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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工程安装合同

时间:2023-04-09 12:02:39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it工程安装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it工程安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it工程安装合同

it工程安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做____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后申请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____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付乙方合同金额的____%;剩余部分____%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如逾期付款,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滞纳金;如出现数量增加减少,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二、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完工,施工期间如遇雨雪天气、节假日停电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三、质保期:1、质保期____年,____年内免费维修,如出现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除外。

  四、双方权利、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提供广告字制作安装位置并确保此位置安全承载力。

  3、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时结算的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意向提供制作方案。

  2、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

  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it工程安装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双方充分协商,就外广告制作工程项目,甲方委托由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权限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制作安装户外广告。甲方已全包给乙方,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在此施工中,工程现场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合同签订后先首付工程款的50% ,主体安装后付工程35% ,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款一次付清。

  三、乙方安装广告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修(本项目保修1年)。

  四、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而致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遇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安装时间应顺延。乙方若无特殊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安装时间应顺延。

  2、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撤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负责产权单位的'各项协调工作,包括场地的电源、水源等。

  4、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督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5、甲方如未按时付给乙方进度款,乙方随时停工并有权拆除广告牌。

  六、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悖,应服从法律、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it工程安装合同3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总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简阳油库工程水电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简阳油库

  1.2、工程地点:简阳市新市镇桐梓湾

  1.3、结构形式:____框架结构

  1.4、质量标准:____合格

  1.5、工____期:____120天

  二、承包方式

  包人工

  三、承包范围

  消防、水电施工图内的所有涉及的人工费,包工不包料。既给水、排水系统、部分消防、供配电及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的预留、预埋及安装,楼宇可视对讲、电视、电话、网络、等弱电预埋及安装,等电位预留与安装、避雷线的安装与链接屋面排水管的安装等施工内容,管道室内外分界点暂按建筑物外1.5米考虑。

  四、合同结算方式____:建筑面积____30元/平方米。

  五、工程款支付____方式

  5.1、每月按已完工程量的____60%支付。

  5.2.3、合同工程施工完毕,经质检部门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且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付至工程款的____;预留____2%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日起满2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余款全部付清。

  六、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督促、监督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标准、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2)、向乙方提供临时用房以及施工用水、用电

  3)、负责项目全过程监控、管理,配合、协调乙方施工。

  4)、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采购、进场计划,及时供应材料。

  2、乙方职责:

  (1)组建能满足工程施工、管理需要的管理机构,所派人员须满足和符合国家、地方甲方工程管理的要求,并将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复印件报送甲方备案。

  (2)服从甲方统一指挥,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令施工,其施工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必须满足现场需要,如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和质量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3)负责编制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其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如因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其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合理利用甲方供应材料,其损耗须控制在定额损耗之内,特殊原因造成超出定额损耗,需取得业主或甲方的签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供应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

  (5)按甲方的总进度控制计划,编制安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6)作好安装及土建施工图中设计的与安装工程有关的预留洞和预埋管的埋设工作,预埋剔打的墙体补烂由水电班组自行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材料、设备等采购、进场计划。

  (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成品保护制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成品损坏,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须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建设部的《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不得使用18岁以下童工,不得使用体弱多病、服刑人员和智障者来工地上班,女工岁数不超过50,男工不超过60岁.

  2、施工前,乙方必须参加中国石化上岗前的安全培训。须对参加施工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建设施工安全作业以及防水、消防等知识教育,各作业工种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乙方须保持生产、生活区域内环境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每天应派专人负责清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4、因乙方违反社会制安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造成的责任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八、施工进度计划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经甲方批准的安装工程分项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各工程施工进度。如因甲方、建设单位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滞后,工期相应顺延。

  九、质量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的标准。

  2、乙方必须确保本合同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一次通过,如因安装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返工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十、安全与事故处理: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劳务承包方在执行分包合同中如因违章作业造成伤害和伤亡事故,劳务承包方应立即上报工程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处理。水电分包方承担因此带来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担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一、其它:

  9.1、如乙方因人少、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服从管理,甲方限期乙方整改,如在限期内仍不达标,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全员退场,退场时,甲方按乙方已完工程量70%给予结算,余下30%乙方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用。

  9.2、如因乙方聚众打架、斗殴、不服从甲方管理,殴打甲方管理人员,无故停工、甲方将无条件清退乙方退场。

  9.3、乙方人员必须保证农忙、节假日不放假,保证正常施工,如中途因农忙、节假日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

  9.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下达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指标及各种管理规定进行施工,违者按照各项规定进行处罚。(各项管理规定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制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it工程安装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于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千蚌村的住宅建筑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千蚌村

  二、工程结构:砖混结构二层。

  三、工程建筑面积;图纸设计为215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图纸设计施工。

  第三条施工范围及施工造价

  一、施工范围

  1、按图纸设计放线。

  2、雨篷和斜顶半算。

  3、主体工程(含贴地砖、楼梯砖、内外墙砖、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室内外仿瓷、墙漆、楼梯扶手、水电通讯线路安装、化粪池、卫生间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价

  包工按建筑面积215/m计算,施工价总数为89440元。

  第四条施工工期

  自20xx年3月20日至年底

  五、付款方式

  一层浇灌付3万元,2层浇灌付3万。尾款扣留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作为保修金后,其余部分待外墙完工、内部完工后甲方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工程具体要求

  1、若基础超深(1。3米以上为超深),超深部分按90元/㎡计算。

  2、室内水、电、通讯线路等网管预埋,每个房间电线,开关,插座,闭路及电脑网线插孔位置由甲方确定。

  3、其他内部结构要求参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及按甲方要求施工,外部要求参照设计图施工。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1、支砌毛石基础,砂浆标号按图纸设计要求搅拌,支砌必须砂浆饱满、平稳,砖砌体平面垂直。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乙方须对工程实行保修,从交付之日算起,保修期为2年。

  4、保修期间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进行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另请他人进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从5000元保险金中扣除,保险金不够扣除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保险金如数退还乙方。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l、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2、监督乙方按要求和规范施工,对不符合规范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权利和义务

  l、严格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甲方要求。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因安全措施不力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3、施工工具、机械设备及模板由乙方自备。

  4、交工前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约定事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和工程项目,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档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作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涂改无效,经确认无误。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十二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it工程安装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内容】:分集水器(含)以内地暖施工部分安装,不含回填层部分

  施工。做法和选材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单价】: 34 元 /平米 ,工程面积 ㎡。

  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大写金额): 。

  第二条 施工准备

  【甲 方】:

  1、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地面障碍物清除干净,地面无大的突起物。水、电能保证正常供应。

  2 、进场前应提供用于存放材料及施工工具、器件的库房。

  【乙 方】: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 五 天内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算起,顺延 个日历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经监理和甲方审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乙方应按质量及验证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

  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4、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二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内为固定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和其它因素而变动(此价格不含工程配合费、水电费、检测费、地税等);

  二、 乙方在交付工程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三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否则视同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单。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价款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时不得另行以任何其它合同以外费用名义、项目卡扣乙方款项。

  三、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备料款 元 (大写金额: ),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组织工程材料及施工管理人员进场。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款 元(大写金额: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工程量付清余款。

  备注:

  五、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GB 50242-20xx 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三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视同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二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七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逾期天数每日千分之八付给乙方赔偿金。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在地暖施工面上进行打眼、凿洞、取暖等作业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承包方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生效。

  三、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签章):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it工程安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参加甲方的工程建设,经双方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

  一:工程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建形式:工程全部由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二:施工队状况及设计要求:

  1:施工队长___________

  2:乙方应具备该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和资质,或该项目的设计由乙方请具有设计资质的机构给予鉴定及认可(乙方需提供设计图),同时,还必须获得甲方的确认。

  3:乙方须按项目技术质量要求配备技术等级的工人。

  三:进场和施工进度、完工日期;

  1:进场时间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完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实际工期不得超过_____天(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工程进度由乙方安排,甲方进行监督。

  四:工程施工条件及工程项目价格(人民币):

  1:甲方提供水、电和可施工的.工作面。

  2:乙方应认真对施工现场勘察后进行图纸、施工方案设计及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施工必备的机械工具、劳保用品、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资等各类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工程建造费用内。____4:施工面积约为________平方米。

  5:该工程的材料、施工方案落实、施工质量如不达标,乙方须无条件返工和整改,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直到达标。同时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管理,严格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服从指挥、及时清场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要求,并且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绝对不能干扰周围居民的生活。

  五:付款方式:

  1:乙方人员及材料、设备进场之日,甲方支付乙方80%总工程费用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之日甲方再支付乙方20%总工程费用____,________万元整。。

  2:甲方无故拖延工程款也按每天5%总工程费用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双方约定:

  1: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结算,并按其后果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造成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

  (2):乙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的;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退出承包或向他人转包该工程,如有发生则赔偿甲方10万元,同时所进行的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甲方可终止合同。

  3: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则依法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另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乙方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it工程安装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1.4、设计说明:

  1.4.1、楼面顶层窗户上方拱形中间点缀七彩跳变的LED点光源,窗户正面采用兰、白两色可控LED数码管渐变。

  1.4.2、楼体轮廓采用可控LED七彩数码管勾勒,色彩变化为行云流水,七彩追逐的效果。

  1.5、工期:本工程完工工期自合同生效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15日内。

  1.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和时间的要求。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专人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在施工过程中,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指派专人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有权对原设计提出变更,在双方共同确认的条件下,做好变更记录。

  2.5、项目验收交接后,按协议及确认的变更记录及时付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指派专人为驻工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而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的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甲方分三次支付总额为36000.00元的合同价款。

  6.2、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材料款。

  第二次:乙方进入现场开工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进度款。

  第三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6%即6000.00元的工程结算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7.2、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

  7.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5、未经甲方书面文件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7、因一方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主张其免除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8.2、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认定证明。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有异议并因此发生仲裁纠纷,应以仲裁裁决的认定为准。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甘肃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本合同价款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项目在报价文件中已有列明单价的'按报价书的单价和安装实际工程量结算,在报价文件中没有列明单价的工程,原则上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现行相关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结算。本合同未涉及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0.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质保期满后发生质量问题,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是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与本合同有关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项目变更文件、凭证、通知书、确认书等文件,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工商执照和资质证书(经乙方盖章的复印件)、乙方的报价文件等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it工程安装合同8

  甲方:

  乙方:

  丙方:

  1.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a)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b)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上述两份合同总额为 万元,上述合同工程内容均已完成,正在进行结算中,乙方同意以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上述两份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

  3.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暨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潍坊市 区 街 号 项目 号 室 房屋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 万元。

  2.抵付方式为双方互开发票的方式抵付,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该发票仅供乙方指定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

  二、房屋有关状况:

  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测绘单位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 元/平方米,房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不论乙方转让给丙方该房屋的单价是多少,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的单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抵房协议为准。

  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在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具体标准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第 条)

  三、原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

  因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原合同正在进行结算中,若结算额或工程进度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款不足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为简化三方之间付款程序,由丙方以现金或按揭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协助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为方便乙方转卖房屋、办理产权等事宜,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

  4、在原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结算额,且乙方、丙方将房款全部交齐完成抵付后,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付房屋的钥匙。

  五、承诺

  丙方从乙处购得此房,房款交于乙方,并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关于此房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丙方除结构问题外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房、换房或索取其他赔偿等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丙方同意按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承担房屋物业管理费(元/月),不论丙方是否实际入住。

  七、丙方签订此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其他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该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面积出现误差产生的房款多退少补事项时,三分同意为简化付款程序,由甲方和丙方按照最终测绘面积进行结算。

  八、本协议签订后,视为甲方已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三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四分,乙方两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it工程安装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嘉鱼国际大酒店》弱电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和组织施工。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主干道的主要路口路段,及家属院内主要路口。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自20xx年 7 月 日开工; 20xx年 月 日竣工。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安装施工,不得延误其它工种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协调如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决。

  第三条 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人工费及售后服务费

  该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人工费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元)售后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服务费留在甲方处,作为竣工交付后的工程设备的维修、质保费,待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余款退给乙方。

  第四条 设计与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设计标准》执行。按《建筑弱电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弱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留有设备升级的空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绝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质监单位及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材料的领用、保管、及退库

  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采购到符合设计意图的国内一流设备和相关材料,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办理领料审批签字手续,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在隐蔽工程安装完未封闭前,甲方派员核对材料实际用量,如发现材料遗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退回仓库退换。所有施工用材料不得拿出工地,如有发现未经批准将材料拿出工地视为盗窃行为,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单项工程施工完毕的成品、半成品由甲乙双方共同看护。

  第六条 安全事项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地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拾个工作日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人员生活费,以后则按每月的工程进度75% 申请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试运营)付清乙方人工费。留下的售后服务费壹万元,待满二年后办理服务保修费结算余额退给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乙方如不能即时维修,甲方可另请他方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售后服务费中扣除。

  第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it工程安装合同10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条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喷泉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及材料要求:

  喷泉工程安装,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动画效果以及材料表清单验收,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品牌见附表。

  四、工程计价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修、包税费、包验收通过等的承包方式。

  五、工程造价:小写:元 (大写:)

  六、工期: 天,开工日期为20 年 月 日,如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误,工期顺延。

  七、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工程竣工调试完工后,甲方按相关规范和双方认可的效果进行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预付款30%,设备材料进工地安装五日内付工程款40%。完工后付20%,工程验收后10天内付款5%,留5%作为质保金,一年保修期满一周内付清。本工程不包含税金。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壹)周,(不足一周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此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期交付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式是:每延误一(壹)周,(不足一周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

  十、质量保证

  产品质量保修期为1年,质量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力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无偿维修。保修期满后,维修喷泉只收取材料成本费和运输费,不收取维修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it工程安装合同11

  发包商名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商姓名(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xxxxxxxx》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甲方要求乙方按国标、省标及当地建设行政与技术管理部门法律、规范、标淮等有关建筑施工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订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分项工程发、承包内容与形式:建筑水、电、煤、强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包工包料施工。

  二.工程量计算依据与方法: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四川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结合xxxx市材料信息价与招投标等有关文件,计算工程量及造价。

  三.建筑水、电、煤、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包工不包料施工发、承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人民币元整。

  四.发承包期限:建筑物名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作施工地点:《xxxxxxxx》开发建设项目区域内。

  六.工作内容要求:

  1.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并根据甲方提供的《xxxxxxxx》开发建设项目内各栋建筑物施工图纸,按国标、省标及当地建设行政与技术管理部门法律、规范、标准等有关建筑施工规定,从事建筑水、电、煤、强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施工。

  2.乙方应按照甲方主体结构与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要求,按时按量完成预埋与安装施工任务,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规范、质量验评标准与安全规范标准。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xxxxxxx》开发建设项目内各栋建筑物施工平面图纸、住址:现居住地地址: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材料运输道路、材料堆放场地、20平米内的库房与看护室及提供电力照明。

  ⑵甲方有权检査乙方施工资质及施工人员上岗证。并对乙方进场材料有权按国标规范、标准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非标与不合格材料应由乙方负责即时退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对各栋号建筑物水、电、煤、强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按,上报甲方技术管理部门与工程监理,并经审核批准后开工。

  ⑷乙方在各栋号建筑物进行水、电、煤、强弱电、消防、电信、通讯等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进行施工时,甲方有权对其施工过程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出现不符合设计内容要求、国家施工规范、质量验评标准与安全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按等现象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应即时停工及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⑸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人员暂住、各级建设行政部门检查、办理相关证照等手续,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⑹甲方应在每月28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报月份施工进度工程量审核与批准,并在当月30日前预付80%进度款,其预留20%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待单栋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当月归还预留履约保证金中的xx%,余下5%转为工程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质保期限时间逐步归还。付款前乙方应出具相应的合法税务发票。

  ⑺为了保证乙方人员稳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⑻甲方不预付给乙方备料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⑵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施工资质及进场上岗施工人员岗位证,交甲方审査。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范与条例。

  ⑶乙方应根据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在进场开工前或施工过程,按照设计图纸、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标准对全体人员进行全面施工技术交底与安全教育并签字存挡,严格按规定对施工人员上岗配全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并配备专职质检、安全员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即时纠正与停工。

  ⑷乙方在购买或租用材料及设备时应收取其有效合格证或检测报告,材料与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技术与监理部门査验,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章后卸车就位,否则即时退场,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⑸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安排的各栋施工进度及时完成各项承包内容施工任务,各分项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内容要求、国标施工规范要求,预埋工程项目及材料应及时上报甲方与监理,完成各项隐蔽验收签证手续后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⑹乙方在施工过程遇到当地建设行政及其他部门对其承包内容中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资料等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应主动给予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

  ⑺乙方场内材料水平与垂直运输其车辆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⑻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施工进度(进度表与计算书)与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表,并配合甲方审核人员校对完成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月工资发放后将余款拨付给乙方。

  ⑼乙方材料、设备、工具进出场、运输、装卸、搭设与拆除全部由乙方负责。⑽乙方全体员工其办公、住宿、水、电、饮食等生活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⑾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需持有上岗证、戴安全帽、穿劳保鞋、在离地面二米以上建筑物四邻一米处施工时需绑安全带。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若无法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和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可以增加或者另行选择其它施工队伍继续施工,乙方表示理解和服从。

  七.其它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立即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it工程安装合同12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永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永州市公路局办公新区项目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与翠竹路交界处;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花架、飘板、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电气部分: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住户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桥架、电线电缆、排污泵、;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it工程安装合同13

  合同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污水处理厂三期项目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工程地点: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规划红线内

  工程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级处理和污泥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四联体(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A2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氯间,除磷加药间,除臭装置,中水装置,污泥输送码头等厂区工艺建构筑物内的设备、管道、电气、自控、仪表安装及调试,本工程所需电缆的铺设,电缆头和电缆支架制作等,及工艺建构筑物外5米内所有管道和管件的安装。(2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具体工程内容见合同附件。)资金来源:世界银行贷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①E1包范围内的粗格栅、细格栅、沉砂系统设备、鼓风机系统设备、污水泵类

  系统设备、沉淀池刮吸泥机设备、曝气系统空气管道、非标类设备(含闸门,除臭装置,加氯装置、中水装置和污泥料仓等)、阀门类设备、设备配套电气控制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②E1包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的安装;E1包范围内所有支架、料斗、不锈钢平台、检修架和储槽的制作;E1包内的管件(弯头、异径等)现场根据情况能制作的尽量制作,不能制作的由发包人采购成品交由承包人安装;

  ③E1包范围内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控制及仪表系统设备的安装和配合调试工作,E1包范围内电气设备的现场测试工作,协调与其它安装承包商如外部供电安装的工作;

  ④负责临时设施的搭拆;配合设备开箱检验;

  ⑤协助发包人进行E1包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的联动试车,配合试运行工作;

  ⑥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主材料之外的,安装工程所需的辅助材料;

  ⑦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主材料之外的,安装工程所需支架和辅件等的'制作和安装;

  ⑧承包人应完成上述由其负责安装的设备及材料的卸车、转运、存储、保管、组装、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试验、安装缺陷处理及交接验收。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

  竣工日期:根据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确定的竣工日期(20xx年9月10日前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合同总工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通知确定开工日期起总日历天数290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RMB2,2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捌万元整);上述合同价格是固定价格。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专用条款

  3、合同通用条款

  4、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5、本项目招标书、招标图纸及其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附件: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一览表、承包人工程量价格清单、施工进度计划、安装工程技术要求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壹年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5月3日,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双方印章后立即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盖章)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it工程安装合同14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确保地板辐射采暖工程的正常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严守信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单位:

  3、 工程地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工程承包范围:

  6、 工程施工内容:

  二、 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

  1、 地暖管道:采用PE-RT管,管壁厚度以施工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采暖管道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2、 分集水器、保温材料、钢丝网:以施工蓝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3、 管道密度、间距等技术指标依据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地暖管道采用单层下置钢丝网片固定。

  4、 上述提及的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xx J365-20xx)》及甲方约定的要求。

  5、 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地暖管道的施工。

  三、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下,自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另给予15天材料生产运输时间后90天完成施工任务。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连续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

  2、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临时停工的。

  3、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量。

  4、总包方或其它原因不能逐日提供一层工作面时。 5、其它原因导致已敷设保压管道,在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无法隐蔽覆盖面积500m2以上的。

  6、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

  鉴于铜制分集水器容易丢失,在具备防盗条件(门窗安装完毕)后提前15天通知安装分集水器,并由掌握钥匙一方负责保护。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工程款支付:

  (1) 合同签订生效后,人员材料进工地5个工作日内,预付总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其余款项按工程月进度的90%付款。地暖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预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两个采暖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六、甲方责任

  1、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全套图纸(包括变更)及有关文件。 2、出现变更设计时,提前7个工作日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配合地暖施工和土建施工的协调工作。

  4、配合总包单位、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中间验收、变更签证及地暖施工完工验收并签字。

  5、负责协调并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所需水、电及材料堆放场地和工人住宿场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6、地暖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将决算30日内审批完毕。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地板辐射采暖施工。客厅、卧室、书房、餐厅温度18°C.卫生间20°C须辅助采暖。

  2、乙方的材料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20xx J 3645-20xx)》及甲方约定的要求,并应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施工材料的`有关证明文件,入场时需经监理方、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乙方在施工期间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负。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做好管理工作过。

  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和总包方的统一管理,遵纪守法和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工人进场前切实进行安全教育,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5、乙方必须在入场施工前7个工作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6、施工期间与其他施工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调。

  7、乙方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目标进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8、对该分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八、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期。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管材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先予以维修,同时请当地质量检测部门鉴定,属乙方材料、施工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非乙方原因的地暖工程维修,乙方收取维修材料费用及试压人工费150元。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两日内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或第三方协调。当事双方不愿协调或协调无效可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算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议、保密等义务。

  十一、其它约定

  1、有本合同内容未包含的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it工程安装合同15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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