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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时间:2024-05-10 13:26:28 偲颖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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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精选13篇)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这个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期末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期末考试和单元测试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六、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地区详细的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的评价工作,监控评价过程,查处违规行为。各小学要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校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

  为认真做好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办学和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组织机构

  领导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班主任

  二、评价原则和内容

  (一)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多样化和评价工作民主化原则,充分体现过程性、发展性、激励性评价要求,注重质性评价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二)评价内容

  小学毕业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学生的学习与探究能力、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从五个维度23个要素,若干个突出表现对小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评价方案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1、学生自评:学生通过自我陈述、自我鉴定,按评价内容的方面对自己在小学里的成长过程,所取得的成绩(如:荣誉证书、书画作品等)及今后努力方向进行充分展示和自我描述,并给出自评等级。

  2、家长评价:以各学生法定监护人对学生在家庭中生活、劳动、习惯等方面表现给学生进行评价。

  3、同学互评:全班同学在听取学生个人自我陈述,展示和作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互相评价。

  4、教师评价:由了解学生的5名教师(含班主任1人)组成评价小组,根据学生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与探究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审美与表现、体育与健康五个方面给予全面评价并给出评价等级。

  同学评价、教师评价采取多档生效或中档生效的原则进行,严禁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一人填写等级,使评价过程化。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3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

  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教学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从而达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制度。

  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构。

  学校应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程序。

  学校应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完成自评;指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互评;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协调社会各界参与考评;校长进行综合评价;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在操作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努力探索科学的、简便易行的评价方式,有条件的市(区)和学校可尝试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借助网络操作平台,开展测评工作。

  七、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6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根河市教育局《关于湟中县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运动与健体、特长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对学生各学科知识的测试结果,每一阶段要记录在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各位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记录表》。

  三、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学生或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四、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2)、班级评定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5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为主要载体,决定在我校小学生中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形成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学校评价与家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与“三个快乐”办学理念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共六个方面,并且按三个层次(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进行评价。

  三、评价过程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每学期填写一次,学年末综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期的评价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和申诉。班主任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书面结果进行妥善保管,以便学生在转学、升学等过程中随学生流动而流动。评价具体过程和方法为:

  (一)宣传与准备

  1、评价宣传

  学校每学期均应将评价各要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提前以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少先队大队部要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评价要素,并结合评价要素修改、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学校和班级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过程与目标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各要素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引导、检查、督促力度,以达到在过程中教育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诉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手册中家长的话一栏应由家长评定签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调动家庭因素,共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工作环境。

  2、人员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力量对班级评价成员进行培训,为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序地进行奠定基础。

  (二)评价方法:

  1、学期评价:学期评价是在班级评价小组共同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自评与小组同学互评,学期末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互评,学生互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学低年级段的学生,班主任还应将评价要素的各种关键表现,以浅显、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说明,以保证低段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准确性。评价按“优、良、及、待及”四个等级,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同学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保存好,作为学期末的依据。

  3、自评,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并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

  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首先,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学生互评结果原则上应成为学生该次评价的结论主要依据,但评价小组若发现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由评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学年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学年评价结果的参考,学年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性评价。

  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认真填写在评价手册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接受和妥善处理家长和学生的相关申诉。

  四、与评价有关的政策

  在学期评价中该学期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及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待及。对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为待及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应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裁定。

  五、平价结果的运用

  1、在学期中各项均评为优秀的学生,在评市级、县级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的评定时优先考虑。

  2、学校对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6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精神,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坚持素质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和全面性;通过公正、客观、科学的评价,引导广大小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结合我校课程改革以及学生评价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本着“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原则,我校将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发展的多元化评价。淡化甄别与选拔,关注个体的进步和多方面的发展潜能。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功能。通过评价,让每名学生都能体验成功,把握优势,增强自信,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评价原则

  1.导向性原则

  评价应坚持素质教育的正确方向,引导学校正确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从德、智、体等诸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全面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要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着眼于全面性,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发展性原则

  评价要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为学生的发展服务。评价中既要考虑学生的过去,重视学生的现在,更应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注重评价的过程,使多元评价更进一步深入学生发展的进程,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4.多元化原则

  评价内容应体现多元,即从过去过分重视学业成绩转向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通过评价,使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健康素质及兴趣特长表现等多方面得到综合发展。其中科学文化素质及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学生掌握知识与技能的过程与方法以及与之相伴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5.差异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在坚持评定内容全面性的前提下,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体现学生见的差异性,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6.可操作性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然要经历一个实验、积累、总结、完善的过程,要逐步完善评定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要做到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简单、易行、科学、合理。

  7.人文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的评价观念,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评价的激励和改进功能。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通过评价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的.水平上都能得到发展和提高,激励学生增强自尊性、自信性和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评价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及心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考核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特长表现、教师寄语及班主任评语。

  1、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说明

  思品习惯及心理素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对学生在文明礼貌、遵守纪律、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劳动习惯、与人合作、不怕挫折、爱护环境的八项指标进行评价。统一制定评价标准,各年级依据标准做认真细致的考核。

  科学文化素质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对学生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思品、艺术(音乐、美术)、劳动共八门学科在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学习水平的五项指标进行评价。统一制定学科素质发展标准,各年级依据标准进行测试。

  2、考核

  情况语文学科素质的发展、知识的掌握;数学学科素质的发展、数学学科知识的掌握。学校统一命制试题,对校学生进行集体与个别考核。

  身体健康情况体育课成绩、体质健康标准。

  1)运动与健康知识考核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学生的考每位核试卷);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

  3)学生到校率(由班主任提供,并签字);

  4)参加体育课活动的情况(由相关教师提供,并签字);

  5)参加学校与校级以上体育活动的情况(由相关教师提供,并签字);

  6)参加学校与校级以上体育活动获奖情况(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兴趣特长表现兴趣爱好、社会活动、特长认定、获奖方面。

  1)学校创设环境;;

  2)定期组织社会活动

  3)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

  3、实践能力

  研究性学习、技术与设计、信息技术考核成绩(由相关教师提供每位学生的考核试卷)

  1、研究性学习成果(如:各学科的小制作、小设计、各类总结、活动报告、小论文等);

  2.小制作、小论文、小发明,以及课题方案、报告等的获奖情况(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研究性学习、技术与设计、信息技术考核试题,由学校组织人员拟订,统一组织考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质量综合的实施是一次通过建立一整套比较科学、全面的评价标准体系和评价方法,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改革的实施。正确地实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有利于干部教师更新观念,有利于学校、家庭、社会等教育的结合,有利于小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是由应试教育向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需要,是全面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综合质量评价的具体措施:

  (一)思想品德评价与教育活动相结合

  教育活动是学校实施教育的重要载体。它贯穿于学校育人活动始终。思想品德评价必须与教育活动相结合。

  1、思想品德评价标准是开展教育活动的依据。

  (1)要为学习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礼仪常规》、《校规》、《校训》等教育活动相结合。

  (2)要与传统节日相结合,如:三月五日“学雷锋”,三月八日“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进行兴趣特长关心集体的教育)“七一”党的生日(进行热爱党、尊敬国旗,热爱祖国教育)等。

  (3)要与学校的各项传统教育活动相结合。如:“五自教育”、“争做先进集体教育”、“小能手展示教育”等。

  (4)与主题班队会相结合,针对班级品德发展的弱项精心设计活动,把握学生思想动态,使之向着评价目标发展。

  2、操作方法:

  首先复习评价方法,接着可让教师引导学生简单议论,近期学校中班级所开展的活动,进行评价标准相对照工作,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评价,最后集中进行小组、集体评价。在教师、同学、家长,本人的综合评价中,得出全面、客观的结果,为每个学生指出努力方向,从而提高评价实效。

  (二)如何开展知识能力评价

  1、知识能力评价做好几个结合

  (1)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相结合。

  A:诊断性评价,指开学初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上一学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地全面了解,进行情况分析,指出主要成绩和不足,把分析结果反馈给学生,让学生了解自己知识能力掌握的现状,并对自己制定小目标,师生共同的增设学习质量而努力。

  B形成性评价是指任课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在教学计划、方案实施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学习状况的评价,其目的就是及时反馈信息,以便及时强化、调节、矫正,使计划和方案不断得到完善达到预期目标。

  C总结性是指教学活动进行到一定阶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全面分析。检查教学工作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并对评价对象做出鉴定性评价,以确定学生成绩和发展水平。

  2、一般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

  (1)教师安排:学科评价工作要有一定顺序,要依据学生的年级特点由浅入深,由粗到细,由表到里,从能够接受到乐于接受,到主动参评。

  (2)学科评价的一般性要求做到一般的处理,充分发挥学生自评的优势,对于重点的评价要做到重点带一般的作用,重点评价的内容是随学生学习情况的变化,教学内容的变化,及学校教学重点的转移而变化。

  (3)对于学科重点评价的内容教师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操作内容具体,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树立实现目标的信心,明确努力方向全面提高学生学习成绩。

  3、学生评价和广大教师参与相结合

  实施学生知识能力评价所有的任课教师都是组织者和实施者,每位教师都担负着全面育人的任务。共同完成对学生知识能力评价的任务。

  (1)广大任课教师要重视学生知识能力的形成性评价,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同时,抓好“两头”的学生,并以“点”来推动“面”的工作。

  (2)在学科评价中广大教师要注意收集信息,积累资料,使学科评价更有实效性。

  (3)形成评价网络,调整评价方案,对重点评价项目和一般评价项目的确定,集中评价的时间、频率、随机调整评价方案。

  (4)各任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师的.记分办法,使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相结合,并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学习方法结合起来。

  4、知识能力评价和考试内容方法改革相结合。

  对学生知识技能方面的评价,从学习习惯,平时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的相互关系中反映学生知识能力的全貌。从而做出客观的切合实际的判断,真正促进学生发展与进步。

  考试改革中需注意的问题

  (1)在内容上:既要考察知识,又要考查多种能力,对学生既要考查在考卷上能够反映出来的质量,也要考查试卷上难以考查的质量(如:朗读、演讲、动手操作、创作等多种能力)。

  (2)在方法上:既要重视期末成绩,又要重视平时学习成绩,改变一张试卷定学生优劣的现象。

  (3)与教学改革同步:在学习活动中,既要重视智力因素的发展,又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将学习习惯,上课听讲,发言等学习习惯的表现纳入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评价之中,真正地做到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全面评价,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8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实施新的评价方法,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注意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自主性原则。

  要以学生为评价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和社会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

  3、综合性原则。评价的内容,既要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又要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情感态度、行为习惯、身心健康、审美情趣等基本素质的评价。在学习能力方面,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性。

  4、多样化原则。评价的方式力求多样化,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课内评与课外评相结合。

  5、多元化原则。评价的主体要做到多元化,建立学生、老师、家长、社会等共同参与、相互作用的评价主体,以多渠道的信息反馈促进学生发展,使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的发展成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6、激励性原则。评价的'行为要以鼓励性为主,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让学生享受成功的愉悦,促进学生树立学习、做人的信心,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

  三、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思想品德水平、知识能力水平和学科成绩、身体健康水平、劳动技能水平、个性发展水平等五个维度,各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又分为内容要素、等级评定等。(略)

  四、评价方法和要求

  (一)评价方法

  1、改革评价方式,扩大参评主体。

  (1)、评价方式:①、阶段评价,班级周评小标兵和学校德育处主题活动月的星级学生评价;②、综合评价,期末在周评小标兵和月评星级学生的基础上实施总评;③、新三好学生的评选。

  (2)、扩大参与评价的主体,具体分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和学校少先队总评等五个方面。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要求,在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评等级。

  3、学生互评。周一班会或其它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首先分小组评价,评价小组由组长负责,小组内首先是学生自评,然后互相评价,讨论确定互评等级,组内依据自评和互评结果推举出本组小标兵。评价时,学生可在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中的相关单项评价栏内,分别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

  4、班级评价。班会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的基础上,由小组组长汇报本组评价结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再汇聚学生互评意见,综合学生日常表现和家长评价,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和大家一起推出一周的班级小标兵。

  5、家长参评或社区代表点评。班主任老师在周五将周评班级小标兵表下发给学生,由学生带回家,父母在表内家长评价一栏填上评价意见,周一学生将评价表带回学校反馈给班主任老师,做为总评积累,让学生获得激励。

  6、月主题活动评价星级学生,由各班主任依据班级周评资料,组织本班学生讨论,充分征求学生意见,再向学校少先队推举出本班当月的校级星级学生,学校少先大队、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共审核通过,周一学校升旗仪式上集中表彰,并由班主任将结果记入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手册,做为期末总评和评价新三好的重要依据。

  7、新三好学生的评选必须由学生自己报名,其具体条件为:首先,在校学生每学期中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优秀等级,参加公益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次,参评学生必须有家庭对其表现行为的良好以上的评价;同时,参评学生在本学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等级必须在良好以上。

  (二)评价要求

  1、评价次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如实填写,不得敷衍应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终结评价为主,在学年末进行。周评班级小标兵,月评校级星级学生与期末综合评价相结合,周评班级小标兵和月评校级星级学生是期末评价的依据。

  2、评价结果。从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恰当等级,以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等次呈现,每周班级评价小标兵时,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地给出等次评价;期末在综合项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得出总评等次;评价均以星级形式呈现,个人自评、班级小组互评、家长或社区参评、班主任点评等,均在相对应的项目栏内标出★,其中,家长参评与班主任评价除了用星星符号代替外,还要在最下面栏目内写上精当评语。

  3、班主任或学校评价。有针对性的填写概括性与描述性评语,客观填写评定意见。

  总之,要确实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不同层面,不同时段,不同参与主体的评价,使学校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落到实处。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9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局部,是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评价原则

  1、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适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评价中把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表达个体差异:把日常片断事实和整体表现相结合,避免以偏概全。

  3、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持续提升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组织结构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由校、长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向全校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实施意见案,制定学校评价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实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2、班级成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学生的自评、互评和班级评价,并综合各方面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和总评结果,接受家长的咨询评价小组人数一般很多于5人,名单要向评价班级学生公布各小组成员要熟悉和理解该班学生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度。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对应调整。

  四、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确定6个方面的评价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水平、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评价标准

  详见和政县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三)评价方法

  1、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自评等级。

  2、互评,同学相互之间根据平时表现、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确定互评等级。

  3、班级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本学期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确定等级并写出综合性评语。

  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注重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四)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实行,原则上每学期评价一次,毕业评价在小学初中毕业前实行,由各个学期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五)结果表现

  1、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定表现形式包括两个局部:

  (1)分项评分。根据6个评价项目参考分值,对照评价标准,分项目给出评价得分

  (2)评定等级,汇总6个评价项目得分,以A、B、C、D等级表现,A级得分为91—100分,B级70—89分,C级60—6分、D级为60分以下。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行整体描绘,尤其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

  将以上结果汇总填入《临夏州初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六)等级合成办法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明确各评定等级的比例原则上评定等级为A级的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B级比例不超过45%;C级比例不超过25%;将学生评为D级应非常慎重,不得超过2%。一所学校各班A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五、评价制度建设

  (一)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有异议,自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首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即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即时纠正,无问题的要耐心解释

  2、假如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上诉人有权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主管部门应即时调查,做出处理,并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学校评价委员会、综合素质评定者要建立诚信记录假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应在相对应的诚信记录中予以记载。

  2、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评定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3、学校要对教师实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4、学校要对学生、家长实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做好评定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

  5、县教育局将把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作为考评学校的一项内容。

  (三)建立评定质量监控机制。

  在评定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定质量实行监控,充分理解相关信息,即时解决相关问题。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0

  一、开放目的:

  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实践途径和机会,使学生在参观、体验过程中,提高动手实践、研究创造、思维拓展等综合能力,丰富假期生活。

  二、开放时间:

  1月19日——2月26日

  三、开放内容:

  (一)专题研究性学习活动

  1、活动内容:针对各活动课特点,开展相应的研究性学习活动

  2、活动形式:学习及实践探究(详见附件)

  3、实施过程:公布各室活动内容,学生自主选择参与

  4、活动对象:全市5-8年级学生

  5、活动时间:2010年1月19日—2月9日(详见附件)

  (二)科技展品参观体验

  1、活动内容:

  参观体验走廊及各展室的科技展品

  2、活动形式:

  参观体验

  3、实施过程:

  在中心,专人指导下,进行参观及体验

  4、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可由家长陪同参观体验)

  5、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9日—2月26日(需提前预约)

  周一至周五(春节期间除外)8:30—3:30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开放活动,学生均自愿参加,学校及家庭要提前做好学生往来及活动中的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确保活动安全、有益。

  2、学生到中心开展参观及实践体验期间,中心将对每名学生的活动情况进行记录与评价,评价结果将通过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学校或家长。

  五、开放地点及联系方式:

  1、开放地点:

  西岗区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

  2、具体地址:

  西岗区工人村工十巷2号

  3、乘车路线:

  18、19、414、407路公交车工人村站下车,海达广场大连锁厂后身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1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落实《长沙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长沙市教育英才工程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历(学位)层次,积极投入全市教育系统“六个走在前列”竞赛活动,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走在前列,强化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20XX年、20XX年我市举办了两期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20XX年,计划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推荐若干名中青年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第三期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学员报考湖南大学在职教育硕士,提升骨干教师的理论水平与综合素养,以适应我市经济与教育快速发展的要求。为做好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班的生源组织与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计划性原则。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第三期“英才工程”·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

  2、学用一致原则。选派中小学教师参加提升培训班学习,要与各区县(市)、各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教师本人专业相结合,做到学用一致。

  3、择优培养原则。同等条件下,各学校应优先选派师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骨干教师参加学习。

  二、专业方向与培养方式

  1、20XX年暂定八个专业方向: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实际开班专业按报名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足的`专业不开班),总招生规模不超过170人。

  2、主要采用不脱产学习模式。参照相关专业人才提高综合素质的需要实施教学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集中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日。

  三、报名条件

  1、在职、在岗、在编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市属学校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以高中教师为主;

  2、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心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

  3、20XX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4、已具有3年以上的在职工作经验;

  5、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以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研机构的教学管理人员为主;

  6、报考现代教育技术和学科教育(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指标分配

  教育管理专业:市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推荐4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推荐6名教师。

  学科教学(含语文、数学、物理、英语、生物、思政、等六个专业方向):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高新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2名教师;其他各区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3名教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教育局可每个专业方向推荐6名教师;原则上须为中学教师。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推荐名额与学科教学相同。

  五、学费标准与奖励办法

  1、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全程收费标准:12000元/人。教材费、食宿费自理。

  2、本培训班学员自愿报考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4000元。本培训班学员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为湖南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或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硕士学位,其在课程班期间所缴纳的学费(12000元)可直接冲抵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费用,另应补缴12000元(包括研究生实习、开题报告、论文指导、评审及答辩费等,不含国家规定的相关报名考试费用)。

  以上费用先由学员自己支付。

  3、奖励办法

  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由市教育局奖励10000元。在学员考试通过,获得硕士学位入学资格后,一次性拨给湖南大学,抵充学费。市属单位的学员由所在的单位另行奖励6800元,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区、县(市)所属学校的学员在市教育局外的其余奖励标准由区、县(市)和学校自行制定。

  只获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结业证书、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者不予资助与奖励。

  六、管理与保障措施

  1、举办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是我市推进教育英才工程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学习。

  2、学员学习期间,计算工龄、教龄、参加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认定校本培训学时,学校的一切待遇不变;凭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课程学习计划与教学安排认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必要的教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参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3、学员必须接受高校的校方管理,在政治思想上、生活上、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争当优秀学员。学习期间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则不再享受以上学费奖励。

  4、学员在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学习并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和取得硕士学位后的三年(从入学开始累计六年)内,非组织行为不得申请调出本单位。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同意调出的或申请辞职的,必须先退还学费奖励金额以及报销的有关费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学员在录取后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有关协议。

  5、有关单位和学校要为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积极创造条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优评先、晋级、竞聘上岗中,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参加骨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做到学用结合,努力为我市创建“教育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2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制定x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艺术课程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使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根本任务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应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艺术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文化传统和我市区域艺术成果,提高文化艺术修养,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艺术课程教学

  1、学校要加强艺术类课程教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2、学校开设的艺术课程,要按照艺术课程标准进行教学。

  3、艺术课程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感受能力。

  4、艺术科教师要加强学习,开展协作式备课,要有大艺术的综合视野,认真教学,潜心研究,使艺术课程教学的内涵更为丰富。

  5、学校要针对当前学校艺术教育和社会文化现象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探索,推动艺术教育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6、学校的艺术课程列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

  四、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

  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艺术活动小组,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学校每年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举办经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与艺术课程教学相结合,扩展和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补充和完善艺术教育活动内容,促进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组织学生参加街道、社区等单位举办的文化艺术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感悟、提升艺术素质。

  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

  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学生艺术活动。

  五、几点要求

  1、提高对艺术教育的功能、目标以及重要性的认识。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是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包括: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艺术教育性质和功能的认识,把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美育工作作为培养合格人才和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手段,落实在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艺术教育的公平性,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艺术的熏陶,提升审美素质。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艺术教师,为艺术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教学观摩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具有较高思想素质,良好的敬业精神,一定的艺术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艺术教育能力的专业教师队伍,以科研促进教学,以活动推普及,推动艺术教育跨上新台阶。

  3、学校艺术教育要有保障。学校要有一位校级领导主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明确校内艺术教育管理部门,做到艺术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在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内保证艺术教育经费,设置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13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权重

  考核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内容,具体项目及权重如下:

  教育管理(共12条)30%

  教学管理(共7条)38%

  教育科研(共3条)12%

  兴趣活动和特色建设(共3条)10%

  根据问卷调查对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管理工作评分占10%

  各项目的详细考核内容及附加分加分要求见附件《区小学素质教育质量考核量化表》。

  二、考核方法及程序

  区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普教科、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和教科部等相关科室共同进行。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现场考察与查阅资料相结合、问卷调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校对照方案先行自评,填写自评表;

  2.区教育局组织复评和确认;

  3.公布考核结果。

  三、奖项设立

  考核依据总分(指标综合分与附加分之和,加教育集团或联盟捆绑考核分)按一定比例分别设优秀奖、优良奖和进步奖(各奖项之间不兼得)。根据我区实际,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在确定各奖项时可允许一定的得分差异。

  四、控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优:

  1.严重违背规范办学的相关要求;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教职工中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且学校负有管理责任。

  五、有关说明

  1.方案第二项“教学管理”中的教学质量以区教育局组织的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与监测、期中视导及周三教学工作日调研等掌握的情况为主要打分依据,同时参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与监测结果。

  2.教育集团或联盟内学校捆绑考核。集团或联盟内有一所成员学校当年素质教育与上一年相比明显进步的(进等),集团或联盟内其它成员校当年素质教育考核分加2分计算总分;集团或联盟内有一所成员学校当年素质教育与上一年相比明显退步的(降等),集团或联盟内其它成员校当年素质教育考核分减1分计算总分。

  3.附加分封顶5分,由学校将加分依据的原件、复印件送普教科验核确认。

  4.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考核。

  质量考核是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抓手,各学校要认真对照方案,明确减负、提质、增效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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