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1 09:30:20 雪桃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的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

  公司的规章制度 1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与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与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与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就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就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就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与技术规范;

  4、就是否切合企业实际与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

  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的规章制度 2

  一、总则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2、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5、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6、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7、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8、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二、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三、业务管理制度

  1、业务文件由业务本人拟稿,由经理审核、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3、外来的文件由接件人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报送经理;属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员工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4、外发的文件经经理审核、签发后再安排发送,传真等文件在审核后可立即发送,并由业务本人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6、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除业务以外的文本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7、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按统一格式使用表格。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0、每周一中午开例会,11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

  11、每周五上交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表。

  12、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本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五、保密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注意岗位职责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专有技术。

  D、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F、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保密”字样,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4、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5、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准带出公司。如外出需携带须经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6、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差旅费管理制度

  1、短暂性公务外出(一天以内)向直属部门主管请批并在登记表上登记外出事由及去向。

  2、一天以上公务外出应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批准,由总经理签批后,交行综合办公室备案。

  3、若未能准时返回须及时以电话向直属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并由主管代办外出延长申请手续。

  4、公务出差每天必须以电话或电子信箱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展。

  5、外地出差须办理有关出差手续。

  6、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7、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8、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9、出差人返回后3日内应填写公司员工岗位职责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经理审核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10、差旅费标准: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需向经理讲明。

  11、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12、市内外出工作无宿费补助,伙食补助为午餐补助,标准为15元,交通费依票据报销。

  1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账户形式领取。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体员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根据国家规定,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根据国家规定,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男员工护理假7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5、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按国家标准)。

  九、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的规章制度 3

  1、调度工作职责

  调度要带领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的开发业务市场。

  负责现有业务资源的管理、建立业务客户档案,同时也要做好调度的收发货台帐。物流公司规章制度

  负责车辆调配工作,协助跟单员做好货物跟踪。

  协助回单管理员做好回单管理,督促回单的及时发送与回收。

  参与货物运输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协调与处理,并给客户做出合理的解释与善后处理工作。

  礼貌接待每一个客户,必须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良好作风。

  要对工作主要业务信息进行保密,坚持公司定价标准,不准将公司信息透露给同行,以及私拿挂靠司机的回扣等。

  2、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听从调度安排,服从调度管理,热爱本职工作。

  坚守工作岗位,保证物流信息畅通,不断搜索新的物流信息。

  全面掌握每笔业务的特点,合理利用车载能力,轻重货物要搭配装载。尽量减少运输工具的浪费。

  做好业务档案、登记管理工作,明确纪录好货物的数量、质量、单价、全额等详细资料,以明确经济责任。

  要把握好货物质量关,检查是否属于危险品、国家禁运物品,以及不具备资质承运的业务,一律不接,并和用户解释清楚。

  业务员必须要说普通话,接待客户言语要柔和,杜绝对客户说粗话,使客户来的高兴,走的满意。

  业务员应即时的将每笔业务的真实情况向总经理和调度反映,使其做出正确的安排。

  3、制单员工作职责

  制单员应服从财务部门的安排,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统计业务知识。

  制单员对货物进入我公司就开始参与验收工作,验证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详细情况,应用专门方法进行纪录、汇总和上报。

  验证无误的业务应给用户打印协议协议文本内容按业务部门与客户商定为准,私自不得改变,协议一式四份,客户一份,财务一份,自留一份,调度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及时传递,妥善保管。

  货物装卸车时应与仓库保管员一同参加,并指导搬运工合理有序的堆放和装载,以免造成货物相互挤压,撞拼而造成受托物的损坏。

  对入库的物品要协助仓库保管员,即时将物品入库的时间,到达目的的时间和物品的数量制造标签贴在物品上,以备业务部使用。

  制单员应将所纪录的业务即时报告给业务部门和调度,使业务部门和调度能够按照客户的要求,准时、正点,完好无损的完成物流运输。

  4.跟单员的职责:

  跟单员应服从调度的安排,时刻坚守岗位,同时保证自己手机每天24小时不关机,保证查货热线的畅通,对贵重和紧急货物实行全程跟踪,每小时查询一次,直到将货物安全送到客户为准。

  跟单员应对每票业务的托运单位承运的车辆,司机的姓名,电话,收货单位,联系人,地址,电话登记清楚,及时准确的跟踪货物的去向。

  接待好客户的货物查询工作,及时准确的将客户的货物流动去向告知客户。免除客户的担心。

  承运的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应督促司机及时将货物送往客户并签好回单。

  公司的规章制度 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计)为限。

  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的规章制度 5

  一、规章制度的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加强员工管理和维护公司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正式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如有需要,须提交领导小组审批,并公布于全体员工之中。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和责任主体

  工作时间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目的:

  1.规范员工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内容:

  1)工作时间: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为早8:30至晚5:30,中间休息1小时(不含特殊情况),严禁迟到早退。

  2)出差时间:公司安排的出差时间必须按时完成,不得延误。

  3)加班时间: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加班需报请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严禁私自加班。

  4)迟到早退:每逢迟到早退,按半天扣工资或扣除当天奖金,并视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2.公共设施管理制度范围:公司内部所有公共设施。目的:规范公共设施使用,提高公共设施使用效率,延长公共设施使用寿命。内容:

  1)卫生间管理:卫生间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随手关门,上厕所后冲水,不得乱扔垃圾。

  2)电梯管理:电梯内严禁吸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

  3)灯控管理:进门时开灯,出门时关灯,如离开时无人,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停电时要及时关好电器设备。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目的: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发展潜力,促进公司内部协调发展。内容:

  1)文明礼貌:员工在公司内部必须文明礼貌,不得出言不逊,不得互相攻击。

  2)工作态度:员工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严禁偷懒、拖延、玩忽职守。

  3)商业机密:如有公司机密问题,员工必须保守商业机密,如泄漏公司机密,视情况予以处罚。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4.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围:所有员工。目的':保障员工劳动权益,提高员工工作能力,防止因意外伤害引起的纠纷。内容:

  1)职业培训: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员工的工作技能。

  2)劳动安全: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严禁危险作业,防止员工出现伤害事故。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六、执行程序

  员工必须知悉公司规章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有违反,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七、责任追究

  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经领导小组审查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此外,公司还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升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实现共赢。

  公司的规章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构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务必按规定定期向公司办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 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 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

  (三)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构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构成的重要文件,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等);

  (八)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简介、荣誉,有纪念好处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门领导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等工作构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领导、员工档案;

  (十三)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构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门、项目部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八条 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九条 各单位向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条 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构成规律和特点,持续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一样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各种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免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资料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构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一样状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下方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务必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资料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职责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光、地点、中心资料和职责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光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光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五条 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六条 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借阅档案务必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条 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状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光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二条 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三条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 惩戒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状况,扣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状况严重者辞职、辞退。

  公司的规章制度 7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宠物主,精心诊疗,确保诊疗质量。

  2、理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总经理的领导。

  3、工进公司必须经过董事长批准,要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公方签订合同。

  4、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公司里打私人电话,不准在作业区闲谈,不准在作业区内会客。

  5、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未经允许带客户宠物外出,不准上班时间做私活。出诊要履行手续,否则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6、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诊疗项目确定要准确,疗程要合理和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宠物出入院要手续完善。严禁以诊疗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诊疗和美容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8、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诊疗美容物品缺乏时要及时上报,上报时要写缺少物品明细单,采购人员要及时采购,市内采购要在1天内完成,市外3—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9、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领发物品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物品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诊疗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把好诊疗和服务质量关,努力提高诊疗治愈率。工人要严格按诊疗程序操作,对于违反程序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作业区的`卫生要划片定点落实到班组,作业区要保持干净整洁,经常打扫,不准地上有垃圾等,医疗废品要倒置在指定的地方。

  12、员工要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法纪,严禁在厂内及宿舍内赌博。

  13、各条除注明罚款比例外,其他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在5~200元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辞退或除名。

  公司的规章制度 8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务必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光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务必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状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光、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职责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公司的规章制度 9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务必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光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务必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状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光、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职责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公司的规章制度 10

  1、全面统筹规划公司战略,拟定公司财务规划方案。

  2、按照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主持财务体系的运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业资源成本适时制定、修正、和完善财务组织体系,指导下属员工的有效职责分工和高效协作。

  4、负责主持编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公司投资、筹资等工作,负责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负责的研究,定期提供财税信息和专题研究报告;分析企业经济环境,提供财税咨询,策划财税解决方案。

  7、主持财务会计政策和职能范围内的财务制度的研究、设计、和提审核。

  8、建立财务风险的预警与防范体系;确保不会出现资金安全风险、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

  9、向公司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执行公司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与规程,节省本部门各类办公费用。

  公司的规章制度 11

  1.目的

  为帮助员工全面有效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公司管理,保证正常的公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参照本制度执行。

  3.基本原则

  3.1给予员工惩罚,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2给予员工惩罚,应当与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3.3给予员工惩罚,应当事实清楚、处理恰当。

  4.名词释义

  4.1违规行为累积记分制:是指依据违反规章制度情节的轻重,分别记以分值,并按照有效累积记分分值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4.2降级:降低员工职级、职务工资、工资级别或薪酬福利待遇。

  4.3撤职:撤销员工原职务并视情况转至其他职务。

  4.4扣减奖金:是指由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或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扣减公司自主决定发放给员工的有关奖金。

  4.5停职反省:是指员工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标准工作流程或安全规程等情形时,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进行自我检讨。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停职反省期间不提供劳动,公司可视情况安排培训等,停职反省期间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4.6停职调查:是指员工可能存在违规事实时,暂时停止其履行的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当事员工应配合接受停职调查,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以便公司调查取证后作出处理决定,员工在停职调查期间,不提供劳动,但需要配合公司的调查行为,公司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4.7赔偿经济损失: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标准工作流程或安全规程等情形,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8重大损害:

  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4.8.1造成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的;

  4.8.2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

  4.8.3造成公司受到人民币10000元以上行政罚款处罚的;

  4.8.4造成公司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4.8.5造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处罚

  5.1处罚的种类:记分、扣减奖金、停职反省、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5.2处罚的方式

  5.2.1本制度采用违规行为累积记分制为主,其他处罚种类并处的处罚方式。

  5.2.2依据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0分、7分、5分、3分、1分五种。每次记分自违规处罚(记分)告知违规员工的次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的后清零。

  5.2.3员工在职期间,有效的记分累积达10分及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且依法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5.2.4员工在职期间,有效记分累积达7分及以上的,公司有权给予撤职处分,且记分在有效期内不予清零,仍累计计算。

  5.2.5员工在职期间,有效记分累积达5分及以上的,公司有权给予降级处分,且记分在有效期内不予清零,仍累计计算。

  5.2.6员工在职期间,有效记分累积达5分及以上的,不参与晋升,不上调薪酬福利待遇(包括普调)。

  5.2.7员工一次违规行为记7分及以上的,公司有权要求其停职反省,且记分在有效期内不予清零,仍累计计算。

  5.2.8员工一次有两个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

  5.2.9两名及以上员工共同违反规章制度,需要给予处罚的,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

  5.2.10若员工的违规行为同时符合两个以上的违规条款,按照分值最高的条款处罚。若员工造成的影响同时符合两类以上的损害程度,按照最大损害程度处罚。

  5.2.11违规行为在一个工作日内或一个班次内记违规一次,中途停止后再次出现的另记一次,以此类推。

  5.2.12教唆、帮助他人违规的,按他人的违规行为给与同等处罚。

  5.2.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在原分值基础上增加记2分:

  5.2.13.1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规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5.2.13.2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5.2.13.3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5.2.13.4包庇同案人员的;

  5.2.13.5在职期间第三次违反同一制度条款的;

  5.2.13.6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5.2.14在适用本规章制度规定的处罚时,该员工如能真诚反省,积极改正,协助并致力于各项事后补救措施,为挽回公司受到的经济及名誉损失、损害作出显著贡献的,鉴于该等具体情况,且考量该员工平常一贯的工作表现和业务成绩,总经理有权特别许可减轻或者部分免除或者免除其处罚或损害赔偿负担额。

  5.3处罚的标准

  5.3.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1分,并扣减奖金xx元。若同时造成公司轻度损害的,记5分,并扣减奖金xx元;造成公司中度损害的,记7分,并扣减奖金xx元;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记10分,并扣减奖金xx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3.1.1使用公司办公用品后未能及时归还原位的;

  5.3.1.2复印、打印、传真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个人资料文件的;

  5.3.1.3衣着邋遢不整洁、染夸张的彩色头发、戴夸张的饰物的;

  5.3.1.4说脏话、忌语的;

  5.3.1.5将脚放置到办公桌上、躺卧在窗台、台阶或地面上、倚靠栏杆、墙壁、工作台或仪器设备等不雅行为的;

  5.3.1.6给同事乱起外号的;

  5.3.1.7践踏草坪、攀花折枝的;

  5.3.1.8有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杂物等不文明行为的;

  5.3.1.9便后不冲水导致办公场所异味的;

  5.3.1.10在卫生间洗发、洗漱、洗衣物等的;

  5.3.1.11进入他人办公室未先敲门示意的;

  5.3.1.12未经批准使用客用电梯的;

  5.3.1.13个人物品、文件、办公用品凌乱、未能保持个人办公区域整洁的;

  5.3.1.14外出或下班前未收拾桌面、未将椅子归位、未锁抽屉、文件柜等的;

  5.3.1.15上下班打卡时或餐厅就餐时等插队的;

  5.3.1.16迟到或早退一次的;

  5.3.1.17驾驶员因违规驾驶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5.3.1.18有其他严重程度相当之情形的;

  5.3.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3分,并扣减奖金xx元。若同时造成公司轻度损害的,记5分,并扣减奖金xx元;造成公司中度损害的,记7分,并扣减奖金xx元;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记10分,并扣减奖金xx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3.2.1应当即时归档的文件未能及时归档;

  5.3.2.2擅自拆卸或安装电脑硬件、软件的;

  5.3.2.3将带有公司名称、商标、logo等内容的纸张用于与公司业务无直接关系用途的;

  5.3.2.4擅自将公司内部文件复印留底的;

  5.3.2.5对其他员工的违规行为知情不报的;

  5.3.2.6因通讯不畅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

  5.3.2.7将自己的.工作服、工作证件等交由其他同事穿戴的;

  5.3.2.8穿戴他人的工作服、工作证件等的;

  5.3.2.9私改工作服的;

  5.3.2.10擅自更换工衣柜的;

  5.3.2.11未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证件、胸牌等的;

  5.3.2.12参加会议、考核、洽谈业务等不守时,或者拒绝在培训、会议等相关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的;

  5.3.3.13替他人代打考勤卡或者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一次的;

  5.3.2.14未经公司同意,参与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的活动的;

  5.3.2.15未经许可翻看他人的物品或文件资料、使用或查看他人电脑、电话、生产工具等,但不涉及保密信息的;

  5.3.2.16在工作场所接待亲友的;

  5.3.2.17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进入工作场所的;

  5.3.2.18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5.3.2.19未恰当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安全管理规定,或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记录不准确的;

  5.3.2.20未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和工作有关个人信息变动的;

  5.3.2.21未得到被访者的许可,擅自将他人直接带进其办公室的;

  5.3.2.22丢失公司钥匙的;

  5.3.2.23外出或下班前未关闭办公设备、切断电源的;

  5.3.2.24无故不打考勤的;

  5.3.2.25工作时间有闲聊、嬉笑打闹、打牌、下棋、打麻将、接打私人电话、使用各种手机软件、上网聊天、打游戏、看视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或报纸、进食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的;

  5.3.2.26浪费公司资源的;

  5.3.2.27旷工4小时以上一天以下的;

  5.3.2.28消极怠工,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有抵触情绪、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故意疏于职守、故意拖慢工作进度等的;

  5.3.2.29未及时发现、查明、纠正、制止、报告、下属违规行为的;

  5.3.2.30有其他严重程度相当之情形的;

  5.3.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5分,并扣减奖金xx元。若同时造成公司中度损害的,记7分,并扣减奖金xx元;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记10分,并扣减奖金xx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3.3.1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未关闭公司门窗的;

  5.3.3.2未按规定或要求办理交接手续的;

  5.3.3.3遭遇客户投诉,未认真听取的,或未立即协助解决的;

  5.3.3.4遇投诉事项超越本人工作或权限范围时,未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到场处理的,导致事情激化的;

  5.3.3.5为其他员工的违规行为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等包庇行为的;

  5.3.3.6违规使用公司物品或者使用后未妥善保管导致损坏丢失的;

  5.3.3.7未经批准擅自调班、替班、调休的;

  5.3.3.8将自己或者同事的工作服、工作证件等交由公司以外的人穿戴的;

  5.3.3.9擅自安排或者允许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人进入工作场所的;

  5.3.3.10在工作时间睡觉的;

  5.3.3.11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外吸烟且拒不改正的;

  5.3.5.12工作时间浏览、下载、存储色情、暴力等资料的;

  5.3.3.1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公司安排的会议、培训、考试、考核的,或者违反会场纪律影响会议进程的;

  5.3.3.14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作或者不服从公司合理工作安排的;

  5.3.3.15因失职、管理不力、过失等给公司造成轻度损害的;

  5.3.3.16在公司管理区域,或工作时间内对公司相关人员辱骂、谩骂、使用侮辱性、攻击性语言或争吵、吵闹的;

  5.3.3.17或采用各种言语、行为、手段等影响其他员工工作积极性、破坏公司团结的;

  5.3.3.18携带宠物进入公司管理区域的;

  5.3.3.19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拒绝签字或拒绝接受处理决定的;

  5.3.3.20指令下属擅离职守的;

  5.3.3.21有其他严重程度相当之情形的;

  5.3.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7分,并扣减奖金xx元。若同时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记10分,并扣减奖金xx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3.4.1擅自调动自己或他人的工作部门、工作地点或工作内容的;

  5.3.4.2患传染病未及时上报公司,给公司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的;

  5.3.4.3擅自将公司文件、资料等作为本公司业务以外之用的;

  5.3.4.4擅自将个人工作账号、密码或权限交与他人使用的;

  5.3.4.5非紧急情况下开启紧急门、拉响紧急报警装置的;

  5.3.4.6因失职、管理不力、过失等给公司造成中度损害的;

  5.3.4.7在质量或安全事故中并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5.3.4.8知情不报,隐瞒重大事故或他人严重违规行为的;

  5.3.4.9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从事与公司无关的兼职、营利性工作的;

  5.3.4.10未恰当履行职责、或违反相关规定等擅自复制、翻阅、抄录、拍摄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导致保密信息存在被泄露的风险的;

  5.3.5.1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饮酒的,或饮酒后上岗的;

  5.3.4.12有其他严重程度相当之情形的;

  5.3.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10分,并扣减奖金xx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5.3.5.1恶意攻击公司网络、传播电脑病毒或者其他手段造成公司网络瘫痪的;

  5.3.5.2将公司保密信息发送至公司内部网络之外的网络的;

  5.3.5.3未经公司允许在公司管理区域内进行集会、演讲、宣传、张贴或者散发传单或标语或告示、拉横幅、推销、传销、募捐,或煽动、组织或参与怠工、停工、罢工等聚众活动,扰乱公司秩序的;

  5.3.5.4组织、参与、宣传邪教等非法组织或活动的;

  5.3.5.5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物质、管制器具等进入公司管理区域的;

  5.3.5.6携带或意图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可能产生明火的物品进入禁止区域或危险区域的;

  5.3.5.7盗窃、侵占、挪用或企图盗窃、侵占、挪用公司或公司相关人员的财物(包括遗失物、遗忘物)、文件资料、账号、密码等的;

  5.3.5.8故意破坏公司或公司相关人员的财物的,包括但不限于厂房、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办公用品、文件以及其他财物,故意破坏公司生产或经营的;

  5.3.5.9从事、参与、支持、纵容、隐瞒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5.3.5.10通过网络、电子邮件、微信、书面张贴、口头传播等方式,发表或传播不符合客观实际、或较为偏激、激进的、或具有侮辱性的、或具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言论,损害公司或公司相关人员形象、声誉、信誉、或破坏企业文化的;

  5.3.5.11因失职、管理不力、过失、消极怠工或未经授权、超越职权等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公司损失或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安全隐患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3.5.12索贿的,即以任何形式向公司相关人员暗示、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贿赂的,包括但不限于金钱、礼物、旅游、吃请、娱乐消费、其他馈赠等物质利益或好处等形式;

  5.3.5.13受贿的,即以任何形式从公司相关人员处收受财物、贿赂的,包括但不限于金钱、礼物、旅游、吃请、娱乐消费、其他馈赠等物质利益或好处等形式;

  5.3.5.14行贿的,即以任何形式向公司相关人员提供利益、行贿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金钱、礼物、旅游、吃请、娱乐消费、其他馈赠等物质利益或好处等形式;

  5.3.5.15私自向公司相关人员收取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私自以公司名义、未经公司授权、违反工作流程等情形下收取费用;

  5.3.5.16在公司管理区域,或在工作时间内对公司相关人员或者他人,有威胁恐吓、猥亵、打架、殴打、施暴、帮凶、使用暴力、防卫过当、肢体侵犯他人、肢体冲突、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的;

  5.3.5.17在公司管理区域,或在工作时间内,或对公司相关人员,以行为、语言、文字、图片、图像、电子信息等任何形式实施骚扰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当的身体接触、肢体语言、体罚、精神胁迫、身体威迫或其他引起对方身体或心理不适的类似行为;

  5.3.5.18对公司相关人员打击恶意投诉、虚假举报、诽谤、栽赃陷害、报复,造谣生事、搬弄是非等行为的;

  5.3.5.19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酒后闹事的;

  5.3.5.20在公司管理区域,或在工作时间,与公司相关人员,参与赌博;

  5.3.5.21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扰乱公司秩序或阻碍工作进度的;

  5.3.5.22未恰当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流程、或违反工作要求、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等,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的;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职权,或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5.3.5.23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近或相竞争的企业或业务的;

  5.3.5.24近亲属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近或相竞争的企业或业务,未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报备的;

  5.3.5.25工作时间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从事与公司无关的兼职、营利性工作的;

  5.3.5.26利用公司名义招谣撞骗的;

  5.3.5.27伪造签字、代他人签字的;

  5.3.5.28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的,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身份信息、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状况等;

  5.3.5.29私刻印章、伪造电子印章等的;

  5.3.5.30违反用印流程、未经批准加盖、私盖、盗用、套印公司印章的;

  5.3.5.31私自涂改、删除、销毁、伪造、篡改业务资料、文件、记录、合同、档案、数据、业绩、公告、通知、证件、物品等的;

  5.3.5.32有任何欺骗公司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虚报工作、业务、订单、报表、数据、考勤、考核、报销,提供虚假文件、资料、信息等的;

  5.3.5.33与近亲属同时任职本公司,但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的;

  5.3.5.34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6次的;

  5.3.5.35连续旷工三天以上;

  5.3.5.36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或考核的;

  5.3.5.37提供虚假休假证明材料或虚构休假事由的;

  5.3.5.38病休期间从事与疾病治疗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兼职、经商等;

  5.3.5.39与公司相关人员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

  5.3.5.40吸食或注射毒品、鸦片等;

  5.3.5.41被行政拘留,或被收容教育,或被强制戒毒,或被其他国家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5.3.5.42有违背公序良俗或基本职业道德的行为;

  5.3.5.43有其他严重程度相当之情形的;

  5.3.6以上所列情形并非详尽无遗,若出现本制度之外的但严重程度相当之情形,仍可视为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依据本制度处理。

  6.处罚程序

  6.1针对任何员工发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视员工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公司保留惩处的权利。

  6.2员工可能存在单次5分及以上的违规事实时,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停职调查。

  6.3公司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处罚的结果告知员工,并交由违规员工签字确认。如员工不签字,由部门主管与人事部门专员共同签字并备注,公司可以采用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或在公司内公示的形式送达处理结果。

  6.4依据规章制度,公司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6.5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仅以盖有公司公章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为准,其他任何个人(含法定代表人)对员工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辞退的表述或言辞均不属于公司最终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6.6对于保管公司公章或可以接触公司公章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盖有公司公章的前提下,还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字方才有效。

  7.赔偿经济损失

  7.1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标准工作流程、违反安全规程、失职、营私舞弊、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等,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全额或者按责任比例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7.2经济损失的赔偿,员工在职期间,可直接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按月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当月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剩余部分继续在后续月份扣除。

  7.3员工离职时,尚有赔偿款项未结清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一次性结清。

  7.4在工伤或者其他事故中,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归责于员工部分的赔偿责任。公司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依据上述规定向员工追偿。

  8.申诉

  8.1受到处罚的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申诉理由,但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罚的执行。如果受处罚员工未在3个工作日内递交申诉书,视同已经接受和认可处罚决定。

  8.2员工依据本制度申诉后,经公司决定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并相应变更或恢复职级、职务、福利待遇等。

  8.3员工申诉是公司赋予员工的权利,而非员工处罚的必经程序。

  9.附则

  9.1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9.2本制度生效之日前一年内,受到口头警告者折算记1分,受到书面警告者折算记3分,受到记过者折算记5分,受到记大过者折算记7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程度者公司继续保留处理的权利。

  9.3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9.4公司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执行。

  9.5公司或授权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最终解释。

  9.6本制度与公司之前发布的制度抵触时,均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的规章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旨在统一和规范公司员工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展现企业形象。

  一、对人对事应坦诚、公正、客观,与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认真了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正确理解公司经营方针,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业务,勤奋好学,树立良好的蓝商团队形象。

  三、在工作场所活动中要言行得体、仪态大方、穿着整齐清爽。

  四、保持办公室文明风气,不得大声喧哗、打架斗殴,不得在工作区域吸烟,不得带酒意上班,建立一个和谐文明的办公环境。

  五、工作时间不得闲聊,不得在internet上交友、翻阅与工作无关的图书报刊,不准在公司玩游戏,上私人QQ 。

  六、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电话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司安排的培训,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到者以旷工处理。

  八、不得在工作区域会见私人朋友,严禁串岗、搬弄是非、扰乱工作次序。

  九、员工应保护好客户资料,严禁把客户资料提供给其他公司,不得向竞争公司提供公司方案、图纸以及影像资料,如有此类时间发生,公司一律做辞退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爱护公司办公设备,并注意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精心维护好电脑的软硬件。

  十一、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职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十二、员工下班或外出时,需要关闭电脑、空调、电灯、打印机等电器,注意节能环保,下班后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员工注意将电源切断及办公室门锁好后方可离开。

  十三、员工不得打印与工作无关的图纸以及文件,对于作废的文件、图纸如果可以循环利用的一定要循环利用,自觉做一个奋进、健康、文明、环保的社会人。

【公司的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规章制度06-14

(精选)公司的规章制度06-15

公司的规章制度05-15

it公司规章制度04-03

公司的规章制度04-03

公司规章制度06-13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07-28

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02-24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08-12

物流公司规章制度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