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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2-04-06 12:12:4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职工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工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工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

  职工管理规章制度1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职工管理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通知书)、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 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QAZ/XR204A)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后勤管理部门结合单身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负责开展年度“文明宿舍”、“文明床铺等评比和表彰活动,公司职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单身生活管理组对评比流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各子公司单身职工的住宿原则:

  (一)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与公司职工同等对待。

  (二)未按规定向公司缴纳“福利设施使用费”的子公司,其职工住宿原则上应由其自行解决;对确实有困难,暂时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签订依托协议,公司可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部门管理并负责解释。

  职工管理规章制度3

  坐班对象为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学校领导、专任教师、行政后勤及其他人员。

  坐班时间为教职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具体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为8:00—11:30;2:30—5:30。

  一、坐班纪律要求

  1、在坐班期间,不上课的.教师只能在办公室或微机室、实验室等处从事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2、坐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若有家长或客人来访,可到各年级接待室接待。

  3、外出学习、培训以及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坐班的,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不能履行手续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坐班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中途离开。

  二、坐班管理

  1、坐班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负责办公纪律以及卫生值日安排并检查,每天由值日干部检查到岗情况作好记载,各线领导协管,当日值日干部每天上、下午不定时抽查至少两次。

  2、学校领导因公外出必须报告校长,并通知值日干部及学校办公室,其他时间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一同坐班。

  3、教职工坐班管理实行量化考评积分扣除制,对违反坐班纪律的及坐班未到的教职工按学校的考勤细则扣分,教职工坐班情况的积分每月由办公室汇总一次,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职工管理规章制度4

  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不能请霸王假,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不能留长指甲,不吃有异味食物。

  4、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上钟操作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同事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

  10、自觉维护本店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店内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本店内部是非。

  11、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节约用水用电,不得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3、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14、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15、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许给客人留自己私人电话号码,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客人和家人。

  16、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17、店长对属下美发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发师必须服从安排。

  18、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准对外泄漏公司(店)内技术

  职工管理规章制度5

  考勤管理

  1、校务办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2、半(整)天假(含机动假):所有教职工请假(半天或以上)均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并附请假条(电话请假的则事后补办手续)。

  3、公出:上班期间,行政人员公出由校务办开公出证明单,教学活动出则由教务主任或德育主任开具公出证明,后勤人员公出由总务主任开具公出证明,特殊人员另行处理。

  4、每月初由校务办统计并公布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

  5、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对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6、门卫室记录的教职工进出校门的时间,供校务办月底核查。

  上班

  一) 正常上班:

  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等游戏类活动(学校、工会组织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门加班需由分管领导同意,一般当月结清加班费用。

  三) 旷工: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没有办理请假、公出等手续,半天或以上不到学校上班的)均属旷工。

  假 期

  一) 机动假

  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机动假。

  二) 小时假

  教职工因私外出或迟到、早退教职工本人应主动并如实在门卫登记。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有一定时间用来处理个人事务,每次时间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每月使用机动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次不超2小时,月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计不超过3次。

  注:机动假与小时假不能同时享有,已有机动假存在的情况下,再有小时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机动假作为事假处理。

  三) 探亲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在寒、暑假期间内实施。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学校负担享有探亲假职工的往返路费。(按普通等级报销)。

  职工管理规章制度6

  为做好xx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xx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xx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xx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xx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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