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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溶镇人民政府印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的通知
本预案明确了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应急指挥机制、管理体制、法律法规体制,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纲领性预案,是指导镇级各部门、各村(居)民委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习、附则和附录等9方面的内容。镇级各部门、各村(居)民委员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1总则
1.1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我镇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和特点,通过本预案的编制和实施,依法建立健全我镇统一协调、坚强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分类和响应程序,明确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权力,形成统一指挥、处置科学、结构完整、覆盖面广、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的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报警、预警化解能力和应急能力,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整合现有资源,有效控制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防救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1.2.2依法规范,明确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防救,全面落实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镇、村两级应急处置管理模式,实现全镇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级管理,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统筹协调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参与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1.2.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响应机制、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危害性以及动用的处置资源,分级分类设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镇政府是先期处置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镇级各职能部门是处置重大、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
1.2.4资源整合,提高效率。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效率。实现全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反应快捷、高效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切实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效率。
1.2.5平战结合,全民参与。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做好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举行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演习。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加快高新技术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领域的应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把政府管理与全民动员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实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科学化、社会化和全民化。
1.3编制依据
1.3.1本预案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和规章。
1.3.2本预案参考的主要文件和材料: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关于编制总体预案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4〕27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4〕31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编制要求及说明的通知》(渝办发〔2005〕3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峨溶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综合预案》等。
1.4县情及现状
1.4.1我镇位于两省市三县结合部,即与湖南省花垣县、保靖县接壤,距县城68公里;全镇共有21000人,常驻人口1600人,幅员面积82平方公里,辖1个居民委员会,7个村民委员会,11个居民小组,57个村民小组。
2001年机构改革以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公共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全镇地形地貌特殊,大面积高山峻岭、砂泥岩分布较广,汛期雨量充沛,容易造成暴雨洪涝和引发地质灾害。部分村(居)山高路远,道路弯多坡陡路窄,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酉水河流及黄瓜水库、蛤蟆塘水库、贵河等水库以及部份山平塘年久失修安全事故预防不可忽视。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较多。重大传染性疫情、食物中毒时有发生。各类刑事案件、火灾以及其它社会影响重大的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
1.4.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共20小类、42种突发公共事件(现状情况见下表)。
表1.4.2-1秀山自治县主要突发公共事件现状情况表
事件
现状情况
水旱灾害
全镇水旱灾害频发,旱涝交替特征明显。洪灾发生机率大,几乎年年有洪水、暴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和洪涝等灾害;旱情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常常冬干连春旱、春旱连夏旱、伏旱连秋旱、秋旱连冬干,尤以夏旱和伏旱为重。
气象灾害
全会镇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频率高、分布广、危害大、损失重的特点。发生最为频繁的有暴雨(雪)、风雹、干旱、高温、强寒潮、雷电等。
农业有害
生物
全镇农作物病虫害种类多达百余种,特别是条锈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马铃薯晚疫病等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及农田鼠害常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
地质灾害
截至2004年底,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类型主要有:滑坡、地面塌陷及地裂缝等。汛期在暴雨和洪水的条件下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
森林火灾
灾害
全镇森林面积亩。2004年共发生森林火灾次、损失森林面积公顷。
林业有害
生物灾害
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布较广,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续表1
事件
现状情况
道路交通
事故
全镇道路路况差,通车里程公里。有机动车辆辆,驾驶员人。
矿山安全事故
全镇煤炭行业现有矿井1口,不同程度受水害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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