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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他作文

时间:2023-04-24 16:43:57 作文大全 我要投稿

那个他作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那个他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那个他作文

那个他作文1

  一头略微有些稀少的头发,一双发亮的乌黑眼睛,一个常常上扬的嘴,再加上那个架在鼻头的黑色眼镜,你估计会说:“啊呀,谁家的小博士偷偷溜出来了?”那可不对了,这个看起来就学习好的小男生,可是我们班的小学霸呢!

  这个仪表堂堂的男生,性格也是颇为不错。

  有一次,我们体育课上、要测试“50乘8”老师话语未毕,班里便响起鬼哭狼嚎的声音“完了,完了!”“唉……又得累半死了……”他也是咽了一口口水,男生组先测,一帮男生排成一列,蓄势待发,他也在其中,但我们都知道:他跑步并不好,但他偏偏和一群比他跑的快的男生站在一起,他面露难色,仿佛想退出,又不想退出,哦,他想挑战自己吧?但是……有的时候,人还是不要挑战了吧,毕竟,剩下的人也不是吃素的啊!我为他略感担心,但抬眼一看,他一脸的坚定,我在心中为他默默地加油打气,只见他的手指死死地抠住手心,不停地深呼吸,仿佛在希望自己能跑出个好成绩,牙齿用力地咬住了嘴唇,双眼紧紧地合在一起,忽然,哨声一响,选手们纷纷奔向标桶,他也不甘落后,像一只猎豹一样冲了出去……

  第一圈,第二圈,第三圈……他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双腿也开始摇摇晃晃,还剩最后一个50米了,第一名已经早早到达了终点,他与第三名仅仅相差5米,若他逆袭成功,他便能改变倒数第一的成绩,突然,他的双腿变得坚韧有力了起来,他与第三名相差的距离越来越近,我们观众屏住呼吸,看着他—一个不擅长跑步的男生,超过了短小精悍的.另一名同学,他并不满足于此,奋力向着第二名跑去,距离不紧不慢地缩短,他不断的蹬地,冲向第二名,当他即将超过第二名时,他与第二名越过了终点线“唉……可惜了,只差一点点。”我在心中为他惋惜,但他的坚持却赢得了我对他的敬佩,他成功地战胜了自己,那个体育不好的的自己!

  他是勇敢的,他敢于挑战自己的极限,他是坚定的,他愿意坚持到胜利,他是独特的,他不会面对困难而低头,这种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那个他作文2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卿。

  ——题记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走旧巷,穿长廊越过田野,见麦浪滚滚,树木林立,过长桥,走大道,见河水清澈,草色青青,家乡的的景色永远荡漾着青春的活力,悠远的气息。

  看那高楼伫立,店铺如蚁,遍布了家乡,街道纵横交错,人潮川流不息,有多少的人整日忙碌着,又有多少人整日奔波着,时代在变迁,家乡在改变。每个人都在为家乡变的繁荣昌盛而付之努力,年年,家乡又引来了多少游客慕名而来。啊,我的家乡啊,我那现代化的文明古镇啊,你就像你的名字般将研磨过的砚台,用毛笔沾过后,书写在我的心头。磨头,我的家乡,哺育我的母亲,你若雨露,滋润我茁壮成长,你似荷叶,为我遮挡风雨。

  我想花上一整个春天为你写一封信,信里要有天涯孤烟,有枫丹白露,有十里荷花明艳,有马蹄下的轻捷飞燕,有夜晚疲累的靠在岸边休憩的渔船,最后再告诉你,对这一切的'眷恋加在一起,都抵不过我喜欢你。

  无论时间的流逝会将你发生什么变化,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钗头凤搁下了最后一笔,相思成疾。我还是很喜欢你,像菩提树下的青灯古佛,不愿渡己。我还是很喜欢你,像祭窑灼烧的瓷器,淡抹青花一笔。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青梅枯萎竹马去,从此爱上的人便都是你。我还是很喜欢你,像大千人海巧遇,仿若传奇。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江南烟雨拂柳堤,诗情画意。我还是很喜欢你,像西楼忽闻玉笛起,雁字归依。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不问归期。我还是很喜欢你,像等了很多年故人的老城门,茕茕孑立。我还是很喜欢你,像鲸鱼缺氧于六千四百米的深海,乐此不疲。我还是很喜欢你像炊烟袅袅几许,棠梨煎雪又落雨。总之,吾心永恒,此生不变。

  吾独爱世间三物:昼之日,夜之月,汝之永恒。时光静好,与君语;细水流年,与君同;繁华落尽,与君老。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万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那个他作文3

  乌云在空中悠然地飘着,密得透露不出一丝阳光。

  他,得了绝症,可是却从未放弃自己;他,觉得生活不易,可是却与生活一拼到底;他,身有残疾,可是身残志不残,继续奋斗改变生活。

  他20多岁,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边看教学视频,一边面对镜子里的自己练“小丑舞”。每天都大汗淋漓、疲惫不堪。可他从未怕过生活,而是坚强的继续奋斗!

  终于,他成功了,练就了小丑的绝技!他高兴地像个孩子,露出满口“白”牙,眯缝着双眼,笑得像朵花儿。空中,乌云里透出的唯一一缕阳光。他穿上小丑服,戴上红彤彤、圆溜溜的鲜红色假鼻子,坐上地铁,前往医院。

  生活是多么不易!

  进入病房,是那一个个孩子们天真的笑容与呐喊,好似在说:“小丑叔叔来跟我们玩啦!快看啊!”

  他,逗笑了生病的孩子们,陪他们吹泡泡,陪他们快乐的`玩耍着

  可他真正高兴过吗?

  窗外,雨滴滴答答地落在金属架上,乌云更加密布更加黑暗,他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收起了在外面的笑容,露出了真实的愁容。白天在外面陪孩子们的玩耍,那少的不能再少的开心,对他来讲是那么的奢侈,他更多的时间,是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拿着一只小玩偶,自言自语的安慰着自己,心里似乎在说:“你饿吗?我还没吃饭呢!回家了开心吗?嗯也许吧!”生活是该有多么不易啊,不易到跟一个玩偶说话,不易到如此孤单,如此没有希望,也许上天再给他一个好身体,我想,也许他的生活状态应该不会是这样!

  说着说着,他潸然泪下,眼泪不自觉地掉落在衣服上,满脸泪痕,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拥有几个明天,还能渡过几个日夜。

  第二天的阳光照样升起,照射在他的小房间里。面对生活,他得继续咧着苍白的嘴,抬起头,鼓起勇气。

  乌云始终没散

那个他作文4

  现在,只有每年过年和清明上坟时,我才会突然意识到,他已走了两年。

  说实话,我与他并不亲密。仅有的交谈也只是每年过年见面的寒暄,以及到我父母不在家时问我某某频道怎么换,其余时候并无交流。

  他很瘦,瘦到看上去皮包骨头。他走路颤颤巍巍的,就好似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儿,风一吹就能摔倒。小时候,和父母挤火车坐大巴回去时,总能看见他坐在村口的石头上,听着老式的收音机里咿咿呀呀的唱着戏,在那儿歇着。他很喜欢那样,我认为。因为他平日里闲来无事,便会呆在那里,一待便是几个小时,是在听戏,也像在想些什么。金色的阳光照下,照在他身上,照在他身边的石头上,照在周围的`野花野草上,一切都如此和谐,静谧又安逸。

  又过了几年,他得了肺病,时不时就会发病。全家人把他送到医院,待了几周后便住在我家,因为妈妈是医生,平日里会照顾他。我们俩在许多方面都有些摩擦,比如看电视。我虽然喜好的电视剧种类很多,但他喜欢的抗日剧却恰好我不喜欢。我看的许多综艺都是很晚才播,但那个时间他和奶奶已经休息,我也不能看到太晚。在这件事上,父母都不让我和他抢,我只能每天和他一起坐在那里看着那些打打杀杀。

  他脾气不好,经常会跟奶奶大吵,然后把奶奶气哭。不论是在乡下还是之后到我家,他们还是这样,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但都不至于动手。现在看着奶奶一个人面对偌大的院子,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休息,一个人去收拾院子时,我都很心疼。没有了那个天天跟她吵架,把她气哭的人,她每日却很孤独。

  初三那年清明的前几天。我早早起床,像往常一样去了学校。

  下午去学校的路上,车子突然坏了。狼狈地到了学校,还是迟到了,被老师责骂。晚上我回家时,便知,他和往常一样,早早地睡了……

  所有的事情都在变,我们不再用挤火车大巴回奶奶家了,村口石头上也不会有人在坐着了。

那个他作文5

  我的那个他,瘦瘦的脸上有一双浓眉大眼,和我说话时总是和颜悦色、满脸笑容;我的那个他,端正阔大的鼻子下长着一张巧嘴滑舌,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总让我捧腹大笑又恍然大悟;我的那个他,魁梧健壮,靠在他的后背上,总让我感到安心;我的那个他,总穿着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我的那个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我的那个他,对我爱护有加。一次,我放学之后下起了大雨,我没有带雨伞,只好请老师打电话给他,让他来接我回家。没想到打完电话仅仅7分钟后,他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简直无法想象,他是怎样冒着大雨、顶着寒风、用最快的速度到达学校的。在回家的途中,我询问他时,他笑眯眯地回答:“我怕你着急。”靠在他后背上的我听了这话,顿时觉得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我的那个他,喜欢和我一起玩游戏。跳绳,他能一口气跳200多个,而我总是一边“呼哧呼哧”地跳,一边羡慕地看着他;打羽毛球,他总会“好心”地让我与羽毛球进行无数次“亲密接触”。当我假装不理他时,他又会像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包我最爱吃的糖果,让我喜笑颜开。

  我的那个他,很喜欢看书,也许是受了他的熏陶,我也经常看书。我不记得我与他有多少次一同在阳光照耀下坐在椅子上看书。

  他很善良,总会尽力帮助有需要的人。记得有一次,他答应要给我买一个玩具,但却把钱捐给了慈善机构。我气呼呼地责怪他,而一向嬉皮笑脸的`他那时却严肃起来:“你要知道,世界上还有好多人连饭都吃不上。如果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就可以帮到他们了吗?”我看着一脸严肃的他,点了点头。

  我的那个他—我最敬爱的父亲,你的孩子气、你的好学、你的善良、你的一言一行,将永远存于我的心中,你我之间的一点一滴,将成为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

那个他作文6

  在现代科技非常发达的21世纪,网络已经非常普及。有很多整天无所事事的人都成迷于这个虚幻的世界。有的人喜欢玩网络游戏,有的人喜欢与陌生人聊天。而我很显然属于后者。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我可以畅所欲言。因为每一个人都戴着一张面具,没有人能真正的认出你。你可以尽情的倾诉你的不愉快。

  渐渐的,我就开始喜欢这个网络世界。我爱上了聊QQ。我在不知不觉中找到了一位知己,他的网名叫做飞天侠。一听,就知道这是一个非常帅气的名字。光听这个名字,就能感受到他那种想行侠仗义、救人脱离于苦海的气节。他总是把自己想象成武打片中某一位锄强扶弱的大侠。

  每当我遇到烦恼时,我都喜欢找他倾诉。他总是很耐心的当着我的垃圾桶,倾听着我不开心的事。他常常会试着安慰我、鼓励我。让我从不愉快的事中走出来。渐渐的,我似乎觉得有他在的地方就是我的`晴天。他真的是我的知己。令我不禁感叹到人生能有此知己,死有何憾啊!

  那时,我刚刚处于青春期。父母对我的事非常的敏感,事事都格外的关心。很快我这位知己就被我的父母发现了。他们以为我正在网恋。于是刚晚饭后,两人就对我进行了思想教育。我看着他们那严肃的表情,听着他们那语重心长的话,不禁令我捧腹大笑。于是父母就很生气的对我说:“你笑什么?表情严肃点,我告诉你,网恋是不对,你现在是一名学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学习提升上去。”我一边笑,一边告诉他们那个飞天侠的真实姓名。我父母一听感到非常的吃惊,嘴巴张的非常大,好像能塞进一个大苹果。原来一直与我聊天,被他们认为我网恋的对象竟然是我的哥哥。唉!真是误会一场。我想,要是这件事情传出去,那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啊!

  至于我的哥哥嘛,对我非常好,年龄比我大四岁,我非常的喜欢他。一遇到什么心事,我都会选择告诉他。他真是我的良师益友。从小到大,一直保护我、陪我一起玩。他是我众多哥哥中最疼我,跟我最亲近的人。

  我和那个他至今仍然有联络。他真是我生命中的一盏之路明灯,为迷茫的我指引着走向正确道路的方向。我想对他说:“谢谢你,哥哥。”

那个他作文7

  他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理着一个“蘑菇”头,他有一对浓密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一张能说会道小巧玲珑的嘴巴。他就是我小学时期的伙伴——壮壮。

  这不,“叮、叮、叮”一阵急促的上课铃声打响了,这节是体育课。同学们一个个都欢呼雀跃地喊着“体育课!体育课!上体育课了!”接着,我们站好队,整齐的'走了下去,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任务,老师便让我们解散了。

  壮壮平时非常喜欢打篮球,一解散,他便和我们班上几个也喜欢打篮球的同学,拿着球飞奔向篮球场。我对篮球也比较感兴趣,也跑了过去,在旁边观望着他们,分好了队伍,便开始了。先由壮壮队发球,队友把球传给了壮壮,壮壮旁边紧贴着以为对手,但壮壮一个假动作就把对手骗过去了,紧接着壮壮一个三步上篮,迈着坚定的步伐,球碰到哦了篮板又弹进了篮框,比赛愈来愈激烈,最后壮壮队二十比十五战胜了对手,壮壮高兴的振臂一挥,大喊“我们赢了!”脸上漏出灿烂的笑容。

  壮壮不仅体育方面好,数学成绩也十分优秀。

  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给我们上新课。上完后,老师按照知识点给我们出了几道题,让我们写。只见壮壮迅速的把题目抄在作业本上,读完题目后,便开始计算。只见他的笔飞速的在作业本上动着,偶尔停一会儿,眉头紧锁,认真的看着题目。手在草稿纸上快速的动着。不一会儿他那紧缩的眉头解开了,脸上漏出灿烂的笑容。他把本交上去,老师批改了,告诉我们班人:这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全对的。再看看我的,才写到第三题。

  他就是我的好伙伴——壮壮,在我眼中他是多么的优秀,打篮球那么厉害,数学成绩也十分的优秀,打篮球那么饿厉害,数学成绩也十分优秀,简直是“文武全才”啊!以后我也要向他多学习。

那个他作文8

  她善于思考,遇事有主见,作为副班长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每次布置的任务他都能轻松而出色地完成;同时,她对自己要求严格,学习刻苦、用功,成绩一直在全年级名列前茅;另外,她热爱班级,乐于帮助同学,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在班级中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他,曾在初二时教过我们数学。他时常穿着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连教室中的电风扇也无法扇动半分。他上课时不苟言笑,让人望而生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见到了一个不同的他。

  下午的数学课总是难熬的。我用手撑着脑袋,努力睁着眼睛听他讲课。教室中弥漫着一种慵懒的气氛。忽然,他用力拍了拍讲台,说道:“醒一醒啊,生前何必多睡,死后自会长眠。”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原本沉寂的课堂又活跃起来。这幽默而含有哲理的妙语让我暗生佩服。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全神贯注地认真听课。只要讲到重点,他便会敲敲黑板,以示提醒。看着密密麻麻的.笔记,我不禁勾起了嘴角,这堂课的收获可真多!

  但是仅靠这些是不能提高我们的成绩的。为此,他会在自修课上让我们做作业,做完批过后,才准回家。有一次,原本做得很顺利的我被一道题目卡住了。我在草稿纸上反复演算,可就是算不出来。看着同学们陆陆续续地回家,我的额角沁出一层汗珠,反复挣扎后,终于决定向同学抄。我忐忑不安地前去批改,见他开始批改我的作业,一颗心更是提到了嗓子眼。他的目光在那道题上停留了一下,问我是如何算出来的。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不知如何回答。感受到我的沉默,他并没有说什么,题笔帮我分析。我默默地回到座位上,一步不漏地订正了一遍。心中不禁为之前的行为感到羞愧,脸颊火辣辣的。

  经过一年的相处,我认识到了这样的一个他。我眼中的他,认真负责,诙谐幽默,宽容大度。他可以严厉地让我们全卷订正,也可以微笑着看着我们在排球比赛时高喊“姚磊万岁”代替“加油”。我想,同学们如此“爱戴”他,也是他的人格魅力所在吧。

那个他作文9

  老陈是我们小区里的保安。他人长的精瘦而又不显得弱不经风。长相十分一般,属于混在人群中就会被淹没的的那一种大众脸,

  而正是他却让我难忘。

  当我和老爸老妈刚搬进小区,我们的邻居大妈就对我们说:“我们这里的治安,你们放心,我们有老陈!”一开始不明白,后来大妈解释道,老陈其实在这里已经干了5年了,他十分尽责,听说小区从没发生过盗窃类的事件。

  老陈没有什么特征,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短而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永远红扑扑的`。每每轮到他执勤,他都会双手在后背交叉、紧握。微笑的看着每一个从小区进出的居民,向他们问好,打招呼。甚至连他们姓什么,住在几楼都记得一清二楚,从未记岔过,他就像一只时刻保持机警的老鹰,时刻都守护着自己的领土,并将那些不和谐的因子一并排除在外。小区的安宁与和谐和老陈的辛苦是分不开的。

  暑假的那几天,暴雨不断,豆大的雨点如同从天上散落的玉珠一般砸落在地面。从外面补课归来的我,顶着狂风,暴雨,思量着小区进口的低洼处,应该怎样绕过,除非我会飞檐走壁,否则难逃水灾。而到了小区门口,却看见了满身湿透的老陈,他站在保安亭下,而在地上却是了一个又一个如同梅花桩一样,让人在小池中“行走”的砖块,短短不超过10米的路放了几十块砖,他无言的引导着人们一个又一个地走上铺好的砖块路。那时,老陈的汗水与雨水定是一并流下的,他在风雨中像一棵树,坚壮,沉默,给人以依靠,而又有生气。

  走过那条砖块路心中却是无尽的暖意,他用自己的无私奉献给我们每一个居民行了一个方便,当大妈们走过洼地纷纷感谢老陈时,老陈挠挠脑袋,抿着嘴,挤出了不好意思却又幸福洋溢的笑容。

  老陈不只是个保安,他会电工、管道,家里有什么故障,大家都会找老陈,他是住在楼中的每一个居民的朋友。

  老陈还喜欢戴墨镜。在阳光极大时,他便会戴上墨镜,显得酷感十足。而到了第二天,就会发现他,面颊中间有一条浅浅的白色,明显的对比,又让我们每个人看到了他的敬业。

  我眼中的他,严肃认真,充满着正义感,同时又细心乐于奉献,他活得平凡,却从不平庸。

那个他作文10

  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双眼睛当中也会有一千个不同的形象,而今天,我就想来说说我眼中的那个他。

  他个子不高,身材偏瘦,本就不大的眼睛笑的时候总会眯成一条缝,眉毛稍粗且杂。在他进行各种面部表情时,那时上时下的眉毛总是格外引人注意。一副黑白相间的眼镜架在如蒜头般的鼻子上,倍显知识的`气息。总体看起来是一个弱不禁风,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不过在我心中却有着高大的形象,原因有两个,其一是他对化学这门学科的热爱和对此了解知识的广度、深度。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次,我看到他正津津有味地翻阅着一本蓝皮书。我好奇地走近了一点,想瞅瞅他到底在看啥呢?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那白纸黑字上一大串陌生的名词冲击着我的视网膜。再一看书的封面,“有机化学”四个大字赫然印在上头。

  我弱弱地问道,“这书…………是大学化学课本吧?”,“恩恩”,他点头。我又问道“你能看懂吗?这每个字我都认,但组合到一起就不认了……”他显然是被我戳到了笑点,眯着眼说,我其实也看得不太懂,只是觉得特别有意思。我想,这正诠释了“兴趣是最大的老师”这句话。

  每当上化学课时,他都像舞台上的主角。所有的聚光灯都打在他身上,化学老师会经常问一些比较难的问题。在大家都抓耳挠腮冥思苦想时,他嘴角微微上扬,随口说出了他的答案。在得到老师的肯定和同学的惊叹后,他又悄然退居幕后,颇像诸葛亮“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风格。

  其二是他唱歌十分好听,这是我这种五音不全的音乐呆瓜可望而不可即的。每每他唱歌,世界一下子就会安静下来。只剩下他那直入内心的嗓音回荡在每一个角落,但因为在宿舍大家要休息,他为了不打扰到大家,就会到厕所放声歌唱,他会唱的歌很多。从上世纪到这世纪,从经典到流行,他都能信手拈来,因而得名4107厕所“歌王”的称号。

那个他作文11

  自从家里新添了一本《宋词三百首》,我偶尔翻到他的一篇词,从那时我才开始了解他——李煜。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少年时的懵懵懂懂虽不能深刻的领会这首词的内涵所在,但我能感觉到了这首词的出众。

  今日,再读这首词,我注意到了背后他的眼睛和他的心。词是一朵花,而词人李煜则是花的精魄。

  他是个失败的国君,但换个角度去看他,他确是一个杰出的艺术家,他在书、画、文、词方面创作均丰,也许只有诗词才能填补他的梦想缺陷吧!渐渐地,我迷上了李煜的词,似乎有一种吸引力,他的每一首词,我都几乎背得下来。

  请原谅他!他真的是个多愁善感的人。降宋那天,对于这个“几曾识干戈”的.李煜实实在在是个很大的打击,“最是仓皇辞届日,教坊犹秦别离歌。垂泪对宫娥。”一瞬间,从天堂跌到人间,这朵柔弱的花儿怎能受得?但,这就是李煜,那首《破阵子》,曾被苏东坡批评。他以为后主在辞别太庙时应对太庙大哭,向百姓谢罪,然而现在却对着宫女流泪,听乐队奏别歌,这种人是应当失去帝位的!

  但是,他不知道,李煜走时,是沉默着走的。他的内心定有愧疚,但他已没有脸面去见太庙,去见他的百姓了。他知道错了,所以,他只选择了默默地流泪,然后默默地离开……

  降宋后,李煜对着如勾的月,回想往事。往事辉煌,对于李煜,却不堪回首啊!在词人李煜眼里,风花雪月,只能勾起无限的哀愁与回忆。此时的李煜,他能想什么呢?只有梦啊!“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是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多少泪,断脸复横颐。心事莫将和泪说,风笙休向泪时吹,肠断更无疑!闲梦远,南国正清秋。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明月楼。”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那朵花,如今只剩一地零落的残红。

  轻问,“流水落花春去也”?……

  之前说过,李煜是花的精魄。如今,花已凋零多年,灵魂已升华,但他却把芳香永远铭刻在我心中……

  “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醉乡路稳宜频到,此外不堪行。”

那个他作文12

  相识

  冬天,下大雪。好像世界上只有白色,一切都那么单调。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家都会觉得荒凉。但我喜欢这一幕,很美好,现在我想,要是人的心那么纯洁就好了。

  我一个人在享受这一幕,想着这么冷的天也不会有人出来吧?然而,一个身影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大吃一惊。他是白人,似乎融入了这个世界,而我是黑人,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

  他跑过来和我打招呼。我看到了他的脸。是我同学。那时候我不喜欢交朋友,所以没有朋友。我说:“你也喜欢冬天?他说:是的,感觉很美很纯。我说:“嗯。

  我们坐在白色的地上,他说:这一幕,我们为什么不拜个兄弟?我说:“嗯,好吧。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好的朋友,所以我们一起回了学校。

  一起

  我和他在学校开始形影不离。他喜欢白色,因为各种颜色的组合就是白色;我喜欢黑色,因为所有的'颜色加起来就是黑色。

  在学校里,我开始变了很多,成为了一个谈笑风生的郎;我也交了很多朋友。我和他就像青梅竹马,我也把他当哥哥,一起玩耍,一起学习。

  我还记得有一次心情不好,躲在一个地方很难过,但是他来了,我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他说:因为我们是好朋友,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他跳到我身上,搔我痒,说:“你再这样,我就一直挠。”。我笑着说:好了,别难过了。我们都躺下来,看着无尽的天空

  分别

  我要小学毕业了,那一年的时间快得让人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我知道今年大家都会分开,但没想到他离我这么远。我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但我还是跑过去问他:你能不走吗?

  他低头不回答我,我也不再问了,因为我知道。我先说:我们一起照张相吧?他说:好的。我们带每个人去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这里仍然很美

  到了冬天,再回到那个地方,还是那么美好,只是少了一个人。

  相识是一种缘分,相伴是一种过程,异化是一种结果,两者在一起是缺失的。

  只希望你的心和我的心一样,我不要承受相思的泪水

那个他作文13

  怕伤你得心至,那个他

  你总用愚蠢得方法逗我笑,但是你不了解我的性格,我对你说这句话拒绝你得时候你总是对我苦笑,老师留作业多了你帮我写,有抄卷子得时候你总会帮我都抄完……

  记得一次,你第二天被阿姨骂了,班主任也说你,我……

  你送我了一个发卡虽然说我很喜欢但是我毅然决然得还了回去。

  就快毕业了还有5天了,你不是北京人必须回老家……

  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作者い心碎丶魂魄的文集

  揉碎花香

  雨一直在下,连缀着天空与大地,缠绵得牵引起我内心的情愫。在独自一人的静谧里,会让自己沉静在喜欢的音乐里,任遐思自由飞翔。

  窗外的金银花在怒放,湿漉漉的花香在鼻尖流淌,熟悉的味道,一直如你温暖我的记忆。静静的夜,伴着淋漓的小雨,倾听着心灵的低语,淡然宁静地面对,珍惜拥有的一切,珍惜心中这份美好的情愫,爱与被爱都是一件幸福无比的事情,融入其中,任一切自然而然的行进。冥想幸福的眼眸,想用我的眼光,多留些温暖给我,或许我能读懂你的'诗意。现实的平淡幸福给我一份宁静舒适的生活,而虚幻的激情浪漫给了我一个心灵栖息的家园,守候在这样时空交换的世界,好好珍惜,好好把握,也许是此时最佳选择。

  雨,听的让人心碎,游走在虚幻中的思绪重新回到了现实中,窗边是一片寂静,雨还在下着,雨滴声在静谧的夜空中显得格外清晰,我喜欢这样的夜,喜欢这属于自己心灵畅快呼吸的空间,只有这个时候的我,好像才真正属于我自己,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地想自己的心事,把满怀的柔情寄托于这阑珊的夜色,让焦躁不安的心在自由的飞翔中得到调整,得以宁静。

  风雨中的思念是凄美的,更易勾动相思人的情怀。饮了相思,醉上容颜;斩了世俗,壮了英胆。任那风起雨坠,竹影飘摇,只任豪情万丈,天地尽染。

  寂寥的人,永远都是寂寥的吗?

那个他作文14

  时光一去如梭似你穿针,又岂能忘你愁容笑颜,唯因你之举手投足间,皆入我心。

  最热闹的巷弄满是曝背聊天的人,而那坑坑洼洼的石板凳上坐着的总是那个老人。他的头上早已霜花点点,深邃的瞳仁嵌在眼窝中,长满老茧的指尖总是夹着一支烟。一咧嘴,虽是豁着门牙,却笑得十分爽朗。

  衣服早已磨破褪色,手中的杯子也磕破了一小块,走起路来迈着八字步,不合脚的拖鞋啪嗒啪嗒的拍着大脚板,这身装扮,并非没钱,曾经开豪车的儿子来接他进城,他只是潇洒地一摆手:“不去!待不习惯。”

  这个长不大的老头喜欢和我们这群小鬼混在一起,讲故事,说大话,当然他也从来不吝啬他兜里的糖。每到番薯玉米收获的季节,他总是挨家挨户地送,不信佛的他却乐善好施,憨憨的笑容里藏着大把大把的阳光。那日他又坐在夕阳的余晖中,灰色的天竟然下起的蒙蒙的小雨。他两眉微锁,猛吸一口气,然后忽地扔掉手中的烟头,摇摇晃晃地跑向麦场,拖着一捆捆的油菜就往回跑。最后,他狼狈地站在屋檐下,一把抹掉脸上的水,气喘吁吁地默念了一句:“也不知道是谁家的……”然后就蹲在门槛上,招呼着询问过路的邻里。

  有一阵子,村里有了新闻——村头老李家的孩子病了,病的不轻。大伙儿都知道他家的情况,纷纷啧啧的`摇着头。而老人眉头紧锁,满脸愁容。后来,他便匆匆迈进了李家的门。张嘴就说:“娃咋样了?”说着,从兜里掏出了一沓钱,“先拿着,娃要紧。”不等人家反应过来,他便匆匆转身离开了。啥时还?没说。

  不久,他便去世了。有点突然。清贫的他什么也没有留下。送葬的那天,村名们纷纷到场,我望着那黑白照上熟悉的面庞,哽咽得说不出一个字。心想:“上帝总会为善良的人铺一条明媚的道路。好人好走!”

  又回到那个弄巷,暮雨纷纷,青苔幽幽,人已不在。可你就这样留在我的记忆深处,以最美最朴实的方式传递着温暖的正能量。你是如此的富有,一举手便温暖了一个村,一展眉就阳光了一个生命,一迈步就走出了一个世界,那里,有最透明的爱,最澄澈的心。

  执笔,将你绘入记忆,愈久,愈深。

那个他作文15

  明媚的阳光照射在布满花藤的小花园里,阳光透过藤蔓驳驳的落在了地上,它们犹如一只只可爱的小精灵,时不时的跑到在人们的肩膀上,手臂上,头发上,脸上。人们也不抗拒,任由它们肆无忌惮的跑呀!跳呀!飞呀!闹呀!它们可自在了!人们也在享受着阳光的沐浴,过往的路人们也都不由的放慢脚步——享受着。穿入耳畔的是小鸟的叽叽喳喳,它们一点儿也不不怕生,时不时用它们那双葡萄似的小眼睛看一看过往的路人,似乎在询问着它们的`意图,还偶尔和伙伴们一起说说话。而蝴蝶们在百花绽放的花园里穿上它们那绚丽的衣裳,在属于它们的乐园里快乐的飞舞着,好不自在!她在人群中十分的明显,一身的白色在花坛的四周不停的绕着,阳光照耀在她的身上,她如同一只误落凡间的小天使,白净的脸上尽是开心和快乐,她一圈,一圈,不厌其烦的绕着圈。不知什么时候,太阳它被遮住了。而她却没有在意还是依旧。而过往的路人却敏锐的注意到了,他们的脸上有几丝烦闷,他们加快了步伐。渐渐地人们都走光了,鸟儿也不再吵闹着,躲进了自己的巢穴。太阳被完全遮住了,如细丝,如牛毛,的雨落了下来,飘飘扬扬的,很舒服,很凉爽,给这并不炎热的夏天增加的几丝凉意。她变得更加的开心了,她跑向了空地上,把头向上仰起,雨不停的落下,越来越大,她变得不在开心了。她跑向了可以遮雨的地方,一个不小心,她的腿不由的向地上倒去。水雨不停的落在她的身上。娇嫩的花朵在雨水残酷的打击小,一瓣一瓣的被打落在地上,连还未开放花骨朵儿也被打了下去。她不停的哭泣着,过往的路人却没有一个理他。只有他在危难的时候……他那修长而白皙的双手拿着一把伞递给了她,扶着她起来,还轻轻的用手抹去了她眼角的泪水,在她模糊的视野里他一步一步的走了,一阵风刮起了再地上的花瓣在他的背后,随着他的走去,花瓣也落在了地上。过了许久许久,她看向了地上:不见人面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过了许多年,她依旧记得那个他每次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还会看见似他的样子,偶尔还会忘记街道的吵闹,痴呆的望着那个似他的人……

  你是谁的,明眸皓齿,有修长的指尖,衣袂翩翩,让岁月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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