了。我有些震惊,是我将名次看的太重要了,还是她将名次看的'太轻了?我不明白。

  她爱读书,饭时,课下,无时无刻不在读书。爱读诗歌,散文,也爱读《史记》《骆驼祥子》《朝花夕拾》。

  她最爱读《史记》,常常手不释卷。在课下,她旁征博引,侃侃而谈。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变得爱读书了。她对同学,朋友毫不吝啬,常常大方的将书借于我,让我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每当她捧书苦读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时,我便羞愧的甩掉贪玩的心思,也拿起书读起来。

  当别人在玩耍时,她在学习;当别人说话聊天时,她在学习;当别人午睡时,她还在学习……对于她来说,书就是她生命的另一半,她读书似渴,爱书如命;她阅书无数,博古通今,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因为热爱读书,她从“丑小鸭”变成了我心目中的“白天鹅”,因为热爱读书,她从被人嘲笑的对象变成了被人崇拜的对象。当老师让她上台发言自己成功的原因时,她只说了一句话:“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我崇拜她读书似渴,锲而不舍,她是我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2

  我的心里面有个偶像,他的名字叫做郑伊健。不知道的就算了,知道的,也就不需要我介绍了。我想说的是,我喜欢他,并且愿意用“偶像”这个俗词,来形容他。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我认识的同龄人也这样。大家如果刚认识,又没什么别的话好讲,那么就交流一下彼此的“偶像”吧,气氛就热乎多了。有次范晓首来我们这儿开歌迷见面会,我被搞到票的同学拉去了,赶上电视台的逮着问我面对“偶像”心情如何,我说“普普通通”吧。后来这段给剪了,剩下的全是狂热分子说的话,他们的小脸都激动得红扑扑的。

  这两年,各路明星—内地的.也好,港台的也好,还有西洋、东洋的,没少往我们这个城市来,我想我可不会去追—像我的一个女同学一样,在温兆伦住的酒店外等了一夜,毫无结果,然后在电梯里留下“温兆伦,我爱你”几个血红的字后回家就感冒了。虽然我也知道,我喜欢郑伊健和别人喜欢范晓营、温兆伦没什么区别,真的,对我来说,郑伊健是蓝色的、洁净的,像一棵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青菜。他是一个理想,但不可太靠近。靠近了,它就碎了,走了。一个在香港庙街长大的长头发年轻男人,先唱歌,后来又拍了电影,然后突然走了红,成了“神话”。我喜欢这样。他能不能当“天王”有什么关系?他歌唱得不是很好有什么关系?他死爱一个邵美琪又有什么关系?我不想知道得太多,关于他,还有别的什么人。我还有作业没写完,我今年7月份就要考高中了。所以,我会隔了一段距离去欣赏他,享受他带给我的美好感觉。我去看了(风云》,我找了有他做广告的画报来,我一次又一次地发现一个男人原来可以这么可爱。

偶像的作文 篇3

  《福尔摩斯》是著名的侦探小说,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身材高大,嘴里常叼着根烟斗,手拿拐杖,有着鹰钩鼻,身手不凡的大侦探。他的朋友华生从第眼见到他时,便被他的特点给深深吸引住了。

  福尔摩斯机智勇敢,他能用非常的方式来制服凶险的杀手。比如《跳舞的小人》他用些跳舞的小人;来引诱凶手,让他以为是自己的前妻发来的小人,于是自投罗网。我希望自己能像他样。这样,我就不会。

  夜晚8点,炎热的广州迎来丝凉爽的微风,我独自人在家。突然,眼前片漆黑,我马上意识到——停电了!我呆坐在那不敢动,脑海里闪过“小偷”、“鬼”、“杀手”等字眼,腿不住地抖着。我努力克服,跌跌撞撞终于走到大街路灯下。当看到迎面走来的妈妈时,我飞奔过去投入妈妈的怀抱,心才不再颤抖,慢慢平静下来。如果我有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那“小偷”、“鬼”、“杀手”将无以遁形。

  福尔摩斯善于观察思考。《血字的研究》故事讲述的是个用了德国人名字并且长相丑陋的美国绅士在个空无人的屋子里被人毒死了,身边有大滩血迹,但死者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只有墙上的几个血写的`英文字母。福尔摩斯用他过于常人的敏锐观察力,发现细节,剥丝抽茧,细节取胜,出其不意抓住了凶手。每当了解了案情,他便会刻不停地思考,几乎任何事都打扰不了他。这使我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每次在思考问题时,只要外面有点响动,我就会抛下问题,去玩了。以后我定要改掉这个毛病,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福尔摩斯不仅勇敢,而且懂得宽容别人。当他知道个人出发点是为别人好事,便会替他辩护或帮他想其他方法。这让我明白了:并不是凡事都需要追究,而是要学会宽容,才能使自己和别人都得到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做个生活中的福尔摩斯。

偶像的作文 篇4

  每一个人都有自我所喜欢,所崇拜的一个偶像,然而我也不例外,我所喜欢的偶像就是范玮琪。

  她在舞台上绽放了她的色彩,然而她在舞台上不是一时成功的,而是“台下十年功,台上一分钟。”呀!她以前是在美国哈佛大学读书的。她所念的是哲学系,每次考试,她都是班上的前十名。但由于学费的昂贵,她读到大二时被迫退学回到了中国。她一回到祖国,就没有放下她的音乐梦想。她凭着自我的努力——在20xx年,福茂唱片公司成功发出了她的第一张专辑《范范的世界》。她成为了一名歌手,她实现了她的音乐梦想,而她唱的《最初的'梦想》,歌词中的每一个字都抒发了她对音乐的热爱。

  她不放下,但也能坚持。她刚刚出道时,初次应对镜头,她的内心难免会有一丝丝恐惧感。但是她想唱更多的个给大家听,想让更多的人透过镜头来认识自我。她因为恐惧就放下了这一切吗?不,她没有。公司的人让她培训了1周。她最后克服了她对镜头的恐惧,他重新走到镜头面前,向大家唱出自我的歌曲,向大家介绍自我。

  一年又一年,她发出了许多的专辑,唱了许多的歌,也参加了一些影视作品。其中的两部电影是她帮她“弟弟”克服了重重困难,实现了自我的梦想。这两部电影描述的那个弟弟,不也如同她的人生写照,难道不是吗?

  正如她的歌《启程》一样:“想到达明天,此刻就要启程。”一样,我也要像她学习,为实现自我心中的梦想,不是从明天,而是此刻就要实现自我的梦想。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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