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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合同

时间:2023-03-30 08:26:51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质量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质量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质量合同

  工程质量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委 托 方:岳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甲 方:

  乙 方:岳阳通湘交通基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湖南省岳阳市 签订时间: 有效期限:

  一、服务内容

  受岳阳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的委托,我公司(全称:岳阳通湘交通基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将对 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检测,其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等项目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二、检测的依据、目的及组织实施

  2.1检测依据

  2.1.1 交通部交公路发[20xx]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2.1.2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xx) 2.1.3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JTG B01-20xx)

  2.1.4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xx) 2.1.5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xx) 2.1.6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xx) 2.1.7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xx)

  2.1.8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 057-94) 2.1.9 交通部行业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xx) 2.1.10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

  2.1.11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xx) 2.1.12 交通部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xx) 2.1.13施工设计图

  2.1.14 其他相关规范、标准及技术文件

  2.2检测目的

  2.2.1 按照交通部标准,进行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为工程的交(竣)工验收提供工程质量检测资料;

  2.2.2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2.3组织实施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整个验收检测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一阶段为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

  第一阶段:路基工程检测,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涵洞检测;

  第二阶段:底基层、基层检测及排水工程、涵洞检测;

  第三阶段:面层检测及排水工程检测。

  以上三个阶段检测的工作内容不是绝对的,其中的内容有可能相互穿插。 本检测公司将对项目建立一个检测工作组,配备齐全仪器设备,车辆随时出检。验收检测遵循承包人自检、监理抽检合格、再向本检测公司申请检测的程序。检测工作组检测项目总负责人为万里鹏。

  三、检测内容、频率及方法

  3.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

  3.1.1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3.1.2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3.2鉴定方法

  3.2.1分部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工程实体检测以本办法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加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内业资料审查时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 ×100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3.2.2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质量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单位工程投资额

  3.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3.1总体要求

  构造物混凝土强度、路面面层厚度的代表值、路面弯沉代表值等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xx)评定均合格;重要支挡工程无严重变形、高填方无严重沉降变形、高边坡无失稳现象。只有上述要求得到满足后,方可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3.3.2工程质量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分部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则分部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4路基工程

  3.4.1实测项目

  路基工程压实度、边坡每公里抽查不少于一处。路基弯沉逐车道连续检测。其中路基压实度、弯沉检测为工程质量控制重点。

  排水工程的断面尺寸每公里抽查2-3处,铺砌厚度按合同段抽查。 涵洞、通道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全路段共有涵洞370道,抽检37道; 支挡工程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且每种类型抽查不少于1处。

  说明:无单项权值的抽查项目,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而增加的项目,不进入最后交工验收评定。 3.4.2原材料抽检

  在路基工程质量检测过程中,我岳阳通湘交通基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将配合 完成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专项抽检工作,其中原材料抽检为重要内容之一。

  工程质量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质量合同 篇4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工程,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2.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3.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

  4.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5.甲方不得明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6.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他好处。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2.乙方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

  3.乙方必须严格发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特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4.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5.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7.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

  8.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

  9.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合同 篇5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是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算起)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质量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号楼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为明确双方职责尽快完成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检测依据

  1.GB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189-20xx《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DB45/T393-20xx《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

  4.DB45/T221-20xx《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检测内容、数量及单价

  1、墙体节能工程

  1)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相同做法墙体构件(外墙保温系统)传热系数检测抽检数量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1组,检测费单价为元/组,计组,共元。

  2)外墙节能构造: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规定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暂按一种墙体计算,抽样数量为组,检测费单价为元/组。

  2、屋面、墙体节能工程

  1)屋面、墙体保温材料每种材料导热系数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条规定2万平米以下3组,2万平米以上6组。检测费单价为单种材料导热系数元/组,计组,共元。

  3、建筑外窗节能工程

  a)单层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检测抽1组,检测费为元/组。计组,共

  元。

  4、配电与照明工程

  a)电线截面、电阻率检测按每单位工程同厂家10%规格抽,每个单体建筑最少抽2种规格,检测费为元/规格,计种规格,共元。

  b)电缆截面、电阻率检测按每单位工程同厂家10%规格抽,每个单体最少抽2种规格,检测费为元/(规格·每芯),计规格x芯=组,共元。

  三、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检测费用:合计元优惠至八折进行结算,检测费用计元(元整)。(最终检测费用按实际检测数量为准)

  2.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甲方支付总检测费用的%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检测成果报告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检测费余款,甲方付清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2.负责按本合同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送检测样品至乙方试验室。

  3.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现行规范或规程及本合同要求组织检测,为工程提供准确、科学和公正的'服务;

  2.乙方对检测报告质量负责。检测工作按照相关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条例、要求进行;

  3.按单位工程完成所有检测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每个单位工程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正式检测发票。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遇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而导致无法全部按规定执行,必须修订或终止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甲方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检测单位提出。安排双方认可的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相同,复检费用由甲方负责;复检结果与原检结果不符时,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有关规定重新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授权人):(或授权人):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一项:承包方式:包工。

  第二项: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为:优良。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失误造成的工程返工和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的工程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处于罚款。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返工,则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各道工序要严格进行报验,未经甲方人员检查,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未经业主验收,不得覆盖。

  4、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执行三检制,按规定对现场机械、物资、工程进行标识。

  5、乙方对于工程缺陷不能或不愿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整,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10%,质保期为一年。

  第三项:工程结算及付款方法。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每月按实际已完成的各单体分项工程结算,并扣除预付款项和工程罚款,结算单上报审批一周内支付工程款项的60%,剩余款项待工程实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到90%,10%的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凡因工程施工图变更或图纸和预算外签证追加的工程量另行结算。

  第四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说明: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本合同项目约定的完成工程对应的主体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____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

  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其它人员修理。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

  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分析原因后责成责任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

  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同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合同 篇9

  项目名称:

  补充协议书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

  由甲方施工的'代庄片区棚户改造项目18#、19#、20#、21#、22#、23#楼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空气检测)和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由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补充签订以下协议:

  1、该项目检测费用包干价35000元。

  2、乙方提供合同全额(按112500元计,多出包干价税点已在包干价中包含,不再另行扣取)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试验做完后,一次性付清,领取报告。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原合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同》(SYZB20xx-CF-0414-01)执行,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与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工程质量合同 篇10

  甲:

  乙: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

  质量目标为工程,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施工质量责任人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 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 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向中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2. 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时解决对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

  3. 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

  4. 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5. 甲方不得明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6.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他好处。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证书。

  2. 乙方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务。

  3. 乙方必须严格发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特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4. 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5.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7. 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完整。

  8. 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拒绝使用。

  9. 乙方不得暗示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提供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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