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党政资料>事迹材料>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事迹材料

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事迹材料

时间:2022-08-04 15:48:55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事迹材料

  名利淡如水,使命重如山

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事迹材料

  ---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孟田事迹材料

  他投身检察事业11年,先后独立承办或参与审查各类刑事案件1380余件1960余人,其中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10余件320余人,严把案件质量,无一错案;他承办的全县首起强迫职工劳动案、首起涉黑案件、特大非法集资案件等多起案件,在全省、全市引来好评如潮;他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头顶着市委政法委“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市检察院“全市优秀公诉人”,县委“十佳人民卫士”、“优秀共产党员”、“平安博兴建设先进个人”的累累荣誉……

  他用多年的执着坚守,呵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他用法律硕士的知识储备,对每一名犯罪嫌疑人果断“亮剑”,震慑不法之徒,保障民生发展;他用一连串无声的数据,诠释着一名人民检察官的高尚情怀。他,就是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孟田。

  倾情公诉,坚守检察使命

  2004年5月,27岁的刘孟田从博兴县司法局公证处考入博兴县检察院,开始了检察生涯。多年来,他始终激情不减、干劲不松,承担起了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先后承办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办案就要办铁案,精心方能出精品”多年的公诉生涯中,刘孟田始终遵循这一原则,每起案件都认真审查,准确定性,有力指控,并注重法律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头顶神圣检徽,不辱检察使命,是刘孟田多年如一日的执著坚守。2004年底,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摆在了刘孟田的案头。这起案件在全县影响重大,而刘孟田却刚刚接触公诉工作不到半年,还是个名符其实的“小字辈”。但刘孟田却知难勇进,一头扎进了厚厚的案卷里,耐心梳理每个环节,终于使犯罪嫌疑人低首认罪,此案的准确审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山东省检察院公诉部门的充分肯定。2007年8月,在办理户某破坏电力设备案过程中,刘孟田顶着炎炎酷暑,远赴几百公里调查取证,最终纠正了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错误,挽救了一个孩子的未来,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后来,以该案为原型创作的小品《真情》,在全省检察机关文艺汇演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为办好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张某等30余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他作为主办检察官,连续六个月没过双休日,一直加班到年三十晚上;连续九天的开庭,他出色的庭审水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工作中,刘孟田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既指控犯罪,又着重法律监督。追诉漏犯、漏罪,纠正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在他办理案件中时常出现。他善于监督,且监督效果特别出色。2011年他所办理的张某故意伤害被评为全市优秀诉讼监督案件;2014年经他承办并层报山东省人民检察抗诉的张某贪污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这在滨州市检察系统是首例,此案被评为全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大局

  关注民生,打击犯罪,才能更好地保障发展,服务大局。在刘孟田的《办案札记》扉页上,这行朴实的话语,彰显出了一名人民检察官对职责使命的生动解读。投身检察事业以来,刘孟田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化服务民生的意识,奋战在法律监督和指控犯罪的一线;服从安排,任劳任怨,为博兴社会的发展奉献了青春和汗水。

  立足本职岗位,服务社会稳定,在特殊时期更能显示其重要作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刘孟田坚持从严从快方针,重点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犯罪,使重大案件不在公诉阶段贻误战机,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指导侦办大要案件,为奥运安全保卫做出了突出贡献。2009年,根据县委安排,他积极参与县里的落后党建村帮扶工作,全身心投入,多方协调,使被帮扶村的党建工作有了较大改观。2012年,刘孟田任侦查监督科长期间,通过办案发现兴福镇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被骗事件多次发生,而且被骗数额巨大。针对此情况,他进行了调查研究,根据诈骗罪的成因、特点及当前形势而撰写科学、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后与同事一起专门为兴福镇的经营者上了一堂法制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运用正义之剑,关注民生疾苦,助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这是刘孟田身体力行的不二准则,更是他多年如一日的行动铁律。多年来,刘孟田始终坚守出色的大局意识、超强的担当意识,用较真务实的点滴行动,赢得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2014年以来,博兴县域内出现多起非法集资案件,该类案件涉及人员多,影响范围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尤其是被害人上访多,给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刘孟田带头办理了全县首起且犯罪数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及人员320多人,犯罪事实780多笔,非法吸收存款数额5500多万元。刘孟田先后审查了一米多高的卷宗,写出了长达130页的审查报告;受案期间,被害人不断上访,每周最少接待一次当事人,少则七八人,多则四五十人,他耐心接待,释法说理,平息被害人情绪,一直持续到案件公诉,并追诉一名犯罪嫌疑人。该案在今年5月29日的《检察日报》四版头条发表,引发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聚焦创新,淡看名利得失

  只有紧贴使命需求、紧盯岗位需要,才能更好地执法办案。这是刘孟田投身公诉事业以来的深刻体会,更是他精研业务、聚焦创新的不竭动力。在工作中,他勤奋好学,爱问“为什么”,喜欢琢磨“高效率、高质量”的办案诀窍,迄今已经记下了十余万字的心得笔记,其办案水平得到全市检察系统的认可。他善于结合办案实践,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滨州市委政法委转发。在办案过程中,他勇于探索,带头创新。2010年,刘孟田采用建议更换办案人的方法妥善处理了一起涉访案件,使历时一年多、历经五次开庭、当事人多次上访的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得到了圆满解决。法院判决后,当事人非常满意,专程给他送上了锦旗和感谢信。建议更换办案人的创新机制,不仅得到了山东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还在全省检察系统转发推广。

  2012年任侦查监督科长期间,他主笔起草的《审查逮捕案件实施细则》在全省检察系统是首创,得到省院侦查监督处的转发和肯定。2014年下半年,他会同侦监、案管部门创新的刑事案件受理审查机制,有效提升了刑事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该机制于2015年4月被《检察日报》头版转发。

  认真工作,淡泊名利,是检察同仁对刘孟田的一致评价。面对荣誉,他不争功、不图名,先后8次主动向党组班子反映,把荣誉让给年轻同志。面对生活,他不虚荣、不跟风,每天骑自行车穿街过巷;昔日的同学、发小,不少都是身家百万,他却淡然如之,坚守着检察官的清廉操守。至于拒吃请、拒送礼这一情况,更是多得不胜枚举。对此,他总结出的“让家人捎回去,让邮局寄回去”等经验,被同事们津津乐道,传为美谈。自担任本单位的党支部委员和团支部书记以来,刘孟田结合单位青年工作现状,积极带领青年干警开展演讲比赛、创新论坛、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等各项活动,激发检察正能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赢得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事迹材料】相关文章:

优秀公诉人事迹材料08-12

基层人民检察院推行公诉改革深化主诉办案责任制的情况调研08-12

安技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08-20

检察院公诉处员额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08-22

工商局登记注册科科长事迹材料08-16

读《国家公诉》心得体会08-15

党性剖析汇报(检察公诉人员版)08-12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07-26

银监局农金一处非现场科科长事迹材料08-17

工程管理科科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