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放假通知
国庆节放假通知(一)
经交易所研究决定,现就2015年国庆节放假休市安排公告如下:
2015年10月1日(星期四)——10月4日(星期日)休市四天,10月5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三)正常开市,9月30日(星期三)晚无夜盘交易。
2015年10月5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三)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可办理资金划转业务。请各授权服务机构和交易商根据放假休市公告内容妥善安排有关事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庆节放假通知(二)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6日(周六)至9月27日(周日)共2天。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周三)至10月6日(周二),共7天。10月7日(周三)教职工上班、学生上课。10月10日(周六)教职工上班,学生补上9月30日(周三)的课。
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国庆节放假通知(三)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年国庆节放假及值班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各企业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应急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实行"双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严禁将值班电话转呼到手机上,严禁聘请临工值班。单位主要领导要24小时开手机,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空岗、漏岗、误岗现象。
(二)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做好防汛、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毒、防事故工作。如遇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立即报告,妥善处理,不得拖压延误。对有情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的责任。
(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参与赌博等。
(四)各级各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将值班表报于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