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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相关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部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中心,顾全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一章 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组织人事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公正无私,唯贤是举。
第一条、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条、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条、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第四条、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不准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
第五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二章 严守法纪,按章办事
组织人事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第一条、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第二条、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第三条、提高政治警觉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第四条、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三章 牢记宗旨,端正作风
组织人事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第一条、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监督,做党员和干部的贴心人,不准脱离群众,对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漠然置之,甚至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第二条、深入实际,讲求实效,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三条、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不准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
第四条、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准文过饰非,或者争功诿过。
第五条、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改革创新,勤奋敬业,严谨细致,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
第四章 拒腐防变,廉洁从政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重、自省、自励,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始终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第一条、公私分明,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特殊照顾。
第二条、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第三条、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准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第四条、克已奉公,清正廉明,不准违反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 增强党性,保持情操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团结,互助友爱,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
第一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第二条、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准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三条、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传播或者听信小道消息。
第四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组工干部守则
一、政治守则
1、政治坚定。坚定信仰,明确方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2、旗帜鲜明。头脑清醒,增强政治敏感性,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自觉维护县委形象。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党性坚强。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5、光明磊落。对同志以诚相待,话讲当面,不搞阳奉阴违。
6、公而忘私。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处理名利位三者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工作守则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
3、任人唯贤。坚持党的干部琣"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唯贤是举,凭党性、凭政绩看待和使用干部。
4、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优亲厚友,自觉抵制跑官要官闹官等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5、严格程序。严格按组织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开展工作,让县委放心,让群众高兴,让干部满意。
6、甘当人梯。默默无闻,埋头苦干,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无私奉献。
三、作风守则
1、作风扎实。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基层调研或开展工作,办实事,求实效。
2、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3、谦虚谨慎。为人谦虚,工作严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
4、雷厉风行。说到做到,高标准,快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5、精干高效。思维敏捷,办事果断,务求实效,事争一流。
6、仪表大方。穿着整洁,言谈得体,举止端庄。
四、学习守则
1、勤奋学习。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及工余时间,坚持学习。
2、博采众长。广泛涉猎各门科学知识,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知识水平。
3、思想进步。深入钻研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用于指导工作。
4、业务精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5、一专多能。不仅具备组织工作能力,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等多方面工作能力。
6、博学多识。成为有思想、有见解、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部务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务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有关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的负责人列席。
三、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政策问题;
2、研究县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配备、审查、任免等事项;
3、研究本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调整和有关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
4、讨论市组部、县委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
5、研究需提交部务会议议定的其他问题。
四、部务会议的组织程序。
1、实行部务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各科室拟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需提前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综合后提请部长审定;
2、由办公室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与会。有关列席人员只参与研究与己有关的议题;
3、被确定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有关科室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打印好交办公室,于会前交送参加部务会议成员。凡未列入本次会议议题的事项,会上原则上不予研究;
4、部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5、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部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部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部长决定可随时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科长、主任。根据需要,有关同志列席。
三、部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指导精神和交办的重大事项;
2、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贯彻执行的措施,检查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讨论向上级的重要请示、工作报告和部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5、检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情况、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6、应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需要提请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各科室应在会议前两天提出,办公室协调、汇总后交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审定,然后通知与会人员。
五、各科室拟提请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分管副部长研究,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拟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须经分管副部长审阅。
六、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领导和各科室。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七、部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等项工作。
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进行。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会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负责人。
三、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通报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2、部领导对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记录等项工作,并负责对领导要求的督导落实。
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防止重要事项的压误、漏办,特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会议通知或要求办理的事项;
2、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3、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对某项工作的安排、建议;
4、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5、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的答复;
6、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答复;
7、其他单位要求会商办理的重要事项;
8、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1、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般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主管副部长汇报。
2、主管副部长对各科室请示报告的一般事项,应及时做出决策,对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或难以把握的事项,由主管部长(或与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一起)向部长汇报。
3、部领导对请示报告的事项批示后,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负责到底,认真落实办理,并把结果逐级向部领导反馈。
4、遇有紧急情况或主管部长不在时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部长汇报。
文明接待服务制度
一、文明接待服务
文明接待服务,是部机关接待基层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人、来函、来电,请示问题,办理公务,指导工作。把部机关干部的接待行为纳入文明、高效、规范的轨道,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树立高层次、高效率、高素质的机关办公形象,把组织部门真正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来人办事接待服务。无论是基层还是上级来人办事,从进机关、办理公务、离开机关以及公务的处理结果,都以规范文明的行为给以接待。
(1)领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机关来人办事,部内设第一接待人,属哪个科室的业务,通知哪个科长办理,并由第一接待人负责督办,并设接待登记册,将来人单位、办理事项、处理结果予以登记,以便检查。来人对科室业务职能不清楚的,打听到谁,由谁来领办,领办人负责把来人领到应去的业务科室,使其与岗位责任人接洽后,领办人方能告别离去。
(2)承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来人办事应先起身让座,倒一杯清茶,然后耐心听取来人办事的内容,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理,不能办的耐心向来人解释清楚。属于其他科室办理,应主动与其他科室联系、协调,并领来人到有关科室说明情况。来人所办公务不能马上办的,应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一式两份,来人一份,承办人存放一份,限期办理,限期答复。一般需请示部领导处理的事宜,不能超过一周时间,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事宜,不能超过10天。如果特殊情况需延期,承办人应向来人说明理由。事情办结之后,来人在登记卡上签字,并将登记卡交给有关科室的科长。
(3)文明反馈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办理公务,需要结果的,不能立即处理和答复的事宜,应在限期内给予答复和反馈。需超过限期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士和部门解释清楚。如出现拖拉、推诿、扯皮、渎职现象,来人和有关单位有权向部办公室直至主管部长提出咨询。
2、来函、来电文明处理制度。各科室均建立文明处理来信、来电登记制度,凡是基层或上级有关部门来信、来电反映问题、部署工作,均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需反馈的应及时反馈。上级部署工作,按上级规定时限完成,基层请示工作,能马上办的马上办,需请示部领导的最长不能超过一周。基层反映问题,需调查核实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特殊情况需延期,由部长和主管副部长决定。不宜反馈或不能解决的,应向有关来函来电方面解释清楚。需要请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有关科室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严禁一推了事,不负责任的态度。
3、协调联办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来函、来电,办理公务,涉及几个科室业务职能,由部长明确一个科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配合,按规定时限共同办理。办理结果由牵头科室向部领导汇报。
二、行为准则
衣着整洁,谈吐大方,举止端庄,办公有序,笑迎来者,握手相送。做到"一起立,二让座、三倒茶、四办理,五送客"。实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
1、电话行为:接电话开头语:"您好,我是××科××人,您有什么事请讲";结束语:"好的,再见。"
打电话:开头语:"您好,我是县委组织部××科××人,请问××人或事?"结束语:"好的,谢谢,再见。"
2、机关接待行为:
接待来人来访:您好(起身握手),您请坐。(倒水),请喝茶,您有事请讲。(自己不能处理)您请稍候,我向科长(部长)请示一下。(如不能办理)对不起,您这事需请示领导研究后才能解决(或处理),我们尽快办理,并及时通知您。(如不属本科室业务范围)对不起,这件事属××科室负责,请您跟我来,我带您去介绍一下。基层同志办完事后,起身相送,出门握手,"您慢走,再见。"
3、回答问题行为:
来者:同志,请问××部长在哪?
答: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
来者:我是××单位的,来办××事情的。
答:噢,好吧。请跟我来,我领您去介绍一下。
来者:请问,办理××业务到哪个科室。
答:请问您是哪个单位的?
来者:××(单位)的。
答:好的,请跟我来,我领您去介绍一下。
三、检查监督
1、群众举报制度。如果部机关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群众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届时,部办公室将把群众举报的内容向有关科室和部长通报,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文明接待服务制度在部务会领导下施行。部党总支和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每月检查两次,检查结果及时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弘扬正气,建设文明的机关办公环境、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工作纪律及有关制度
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须经有关领导批准,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科长、主任决定,两天内由主管副部长批准,两天以上由部长直接审批。上班期间,暂时离开单位要向科长、主任口头请假,回来销假。对无故不请假影响工作者要酌情予以处理。对部内安排的集体活动(包括党日活动)除特殊情况可向主管领导请假外(党日活动向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请假),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连续三次不参加视为无故不参加。
严格考勤制度。每月由科长认真记录本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每日工作情况。
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
二、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要文献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学习由党支部或党总支组织,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注重积累、反馈信息和形成调研成果。
四、严格学习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坚持考勤、登记制度。
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部中心组学习一般每月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中心组学习由部长或部长授权的副部长主持。
二、部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科长(主任),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负责人。
三、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重要指导精神和重大决策、决定。
四、部中心组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考勤等项工作,严格请假制度。
机关值班制度
一、部内实行非工作时间轮流值班制度。办公室按月安排值班表,发至部领导及各科长(主任),由科长(主任)通知科(室)内同志。
二、值班职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尽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做好情况记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外单位人员随意出入办公楼,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值班人员换班提前通知办公室,不准找值班表以外人员替班。
四、办公室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对不上岗或擅自离岗的给予通报批评,出现延误工作或发生丢失、盗窃现象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机关安全保卫制度
一、办公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机关内禁止存放个人的贵重物品和现金,出入办公室要随手关门,锁门,下班后要锁好门窗。
三、按规定保管好现金、印章、文件、档案、微机等物品,配备相应设施,做到防盗、防水、防火、防蛀,杜绝丢失泄密现象和各类事故发生。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出办公室。
印章管理制度
一、部内印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建立用章登记审批制度。
二、各科室例行公事用章,需经主管部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方可盖章。
三、重要事宜用章,报部长批准后使用,并做签字登记。
四、私事一般不准动用部内印章,遇到特殊情况,由主管部长审批。
文件制发审批程序
一、清组发字、清组通字、清组办字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后,先交办公室在行文规范和内容上进行审核,再送主管副部长审阅,由部长审定签发;以中共xx县委组织部字头行文的请示、报告、通知、批复、通报等,属于事务性的,由主管副部长签发,具有指导性和其它重要内容的,由部长签发;组干字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一般由主管副部长审批,特殊情况由部长审批。
二、转发上级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转发通知,办公室审核,经主管副部长审阅后,由部长审定签发。
三、代县委起草的文件,呈报县委书记、副书记审批的文件,由有关科室起草,主管副部长审阅,部长审批。
四、联合发文,以其它单位为主的,由有关科室商办公室提出意见,送主管副部长审阅后,由部长会签;以我部为主的,先按部内文件审批程序办事,后办理会签手续,文件编为主单位的文号。
五、以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起草后均须填写发文单,再送办公室审核和部领导审批。
六、文件审定签发后,再行编号和确定份数。各类文件的送印、校对由起草科室负责,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车辆管理规定
一、司机要爱护车辆,熟悉车况,加强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工作用车。
二、司机按派车单出车,不许私自出车。出车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和行车安全。不出车时在办公室待命,出车返回后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将车辆存放在单位,不准将车辆带回家或停放在其他地方。司机不得将车辆外借或交与他人驾驶。
三、责任追究。司机不遵守管理规定,影响部内工作的,除给予批评外,司机要做出检查。违犯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况给予处罚或组织处理。
四、出车批准权限和车辆协调。部领导及各科室工作用车,按领导工作用车优先的原则,由办公室派车。非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出车,外单位及本单位个人用车,报经主管部长批准。各科室工作用车,由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提前一天向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若几个科室同时用车,由办公室按工作轻重缓急和提出申请的先后顺序予以协调。部内没车时由各科室自行解决。遇有特殊情况,办公室协助。
公务活动中用餐的规定
一、工作日内中午一般不喝酒。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但不准酒多误事。
二、工作时间之外不准酗酒,不准酒后滋事。
三、在考察、考核干部等公务活动中,在县直范围内(含xx镇、城区办事处),不得在被考察、考核单位用餐;在乡镇考察、考核,必须在乡镇机关食堂用工作餐,不准喝酒。
四、部内人员要自觉遵守本规定,并做到互相监督、互相约束。违犯此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做出相应处理。
关于部内选调、借用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
一、基本条件
组织部选调、借用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富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坚定,作风扎实,群众公认程度高。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3、正规院校毕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历,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高的文字功底,国家正式干部,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且具有较好的形象、气质。
6、财政开支的行政事业在编人员。
7、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调、借用时间
1、各科(室)临时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根据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数量及借用时间。
2、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如确需延长借用时间的,要重新提出申请。
3、被部内确定为选调对象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用人科(室)要及时提出能否留用的意见,不适合留用的,退回原单位工作。可以留用的延长试用时间。
三、选调、借用程序
1、各科(室)确因工作需要选调、借用部外人员帮助工作,应提前由本科(室)以文字形式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长审批。(申请包括借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借用事由、借用时间等情况)。
2、主管部长审批后,将申请交党总支。
3、党总支接到申请后,召开总支会议商定确需借用人员,然后由总支与被借人单位主要领导沟通,被借人单位同意后,委派专人进行考察。考察后,报部长审批。
4、部长审批后,党支部将审批意见反馈到有关科(室),由科(室)负责具体落实。
四、对借用人员的管理按照《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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