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地段和户外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
户外广告媒体坐落地点:具体户外立柱广告牌位置见附件一。
第二条 广告内容
户外广告牌规格:
广告画面:要求采用高精度喷绘画面;
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详见甲方提供的设计样稿。
第三条 广告发布期限
立柱发布期为半年,暂定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上画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甲方制作通知下达后5天内完成制作安装(如遇雨雪天气时间顺延)。
实际起租时间从画面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 广告发布费用
甲方同意,就其委托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广告媒体上发布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广告向乙方支付费用总计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 95,000 元)。该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媒体租金及安装维护费用、保险费、营业税、户外广告发布审批或登记、备案费用、首次广告画面制作安装费用等。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首次广告画面制作安装费用,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广告画面发布时间中断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广告发布画面并将累计中断日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期结束后补偿给甲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广告发布费的20 %。
2.该广告正式发布三个月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的40%。
3.该广告正式发布第六个月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的40%。
5.为保证交易安全,乙方每次派人向甲方办理领款手续时,乙方人员需携带乙方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办理领款手续,如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广告验收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最终确认样稿的 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广告的相关审批手续、制作安装并上画(如遇雨雪天气时间顺延),甲方验收合格签字认(fanwen.weiyujianbao.cn)可后方可为正式发布,乙方在通知甲方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白天广告照片供甲方审查。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广告内容和设计稿样,甲方有责任确保广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其广告画面内容的合法性(如肖像权、商标权等均符合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甲方应于广告安装完毕后并收到乙方书面验收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在约定的验收时间内不验收,或不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再予签字确认。
3. 广告发布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对广告的发布进行监督,就广告画面的污损、缺陷等非正常发布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向乙方付款。
5. 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审批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6. 本合同到期,甲方如继续承租该广告位,甲方须在发布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未通知乙方,乙方视同甲方放弃该广告位的续约权。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确保甲方广告按合同及确认位置正确安装(指符合此类广告通行之安装标准)于广告位上。若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提出更换画面的要求,需提供更换内容,乙方应在确认样稿后的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安装完毕(如遇雨雪天气时间顺延),如乙方安装换画超出该时间,则超过该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期结束后给予相应顺延。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及更换的费用标准为:16元/㎡
2.乙方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广告位拥有合法的发布权利,应保证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有效使用该广告位发布广告。乙方在广告发布前应向甲方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以及该广告位发布权相关证明文件。
3.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正。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关甲方广告发布的所有信息。
5.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对该广告进行维护维修及例行清洁护理。如因人为、暴雨、风雪或其他原因造成广告牌、画面出现一般性损坏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完毕(如遇雨雪天气时间顺延),超过该期限乙方应将累计超过时间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期结束后给予相应顺延。
6. 乙方在广告制作、安装工程、维修管理、拆除过程中及发布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第三方受到任何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之责任和因此引致第三方对甲方索赔而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 乙方应保证灯箱广告每天亮灯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日亮灯时间:4月-10月19:00-22:00;11月-3月18:30—21:30),亮灯时应保证全部外打灯均正常使用,且亮度充足。
8. 发布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亮灯报告一份及亮灯照片一张。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合同执行期间, 如发生包括因政府政策、法令变化、政府行为或者拆迁改建、城市规划以及自然灾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均应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
4、按照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广告发布费按广告实际发布时间以天为单位结算,甲方多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3日内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需承担延期退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双倍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款项,则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60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金额,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并承担应付金额5%的违约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发布,则每逾期一天按误一补二的原则赔偿,如逾期超过1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如乙方发布的广告质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不予整改到位,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费总额5%的违约金。
4、如乙方未尽保养维修义务,未及时按期完成修复工作,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5、甲、乙任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价款,且应由违约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交虚假发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交虚假发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直至乙方发票符合约定;甲方已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按约定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乙方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乙方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如有发生乙方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举报渠道:电话: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立柱广告位置及效果图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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