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自查报告[推荐]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零售药店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中心主任牵头,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我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中心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中心主任负责,由各科室主任兼职的医保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严格落实“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并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严格管理,实现就医管理规范标准
近年来,在市社保局及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我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患者出院带药坚决不能超量。住院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
对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医保药量规定,严格执行门诊慢性病支付范围,坚决不超量、超种类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决不做虚假证明,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市医保处印发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选编》、《潍坊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加强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
一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病历书写及处方评审制度,保证医疗安全。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健全了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检查、抽查考评制度,结果公开,奖优罚劣,使我中心医疗工作做到了正规、有序到位。
三是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中心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
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轮椅等服务设施,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得到患者的好评。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住院程序及收费管理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我中心努力做到医保病人住院及时上报。同时,按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报送结算报表,参保人员各项医疗费用真实、准确,费用明细与病历、医嘱相符。
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在60%以上。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我中心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检查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严格执行协议相关规定,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五、加强系统维护,保障系统运行安全
我中心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由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同时,保证信息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随意撤销参保人员住院登记信息。
总之,我中心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但仍然在自查中发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未能及时编印下发、各科室协调服务能力不够强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的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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