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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兽医局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县畜牧兽医局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绩效工作运行机制。根据渭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源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试行)。
一、基本原则
(一)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严肃分配纪律,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统筹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
(三)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和要求,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四)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全面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实施范围
畜牧系统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参管人员)。
三、执行时间
从6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固定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体现本县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考核部分),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按季度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考核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至25日进行。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进行自我总结,于每季度末25日前完成上交考核小组办公室。
2、公开述职:召开考核人员述职会议,每位被考核者进行述职。
3、民主测评:全体职工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得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核小组。
4、考核小组综合评定: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再计算出平均得分。
5、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每季度绩效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考核小组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6、考核结果公示:局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公示5——7天,接受民主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划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90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70-89分确定为合格,60-69分确定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绩效工资分配方式
1、季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除兑现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根据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进行分配奖励。
2、季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兑现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
3、季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从69分(含69分)开始,每低一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扣完为止。
4、季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再享受当季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它事宜
1、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县相关规定休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本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从起薪当月起按本人执行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
3、新参加工作且执行见习期工资的人员,执行见习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5、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www.fwsIr.com)不得享受每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利益或声誉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季度内无故旷工连续3个(含3个)或累计达到7个(含7个)工作日以上、事假连续超过10天(含10天)以上或累计达到20天(含20天)、病假超过1个月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以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休和工伤治疗期间的除外)。
六、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确保组织到位。成立由局长田建民任组长,支部书记田永仓、纪检员陈小荣任副组长,副局长、办公室、疫控中心、监督所、畜牧站、种草站、渔业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畜牧系统全体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室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考核具体工作的落实。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2、健全考核制度,确保落实到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规范绩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与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透明考核程序,确保监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依据《考核方案》,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大检查,加强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评价工作成绩,
七、本实施方案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后,由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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