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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铜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2013-2017年)》、《松桃苗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2012-2014)规划》、《贵州省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2年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体动员、全民参与、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围绕“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创建目标,大力推进“8+8”模式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全县人民幸福指数和对外文明形象,全面增强社会竞争实力和经济发展后劲,积极为实施松桃“五县五化”战略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创建目标:力争2014年松桃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跨入“贵州省文明县城”行列。
三、工作任务
2014年,全县上下应团结协作、合力攻坚、步调一致,围绕“8化”工作内容,强势推进“8个”建设工程,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
1、围绕人居环境“优美化”,大力实施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工程。以深入开展“多彩贵州美丽松桃”文明行动为抓手,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城区“四化”(净化、亮化、美化、绿化)美丽县城建设。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沿街门面的管理,杜绝店外延伸经营现象。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卫生状况良好。重拳出击整治城区主次街道、背街小巷、物业小区等重点区域户外广告、“牛皮癣”等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等乱象,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做到统一质材、统一尺寸、统一位置、统一数量“四统一”。重点整治马路市场、车辆维修、道路无序开挖、流动摊贩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县城环境“无缝管理”常态化。巩固县城所有建筑立面亮化标准,确保夜景灯光按时启用。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力度,确保户外设施功能齐备,正常使用。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公园、绿地、广场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做到无卫生死角、路面无宠物粪便、街面无乱扔乱倒、花草树木无积尘严重、大小通道无杂草等。规范夜市管理,坚决制止无序经营现象;由县住建局负责,严格落实城区施工场地管理“四项要求”(筑墙、铺路、冲洗车辆、美化墙体),确保施工场地整洁有序,彻底根治出入物料占道堆放和运输带泥上路、到处泼洒现象。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施工,杜绝噪音扰民。督促有关施工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在省级验收前完成水塘河安居工程建设;由工商局负责,加强松桃农贸市场、黔东农贸市场管理,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现象。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完成黔东农贸市场省级改造和设置北门农贸市场工作,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由县环保局负责,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降低县城空气污染指数、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大力整治新松中门口、杨芳路商业街、城区主干道饮食门面油烟污染,努力净化城区空气环境;由县安监局负责,健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无致残致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由县卫食药监局负责,加大对城区各饮食摊点(店)巡查力度,杜绝门面脏乱、乱倒污水、从业人员不持健康证上岗现象;蓼皋镇负责,抓好城中村(西门院子、麻旦新村)、城乡结合部(坪块、打岩厂、枇杷塘、平浪、决基、桂花、稿楼、鱼泉沟)和城区出入口的卫生治理,改善城区环境;由各工业园区管委会、项目指挥部负责,加强所属项目工地管理,积极治理车辆带泥上路、扬尘污染等难点问题,确保园区环境优质。
2、围绕文明市民“全民化”,大力实施居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崇德向善、文明有礼”主题实践活动,倡导讲文明话做文明人,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松桃、礼仪松桃新形象。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策划实施系列“十佳”评选、向道德模范学习、文明礼仪普及宣传、“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活动,积极打造一批“文明窗口”,引领全县各族群众、干部职工、道德模范进一步发扬“团结拼搏、开放争先”的松桃精神,立足当前和本职工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投身创建工作,积极投身松桃大发展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由县文明办负责,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和《行为守则》,履行公民义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县“一报一台两网”要开设文明县城创建专栏,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人们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不违法。由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推广活动,引导人们自觉节电、节水、节粮、节纸,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开展“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活动,积极打造一批“诚信示范店”“诚信一条街”。由县纪委负责,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狠刹“吃、拿、卡、要”不正之风,积极营造“亲商、安商、便商、利商”政务环境;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着力解决图书馆、体育场、文化馆、网吧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手机铃响、嬉笑打闹等问题。由交通局、客管局、运管所负责,组织开展排队购票、上车、文明让座宣传教育活动。由县科技局负责,大力推进科普场馆建设、积极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科普素质。
3、围绕社会服务“优质化”,大力实施各类自愿服务工程。相关部门要统筹整合全县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自愿服务活动,推动礼仪学习、窗口示范、美化环境、文明交通、热心关爱等各项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果。由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公务员自愿者开展交通秩序志愿服务活动,劝导制止车辆和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争行抢道、乱掉头等各类不文明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由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自愿者开展维护公共环境、维持公共秩序等自愿活动,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深入城区公共场所进行清洁环境、清除卫生死角,到车站、广场等地解答群众疑问;由县妇联负责,组织巾帼自愿者深入社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家中开展敬老爱老服务;由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关工委、县卫食药监局负责,组织开展暑期集中自愿行动,深入全县农村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同时,要由县文明办负责,规范各类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推进自愿服务工作长期化、规范化、常态化。
4、围绕治安环境“安全化”,大力实施平安松桃建设工程。大力加强社会治安和社会维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由县公安局负责,全面完成“天网”工程建设,实现公共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电子视频全覆盖。加强社区警务室管理,切实发挥“有困难找警察”作用,提高公众安全感指数。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网络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由县政法委负责,加强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在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社区”活动,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由县消防中队负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县城公告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城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覆盖率、完好率达到100%,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积极开展企业违规使用未成年工、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切实维护进成务工人员和儿童、妇女合法权益。
5、围绕交通秩序“通畅化”,大力实施文明交通创建工程。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认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由县交通局负责,在2014年8月前完成城区“白改黑”工程建设,积极改善松桃交通基础条件;由县交警队负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和广大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的教育和管理,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主次干道车辆和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掉头、乱违章停车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交通违章行为,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减少城区交通事故的发生。科学规划停车泊位,努力破解停车难题,使城区车辆做到停放有序、规范整齐。完善和规范交通指示灯、指示牌和交通标志、标线;由县运管所负责,加强长短途客车站管理,严厉查处长、短途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乱停靠行为,确保站点经营秩序和卫生秩序良好;由县客管局负责,积极开展城区的士车、公交车辆拒载甩客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开展行业文明服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文明营运素质。
6、围绕社会风气“高尚化”,大力实施净化社会环境工程。以网吧、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商局、公安局负责,进一步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整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打击、查禁不良出版物,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由县公安局、工商局负责,加强移动多媒体、手机、电脑销售维修服务场所和出版物市场的管理;由县文体广电局、工商局负责,着力净化荧屏声频、严禁黄金时段播出不适合未成年的节目,依法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
7、围绕消费环境“放心化”,大力实施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工程。集中治理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加大“五小”行业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常态化达标问题。由县卫食药监局负责,加强餐馆、美容美发、公共浴室、小旅店、公厕的卫生管理和整治,做到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公共用具定期消毒。推进餐饮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小餐馆、食品店、生熟作坊长期乱排倒污水行为;由县卫食药监局、质量监督局负责,加强食品店、超市食品专柜的管理,做到100%符合有关部门颁布的卫生、质量标准,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确保不发生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杜绝无证经营药品现象。开展用药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用药知识水平,自觉抵制伪劣药品。
8、围绕文化生活“大众化”,大力实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程。由县委宣传部负责,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歌咏比赛、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充满活力的知识竞赛等,激发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松桃的灼热情怀;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活动,在全县掀起“全民读书活动”热潮;开展道德讲堂、“十佳”评选活动,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开展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培育积极健康、乡土气息浓郁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展现农村新面貌;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为载体,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
四、实施步骤
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时间跨度为半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3月上旬)。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另行文),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工作。由县创建办负责,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精心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考评考核细则,参照测评体系和职能分工精细量化《松桃苗族自治县2014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目标分解表》(见附件),积极发挥创建工作指挥、调度、督导作用。及时召开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联系实际,采取召开会议、制作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运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网站、工作简报、宣传栏等载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高频度宣传报道,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迅速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热潮。县创建办要有效组织开展《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和创建文明县城业务培训,大力提高创建水平。根据推动工作需要,要及时成立若干工作组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力度,强势推进工作。各创建单位对照《松桃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周密部署、迅速启动,确保工作同步推进。
(二)分类实施、集中创建阶段(2014年3月中旬-4月上旬)。
1、集中力量抓好软件资料建设。各创建单位对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和细化分解的任务,按照规定时限、资料建设“精、准、细”的要求,集中精力、人力、财力抓好软件资料方面的建设,确保软件资料规范、齐全。
2、集中发力抓好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城市路网“白改黑”建设、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道路绿化工程建设、路灯夜景灯亮化工程建设、“两馆”建设、科普馆场建设、少年宫馆、停车泊位(标识)建设、科技馆建设、交通信号灯建设、客车站建设、诚信示范街、农村文化广场、体育场建设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单位,要在2014年6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要实行工期倒排制、责任追究制,强势推进工程实施进度,确保验收过关。有实地查看任务的部门,要对照测评体系要求,全力打造、精品包装,确保验收评审不丢分。
3、集中发力开展八个方面的环境整治。对照目标分解,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分类别、分行业的各类专项整治,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提供坚实环境支撑。
4、集中发力开展有声有色的各项创建活动。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按照规定动作,积极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有声势的各类创建活动。
5、集中力量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工作。创建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采取实地查看、上门指导现场指导、电话督查的形式对各部门的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分类别、条块式督查,及时解决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升创建工作效率。
(三)初审整改、查缺补漏阶段(2014年4月中旬-5月上旬)。
一是部门自检。由对照《贵州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确定的内容及标准,查漏补缺,自测自评;二是县创建办初审。由创建办组织人员分赴各创建单位逐条逐项进行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巩固提高、接受验收阶段(2014年5月中旬)。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做到认识不降、思想不松、任务不变、力度不减,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把创建文明县城活动引向深入。要建立创建文明县城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要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城区亮化、绿化、美化、净化工作,促使创建工作向县城周边乡镇延伸。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创建原则,重在建设、重在管理、重在日常、重在实效,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各项活动,以优异的创建成果接受省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文明县城活动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要深化认识、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下设办公室,要由县委宣传部长兼任创建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督查组,由县纪委、效能办、创建办牵头,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要设立创建资料审查组,由创建办负责审查各单位的创建资料,确保创建资料不遗漏、不缺项、装档规范;要设立迎检工作组,负责迎检方案设计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有序进行;要设立宣传报道组,认真总结松桃创建经验,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道我县创建工作的亮点和典型,大力增强我县创建工作的创建力、感染力。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班子成员要共同抓,要形成创建工作一盘棋,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任务分解表》中确定的创建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量化到机关科股室和每个干部职工,做到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肩上有担子,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要明确阶段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确保重点环节的工作到边到位。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创建工作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报纸、网络、广播电视、手机信息平台等媒体要突出重点,大造声势,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中的好声音、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四)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县财政对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经费实行专项预算,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节俭办事、保障需要”的原则,做好创建工作的项目和经费安排,并给予优先保证,确保不因经费不足而降低创建标准、延误创建时间、影响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调度,严格督查。要建立创建工作例会和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创建工作的实时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成立专门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并及时通报情况。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市民代表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和评议,广泛听取工作意见,提高工作针对性。要建立严格的创建工作考评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给省级验收工作造成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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