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承包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部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内部承包合同1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0.00以下地下车库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 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20xx 年 3月 6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20xx年 11月 6 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 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xx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版、《xx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和《xx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州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联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转换层浇筑完毕)拨付该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砖混部分: 三、四层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拨付该两层已完工程的75%;屋面封顶后一个月内拨付五、六、七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2、工程经竣工验收,乙方提供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甲方审计确认并扣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质量保证金,剩余款项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待2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税费甲方代扣代缴。
七、甲方的工程和责任
1、 开工前10天完成现场三通一平等工作。
2、 工程地质及管线资料在开工前5天内提交。
3、 甲方仅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中的农民用工保证金、工伤保险及工程排污费由乙方支付,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 开工前三天内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5、 主体开工前3天内组织图纸会审。
6、 开工前协调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
八、乙方的工作和责任
1、 开工前5日内提供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监理审定,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2、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和交工前的施工现场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的损失和罚款。
3、 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及批准的保护方案进行保护,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核后列入工程总价。
4、 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给甲方。
九、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 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如果造成工程施工被责令整改而拖延工期或直接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销售损失及延期交付赔偿损失。
4、 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如发包方因此被追索,则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质量及工期控制
1、质量控制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制定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措施。
(2)工程使用的钢材、水泥、装饰材料和水电材料(设备)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统一品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不合格材料。
2、工期控制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按照10000元/天处罚乙方。累计处罚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0%。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签字前向发包人交齐履约保证金 元(¥ 元)
十二、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 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 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遵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期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
字盖章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次日生效。
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内部承包合同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桨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的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公证
第十三条 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振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冥买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 承包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人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 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掏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金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金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 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船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六条 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七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应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书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起草,经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的由总厂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实行。
内部承包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作为甲方工程项目经理,丙方作为乙方担保方,就乙方承包工程丙方作担保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共同遵守。
本合同签订的基础:
1、甲方系经过批准,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类工程施工资质为级,按照国家规定承揽工程。
2、乙方作为甲方的项目经理,同时是甲方工程项目部的负责人。
3、甲方工程项目部现有的施工设备由乙方自备。
4、丙方对乙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协议基本内容: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程项目,负责甲方承揽并负责施工的全部类工程的施工。承包方式: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自担风险。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工程承揽不论甲方承揽的工程,还是乙方自己承揽的工程,对外均为甲方承揽的工程,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条财务管理
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必须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必须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即施工方,也就本合同甲方)的账户,否则视为款项未付。”
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帐户。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3、对外支付:由甲方通过乙方的独立帐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必须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
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应对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第五条劳保统筹基金由甲方统一缴纳劳保统筹基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管理费乙方按照施工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缴纳管理费。首次根据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可以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待工程结算完毕,多退少补。
第七条人员的雇佣、工资的发放
1、工作人员招聘及工资方法: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
2、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如果由乙方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八条保险办理、安全管理与责任
1、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
3、乙方同时要为工作人员投保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特别要投保工伤保险,同时乙方要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商业险。工作人员产生的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九条项目部内部管理
1、材料采购:所有材料由乙方亲自采购,或者由乙方书面授权方可有效。所有入账之材料发票必须由乙方签字方可入帐。
2、工程施工管理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乙方担任,所有与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签证的签署均由乙方负责。②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协助乙方施工。③施工人员:
3、人员管理:
4、施工场地管理:
第十条施工设备工程施工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购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印章管理甲方应将所有材料采购合同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盖有甲方印章,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赔偿,如果没有尽快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如果一方没有尽快赔付,乙方帐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额一倍的违约金。
2、甲方积极支付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但有权扣除各项税费。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
3、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如有损害,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赔偿损失数额一倍违约金。
第十三条担保条款
1、丙方作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债务、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邮寄费、公告费等)。
3、保证期间自自签订本协议起到工程完工后二年。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的管理1、乙方应将竣工的相关的资料报甲方备案,并将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2、甲方可派专人至现场向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进行债权债务核查。
第十五条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协议期满。2、双方协议解除。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所有的通知事项书面应送交对方,或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第十九条文本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内部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担任甲方承揽的 工程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班子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和组织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力保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和取得最佳经济及社会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室地面地砖、墙面砖)
2、工期:工程质量:按施工现场要求合格施工,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工程价款:合同中标价。
第二条:承包方式
1、由乙方承担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及工程所需资金,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班子的组建、管理和施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民事、经济等责任。
2、所有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预算部审定工程总金额的95.2%按工程进度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项目工程管理及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对资金流向、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2、乙方全面负责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整体转包和肢解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4、乙方施工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应服从业主监理和甲方正确的工作指令。拒不服从业主、监理、甲方指令,影响较坏的,甲方将责令其停工和退场,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6、乙方不得有任何使甲方社会形象受损的行为发生。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收取保证金、赊购材料或作某种承诺,乙方所有经济活动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发生,并承担其责任和后果,概与甲方无关。
7、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人工工资、材料款、机具设备租赁费的支付,并以家庭全部财产作为担保承担全部责任,不得随意拖欠,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项目资金管理与责任
1、乙方所得的工程进度款应全部使用于该项目工程,不得挪作它用或转借他人,甲方有权监管乙方资金的流向情况。
2、本工程项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依法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财务管理办法》及公司其它内部管理规定。若有违反,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合乙方做好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督促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技术交底,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台帐工作。有权对乙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核算、资金流向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要求整改直至停工整顿。
3、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有关规程、规范及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质量及安全隐患,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处理解决,其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方监督乙方现场施工及其它事项,协助乙方认真履行工程合同,加强对乙方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并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担组织实施本工程所签订施工合同内容的全部价款和质量、安全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项目经理部对业主方的全部承诺,具有对工程施工的全部管理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建管、城管、规划、质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包括乙方缴纳民工工资的履约保证金等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操作规程、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其它规定,必须按图纸及设计变更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3、按规定组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班子:①项目经理部组建报告;②工程基本情况表;③人员组成基本情况表;④规章制度文件等。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测试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自行招聘人员由项目责任人统一管理,签订招聘协议书。
4、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所需人员证件由乙方自行提供。若需甲方提供的,其收费标准按二级建造师800.00元/月/人,施工员及其他人员500.00元/月/人计费。甲方派住该项目的人员工资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养老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及伤、病、产假、法定节假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中标费、建管费、合同签证费、建筑市场交易费、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
6、所有工程材料、设备、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进行。但在价格相等时,优先使用甲方提供材料、设备。
7、乙方负责本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其中包括竣工图纸的绘制、材料复验送检、隐蔽资料编制、设计变更、技术商洽、竣工结算等施工期内的全部工作。
8、本工程项目必须按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施工,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符合业主、监理的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本《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承包合同,并由乙方支付该合同总额的2%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建项目部完成本目标责任书中未完工程,前期该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管理合同经双方签章(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帐务及款项,工程保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第八条:本承包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5
发包方(甲方):四川****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方已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就阳城·心灵家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施工项目签订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为了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甲方聘任乙方为该项目班组负责人,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劳务施工交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内部承包。
经双方依法平等协商,现就本次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履行。
第一节 工程概况及目标
1.1
1.2 工程名称: 阳城·心灵家园项目a标段建设工程#楼。 建筑面积:暂定:。实际建筑面积竣工结算以施工图为准,建筑面积实行固定建筑面积包干,共 m2 。
1.3
1.4
1.5
1.6 建筑层数: 工程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培风村5/6/7组地块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文明工地 进度目标:开工日期: 年 月 日;±0.00以下工程竣工日期:年月 日;全部主体结构封顶, 年 月 日;全部装修完成并验收合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80天。
第二节 承包内容、范围及劳务承包方式
2.1承包内容及范围:建筑物散水以内含散水、排水沟、坡道及台阶,从基础砼垫层开始到竣工为止的设计图纸范围内(除2.2内容外的)所有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内容及现场检查自检资料的整理
2.2乙方工作范围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1)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基处理、基坑护壁及桩基础。
(2)楼梯、阳台的铁制或玻璃栏杆。
(3)腻子、内外墙涂料以及外阳台、公用部位外的地砖、墙砖、花岗石等二次装饰内容。
(4)防水、保温分项工程(土建部分除外)。
(5)设备、通风、消防、电梯、弱电等安装工程(土建与安装工程的配合费已包括在本合同范围内)。
(6)门窗安装工程。
2.3 内部承包方式:人工费(含丝接人工及机具设备)+辅助材料费(含铁丝、钉子、砂轮、锯片、封口胶、焊条、焊药、扎丝、砼垫块、对拉螺杆、拉片、钢筋垫块及水电安装辅材等)+周转材料费(含架管架料、扣件、模板、木材、阻燃安全网)+施工机械费(塔吊、施工电梯、大小型机械等)+措施费(含安全防护设施)+ 现场维护费及文明施工费(含办公区维护)+其他不可预见费,按照《20xx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一次性平米价包干的劳务承包方式。
第三节 合同价款
3.1 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rmb元/㎡(详见《阳城心灵家园(a标段)劳务等承包费报价及组成表》),合同总价约为¥ 元,(含出据0.8%的农民工工资的发票费用)。
大写:
零星签证用工技工单价: 120元/工日;零星签证用工普工单价: 80元/工日。
3.2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及费用:
3.2.1 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从施工准备、按照合理工序施工、质量检查、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直至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所需付出的全部人工费用,并且无权收取甲方另行发包的承包单位的任何费用。
3.2.2 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用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运距指在施工现场内)
3.2.3 乙方班组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等。
3.2.4 乙方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
3.2.5 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具、各型机械(例:丝接设备、电焊机、弯曲机、断筋机、调直机、对焊机、振动棒、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和机具)的费用等。
3.2.6 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的辅助材料费用等;
3.2.7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及高温防暑所增加的人工费用等;
3.2.8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所需的全部费用等。
3.2.9 施工现场内的材料等二次转运费(装卸车、清料、码放所需机械台班、人工费)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但不包括钢筋下车时的吊装费用。
3.2.10 预制砼构件、预埋件的制作、安装费用等;
3.2.12乙方生活及生产责任区的建设和清理,承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堆放保管等;
3.2.13为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指标所需额外支出的费用等;
3.2.14本合同价已包含了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应包括人工、辅助材料(或设备)、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的所有费用。
3.2.15外脚手架:本工程采用普通钢管悬挑式脚手架或整体提升架,其所有材料及人工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使用时间为主体结构及外墙装饰全部验收合格、方可拆除脚手架。外脚手架搭设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外架搭设方案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外架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外架临街面要求用钢丝网或竹胶板密封主体上升时最上部的四层。
3.2.1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钢管必须进行油漆处理。
3.2.1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密目网、尼龙水平网)必须是阻燃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且必须是全新的。
3.2.18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翻新处理。
3.2.19甲方劳务合同里面针对乙方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考核内容及费用。
第四节 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及资源
4.1商品砼由甲方运至施工现场(二次结构砼为自搅砼),卸料、加压泵及浇筑设备、施工作业人员全由乙方负责。
4.2生产、生活等临时用房: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活动板房,乙方使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理。工人的'日常管理及用品等由乙方自理。
4.3甲方不对劳务人员设职工食堂,由乙方自行解决食堂问题。
4.4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提供:
甲方负责将水和一、二级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并安装计量表;场地内的临时用水和二级配电箱后用电设施及其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电费由甲方负责。
4.5其他临时设施:乙方进场后,甲方指定地点搭建,材料由甲方提供,搭设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板房由专业单位搭建除外)。
4.6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商品砼、钢材、水泥、石灰膏、砂、石、标砖、空心砖、墙与砼界面处所用的钢丝网以及外墙面砖、室内墙砖、地板砖、电缆、电线、线管、线盒、给排水管及管件、配电箱)由甲方提供。
第五节 乙方应提供的资源
5.1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除本合同第四节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工程所必须的各型机械、施工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等都应由乙方自己提供,乙方有责任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施工需要。
5.2在承包工程范围内,乙方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因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材料不合格而引致的连带责任。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3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工具应符合成都市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及甲方对于乙方提供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5.4乙方必须提供进场工人的三级教育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责任书。
第六节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暂定由包利剑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但不超过其委托权限),签证用工必须由甲方或委托负责人签证方为有效(具体委托人员由甲方总负责人届时确定),签证用工必须是甲方另行安排与本合同无关的工作内容。
6.1.2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和管理。如有迹象表明乙方已无履行承包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内部承包合同。另外组织施工班组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所有责任的权利。
6.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
6.1.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 套,如需增加施工图份数,乙方可自行加晒,费用自理。
6.1.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1.6负责提供商品砼,但乙方负责泵站前、后台管理并取样。
6.1.7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6.1.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协调乙方组织中间验收及分部分项验收工作。
6.1.9负责把钢筋原材料运至施工现场(首次汽车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6.1.10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大检查。
6.1.11图纸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1.12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但自检资料和强制性检验测试资料由乙方按时检验后提供给甲方。
6.1.13有权对乙方的班组民工工资发放方式进行审查及监管。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2.1乙方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乙方还应配备其他13名项目管理人员,其配备的数量如下(名单由乙方进场时一并提供):
班组执行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测量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水电工长(1人);大门口门卫(2人)以上人员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书由甲方压证管理。以上人员的工作考勤由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每个月的出勤天数必须和项目部所有人员一致不得少于28天(2月份不得少于26天)。
6.2.2乙方必须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因除甲方要求更换的不作为人员、不可抗力或个人特殊原因需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以更换外,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5万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6.2.3乙方保证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违约处罚。
6.2.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承包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6.2.5严格执行攀枝花钢城建安公司、四川蜀龙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6.2.6乙方须保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连续施工。
6.2.7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6.2.8按成都市建委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自备各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包括测量工、大型机械操作工)且特殊工种需要持证上岗。
6.2.9保证按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将视为违约,并按违约给予处罚,甲方保留劝其退场的权利,因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2.10将许可证和施工的人员登记造册,交甲方备案,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做工卡。并将身份证、做工卡复印件交工程承包人备案。
6.2.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并积极配合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6.2.12提供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件和混凝土试件,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按规范及发包人见证由承包人现场制作,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检验实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制作及送样所需的费用及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3本工程钢筋配筋(包括预埋铁件、穿墙杆等)由乙方负责,其配筋单计划应提前10天交予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进行加工。
6.2.14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入场。
6.2.15严格按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6.2.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形象工作的要求,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有关的工作;自备符合甲方形象工作及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费用自付。
6.2.17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月形象进度报表。
内部承包合同6
甲方(总承包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内部承包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开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完工;
三、材料供应
1.本工程在施工中所需材料由 乙 方采购运抵现场。
2、应保证材料达到甲方及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二检报告。
四、工程价款结算
1.本工程石方单价每立方米 ________元 ,混凝土工程按 定额三级三类计算。
2.工程造价约 ________万元,以最后实际决算为准。合同签定后进场临设搭建好后,付本工程材料款的 作为预付款。石方工程施工至 时结算工程款,余款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三月内付清。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
根据工程图纸、技术要求为乙方顺利施工创造条件。
2.乙方责任
按绝对工期排出施工进度计划表;
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施工资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清、场地清;
(5)接受甲方及监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管理。
六、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按施工图技术要求检验,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七、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制定确保安全施工的施工方案,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竣工验收
1.验收标准: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2.验收方式及时间:工程完成后现场验收。
3.竣工资料在交工验收后半个月内移交完。
九、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任何一方不遵守协议而造成损失,则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有关承包合同的其他问题,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签署时间: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内部承包合同7
发包方: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___分公司的经理,从事_________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 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4.3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3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5.4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发包方如未按
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6.2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与事实不符的;
7.3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7.4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X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8
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就是依靠这种经营模式做大做强的。然而由于在现实中许多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也是以内部承包的名义进行,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受到了普遍质疑。有的人认为内部承包本质上也是挂靠关系。可以说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在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也比较混乱。 到现在为止,我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认定内部承包关系。
本人认为内部承包虽然与挂靠行为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挂靠。内部承包与挂靠有如下几方面的不同。
首先,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上看。
内部承包的承包人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有隶属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从实践来看内部承包人往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一般都有项目经理资质,与建筑施工企业有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为承包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而挂靠关系中,挂靠方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司法实践中挂靠方多为个人、合伙或资质差的建筑企业。挂靠方往往没有相应的项目经理建筑从业资格,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往往只是临时的关系。建筑企业也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其次,从管理上看。
内部承包关系中,虽然工程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展开,但项目经理的一切行为均不是其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项目经理的一切权利都是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它受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项目经理的行为视为企业的法人行为。企业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控制。项目承包人及其他人员在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时公司有权对有关人员进行更换。总的`来说,在内部承包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技术等方面拥有掌控的能力。
而在挂靠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挂靠方没有实施真正的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进度、资金等均由挂靠方自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向挂靠企业派驻财务、质量、技术和安全等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无权对挂靠方的工作进行干涉。
当然施工企业挂靠行为也和内部承包一样,建筑施工企业有进行质量、技术、安全、工期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但实际中这种约定往往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不对挂靠人进行实质性的管理。因此是否对承包进行实质性的管理是内部承包与挂靠区分的本质特征。
内部承包合同9
一、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 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与内部承包职工之间通过签订一份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企业内部职工来完成一定生产(销售)任务的经营方式”。另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将自己的一个部门或分支机构,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经营管理形式”。还有一种观点将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以上概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几个特点:
(一)企业将特定的经营任务交由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完成;
(二)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
(三)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以下简称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企业与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建筑企业相比于一般的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这是由于建筑企业产品的特点所决定的,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建筑产品体积大、复杂多样,价值巨大,更重要的是,建筑产品关系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对建筑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极为重视,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结合建筑企业的特殊性与内部承包合同的一般特征,我们可以将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定义为:建筑企业与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职工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以企业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交由承包人组织施工,建筑企业对财务、工程质量、技术等方面加以管理、监督,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向建筑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合同。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指的是其属于哪一种合同关系,适用何种部门法。关于这一问题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属于劳动法律关系:“企业内部实行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及企业的车间与工人之间订立责任制合同,这些都只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措施,是一种生产管理手段,当事人之间仍然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应属于劳动法等法律调整,不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就内部承包合同而言,双方具有签订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合同的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地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属于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种类型,其受合同法的调整,还是受劳动法的调整,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一)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之争,体现出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二:其一、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其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1、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属于不同的部门法
民法属于私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劳动法属于经济法,调整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但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平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的权利,劳动者有服从管理的义务,基于此,国家通过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的立法目的非常明显,《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依法自愿签订的合同,应受法律保护。而劳动法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能违背国家的强制性规定,这也是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主要原因,“民法上个人自由主义的雇佣契约既然不足规律劳动关系,劳动法乃应运而生,发展成独立的法律领域”。
(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确立的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法律保护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有一个基本的特征,那就是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一点显然不同于劳动关系。内部承包合同充分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建筑企业与承包人的约定是围绕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费等方面内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这些都不同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因此,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2、劳动部劳办发[1993]224号《关于履行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的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也指出:“企业实行内部责任制后与职工签订的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很大差别,一般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在工作中应防止用承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的倾向”。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所谓合同,王泽鉴先生指出:“系当事人依其合意自主决定其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判别标准: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合同内容表现为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各自的民事权利义务;
(3)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
对比分析,我们认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
第一、虽然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其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或职工个人,但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第二、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建筑企业和承包人达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其中建筑企业的权利在于取得管理费,义务在于对承包人加以监督、管理,承包人的权利在于获得项目的赢利,义务在于服从企业的监督、管理,并上缴管理费。
第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系双方自愿签订,协商而成。
2、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符合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民法的精髓在于私法自治,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筑企业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意思表示充分自由。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也应受合同法的调整。
3、劳动法之所以不同于合同法,是因为缔约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事实上不平等,为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国家强行限制缔约自由。建筑企业与承包人虽然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在内部承包合同中不存在承包人与用人单位地位上的不平等,而是一种互利互惠的双赢行为,不需要国家对承包人加以特别保护。反过来说,如果如果存在内部承包过程中双方地位不平等,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的现象,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也不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
4、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纠纷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以上分析,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属于合同法规范的受理范围,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院。然而,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度以及是否对之予以保护。实践中,不少人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转包、挂靠之实,对此应予区别。
(三)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四)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就所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施工所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以内部承包合同的承包方无施工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综上,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建筑企业与其下属的承包人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其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如果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为有效合同。
假借内部承包合同之名签订的转包、挂靠合同无效 必须明确,实践中存在假借内部承包之名而实为转包、挂靠合同,对于这类承包合同,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据此,挂靠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据此,转包合同无效。
(四)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
1、关于转包的主要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二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
2、关于挂靠的主要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1999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1999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的意见》附件第三条规定:“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凡通过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的,均属挂靠承接工程任务,包括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和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的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任务。 其判定条件是:
(1)有无资产的产权联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
(2)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
(3)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定为挂靠行为”。
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的区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转包、挂靠有本质的区别,综合以下四点可以判断:
(1)承包人是否为建筑企业的内部成员。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必须是建筑企业的下属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或者职工个人,而转包、挂靠合同中的承包人则与建筑企业没有任何人事关系。对于内部成员身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认定。
(2)建筑企业对项目工程技术、资金、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否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建筑企业内部承包条件下,建筑企业能对工程项目能加以实质性的管理和监督,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等符合国家规定。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没有任何管理与监督,工程质量、安全存在极大的风险。
(3)能否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国家设立建筑企业资质的本意在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建筑企业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能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转包、挂靠显然无从体现建筑企业的资质要素。
(4)财务上是否统一管理。建筑企业对承包人有管理的义务,在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而转包、挂靠中,建筑企业不能控制资金的使用,往往工程款直接拨付给承包人,而不是建筑企业的账号,或者虽然拨至工程项目上,建筑企业在扣除管理费后,余款全部划拨给承包人。
内部承包合同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石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
工程工期:有效工期不超过五个月。
开工时间:月日进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开挖、运输。
三、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四川省20xx年土石方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单价32.00元/立方米),该单价运距为3公里以内,超出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2.50元/立方米运费,以此类推。该项目以地勘及设计资料为准,爆破由简阳爆破公司实施,包含炸药、人工等费用,乙方按实际爆破方量以每立方米4.50~5.00元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油料由甲方负责安排中石油加油站,加油,乙方负责签单,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所使用的油料费和实际爆破量的费用。
2、计量方式:结算方量按进场前双方测量并约定认可为准,总方
量130万立方米,不足130万立方米按130万立方米结算,超出130万立方米按实际工程开挖方量结算为准。废土运至迎宾大道,倒场, 约8万车,以每车100元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开工后承包方每月25日上报工程量,发包方在审核承包方上报的工程量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报工程款的80%,余下20%次月补足,以此类推。以后每月累计结算工程款。开挖土方工程完工后为最终验收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成余额全部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同时全额退还保证金。(开工后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承包方协调开挖场地的纠纷事宜,并有义务告知和搬移开挖线内含开挖线三米外(电缆、光缆、水管、煤气管等)设施;注:(如果未在进场前告知而导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开挖场以外的事宜由发包方自行处理。包括交警,城管,建设,运管,环保局等相关事宜,由发包方协调处理。所有弃土的.弃土堆场由甲方负责(包括堆场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炸材的相关手续。
3、甲方有权监督并指导乙方按本工程规定的工期完成。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开挖土方及运输的要求进行作业。
5、甲方协调处理一切施工作业的影响因素(包括炮震、炮损、噪声、扬尘、扰民等影响)。
6、乙方承担本协议的开挖基础部分的工程,不包括独立基坑和人工捡底,如有另算。
7、甲方负责完善工地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污设施由甲方负责完善。
8、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而造成的停工,按每天每台挖机800.00元/天计、运输车每台500.00元/天计、装载机每台500.00元/天计、人工每人100.00元/天计,补助给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保证质量。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 日内进场,如进场后未按时开工,或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逾期付款不能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款项。
八、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叁佰万元;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退还保证金,余下的 保证金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随结算款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付息)。
九、保证金到账后协议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报给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备案存档。
十、税金按照甲乙双方五比五承担,乙方将油票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甲方账号: 乙方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内部承包合同11
甲 方:
乙方(承包人):
公司为了拓展发展空间,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本着平等、诚信和互惠原则,采用公司内部承包的经营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价款
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 元
二、承包方式
1、公司同意承包人组建项目部。授权委派承包人 同志为本项目部责任人和承包人,全面负责本项目部承包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承包有效期:自签订本协议书开始至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保修期结束为止。
三、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
本协议书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及金额与本工程最终实际决算款调整方式和金额一致。
1、项目管理费的约定
公司向承包人收取管理费为工程总造价的 %
2、工程进度款拨付
承包期间承包人按工程进度收取建设方的工程款,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转入公司账户,先向公司按进度款金额支付税金后再取发票;进度款到公司账户后,由公司扣除承包人应付公司的费用后,一次性将进度款余额划转给承包人;
3、税费及其他费用
该项目的税金和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凡是须由公司负责交缴的税费、工程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额支付,公司不予垫付资金。
4、各项税费的收取方法
(1)税费:按国家、地方税务规定须缴的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及工程所在地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由挂靠人自行缴纳,项目所在地政府对税率另有规定的,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执行;
(2)管理费:按承包人每次所需发票%收取;
(3)设计费、预算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
5、承包人应向公司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及收取返还约定:
(1)承包保证金:按合同金额 %收取,在第一笔工程款到账后代扣,合同终止后返还。
(2)发票保证金(承包方不提供发票):按每次支付承包工程款 %收取,在每次支付承包工程款时代扣。
四、公司责任和义务
1、公司向承包人提供本工程招投标所需要的公司资质。公关、设计、报价、投标、标书制作、差旅和通信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公司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协助乙方与建设単位签署工程承包合同及开具工程发票。
3、工程期间的监督与管理
公司向承包人书面提供: 施工现场暂设搭建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承包人须严格参照执行。
公司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工作服样式, 服装购置费由承包人承担;
公司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和公司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 公司有权取消本协议, 终止承包人继续对本工程的承包施工等所有工作。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4、合同和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承包期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种合同、 图纸、 内业档案资料等原件交由甲方备案保存, 工程结束之后承包人将决算书原价交于公司, 以备税务局査验。
5、 承包人完成上述各项工作需要携带公司证照和印章, 公司派专人陪同, 所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信费和办公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五、承包人责任和义务
1、施工规范
承包人有义务在工程承包间以及工程维修期间自觉维护公司的企业信誉,承包人向公司承诺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中与公司有关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因任何原因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 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和赔偿;
承包人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定,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 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制定实施保证措施;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施工、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 施工材料使用与供应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所有材料的釆购供应,承包人釆购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建设方、设计、公司、及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按公司和建设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否则以一罚十。
3、施工人员管理
承包人承包期间, 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 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 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要把所聘员工的有效证件及资料复印件报送公司一份备査。
4、 承包人应积极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和保险等事宜。如违反国家关于农民工工资等规定时, 公司有权要求其改正或停工;
5、 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必须按照辽宁省建设厅和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辽建发[20xx] 30号)、辽宁省建设厅颁发 《关于印发 <辽宁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xx]31号)的规定,在指定的辽宁友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时办理 《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
名称: 辽宁友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新财富大厦1908房间
电话: 024-25639122、 024-25636065
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 按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6、承包人经营期问对外的各种文件、工程量清単报价电子版、施工中的变更单复印件、签证单复印件、合同、协议等必须送公司备案和监督检査;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转给第三方;不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和挂靠等情况;避免出现资金风险和安全风险;承包人须承诺:不私刻工资等公司印签,否则接受工程造价20%的处罚,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承包人因工程转包、 分包和其他违反与建设単位约定的行为, 造成的经济处罚和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检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有关管理规定,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査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査,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承包人不得要求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重大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司, 同时有责任及义务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关的事故责任以及发生的费用。
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七、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 对交付施工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的项目内容及范围: 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
质量保修期: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质量保修责任: 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
质量保修金: 由承办人承担相应的保修费用 。
八、协议终止
1、 承包人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一项约定时, 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终止后, 如有尚未完成的工程,承包人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承包人责任和义务继续完成工作,在此期间和以后承包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接各种工作, 承包人对其所有施工的工程负有法律规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时, 公司有权根据情节向承包方追索10000-20xx00元的赔偿;
2、承包人因下列原因
(1)施工安全、质量、工期、财务、材料款和人工费等原因;
(2)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3) 或者其他行为。
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纠纷时,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如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或提起诉讼。
十、有关约定
1、 公司为了更准确详实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对承包人所做的项日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工期、材料款、人工费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需驻监管人员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并应无条件的接 受公司针对施工现场检查处罚细则;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并应无条件的接受公司针对施工现场检査处罚细则。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同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部承包合同12
甲方(发包人):
公司地址:
乙方(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为充分调动项目部生产积极性,明确承包范围内的责任和义务,搞活企业经济、发挥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作用,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工程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单位: 三、工程结构:
四、结构层次:
五、工程造价:
六、质量等级:
七、施工安全:
八、开工日期:
九、竣工日期:
第二章 承包内容
一、本工程采用项目经理承包责任制,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等以明确责任的方式实施承包。
二、本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均由乙方担任,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作,但甲乙双方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仅是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关系;本工程行政上须受甲方领导,业务上须受甲方及有关安全部门的管理及指导。
三、承包合同约定,该工程甲方按工程决算造价的 %收取管理费用和税金,以上费用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直接予以扣取;如遇到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应由乙方交纳;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垫付资金,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同该工程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均由乙方负责履行。
五、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机械事故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工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乙方须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必须先转入甲方财务账户,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比例的管理费和税金。余款根据乙方拟定的用款计划,经甲方审核后转入乙方指定用款账户。
七、乙方必须在甲方转进度款到指定用款帐户时提交材料费发票75%,人工工资发票25%,其他开支发票及财务帐目交给甲方财务;如因帐目不全、票据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除应按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或补缴各项税、费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如擅自挪用乙方工程资金,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承包期间, 若甲方发现乙方用款与工程进度不符或将工程款挪用到其他地方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再拨付工程款,甲方还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要求:严格履行《甲方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十、质量要求:严格履行《甲方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十一、工程在开工前,乙方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如不签订劳务合同,甲方将对乙方严肃处理,同时停办该项目的一切生产业务。因乙方不签订劳务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乙方交纳工程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的保证范围
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第三章 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部分:
1、乙方在施工中,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财务管理等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标准等规定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批评指正、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还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审查工程预算、材料分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协助办理工程变更签证,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3、执行企业施工工艺标准,并按相应标准定期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对违反工程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财务制度等行为给予纠正;参加隐蔽工程、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工程核查和评比上报工作;协助、督促、审核乙方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等业内资料,保全资料存档的完整性。
4、提供市场材料行情,对乙方自购材料进行价格和质量监督,协助乙方采购工程紧俏物资。
5、协助乙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认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及设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地现场值班保卫工作。同时协助乙方正确处理各类纠纷事件,做好社区服务工作,但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二、乙方部分:
1、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认及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条款,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其责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质量标准。
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严格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如实呈报生产、质量、安全、财务等情况,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3、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全面接受甲方的领导,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严格履行工程合同,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和文明施工,争取优质工程。有权在公司内部或社会上聘用工地其他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凡经有资质或持证上岗的必须符合规定,并报甲方劳资部门备案。根据有关规定的范围有权决定管理人员和生产班组的工资、补贴和奖金。
4、协调好与建设单位和当地社会关系,做到不扰民。根据本工程合同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工程开工和竣工工作,确保工程按期、按质、按量竣工。
5、严把工程质量关,按国家现行颁发的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严格把好工程施工程序关,经质检部门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做好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等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合格。在设计图纸的合理年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甲方向相对人承担义务,则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6、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有得力的安全措施并责任到人,保证施工各环节的安全;上岗工人应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生产工程中应防护到位,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安全警示醒目。如发生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及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为其聘请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保和保险,乙方所聘请工人出现任何安全责任均为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7、工程竣工后,乙方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定期回访维修、保修工作,乙方自行承担回访费用及返修工程费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业主或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进行维修处理,若乙方延迟、拒绝或没有能力进行修维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专人进修维修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维修基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8、在生产经营中,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债权债务全权负责。承包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应积极、妥善处理,并独立承担由此发生的各种风险、事故、债务、纠纷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同时要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并将结果报甲方备案。
9、在生产经营中,该建设工程项目的盈亏、税费、债权债务及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若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为此项目提供的法律事务,所需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亦由乙方支付。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在申请使用工程款时要注明用途。付材料费要注明材料名称、数量、价款,付人工工资要注明工种,并附上相关人员签字的工资表。单位工程付款总额必须严格控制在本合同价款总额内,超出部分的用途,甲方不授权,发生经济纠纷由承包人自负。
乙方必须逐月进行工程成本核算,建立物资收发台帐、人工工资台帐,严格控制成本开支,如实建立工程成本帐,不得私分工程款,不得变卖或转移工程材料,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1、乙方应积极配合,接受甲方对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检查和指导。乙方对甲方检查提出的意见必须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甲方。
12、本工程所需要的各类材料,除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外,在价格合理的基础上,原则上主材由甲方供应,乙方严格验收,杜绝劣质材料或不合格材料进入现场。主要建筑材料不论是建设单位、甲方供应,还是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材料分析上的数量采购;超出部分的材料,应有工程量清单或签证,否则甲方不授采购权,发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负。
13、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罢工或退场。承包期间乙方如因与建设单位发生矛盾或垫资造成压力过大要求退场等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想放弃项目承包的情况发生时,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项目工程自行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项目,并对工程进行划线。划线前所有的债务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随意退场,视为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除了承担由此
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其退场前所发生的工程价款,费用等不再结算,作为甲方更换项目承包人的损失,其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费用和施工中的一切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现场临时设施不准拆除或转卖,作为甲方更换项目承包人时使用,同时,甲方按乙方退场的情况,不再结算并给付乙方任何工程费用。
14、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特殊情况下需转包或分包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在承接工程过程中使用甲方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时,一级建造师支付工程总造价(20xx万以下的按3‰,20xx万以上按2‰收取),二级建造师支付工程总造价(20xx万以下的按2‰,20xx万以上按1‰收取)作为支付建造师使用证书的风险费用。
第四章 双方承诺
一、乙方在洽谈、承接和实施工程项目中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安全事故等法律后果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连带责任的后果,均由乙方全权承担,若甲方承担了义务,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对方的债权债务责任。
三、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的生产经营。
四、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上缴所有的税费和管理费用后,甲方不干预乙方税后利润分配。
五、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自行承担。
六、乙方与材料商签订的购物协议,甲方不作担保,其行为自负。
七、对于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投诉并不能及时处理解决的,投诉额在拾万元以上(含拾万元),甲方将按工程合同价的2%给予处罚;拾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的1%给予处罚;被媒体曝光的,根据情节轻重,另处壹万元至拾万元的罚款。
第五章 担保条款
乙方应自行解决项目工程所需的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乙方同意将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所有周转材料作为承包合同的担保抵押给甲方,若乙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或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规定、要求完成项目施工或造成亏损无法支付欠款等情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有权处置抵押物,并就处置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内容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方有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二、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与义务,若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违约方又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按约定要求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乙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若有工人起诉,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并支付给工人,甲方还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并处贰万至伍万元罚款。
第七章 其他
一、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新的政策性规定时,将按其有关条例执行。
二、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对生产经营构成影响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透露,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乙方完成该建设工程项目后,应将相应印章、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于甲方,且将一切债权债务等与该项目有关的情况报送甲方,经甲方审核,乙方缴清所有税费,履行完所有债权债务后,双方签订解除协议后,本合同终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因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相关部门或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担保人:签约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内部承包合同1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 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给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价款:(大写)二、发承包内容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 项目工程。
三、发承包形式
1、由乙方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项目下的工程(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国家及地方专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特、重大事故的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听指挥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力。
3、乙方必须严格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如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监督管理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甲方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各级专业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标准及公司《项目管理检查细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责任及费用;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等级的责任及费用;承担质量保修的责任和费用。
3、甲方随时抽检乙方的原材料,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提出更换。
4、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工程监督管理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费用。
七、财务监督管理
1、建设方所给付的`工程款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开户行为: 开户名称: ,账号为: 。
2、甲方将时段内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时段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有关款项的额度后,余款由有关部门及董事长签批后拨付给乙方,乙方须保证专款专用。
3、承包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向甲方上交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履约承诺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扣除工程造价的管理费后,余款返还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八、关于工程资料的管理
1、项目部的工程交、竣工资料,必须认真整理,在办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2、交公司存档的资料,若项目上为了办理奖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须办理申请借调手续,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借调,限期归还。
3、乙方雇佣的民工负责人,工程项目部必须对其详细住址进行登记,留存电话号码并收存身份证复印件。
十、安全责任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十一、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项目的工程达到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保修期满、工程付款清结及本合同中的风险解除及甲方双方账务结清时,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包方:
附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包方: 联系电话: 年 月日
内部承包合同1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好鞋业商城商铺工程,甲方原将商城d单元工程约50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鞋业商城商铺工程d单元
二、工程地址:渝西科技工业园区
三、建筑面积:约5000㎡
四、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300元/㎡
七、合同工期:总计天数150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八、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九、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十、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2、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字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工程款15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4、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内部承包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施工。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依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价款:
4、付款方式:
二、承包内容: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费用:
1、乙方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竣工决算的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款总额(含人工费材料、管理费及税费等)的______%向甲方交纳承包费用。承包费用不包括税费,税费由乙方据实承担。
2、甲方根据每次收到的工程款额预提______%,工程竣工结算后再据实结算承包费用和税费,多退少补。
3、甲方与建设单位的`计价方式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为准。
五、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责任:
1、工程质量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目标合格。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其赔偿和相应的责任。
2、安全生产目标: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乙方对本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安全事故频率在______以下,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3、文明施工目标:乙方应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服从项目部统一协调管理,对现场的文明作业全面负责。
4、若因不服从现场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由其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甲方义务:
1、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商、税务、施工许可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指导、监督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质量,协调现场各项管理。
3、负责技术指导,组织各类技术培训。
4、工程完工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无故拖延。
八、乙方义务:
1、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
2、服从和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监督。
3、对本工程的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工程竣工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5、不得拖欠劳务工资。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合同工期等目标进行承诺,在施工中若发现其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日以前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解决争议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所: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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