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做好春节前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的通知
汉办字[]号
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
今年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省、市也相继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第次常务会精神和省、市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和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把搞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安排好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抓紧抓好。
二、千方百计解决好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一是要妥善安排好农村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生活。今年我县虽未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但一些特困户和救济对象依然存在,加之部分农户遭灾歉收,家庭生活仍比较困难。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要进村入户,逐人排查,重点检查困难群众的救济粮款是否及时领到,过冬衣被是否备齐,房屋能否御寒,取暖燃料是否备足,救济资金和物资的分发是否公开公正、合理透明。要把检查的过程作为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要妥善安排好停产、半停产和破产企业职工的生活,真正使这些企业的职工生活有保障。要检查城镇“低保”资金的拨付情况,确保做到应保尽保。要通过社会募集、减免费用等多种方式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子女就学、住房、取暖等问题。要着力解决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三是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的有关工作。全面关注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条件、生活环境、技能培训等问题。重点解决拖欠工资的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等问题,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监督用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严厉查处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延长工作时间、劳动环境恶劣、损害人身健康等问题。四是切实做好特困学生的过冬工作。有学生寄宿的学校要搞好学生宿舍的供暖,搞好食堂供应,保证学生吃上热饭菜。各学校要重视做好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工作,重点帮助特困生解决棉衣、棉被等过冬急需的保暖用品。同时,要发动师生员工献爱心,开展捐助活动,帮助困难学生安全过冬。
三、切实搞好市场供应和平抑物价工作。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要加强市场商品供应和物价监管,确保市场繁荣和货源充足,努力使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禁止以价格自律为名,串通定价、联手抬价、限制企业自主定价、分割市场等,严厉打击扰乱市场和危害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严重查处,公开曝光。
四、切实加强做好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在时近年底的这段时间,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应酬,减少不必要的总结评比、检查验收,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要继续采取县级领导和联乡部门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特困户责任制,实行“一包一”、“人盯人”的帮包责任制,既包指导生产、又包生活安排,确保不因生活问题冻死人、饿死人或外流一个人。各包抓责任人要深入到帮扶对象中,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提前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实际困难。各级财政要挤出一些资金,用于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继续组织好交友帮扶等活动。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要把城乡困难群众作为主要捐助对象。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力、生活用煤等单位要优先保证居民过冬取暖。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群众生活困难得不到解决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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