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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卖场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01 17:01:5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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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卖场规章制度(通用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电卖场规章制度(通用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通用8篇)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1

  一、仪容仪表

  1、仪容

  (1)员工发型端庄、文雅不染黑色以外的颜色,女员工披肩发必须用发卡或

  发带系好;男员工发型要求前不遮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不留胡须、大鬓角。

  (2)女员工淡妆上岗,清新、自然,禁止浓妆艳抹,且不得在卖场化妆。

  (3)保持个人卫生,常洗澡,勤换内衣。

  (4)保持口腔卫生,上岗前不得饮酒、不得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5)禁止涂染指甲,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2、仪表

  (1)着工装上岗,要求工装整洁无污迹,衣扣对齐,裤线烫直,领带(领花)

  打正;不得挽袖、卷裤脚。

  (2)工号牌必须明显、端正地佩戴在左上胸,不准佩戴他人工号牌上岗。

  (3)女员工着裙装时应穿接近肤色的长筒袜,男员工须穿深色袜子。

  (4)上岗应穿黑色低帮皮鞋,并保持光洁;鞋跟高度男鞋不得超过3cm,女

  鞋不得超过5cm;禁止穿破旧、变形的皮鞋或休闲、时装、厚底、运动鞋,严禁拖踏。

  3、饰物

  (1)女员工上岗时,最多只戴一枚戒指、一副耳钉(直径不能大于1cm)及一条项链(只限于金银饰物,不可戴时装类饰物,不得露在衣领外);男员工只能戴一枚戒指(宽度不得大于1cm)。

  (2)从事首饰销售的人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上岗。

  (3)手表式样不得过于夸大、鲜艳。

  (4)不得佩戴有色眼镜上岗。

  (5)除公司规定外,不得佩戴与工作、身份无关的其他徽章及物品上岗。

  二、服务用语

  1、语调亲切,音量、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2、讲究语言艺术,根据顾客的身份、年龄、性格的不同,使用不同用语;称谓可用“女士”、“先生”、“小姐”、“小朋友”等;对年龄较大的以长辈称呼。

  3、顾客光临时,应点头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华宇购物中心!”;需要顾客等候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接待等候的顾客时,要先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展示商品时,应主动介绍,可以说“您看这种款式合适吗?”当顾客选定一种商品后,要说“您还需要别的吗?”;当顾客挑选后表示不买时,应说“没关系,欢迎您再来”。

  5、当顾客所需商品暂时无货时,要抱歉地向顾客说“对不起,现在暂时无货,

  请您留下电话号码,有货时我们及时通知您”;同时可以向顾客推荐其它同类商品,“对不起,您要的商品暂时无货,您看这种可以吗?”。

  6、顾客前来退换商品,对符合退换规定的,要热情给予退换,可以说“对不起,让您又跑了一趟”;对不符合退换规定的,应耐心解释,讲明理由,“对不起,这种情况按规定不能退换,请谅解”。

  7、送别顾客可以说“您走好,再见”或“谢谢,欢迎再次光临”。

  8、劝阻顾客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可以说“对不起,请不要....”。

  9、遇到刁蛮顾客,应保持冷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顶撞;若不好处理,可移交楼层管理部。

  10、遇到顾客撕开商品包装,应告诉顾客“对不起,影响了二次销售,希望您能购买”。

  11、顾客之间发生争吵,应出面调解,语言委婉,以免影响其他顾客购物;如调解无效,及时通知保卫部处理。

  12、当顾客所提问题不便回答时,应告诉顾客“对不起,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

  13、服务忌语

  (1)有损商场信誉和形象的话不说。

  (2)有损顾客人格和自尊的话不说。

  (3)刺激顾客、激化矛盾的话不说。

  (4)方言土语及“喂”“嘿”等代替称谓的话不说。

  (5)夸大其词的话不说。

  (6)在服务中,绝对禁止从语言、行为中表现出对顾客的.不耐烦。

  (7)在服务中,应如实说明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不得做引人误解的宣传或

  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三、行为举止

  1、标准站姿:脚跟并拢、脚尖成60度站立,挺胸、收腹、沉肩,双臂自然下垂放在身体两侧或腹前交叉(左手放在右手之上),头部端正,目光平视前方,自然轻松,保持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兜手、叉腰、抱肩或背手;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或愣神。

  2、鞠躬:分15度和30度;保持标准站姿,一般迎送客用15度;需表示特别感谢时用30度。

  3、行走姿态:行走应轻快、矫健;挺胸收腹,目视前方,两肩平齐,步态自然大方;不得摇头晃脑、左顾右盼或晃首过高;不得手插口袋或打响指;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在商场随意跑动。

  4、引领顾客:走在顾客前方一侧,距离不宜过大,并以余光回顾顾客是否跟上,拐弯处应回身以手势引导;对迎面而来的顾客应侧身礼让,不近身(20公分)、不超越同行的顾客;不与顾客争道抢行(因事需要超越的,要礼貌致歉)。

  5、接(打)电话

  电话铃响两声内接起电话并问候:“您好,华宇购物中心xx部”,不得因接电话而对顾客置之不理,不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

  四、柜台纪律

  1、不准在商场内扎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干私活。

  2、不准在商场内会客待友、吸烟、喝水、吃东西。

  3、不准使用服务忌语,严禁与顾客顶嘴吵架、辱骂顾客。

  4、不准因上货、结帐、点款而冷淡顾客。

  5、不准趴、蹬、靠、坐柜台或货架,不得托腮、抱肩、叉腰、兜手,不做不礼貌、不文雅的动作。

  6、不准私分抢购紧俏商品。

  7、不准代存私人物品。

  8、不准坐岗(特殊岗位除外)、串岗、空岗。

  9、不准将私人物品带入卖场。

  10、不准将顾客丢失的物品据为己有。

  11、不准为个人方便,使用所售商品或样品。

  12、未经许可不准随身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五、柜台售货服务要求

  1、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等。

  2、需调试的商品,出售时要开箱验机,因未开箱验机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贵重商品在销售中,营业员要实行一对一服务,不准一人接待多位顾客,在选择比较时,台面上不宜超过两个样品;如数量较多时,应选好一件收好一件,待付款完毕,再让顾客确认。

  4、不准搭配商品出售。

  5、不准代卖私人物品。

  6、对滞销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应及时上报,并按批复意见进行下架返仓或削价处理。

  7、对于商品的调变价,必须在变价日营业开始前完成变价工作。

  8、试销品、削价品要有醒目标识,并明确告知顾客一些退换规定

  第二节服务流程

  一、总台人员服务流程

  1、准备

  按时更衣、刷卡,自检仪容仪表,做到精神饱满。

  2、参加早训

  清理区域卫生,检查便民服务用品是否齐全、设备性能是否完好。

  3、恭候

  (1)再检个人仪表:着装整洁,符合仪容仪表要求。

  (2)定位站立:站姿标准,表情亲切自然,随时准备迎接顾客。

  4、迎接

  (1)顾客前来问询时,应微笑致意:“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2)耐心回答顾客提出的各种问题;如对顾客提及的情况不了解,应道“对不起”,并迅速问明情况,再做解答或委婉致歉。

  (3)接到问询电话,应礼貌回答,若对方问询内容不清楚时,应对顾客说:

  “请您稍等,我给您咨询一下”。

  (4)敬老爱幼助残,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并对有特殊需要的顾客热情服务。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2

  为规范商户及从业人员的销售行为,强化XX商场的现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XX百货商场经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所指的物业管理公司为: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本规定所指的商管公司为:XX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

  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五、经营管理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4、经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六、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3

  1.目的

  通过对安全门、安全通道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安全门、安全通道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商场内所有安全门、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专用于救火灾和任何人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2任何时候都必须保证安全门处于完好状态,禁止任何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行为发生。特殊情况下需用安全门或紧急出口搬运品的,必须事先征得安保部领班同意,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

  4.3安全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禁止任何部门分隔或堵塞安全通道。

  4.4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物品,非消防车辆不准停在消防通道上。

  4.5安全门指示标志、指示灯要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6安全员每天巡视检查以上各通道,为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立即报内保领班,并做好详细书面记录,调查核实后为整改通知,责令违规单位整改。

  5.记录

  5.1友情提示

  5.2进出人员登记表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4

  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关系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发展的要求,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员工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营业前准备:

  1、提前十分钟到岗,打卡后应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2、检查货架商场及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3、检查和核对物价、标签、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准确无误。

  4、做好商场、货架、商品、销售工具的`卫生清洁。

  5、穿着制服、佩带工牌、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二、商场纪律:(违者处以警告或罚款)

  1、不准在商场内吸烟、吃东西、看与业务不相关的书和玩手机。(第一次罚100元第二次移交人事部)

  2、不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违者罚30元)

  3、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商品。(违者罚50元)

  4、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违者罚50元)

  5、不得与同事或顾客恶言相向,顶嘴吵架和辱骂殴打。(罚100元/次)

  6、不得趴柜台,打瞌睡、无精打采。(违者罚50元)

  7、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罚100元/次,累计3次职工移交人事部,信息员退回厂家)

  8、不得同部门两人以上在饮水间,导致出现空岗情况。(罚50元/次)

  9、未经许可不准上班时间办私事,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50元/次)

  10、前台收款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收款台。(违者罚100元)

  11、执行公司各制度文件,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安排。(不按时完成者罚100

  元/次)

  13、严禁未经部门主管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或对商品打折出售。(罚100元/次)14严禁伪造或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券)。(罚100元/次)

  15、严禁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涂改或伪造考勤记录。(罚50元/次)

  16、关注货品周转情况,减少断货或滞销情况发生,积极提出促销方案。(奖励50元/次)

  17、积极主动处理顾客投诉。(令客户不满意罚50/次)

  三、服务纪律

  1、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并正确运用。

  2、员工应按规定及制定路线做好退场及进场,退场不得携带商品。

  3、早进场后,不得出现坐柜、嬉笑打闹、化妆、聊天、串岗、吃零食等违规现象

  4、中午、晚间用餐及休息时间没有空岗、空柜、迟到、早退现象,员工休息后准时回岗。

  5、员工下班后,不得着便装在营业现场滞留,交接工作或参与销售,如需加班必须着工装、佩戴胸卡

  6、工作时不允许有抓头皮、抠鼻子、挖耳、梳头、剪指甲、吃东西、看书报、唱歌哼曲、照镜子、抠手、抠脸、拖拉鞋、涂抹化妆品、剔牙等不规范行为。

  7、员工不准聚堆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会私客及逗小孩。

  8、营业期间禁止员工现场换装。

  9、员工在销售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代替顾客保管、看护财物。

  10、员工不得坐姿接待顾客或因结账、制表、点货等怠慢顾客。

  11、专柜营业用电脑或电脑类商品只允许安装体现商品功能的相关程序、软件,不得随意使用游戏、QQ、MSN等娱乐性程序及软件,禁止工作期间利用专柜电脑网络,看电视、收听(收看)娱乐性影音文件或下载与工作无关的文件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员工不准着工装、工牌在商场周围聚堆说笑、抽烟或长时间闲聊。

  13、员工等候顾客是站姿标准:两肩自然下垂,两手在身前交叉或自然放于身体两侧;精神饱满,面带微笑;站姿端正,不随意倚趴货柜、开票桌、立柱等。

  14、等候顾客时保持自然站姿或从事简单的整理工作。员工两人以上应分开站立,并处于让顾客看到的明显处。

  15、员工在陈列或搬运商品时,充分留意身前身后顾客,不得妨碍顾客的行走、观看及购物。

  16、员工应注意商品安全,离柜时应让附近员工代看。

  17、员工不准在卖场内佩带、使用手机。员工岗上需接打固定电话应标准站姿接听或拨打。

  18、员工应按规定时间早迎宾,晚送宾,遵守早晚迎送宾纪律。

  19、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代客办理会员卡或将会员卡积分积入自己卡内。

  20、员工不得在卫生间内休息。

  21、员工不准着工装乘坐卖场内的客用电梯或与顾客争道抢行、推挤、扒拉顾客。

  22、员工在营业过程中应主动劝阻顾客或制止拾荒、吸烟、采价、违规发放宣传页、利用中心经营场地从事违规销售等闲杂人员,处理不了及时上报。

  23、员工办事需通过卖场时,应成列行走,禁止成排结伴搭伙行走。

  24、员工应遵守考勤制度,不得出现迟到、早退,营业期间严禁无故空岗、脱岗、串岗。

  25、按时参加早会、并做好记录,及时交接,做到内容清晰、全面。

  26、不得在专柜内堆放垃圾、杂物,发现专柜前过道有垃圾、杂物,员工应及时主动清理。

  27、工作期间文明送货、理货,禁止运送货物、理货期间大声喧哗。

  28、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使用客用电梯上下货,应按规定路线使用四轮小推车在货梯上下货。

  29、厂家(厂家人员)在现场不得出现与专柜、临柜员工聊天、说笑或在现场吃东西等现象。

  30、厂家(厂家人员)不得直接参与售后处理或在现场与顾客发生争执。

  31、厂家(厂家人员)不得便装参与销售、私收款、私自打折,严禁进入商场调货。

  32、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33、员工不得有互相包庇、弄虚作假、通风报信、有损于企业利益的不良行为。

  34、员工外出商场应经管理人员批准。

  35、不准辱骂、纠缠甚至威胁检查人员及店内专管,不得顶撞领导或不服从管理。

  36、在服务过程中严禁与顾客顶撞、争吵或做出侮辱顾客的言行。

  37、不准随意讲价、打折扣、私收货款、挪用货款等;不准以工作之便优亲厚友。

  38、不准有问不答、答话生硬、以貌取人、嘲笑顾客或与顾客吵架打架(包括员工之间争吵打架)的不良言行

  四、员工形象

  1、员工上岗,必须穿着统一服装,佩戴胸牌,须着公司规定工装或审批合格店服上岗,专柜员工着统一工装上岗,无破损、脏污、私自更换工装现象,穿着内套衣服不得露出领口、袖口、下摆,不佩戴有色眼镜。胸卡佩戴于左胸上方,不得有破

  损、涂改、串戴、卡壳上粘贴物品现象出现。

  2、员工不得有纹身,一经发现,责令下岗,整改后方能上岗。

  3、专柜确需穿着形象装,应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否则,必须穿着商场统一服装。

  4、女员工发型标准:自然端庄,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梳怪异发行;发长过肩10CM应扎束并挽起。

  5、女员工需淡妆上岗,化妆标准:浓淡事宜,唇膏为自然红色,睫毛膏为黑色,眼影为咖啡色;不留长指甲(1MM为限),指甲油仅限使用透明色。

  6、女员工佩戴首饰标准:仅限于一副耳钉、一枚戒指、一条细项链。

  7、女员工鞋袜标准:工鞋前掌厚度不超过1cm,禁止穿超过3cm的高跟鞋、拖鞋、凉鞋上岗,无破损、脏污,鞋的颜色为黑色;袜子为统一的肉色或黑色。

  8、男员工发型标准:庄重大方,头发不得染成异色或烫卷发;发长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盖耳,鬓角不过耳朵中部。

  9、男员工不准留胡须、长指甲、涂有色指甲上岗。

  10、男员工岗上佩戴首饰仅限于一枚戒指。

  11、秋冬季员工工装衬衣应平整掖于裤装中。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

  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第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六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八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九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章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玻璃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车间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7

  为适应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完善品牌制约机制,特对品牌清退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退场审批

  1、厂商申请退场品牌

  ⑴、厂商因品牌销售业绩不佳或品牌结构调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请撤场,必须由厂商提前两个月写出退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签字认可,由楼层负责填写《楼层意见表》(调整或清退),写明退场原因,经楼层经理签字,报业务评审小组。

  ⑵、业务评审小组根据相关依据进行评审打分。

  ⑶、楼层业务人员填写《品牌退场审批表》报财务部、综合业务部、工程部保安部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⑷、总经理签批意见。

  ⑸、柜组或厂商据审核通过的《品牌退场审批表》填写红《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办理该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场。

  ⑹、由楼层经理、综合业务部部长对红《非自营进店登记表》认真审核并签字认可。

  ⑺、厂商持签字后的《非自营进店登记表》与退场商品到商检口岸办理退场手续。

  2、公司决定清退的品牌

  (1)、楼层根据和厂商的`双向合作条件,品牌在合同期限内总体销售排名,或品牌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排名情况,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写出书面分析报至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组织召开业务评审小组会议,集体决定清退品牌。

  (2)、楼层根据业务评审小组决定,通知厂商限期退场。

  (3)、厂商和楼层业务人员根据公司要求办理退场的相关手续,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项

  1、厂商如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和公司约定的销售目标或连续两个月在同类区域、同类商品销售中排名靠后,公司有权及时终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厂商撤场。

  2、厂商未经公司批准,中途擅自撤货退场,公司有权自撤货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依以前单日最高营业额为准至合同终止期计算公司应得销售分成。

  3、财务部负责审核厂商和公司双方往来款项,凡双方约定费用尚未清偿的,应清偿后再结算,不足清偿的公司有权留置厂商商品并变卖追索。

  4、退货运费由厂商承担,属厂商提供的柜台、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场时经楼层经理签字认可方可带出。

  5、对于厂商退场后发生的商品售后问题,公司将依据合同留置售后服务保证金,该保证金由财务部负责人在《品牌退场审批表》中注明,并在货款结算时扣留。(售后保证金在退场后半年退还;合同变更过的品牌,售后保证金则在退场后十个月退还。)

  6、《品牌退场审批表》批准后,厂商应及时完成全部商品、区域内所有厂方道具退场,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家电卖场规章制度8

  各部门对商铺装修管理的工作职责如下:

  1、招商部

  (1)负责商户品牌装修图纸的催交。

  (2)商户资料及品牌图纸移交营运部。

  2、营运服务部

  (1)负责品牌图纸各部门的审批跟踪。

  (2)负责受理商户装修申请,填写《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并告知商户装修相关规定。

  (3)对商户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以确定其装修申报资格。

  (4)检查装修商铺的手续办理情况。

  (5)负责办理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

  (6)办理商铺加班申请并知会各相关部门安排。

  (7)负责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8)商场主任巡检装修单位,监督商铺在装修中是否违章,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知会负责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负责部门跟踪处理。

  (9)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是否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10)负责处理由商铺装修引起的投诉。

  (11)检查装修中是否存在违章行为。

  (12)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影响周边环境及影响周边商铺的经营。

  (13)负责初步协调商户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14)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相关手续。

  3、工程管理中心

  (1)负责审批装修电气系统等工程方面图纸。

  (2)检查商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的材料是否符合装修规定的'要求。

  (3)检查施工人员的装修资格。

  (4)检查装修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

  (5)负责对商户作装修前的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并封闭铺内进出风口。

  (4)审批涉及较大工程改动的商户装修项目。

  (5)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与物业管理中心安管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7)负责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

  (8)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9)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商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上签批意见。

  (10)开启商户铺内进出风口封条。

  4、物业管理中心

  (1)负责检查装修单位是否已办理装修手续。

  (2)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施工人员手续有没办理。

  (3)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资格及证件备案。

  (4)检查装修单位是否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5)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灭火器配置和使用情况。

  (6)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有没堆放于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7)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及时请求公司,并提出处理意见。

  (8)与工程部共同审批装修单位动火申请。

  (9)严格执行装修验收标准,合格后签批意见。

  5、财务部

  (1)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向商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商户加班情况收取加班服务费。

  (3)根据商铺(专柜)装修申请书和验收批复书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商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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