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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4-05-20 12:25:44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科普工作情况汇报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或听或写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有工作摘要、内容、花费时间、对应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等,但是,每次要写汇报的时候都无从下手?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科普工作情况汇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科普工作情况汇报

科普工作情况汇报1

  20xx年以来围绕现代农业科普及推广应用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研究所基本情况

  呼伦贝尔申宽生物技术研究所设在扎兰屯市明月街7号扎兰屯职业学院明月校区校园内。20xx年3月6日,经呼伦贝尔市民政局批准成立为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研究所主要是开展涉农领域方面的研究,职业农民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的生产模式,开展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广泛开展技术合作攻关和校、企、所合作。现有生物、农学、林果、蔬菜、草原、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牧业经营管理、网络计算机等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8名。

  二、开展科普示范工作

  (一)通过三区人才工作,开展科技普及

  根据科技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在自治区科技厅、呼伦贝尔市科技局、扎兰屯市科技局的领导下,研究所20xx年选派了14名专业教师,20xx年选派9名科技人员分布于扎兰屯市、鄂温克旗、鄂伦春旗和莫力达瓦旗4旗(市)每年累计下乡300余天,开展农牧民培训500多人次、生产咨询、技术指导、创业指导1000余次,近1000户。

  (二)通过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科技普及

  研究所有11名科技特派员,承担了扎兰屯市蘑菇气镇等5个乡镇14个村的科技指导工作。围绕着当地生产中的问题,开展了课题的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并且根据村里的生产活动的农时需要,深入到村,到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或通过电话、微信、科技网络、12396平台回答农民生产中遇到了问题。为农民的生产保驾护航。

  多次参与扎兰屯市、阿荣旗种子管理站组织的玉米新品种应用中出现问题的调查与鉴定工作。

  (三)科研与科普结合

  1、获奖鉴定验收课题:主持的《呼伦贝尔市马铃薯晚疫病发生规律及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推广》课题获20xx年自治区丰收三等奖;《扎兰屯市玉米新品种引进与配套技术研究》课题通过呼伦贝尔市科技局鉴定验收;登记号NK-20xx0486.两项分别申报了20xx年呼伦贝尔市科技进步奖。

  2 、开展的课题

  (1)自治区课题:《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法及模式研究》。

  (2)呼伦贝尔市科技课题:主持的课题有三项。

  (3)扎兰屯市课题:有三项。有玉米顶腐病、向日葵品种及有害生物综合技术和扎兰屯市兴安杜鹃的研究。

  (4)合作研究的.课题:

  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植物资源调查》课题;同扎兰屯市龙翔现代农业《扎兰屯市中低产田高效栽培模式的研究》;内蒙古民族大学《大兴安岭东麓山地退化草地修复技术》研究。并自选了新疆恰玛古引种试验;辽宁花生的引进试验和太空牧草蔬菜种子的试验研究等课题。

  3、论文论著专利

  (1)主编了《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工作指南》、《中国呼伦贝尔大豆》,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大兴安岭东麓玉米产业研究与发展》由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xx年5月出版。

  (2)在植物医生等刊物发表论文10篇。同企业合作申报实用新型专利两项,发明专利两项。

  4、科普基地建设

  在河西新区建成了试验基地100余亩,围栏、水电、房屋设施齐全,有苗木园50亩,牧草品种观察区,田间试验区等,建成了网络监管系统,可以进行职业农民、科技特派员和学院在校生教学做用一体化,为下一步开展智慧农业研究打下基础。

  5、单位间合作,开展科普工作

  围绕着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所广泛开展合作协作研究,合作的单位有16家企事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科普工作经验与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主要经验

  1、课题与科普服务结合

  结合开展的研究课题进行科技服务,提高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针对性,在指导生产的过程中积累一些第一手资料,从中使科技人员在生产中发现问题,受到启发,从农民的经验中得到提高,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服务于农民。

  2、推广物化的成果

  在开展科技服务过程中,首先要对村里的产业结构现状进行调研,找到开展工作的切入点,选择成型熟化的物化成果在村里示范应用,使农民看到了效果,偿到了甜头,再进一步推广应用,让农民经济收入增加。

  3、开展送课入村,建立田间课堂

  针对种植养殖生产中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春播前到村组,和农民一起探讨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等问题,打破过去农民培训让我学,我不学,讲大课,讲的内容和自家生产脱解等现象。在农作物生长季节生产上出现问题或养殖场家畜出现问题,及时到田间圈室进行诊断指导,开方抓药,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使种养殖户掌握了实用的技术,收到较好的培训效果。

  4、建立好新技术示范户

  在所服务的村建立好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户,选择责任人强,农艺技术高的农户承担示范项目,通过示范户的田间展示作用,引导周围的农民接受,促进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与科协、教科局、乡镇村组间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为农业生产做好科技服务。

  2、加强学习,提高技能,多利用一些时间走出去,到生态条件相近的先进地区学习,增长见识,开扩视野。

  3、利用冬闲季节对科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利用冬季农闲季节,将从事三区工作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外请或选择当地专家进行讲座,提高工作能力。冬闲季节深入到村进行专题讲座,开展科技人员与职业农民的科技互动交流,理清生产中应解决的问题。组织信义度好的生资企业入村进行介绍,为生产者提供入户服务。在农业生产季节深入到田间、家畜棚室进行现场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4、组织召开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现场会

  在作物的生长季组织召开新技术新品种现场观摩会,让种田能手现场介绍经验,提高生产者田间管理水平。

  5、进一步利用好微信平台,开展科普工作。

  6、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地软硬件条件。下一步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大基地投入,完善田间道路,智能供水及绿化美化,增加设施农业设备园艺的示范内容,使科普功能进一步提高。

科普工作情况汇报2

  一、基本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成立了由镇长担任指挥长的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增强了公众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构建“平安项铺”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我镇组织镇村干部及相关人员学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的应急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对应急队伍开展相应的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在各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各村组开展应急宣传,举行消防、地震紧急逃生地质灾害防范等应急演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我镇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一是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册、横幅标语、网络媒体等宣传报道各种应急自救知识。二是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雨具加工制造企业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三是深入村组、学校等开展应急知识宣教活动,

  如宣讲如何防控禽流感,以及遭遇溺水等突发事故时应该如何自救、救援、逃生等知识。

  三、存在问题

  一是应急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活动相对较少,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应急救援的社会认知程度还有待提高,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较贫乏;三是应急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专职人员少,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受影响。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和建议

  结合实际,下一阶段我镇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高素质的原则,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宣传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法制意识。推动全镇开展面向村组、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科普工作情况汇报3

  一、指导思想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基础工作。我省普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省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态势,为研究制定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推动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省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文物的本体特征、基本数据及保存情况,文物所处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情况。

  (二)对全省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总体评价,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

  (三)建立、完善全省不可移动文物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编制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逐步实现标准化和动态管理。

  (四)提高全省文物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逐步建设业务强、素质高的专业队伍。

  (五)协调文物管理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提升文物保护科技水平,使文物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我省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和近现代重要史迹等,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点和古人类化石点,与历史文化有关的古树名木;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核。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图示、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根据全面调查和专题调查相结合、文物本体信息和背景信息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文物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统筹规划。

  普查实行全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实施的办法。由省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查领导小组”)《甘肃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普查的相关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据此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标准。

  普查实施标准化管理,执行由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统一的普查规范及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标准包括四个方面:

  1、《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的技术标准,包括文物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定名标准、年代标准、计量标准;

  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信息、资料的采集、存储、汇总、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的规范;

  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和普查工作报告编制的规范。

  (三)突出重点。

  1、以全面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对于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加强对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损毁原因及文物所处的自然、人文环境现状的调查,收集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2、在全面调查、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上,应重视加强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工业遗产和金融商贸建筑、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筑、水利设施、林业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军事设施等行业性质文化遗产以及乡土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等的普查工作;加强对文化线路沿线文物和重要水系沿岸文物的调查登录。对重点问题,可结合普查开展专项调查和课题研究。

  (四)以县市区为单元。

  普查以县市区为基本普查单元。田野调查的.组织,文物信息、资料的采集、汇总、上传,普查档案的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编制等均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

  (五)控制质量。

  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标准及规范为依据,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甘肃省第三次文物普查质量管理办法》,对野外调查程序、方法及普查数据登记、录入、统计、整理、汇总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全面检查各普查队的普查野外到达率和调查区域覆盖率,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和督促指导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对有遗漏或资料不准确的,要进行复查和补充。市州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检查各普查队、组的工作情况,按要求汇总上报普查数据、资料。

  五、组织方式

  (一)省政府成立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普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副省长咸辉任组长,省发改委、宗教局、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统计局、测绘局、文物局、省军区后勤部分管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下设业务指导组、资金设备组。

  (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辖区普查工作。各县市区调集文博系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组建普查工作组,承担野外普查工作及资料整理、成果编研等工作。

  六、时间和步骤

  普查工作从20xx年4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xx年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xx年4月至12月):组建机构,开展培训,购置配发普查设备等前期工作。

  1、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层层组建普查机构。

  2、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甘肃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各市州普查领导小组制定本市州普查工作计划并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各市州组建普查队,各县市区组建普查组,每个普查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

  4、组织开展各级普查人员培训。

  5、设省级与市州级专家指导督查组,对第三次文物普查进行检查指导。

  6、购置配发普查设备。

  (二)第二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普查。

  1、田野调查。各普查组开展现场调查、勘查、测量、标本采集、绘图、拍照、录像等工作,并按规范进行登记和数据采集录入、资料整理等工作。

  2、抽查复核。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复核。

  3、20xx年9月进行中期工作总结交流,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为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第三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开展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普查成果公布等工作。

  1、20xx年1月至4月,由省普查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全省逐县(市区)进行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

  2、20xx年5月至8月,汇总、整理、上报普查数据和资料。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各市州上报的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验收、汇总整理,并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编制形成普查成果。

  20xx年9至10月,完成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

  20xx年9至12月,完成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分布电子地图系统;

  20xx年9月至20xx年2月,完成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

  20xx年9月至20xx年4月,完成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

  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编制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由省政府向社会公布;

  20xx年7月至20xx年10月,编制《甘肃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并上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总结表彰。

  七、数据和资料管理

  普查数据和资料,由进行田野调查的普查组调查、登录,普查队审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管理。

  普查组在田野实地调查中,应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真调查,如实地准确填写《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的各项内容,确保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妥善管理和保存记录档案和登记表。按照要求进行绘图、摄影、测量、采集标本,GPS数据应及时导入笔记本电脑,做到随查随记,一日一清。采集的文物标本统一装袋,填写统一标签。普查采集的标本,野外调查结束、通过检查验收合格后,上交市文物部门统一管理。各普查队每天必须记录工作日志。

  各县市区普查工作组每完成一个乡镇的普查任务后,将通过审核的普查数据和登记表上报当地普查办公室。县级普查办公室每个月将通过审核的普查数据和登记表上报市州普查办公室。市州普查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对各县市区普查办公室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安排补充或复查;符合要求的登记表应签署审核意见,并运用普查汇总软件上报省普查办公室。各市州至少每三个月向省普查办公室上报一次普查数据和登记表。

  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和数据。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普查资料和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履行保密义务。如有泄密事件,按国家保密规定予以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普查结果,组织建立本市州、县市区文物普查档案;在此基础上,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省文物普查信息管理系统,保存全省文物普查档案。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文物普查数据、资料、档案实行异地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八、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中央、省级经费主要承担设备购置费、培训费、检查验收费、成果编制出版及数据库建设费,并对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市级和县级财政主要承担调查费。

  九、宣传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重视并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扩大普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反映普查工作的动态情况;普查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文物法律法规和文物知识的宣传,提高普查的社会认知度和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十、总结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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