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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工作职责
教研员工作职责1、教研员要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研室的领导和管理下,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及学校教学实际,按照教研室工作计划及重点,配合、协助搞好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教学管理工作,对本学科教学质量负有一定责任。
2、热爱教研员岗位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文件,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时掌握教改信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研能力;为教育决策的调整提供依据。教研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0天的业务培训进修。每年要研读一本教学理论书。
3、加强对学科教学常规管理和指导,检查指导各校教学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并根据教材、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检查各科教学进度的安排,教师备课、课外活动,批改作业和学生负担等情况,及时总结。每学期进行教学常规管理检查2次。
4、组织、指导教师钻研教学材,新课程标准,有示范、讲评、点拨的能力,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教研员每学期上公开课不少于1节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5、组织进行教学改革实验,探索教学领域改革途径,不断总结、交流和推广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教法和学法研究,并结合教法、学法研究的内容,组织开展好全市的观摩课、示范课、研究课等教学研究活动。对本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6、从实际出发,确定教育、教学研究专题,带领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探索,总结有推广价值的成果;每位教研员必须主持或参加一项课题研究。
7、组织、指导各校的教研工作,树立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本的思想,将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融会贯通,通过课标研讨、教学观摩、课例分析、课堂大赛、专题研究、校际交流、学术报告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主体多元、互动参与”的高质量的校本研训活动,改进和加强教学研究,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8、根据实际需要,收集整理有关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方面的信息,参与编写有实用价值的教学资料;教研员要帮助教师开展教学反思,总结教学得失,寻求教学规律,推广教学经验。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对教育教学、教改有参考价值的高质量论文和一篇实效性强的教学案例。
9、做好学科教研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并付诸实施。经常深入学校、课堂,和广大教师一起研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市教研员、校教研员每学年听课分别不少于60节、80节,做到听后有记录、有点评、有建议。
10、善于发现教研、教学骨干教师,能够进行有计划、有实效性的培养,建设具有学科教学研究特色的骨干教师队伍,为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做出积极的努力。教研员每学期至少指导一节公开课、一节示范课
11、教研员要认真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对学科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对考试、检测情况进行监控和指导,依据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客观的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12、教研员要有很好的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踏实认真,有工作思路,有创新精神,讲团结、有原则、做事公正。在实际工作中要牢固树立起为教师的教学服务,为学生的学习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服务,为家长和社会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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