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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慰问制度

时间:2023-03-27 22:40:2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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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慰问制度(通用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会慰问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会慰问制度(通用8篇)

  工会慰问制度 篇1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xx节前夕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xx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xx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xx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3、退休人员慰问、疗养金从退休机构费列支,超出不补。

  4、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尽量送现金。

  5、依上述规定办理之后,各部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本部室职工费用。

  6、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工会慰问制度 篇2

  xx街道总工会对职工的生病、生活困难等情况实施慰问,是体现组织关心、让街道干部职工得到温暖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街道的现实需要,是增强机关凝聚力、改善党群关系、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关心职工的生活,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落到实处,同群众路线教育紧密结合,现对工会经费慰问使用标准进行规范,具体规范如下:

  一、走访慰问的对象与范围

  机关工会对会员的走访慰问以街道机关工会为主,本制度重点规范机关工会会员的慰问标准。下列对象遇有伤病及其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时,可由工会统一组织慰问:

  1、在职的街道工会会员;

  2、机关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

  二、下列情况可区别不同对象分别实施走访、探望和慰问:

  1、工会会员因病或意外事故等情况住院时,可统一组织探望和慰问;

  2、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时,可统一组织探望。

  三、对病人的慰问标准

  1、机关会员伤病休假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购买慰问品;会员因伤病住院的按照每人400元标准;会员重伤病的,经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可给予每人500元至2000元的慰问补贴。特殊重病号可适当增加探望次数,一般每年不超过两次。

  2、会员直系亲属住院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进行慰问;重病的`按照500元标准进行慰问。

  3、遇其他特殊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给予一定金额的走访慰问。

  四、对困难职工的慰问

  机关困难会员“两节”走访慰问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每人500元以内;即将办理退休的困难会员,按照800元标准进行慰问。

  五、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机关工会,修改权在街道工会委员会。

  工会慰问制度 篇3

  为体现中山医院工会大家庭的温暖,贯彻和谐建院的精神,加强对职工的日常慰问的管理,特制订此规定。

  一、慰问对象:本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二、慰问经费由工会经费支出。

  三、慰问标准:

  (一)职工因病住院(包括在其他医院住院治疗),部门工会可购买食品、营养品、水果上门慰问职工。原则上价值不超过100元。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因病逝世,部门工会在参加悼念活动时,可以订购花圈、花篮等。原则上价值不超过200元。

  (三)本院职工在工作中遭到病人或家属的辱骂、殴打等情况,由医务处在调查后确定是否启动特殊慰问金。工会将协同医务处、职工所在部门对职工进行慰问。特殊慰问金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四、经费使用财务手续:

  部门工会在慰问职工后,凭发票经部门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副主席签字后,至工会财务部门报销。

  五、本规定经2010年1月26日职代会主席团讨论制订。

  工会慰问制度 篇4

  1、税务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病故,由所在工会分会派员上门慰问;科、分局长以上干部直系亲属病故,由市局工会派员上门慰问,送慰问金400元,花篮一个(80元)。

  2、市领导逝世发来讣告需要单位派员吊唁的,送花圈一只(60元)。

  3、股级以下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所在分会派员进行慰问,发放300元慰问金;科、分局长以上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市局工会派员进行慰问,发放400元慰问金,并分别送花篮一个(50元)。

  4、税务干部本人生育,由所在工会分会派员上门慰问,送花篮一个(50元),慰问金400元;人工流产及配偶生育的,由所在工会分会送慰问金200元。

  5、税务干部结婚,由所在工会分会赠送纪念品一份(400元)及结婚当天礼仪鲜花电报一份(130元)。

  6、税务干部生日,由所在工会分会送鲜花一束(60元)。

  7、税务干部遇到天灾人祸,视具体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8、各分会慰问经费按实列支,年终凭发票、清单与市局工会结算。

  工会慰问制度 篇5

  为增强我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2. 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

  2.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上门慰问(家在洋浦),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员工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公司赠送蛋糕券100元。

  二、退休员工慰问

  1.凡退休员工均能发放公司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员工,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公司发放每位退休员工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员工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员工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工会慰问制度 篇6

  为增强我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XXX元左右礼品。

  2. 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XXX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处报告,由人力资源处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公司工会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XXX元。

  2.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赠送花圈,同时发放XXX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XXX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XXX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XXX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凡因不可抗力遭受灾难的员工发放XXXX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员工生日,公司发放XX元生日金。

  (六)员工退休慰问。员工退休赠送价值XXX元内退休纪念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员工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三、其他: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实施:本制度自职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工会慰问制度 篇7

  一、婚丧礼仪

  1、婚礼

  对于符合晚婚年龄的教职工的'婚礼,校方应表示祝贺。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尽量到场。工会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2、丧礼

  (1)教职员工逝世

  ①学校成立治丧小组,由校长室、办公室、总务处、工会等负责人组成,处理后事事宜,由工会负责牵头。

  ②治丧小组向校内和死者生前工作过的单位及其亲友发讣告。

  ③校长、工会主席、相关代表慰问亲属。学校组织、主持追悼会。由校长致悼词,副校长或工会主席主持。

  ④有关经费按规定办理。

  ⑤通知各科室组以多种形式表示悼念。

  (2)教职工直系亲属逝世

  ①直系亲属系指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

  ②由工会负责牵头联络,协助后事处理。

  ③为教职员工处理亲属后事提供必要的帮助。

  ④通知各科室组以各种形式表示悼念。

  (3)离退休教工逝世,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慰问礼仪

  1、慰问对象、范围:凡教职工员工(含离退休教工)因病住院,学校应对其进行慰问。

  对因工致死、致伤及突遭其它不幸的教职员工家庭,学校应对其进行慰问。

  2、慰问规格:

  ①由工会牵头,组织校领导(代表一人),工会代表前往慰问。

  ②慰问费100元(暂定)

  3、长期病休(一年以上)的教工,每年春节前校领导、代表学校予以慰问。

  三、生日礼仪

  本校离退休教工70岁以上逢10生日,学校领导、工会代表应登门祝贺。贺礼:学校行政赠送价值150元左右的礼品,工会100元(暂定)。

  四、走访礼仪

  1、在春节等节假日,学校领导、工会主席或部门负责人应对历任老领导,离休干部、特困教工进行走访慰问。

  2、对教职工中出现家庭、邻里严重不和及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走访,协调协助解决。

  3、对与学校有密切联系的高职务、高知名度、高龄人士,校领导应主动走访、关心、慰问。

  工会慰问制度 篇8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规定,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制度。慰问以学校工会牵头,会同学校行政共同进行。

  一、生日慰问:

  积极实施“温馨工程”,在教职工生日来临时,由学校工会告知,校长给过生日的`教职工发微信,祝贺生日,并发放生日慰问金200元。庆祝活动自行安排。

  二、教职工患病住院(工伤)、女教职工分娩慰问:

  1.教职工伤病住院一周以上,(以工会主席或校长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的,学校领导进行看望慰问,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患重大疾病者由学校行政会集体研究增加慰问金;同时由工会牵头组织老师共同前往慰问,教师个人慰问金自定。

  2.工伤慰问:因工伤住院教职工的慰问,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在市外医院住院的教职工,学校暂时不能前往看望的,待康复回校后补发慰问品或等额的慰问金。

  4.伤病住院的教职工,原则上学校每年只慰问一次。

  三、丧事慰问:

  1.学校教职工去世的,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将该教工去世的时间、吊唁地点、出殡时间、挂礼联系人等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学校前往吊唁,学校慰问金300元、送花圈一个。若学校因故(如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学校有重大活动等)不能派人派车前往吊唁的,请家属代表学校工会送花圈一个,慰问金200元(花圈、慰问金由家属向学校领取),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慰问;同时由工会派车、组织教职工前往吊唁,教师个人慰问金自定。

  2.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教职工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在第一时间将该教职工的亲属吊唁地点、出殡时间、挂礼联系人等情况报告工会主席。学校前往吊唁,送花圈一个、慰问金200元。若学校暂不能派人派车前往慰问的,请家属代表工会送花圈一个、慰问金200元,校工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慰问;

  四、其它慰问 :

  1.每年的春节、元旦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工会代表学校对在职教职工进行慰问,标准视财力而定。

  2.春节期间,工会和学校领导对困难职工家庭、因公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等的慰问,标准视财力而定。

  3.在岗的女职工,“三·八”妇女节由学校进行慰问或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标准每人100元。

  4.在岗教职工的退伍军人,“八一”建军节由学校进行慰问或组织开展庆祝活动,标准每人100元。

  5.在乘风中学离退休教职工的教师节学校慰问金每人100元,老人节学校组织开展活动。

  五、经费使用与管理:

  1.以上慰问经费由学校划拨经费到工会支出。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工会经审签属实,审批后方可报销。

  3.慰问金发放由工会负责制表,表中要说明慰问的职工姓名、事由,由经办人签字,工会经审签属实,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六、本制度在全校教师会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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