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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25 08:00:52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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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镇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镇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加速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4〕114号)和《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函〔2014〕9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隆回县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为指导,深化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强力推进自供区电网改革升级,构筑优质、安全的新型农村电网,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2014年底前,处理好移交前的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搞好自供区电网资产向国网隆回供电公司移交工作;到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自供区农网改造工作,实现"同网同价",依法规范供用电秩序。
  
  三、工作步骤
  
  全镇农村电网管理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自2014年8月开始,到2015年底完成农网改造任务,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县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西洋江镇人民政府、相关县直单位及木瓜山电站参与,对全镇自供区内供用电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摸清自供区电网资产、协议电价、电费欠缴及供区内供用电主要矛盾等情况。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9月22日前完成)
  
  1.9月19日,召开全镇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参加人员为相关县直单位负责人、县镇党代表与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代表、镇机关干部职工、木瓜山电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固补干部。
  
  2.9月22日前,各村(居)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动员会议。
  
  3.各村(居)要通过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精神,及时发送《致自供区域广大用电户的一封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清产核资阶段(2014年9月底前完成)
  
  各村(居)按照电力部门要求,组织对辖区内自供区电网进行清产核资,并详细登记造册。其中,木瓜山电站自供区的清产核资由供电电站负责,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其他民营和集体所有电站自供区电网的清产核资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组织,供电电站具体实施。
  
  (四)遗留问题处理阶段(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
  
  1.终止原供电协议(2014年10月底前完成)。镇人民政府组织原协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终止原供电协议。原供电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要签订《终止原供电协议 实行同网同价的协议》。
  
  2.欠费清收(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对农村所欠电费,以工作线为主进行清收,镇政府要组织充足力量,木瓜山电站要安排专门力量,依法依规全面做好清收工作,(fanwen.weiyujianbao.cn)相关村组要全程参与,处理好本村欠费清收矛盾。(《隆回县自供区电费清收工作方案》见附件)。
  
  3.签订《用电承诺书》和《用电秩序整顿暨农网改造协议书》(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村支两委必须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签订《用电承诺书》,各用户户主在《用电承诺书》上签名;二是以村为单位签订《用电秩序整顿暨农网改造协议书》,村民代表在《用电秩序整顿暨农网改造协议书》上签名。
  
  (五)资产移交阶段(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
  
  以镇为单位, 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资产移交。移交程序为直供电站将电网资产移交申请报镇人民政府,由镇人民政府出具意见,报县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申请包括供电区域内资产情况及移交意见、原管电人员的分流安置意见和方案、债权债务状况及处理意见等内容。
  
  (六)农网改造阶段(2015年底前完成)
  
  1.国网隆回供电公司在2014年9月底之前完成全镇自供区农网改造的勘察、设计及农网改造申报工作。木瓜山电站和镇人民政府安排专门力量全力协助。
  
  2.国网隆回供电公司于2015年底前完成自供区农村电网改造任务。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实行主要领导和线长包线、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干制度,党委书记陈爱彪包政法线,镇长王剑锋包城建线,人大主席杨定包农业线,党委副书记、武装政法委员胡颖包党群线。二是为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镇政府成立西洋江镇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陈爱彪
  
  组 长:王剑锋
  
  副组长:杨 定 胡 颖
  
  成 员:廖绍楚 罗先栋 戴国成 宁顺奎 马 东 胡国斌
  
  刘新春 刘亚明 郭 勇 贺黔梅 陈代永 唐 艳
  
  靳 海 宁镇江 王建光 肖湘青 李 健 肖建成
  
  邹 毅 肖社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宁顺奎兼任办公室主任,贺黔梅任副主任。
  
  三是镇政府组织精干专门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矛盾较多、困难较大的村(居)实行班子成员包村制度,一套班子,一套人马,一套方案,从宣传发动、清查摸底、处理矛盾纠纷到终止《电价协议》,签订《同网同价协议》、《用电承诺书》、《用电秩序整顿暨农网改造协议书》,一抓到底。
  
  (二)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和督查考核。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签订责任状,实行包干管理,并单列绩效考核分值5分;同时,镇政府与木瓜山电站签订责任状。对在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行动缓慢或者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问责,诫免谈话;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社会稳定事件的村支两委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根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分别在10月10日、10月底、11月15日、11月底进行四次督查考核,每个阶段工作未完成的扣减相应考核分,并与工作经费挂钩。
  
  (三)保证工作经费。镇财政为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安排适当经费,并给各村(居)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组织措施。要充分发挥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原籍在自供区内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做好亲属工作,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必要时抽调自供区原籍干部协助改制工作。
  
  (五)加强电力执法力度。依法开展电力执法工作,对拒交电费的依法强制收取,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断电措施;对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和破坏、阻碍执法工作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六)关于过渡期的电价和用电服务及安全管理问题。自供区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始至农网改造完成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现有电价和用电服务管理办法,供用电安全工作由现有供电单位负责。电网改造完成时,各用电户与国网隆回供电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实行"同网同价".
  
  附:隆回县自供区电费清收工作方案
  
  中共西洋江镇委员会
  
  西洋江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6日
  
  附件:
  
  隆回县自供区电费清收工作方案
  
  自供区电费清收工作是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县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难点之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供区用户所欠电费应当全额清收。为搞好电费清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欠费截止时间
  
  本方案所指的自供区用户欠交电费,是指自供区用户2014年8月底止的欠交电费。
  
  二、电费清收范围
  
  全县所有自供区用户所欠电费。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摸底核实阶段。2014年9月15日前,各自供电电站要摸清核准辖区内欠费情况。欠费情况要分村、组、欠费户列出花名册,并注明欠费原因,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欠费花名册》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3份。
  
  (二)欠费清收阶段。2014年11月10日前清收到位。
  
  四、清收办法
  
  (一)民营或私有电站自供区用户欠交电费,由电站自行清收到位。必要时,由所在乡镇予以协助。
  
  (二)西洋江镇组织和安排充分的清收力量,集中时间全力做好木瓜山、直供区欠费清收工作,木瓜山电站安排专门力量做好清收工作。相关村组要全程参与并处理好本村欠费清收矛盾。
  
  五、清收措施
  
  (一)按规定要求,向欠费户送达《电费催缴通知单》,告知欠费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清欠费。
  
  (二)在规定期限内未交清欠费的,按规定要求向欠费户送达《停电通知书》。
  
  (三)按规定要求,对欠费户依法依规实施停电。
  
  (四)停电后,对欠费户私自接电用电或越表用电行为,以窃电论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清收电费的管理
  
  全部清收电费交由所属电站财务入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任何处理,否则,以贪污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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