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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制度(精选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持证上岗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持证上岗制度 1
一、持证上岗制度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以能表明身份的座牌、身份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公务或执法,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制度。
二、座牌上必须标识工作人员相片、姓名、股室、职务和岗位职责,座牌必须摆放在办公桌显眼的位置。
三、对外服务和窗口单位应制作贴有工作人员相片及注明其姓名、职务的'身份牌。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身份牌。
四、管理服务对象要求查看身份牌或工作证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出示,不能遮挡或推诿。
五、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应着装整齐,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六、工作人员职务和所在科室职能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变更。工作牌或证件有损坏、遗失等情况的,要及时补办。
持证上岗制度 2
为使新毕业大学生实现从学生到教师、从专业到职业、由思考到行为的转变过程,使他们迅速成长,上岗即胜任,特制订新上岗教师培训制度:
一、提前选拔,异地管理
远赴各地高校,提前选拔优秀教师苗子,在和毕业生签约,提早到学校报到,进行教育实践和岗前培训,以“准教师”提前进入角色。及时抓住最佳外力援助期,对新教师施以目的性外力援助。上岗前组织一个月的封闭集训,对这些年轻人接受各种基本素质训练。
二、上岗之后,在实践中多受历练
让青年教师除了担任专业课任务外多经历各种活动,在参加工作一年内几个人联合组织一次全校性大型活动;和学生共同上体、音、美活动课;组织1-2次沙龙;承包并转化几名“双困生”;兼半年各处室干事;向学校提交一份个人五年发展规划。让每个教师多经历,在干事实中经受锻炼。
三、对新上岗教师的.教学严格把关
⒈新上岗教师必须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参加集体备课,
⒉学校还建立师徒帮带合同、制定读书和专业成长计划等措施,实行一对一帮扶,集体把关“会诊”,自我更新。
⒊督促新上岗教师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并建立学习后上交反馈表的反馈制度。
持证上岗制度 3
1.信号工、电工、焊工、爆破工、通风瓦检工、防治水工、防突工、综掘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7.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并调离岗位。
持证上岗制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结合对于教师管理的规定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所有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师须持教师资格证上岗,理论教师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无教师资格证者必须尽快获得教师资格证。凡无教师资格证者不得在教学一线。
经学校研究决定,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尽快考取教师资格证;学历和技能方面不符合上岗条件的教师必须达到要求。对于逾期仍未达到教师上岗条件的教师,将不能继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采取转岗或待岗。
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要切实落实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
希望广大教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
持证上岗制度 5
为加强本项目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河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集团公司或项目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局有关管理规定参加
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项目综合部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安全环境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项目考核中。
持证上岗制度 6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用人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八条、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持证上岗制度 7
1、员工上岗要求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酒店员工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1)新进员工和转岗人员(包括晋升人员)都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2)现岗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取得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岗位资格培训内容
新进员工入店后,岗位资格培训分为岗前常规培训和岗位任职培训。
(1)岗前常规培训主要内容
a、参观酒店;
b、《员工手册》;内容包括酒店简介、员工守则、劳动管理、酒店规则、员工行为规范、安全制度、奖励与处罚条例等。
c、职业道德及其他内容。
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岗前常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岗位任职培训。
(2)岗位任职培训主要内容
a、部门的规章制度
b、岗位专业知识
c、岗位操作技能和管理技能
d、其他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3、岗位资格培训的组织实施
(1)培训采取企业内部组织培训、部分岗位外出培训及与有关单位联合办班相结合的形式;
(2)员工岗前常规培训与考核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3)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任职培训与考核由主管部门和酒店级领导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协助;
(4)其他人员岗位任职培训与考核由酒店各部门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进行检查与指导;
(5)岗位资格培训的形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形式采用口试、笔试与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4、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发证管理
(1)参加岗位资格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一至三年。有效期满后必须参加复证考核。
持证上岗制度 8
为了维护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有特殊情况离岗的,必须向园长请假。擅自离岗的作为旷工处理。
二、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三、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四、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五、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六、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持证上岗制度 9
一、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大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替。
二、注意园内的动静,防止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遇有家长或生人要进园,需问明情况,核准后方可放入。
三、保证园内的安全,教职工的非机动车进大门时,一律下车推行。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
四、晨间接待时,配合保健老师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不漏检幼儿,不丢失幼儿物品。
五、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
六、下午个别家长晚接幼儿时,班级将这些幼儿托付给门卫,必须加强责任心,照顾好晚离园幼儿的情绪,直到家长来接。
七、注意门前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绿化的养护,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八、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遇有重要信函,及时通知送达园领导。
持证上岗制度 10
为了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安全,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二、门卫工作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查阅证件,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填写会客单,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各种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六、新闻记者、公安、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进校应立即出示有关证件,经园长同意才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阻拦进入学校。
七、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准予入校。对有可疑迹象的`人要认真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认真执行物品出门制度,对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门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材料设备)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对无证件人员出门的物品门卫有权扣留、查询、登记和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持证上岗制度 11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本园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内,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校园内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内。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家长确因特殊情况接幼儿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园门卫处进行登记,经过与有关成员内线电话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2.幼儿家长到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处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原则上在门卫处会客。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内的车辆,需经园区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
2.门卫人员对带出校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持证上岗制度 12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幼儿园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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