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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形象设计大赛色彩/风格设计项目规定及评分细则
第二届全国整体形象设计大赛色彩/风格设计
项目规定及评分细则
项 目 规 定
个人整体色彩形象设计包括:色彩形象设计和款式风格形象设计
A、 个人整体色彩形象设计比赛规则:
1、 色彩包括:头发染色
面部化妆用色
美甲用色
服装用色及搭配
首饰用色及搭配
鞋、包用色及搭配
2、 色彩形象设计要以模特的人体色特征为基准,符合四季色彩理论。
3、 色彩形象设计的整体色彩搭配协调性强,即要符合四季色彩理论的搭配原则,也要符合色彩的基本搭配规律。
4、 色彩形象设计的整体色彩要有2003年的流行色特征。
5、 色彩形象设计的整体色彩要和谐统一、视觉美感强、实用性强。
B、 个人款式风格形象设计比赛规则:
1、 整体款式风格包括:发型设计
服装款式风格设计及搭配
鞋包款式风格设计及搭配
首饰款式风格设计及搭配
2、 所设计的款式风格类型可任意选择:
戏剧型形象、浪漫型形象、古典型形象、优雅型形象、自然型形象、
少女型形象、少年型形象、前卫型形象
3、 款式风格形象设计要以模特的面部特征、体型特征为基准,符合标准款式风格搭配原则。
4、 发型设计与妆面设计要与模特的脸型和款式风格相吻合。
5、 所设计的发型、妆面、服装款式、首饰的整体风格要协调统一。
6、 首饰的大小、形状必须与服装款式风格协调统一。
7、 款式风格形象设计要与色彩设计相辅相成。
8、 模特的着装种类可选择如下场合:职业装、半职业装、时尚休闲装、约会装、小礼服(不可选用大晚礼装、运动装)。
9、 款式风格形象设计的整体风格要体现美观性、实用性、时尚感。
10.所选用的模特仅限女性。
C、 其它比赛规则:
1、 色彩形象设计和款式风格设计应在一个模特身上实现。
2、 模特的人体色特征和款式风格特征可在赛前准备。
3、 赛前,模特可做好染发色设计和美甲设计。
4、 选手现场说明模特的色彩特征和款式风格特征。
5、 模特需要展示两套服装:
一套是模特原型展示,模特需净面,最好着与自身色特征和款式风格不吻合的错误服装(不进行评分,只用于评委观察模特天然色特征及观众了解模特的原状)。
一套是与模特色特征和款式风格吻合的正确服装,作为选手参赛作品。
6、 模特展示错误服装时,口红用色应是与自身色特征不吻合的错误颜色。
7、 选手现场应穿着符合自身色特征和款式风格特征的正式服装。
D、 比赛时间:50分钟
模特展示错误色彩搭配和款式风格搭配时间:10分钟
评委检查:5分钟
专业色彩顾问现场讲解个人整体色彩形象设计原理时间:20分钟
模特展示正确色彩搭配和款式风格搭配时间:10分钟
评委打分:5分钟
评 分 细 则
个人整体色彩形象设计评分范围:色彩形象设计和款式风格形象设计。本项比赛实行百分制。
A、个人色彩形象设计评分准则:
1、 色彩形象设计要符合人体色特征与适合的服装化妆色彩基调原理、不同色特征人的服饰色彩搭配原理——“四季色彩理论”。服装色彩设计要与模特色特征相吻合,遵循四季色彩理论的搭配原则和色彩的基本搭配规律。30%
2、 染发设计要符合模特色特征,并具有时尚感。10%
3、 妆面设计要符合模特色特征,妆面色彩搭配协调,自然、干净、亮丽。10%
4、 整体的色彩设计要具有协调性、实用性、时尚性和视觉美感,同时具有2003年流行色特征。10%
B、 个人款式形象设计评分准则:
1、 款式风格形象设计要符合标准款式风格特征,服装款式设计要与模特的体貌特征相吻合,服装款式与首饰的款式、鞋包的款式协调搭配。10%
2、 发型设计要符合模特的脸型和款式风格,并具有实用性和时尚感。10% 3、 妆面设计要符合模特的脸型和款式风格,妆面色彩搭配协调,以自然妆设计为主。10%
4、 整体的款式风格设计要具有协调性、实用性和时尚性,与色彩设计相辅相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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