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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村民组长)
无私奉献的模范 恪尽职守的表率
——周小马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村民组长)
一、坚持党性、建言献策
周小马同志于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原白地公社企业支部组织委员,后因建筑施工队解体,组织关系转入白地村。该同志30多年来,始终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学习教育实践中,以党性原则为前提,以群众利益为主体,事事处处显现一个共产党人应具有的特殊品质,充分展示了党员的先进模范性:2014年乌村山五十余亩杉木毛竹大面积火灾,他获悉后第一个奋不顾身赴向火海。2013年的特大洪水他抢险在前,为保护大桥不被冲垮,带领数十名村民,涉水在滚滚洪流中排除障碍物,最终保住了大桥。灾后的排水设施与水利兴修,又是他主动出人出力发动群众修复三处供水工程。在白地村新村路段年久失修,影响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他出资雇工义务修路。凡涉及民生工程项目中,都有他的投资和身影。他遵纪守法、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只要对身边发生的不合理、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敢于直言,每次的党员例会及村民代表研究事宜,他都不记私情,大胆献言献策,特别是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委会大量基础设施的投入项目都能提出符合民心的合理化建议,为村两委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白地村近几年新农村建设中做了积极的贡献。他是公认的为民服务的村民组长,从2013年到2016年连续四年被村评为优秀党员。
二、带头苦干、勤劳致富
周小马同志不仅是一名党员,更是一名实干家,他任前进村民小组长以来,除种植自己承包的田以外,还将外出打工、无劳动力与劳动条件的农户和孤寡老人的水田全部纳入自己耕种范围,使得承包户主的水田无一年一块荒芜,每年的田租和应给予粮食及时送到各家各户。从1976年至今,以每年30亩播种面积发展到超过原两个生产队实际耕种亩数。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大政方针下,为了发展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成为了2015年白地镇第一种粮大户,代耕面积超过280亩,受县、镇、村各级领导赞赏。2015年周小马同志根据自己的发展思路和经营理念向县农委申报了"白地村天星目家庭农场",将分散的田块集中种植,并以单一种植合成为种植养殖为一体绿色生态环境模式。投资建筑了约2000平方种养殖管理示范基地,设立农场办公室,健全了投资用工成本收支台帐,划分了机械停放、种子与农药化肥保管粮食收晒仓储各项场地,经县有关部门检测,其农场设置和生产规模,符合县级要求。现该户已拥有大型、中型农用机械以及直接为农服务生产资料和设备30余台,固定资产超过50万元。2015年生产粮食31万斤,净投入超过15万元,不包括养猪、养鱼、家禽农畜和天然饲养黄鳝收入在内。
三、自己富裕、不忘群众
周小马同志率先致富,贵在不忘帮扶困难村民。他常年雇佣2人:一人是田湾组村民张小龙,一位是团结组村民王芝琴,这两人早年丧偶,家庭无经营条件,周小马同志出于照顾他们的心理,妥善安排他们每天到农场工作,付出的报酬高于市场工资,光每年农忙三个月,他们的收入高于一万元。此外,周小马每年临时雇佣的人工约500人次,都是一些中老年妇女和弱势群体,他们每年都能在种粮大户手中取得2000-3000元不等的劳动报酬。
还值得一提的是:在田湾、团结、前进三个村民组多个村民因无机械设备,影响生产,义务提供做好的秧田田块,使其不误农时予以播种。
团结村民江秀年于2014年中风致残,他两年不收其打田和收割费用约1千元左右。周小马同志对待普通村民,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无论是哪一个村民组,无论是直接代耕户还是上门求助户,他的打田、收割费用低于一般收费标准。
他的家庭和朋友有时质疑为什么周小马对周围群众有此热心肠,对公共事业不计较,他总是笑着回答说:"自己能有现在,除了自己勤劳,关键是国家政策,我原来家庭人口多,生活十分困难,党的改革开放使我慢慢走向富裕道路,现在国家提出扶贫,我是一名党员没有理由不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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