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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新机制建设规划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结合**基层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重心下移,突出村级抓基础,坚持依靠村级组织实施,依靠群众管理的新理念,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着力构建“县指导,乡为主,村落实,户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总体目标:
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实施综合改革,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形成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新格局。
三、具体要求与措施:
充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重点建立基层领导决策、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村(居)民自治、经费保障、考核奖惩七项工作新机制。
(一)建立基层领导决策机制。
1、总体要求: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目标与措施:
⑴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各乡(镇)场每年至少要召开四次专题会议,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本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研究决策。
⑵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本辖区内的人口计生工作,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人口问题,亲自抓,负总责。
⑶建立人口理论学习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把人口计生政策及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完善学习计划和制度,强化人口理论学习,提高领导人口计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⑷建立调查研究制度。各乡(镇)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各村各农户家中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本辖区范围内的社情民意,随时掌握基层人口动态,做到自己心中有数。
(二)建立宣传教育机制。
1、总体要求:紧紧依靠基层各族人民群众,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实实在在的活动为主要载体,实践新举措,创造新经验,形成新闻媒体宣传、社会舆论宣传、理论知识宣传的新格局,建立新型人口和生育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婚育新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目标与措施:
⑴营造宣传大格局。各乡(镇)场要把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广泛造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把人口计生宣传纳入乡(镇)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在党员干部、农民群众中宣传新型人口和生育文化;要以专题、专栏的形式,对人口计生理论、政策进行新闻宣传;要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咨询服务;要通过农村现代化远程教育媒体传播新型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
⑵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牵头,各基层站(所)要配合,各乡(镇)场计生办、计生指导站为主力,依托各村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力量,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实实在在的活动为载体,按照“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新要求,坚持“为群众所好、所乐、所需”抓宣传的新思路,不断深化计生宣传教育内涵。一方面,精心制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生宣传册或宣传品进行载体宣传。另一方面,在宣传内容上,侧重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在宣传范围上,不仅向已婚育龄群众宣传,还要向未婚青年、男性朋友进行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服务,使服务双方明确“八个知情”,即:医技人员对服务对象知情程度知情,服务对象生育意愿和选择知情,服务对象婚育情况和健康状况知情,自身能给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能力和质量知情,群众对自身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知情,避孕方法的种类、适应症和禁忌症知情,避孕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实际需要知情,可供选择的避孕方法和可以获得的渠道知情。
⑶强化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人口学校阵地作用,各乡(镇)场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式的宣传板报、标语广泛进行宣传,要利用好“世界人口日”、“男性健康日”等重要纪念日,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宣传中,营造多层面、立体化的人口计生宣传新格局。
(三)建立计生优质服务机制。
1、总体要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计生优质服务为重点,以巩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三大工程”,为群众提供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要,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标准。
2、目标与措施:
⑴开展避孕节育全程优质服务。做到“四个规范”:一是规范术前知情,实行避孕节育手术前同意书制度;二是规范手术规程,手术过程中,做到稳、准、轻、细,避免手术事故发生;三是规范术后指导,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制度;四是规范术后随访,统一避孕节育手术随访表,将随访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之一。
⑵开展生殖道感染干预优质服务。把常见妇女病,尤其是生殖道感染普查作为优质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制定妇女病普查工作规划,与县计生指导站取得联系,组成下乡服务队,常年巡回开展“四个一”服务,即:进行一次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发放一套计生宣传品,开展一场生殖保健讲课教育,开展一次面对面咨询服务,做到免费普查,优惠治疗。
⑶开展出生缺陷干预优质服务。以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为依托,对参加培训的新婚夫妇讲述优生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生育夫妇实现由“要我参加优生监测”到“我要参加优生监测”的转变。同时,加强在持证对象以及早孕对象中大力推广服用“叶酸”计划,预防胎儿畸形的发生,有效地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的发生率。
⑷开展贫困群体优质服务。针对本乡(镇)场贫困群众缺医少药的现状,以开展下村技术服务活动为契机,组成“计生爱心服务队”,深入各村组的贫困农户家中,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上门,为育龄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使本乡(镇)场范围内的贫困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⑸开展男性健康优质服务。以每年的10月28日“男性健康日”为切入点,实施“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男性健康”活动计划,广泛开展男性健康服务,使男性参与生殖保健一年上一个新台阶,把“关注男性健康”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一个亮点。
(四)建立利益导向机制。
1、总体要求:以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龙头,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免、扶、助”等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助推和利益激励,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目标与措施:
⑴认真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规定标准,确立奖励扶助对象。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要保证奖励扶助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对象手中。
⑵兑现独生子女和父母光荣证家庭优先优惠政策。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实率要达到100%;认真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优惠证》规定的优先优惠政策,确保独生子女家庭真正得到实惠。
⑶建立奖励优惠政策,实施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各乡(镇)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一些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兑现的奖励优惠政策,出台并落实可行的扶助政策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优先扶持救助,以优惠政策引导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确保农村计生家庭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医,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
(五)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
1、总体要求:以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为核心,依法建章立制,调动各族群众计划生育“四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各村各组。
2、目标与措施:
⑴实行自管。成立由村两委干部、各组组长、群众代表组成的自管小组,每月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总结、安排计划生育工作事宜。
⑵突出“村”管理。每季度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群众代表会议,就计划生育的重大事务发表意见,按多数的意见做出决定,直接参与管理。
⑶制作户外公开栏,推行村务“四公开”。一是政务公开,公开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村里制定的规章制度。二是事务公开,公开本年度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名单、《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发放结果、人口出生情况等。三是财务公开,公开涉及独生子女优惠奖励落实情况,计生贫困户扶持情况等。四是计生协等群众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细则公开。
⑷做好随访服务,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以家庭为中心”,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达到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的目的。计生宣传员要随时掌握育龄妇女所有手术情况,术后一周内主动上门访视,告知注意事项,征求服务建议,实现全程跟踪服务。积极帮助新婚夫妇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对推迟生育的要宣传避孕药具知识等。
凡是流入本辖区范围内的已婚育龄妇女,村计生宣传员要积极主动上门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并查验“四证”即:合法的结婚证、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免费享受避孕药具服务并且在大型技术服务活动期间可免费享受B 超查环、查孕、查病(肝、胆、脾、肾、子宫附件),做乳腺扫描、妇检、宫颈涂片等,流动人口怀孕妇女免费享受B超监测等出生缺陷服务。
(六)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1、总体要求:建立以乡级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体制,规范计生经费转移支出,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目标与措施:
⑴建立投入机制。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乡级财政预算,按月均衡拨付到位,无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并按标准逐年有所增加,增长幅度要高于本乡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⑵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执行,确保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工资报酬等专项经费足额发放到位。
(七)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1、总体要求:完善基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与评估,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人口计生考核评估监督体系,正确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目标与措施:
⑴强化督导检查。县级计生部门要做到每一季度对各乡(镇)场的计划生育工作督导检查一次,各乡(镇)场计生办要做到每月对包村计生助理员和村级计生宣传员进行检查考核一次,确保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措施得以全面落实。
⑵强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乡村两级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计划生育督导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综合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对各乡(镇)场计生办主任、计生助理员和村级计生宣传员分别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⑶完善考核办法。主要采取平时调研督导、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辅助实施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入户调查与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明查与暗访、平时掌握情况与群众反映问题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力求考核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切实反映基层工作实际。
为指导好基层基础工作,并能取得实效,各乡(镇)场要结合自身特点,根据以上新机制的具体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各项指标要求,积极推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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