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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07 09:26:2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收费自查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收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收费自查报告

收费自查报告1

  一、总体情况

  我院的收费许可证已经按要求进行了年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其他违纪行为。

  二、组织领导工作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医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物价专员,专职负责贯彻落实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各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防不规范收费行为。督促有关科室定期总结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汇总后上报院领导。另外,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收费项目与合理收费的业务知识培训。

  三、医疗服务工作

  我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廉洁行医工作。一方面,我院住院处、门诊收费处、药房等相关部门相继开展了收费价格向社会承诺公示服务,公开了药品、检查、收费项目和标准,让群众监督,绝不多收患者一分钱。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收费标准和收费措施,让患者明白消费,决不含糊、随意、高套、隐蔽性收费。我院严格执行《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的规定项目和标准,对群众反映收费及项目方面的投诉,立即予以处理。时刻防范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坚决制止损害病人利益的不正当竞争。

  四、药品采购工作

  我院所有药物及卫生耗材实行集中统一招标采购政策。其中,卫生耗材价格按照进价的5%加价收取,药品的销售施行“零差价”执行,最高零售价不超过物价局规定的价格,绝不多收乱收费用。认真执行物价局等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并及时执行,规范药品售价。

  五、存在问题

  我院在20xx年10月更新一次计算机系统,收费项目整体整理,由于新系统原因可能出现一些细节问题,我院也在进行不断检查和纠正不正确的收费问题。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本院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对门诊收费员及医生护士加强合理收费的业务培训,以确保我院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成绩。

收费自查报告2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在开学之初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教育收费专题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6.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制度、运作流程、监督体系完善,信息公开透明、运作廉洁。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收费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我校自20xx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xxx任组长,书记xxx任副组长,各年级、科室主任为成员。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行政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经过努力,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xxx中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河间二中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治理教育“四乱”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科室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2、收费方面: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或将学生餐费、水电费与开学报名捆绑收费。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学习生活用品、参加商业保险等现象。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节假日没有任何补课办班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5、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监督电话。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招收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年级、科室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收费自查报告4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教育部下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使全体教师提高了对规范学校收费工作的认识,通过层层落实责任,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切实整治存在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为此我们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现将我校治理择校乱收费情况自查如下:

  一、本学年中,我校全面贯彻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精神,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意见》(新教基201210号)的规定不向学生多收一分钱。所有代收服务性收费(如保险费),都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在学生及其家长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代为收取,绝不强收超收乱收。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张榜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

  二、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的规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与上级收费文件所规定的完全一致。学校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教师也没有参与各类“占坑班”活动。

  三、能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小学生入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能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

  四、学校加强了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力度,在教研组会议、年级组会议、学校工作例会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会议上三令五申,坚决不允许任何教职工以任何理由向学生乱收费,坚决制止教师搞有偿家教,坚决制止教师向学生推销教辅书等乱收费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义务教育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之,一年中,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收费管理情况良好,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树立学校良好教育形象,真正落实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办学理念。

收费自查报告5

教育局收费管理办公室:

  解放路小学目前共有5个年级,开设31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390人。本校收费专管员在参加了8月25日教育局召开的收费专管员会议后,立即向学校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学校也专门召开了行政会议、班主任会议、教师会议进行学习有关部门印发的收费文件的精神,按照“总量控制,政府核定,事先公告,一次收取,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本校的'收费行为。根据上级规范收费操作安排,8月27日下午召开家委会,讨论确定代办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并获得家委会委员一致要求后报教育局备案。于28日在学校校门口醒目处、橱窗长期公示;30日办理学生报到手续。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收费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贯彻精神以及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2、对于学校服务性代办项目:按照学生自愿、收费规范这二条原则包括学生中国平安保险70元/人/学年、红十字会的学生住院互助基金60元/人/学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元/年(仅限上海籍户口学生)。课外素质教育活动费100元/人、报刊费按实收取,总计不超过50元/学期,校服176元(一年级)和182元(四年级)等,学校召开家委会征求家长意见并出具书面通知,并由家长签名,再由学校向区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做好了公示工作并按备案收费标准收费,代办项目所收费用,将由学校财务部门予以单项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收。并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备案。

  3、关于20xx学年第二学期代办费结算情况,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分类结算,并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把结余代办费在上学期末及时退还给了学生。

  4、几年来,我校经常组织教师开展学习讨论,使大家提高认识,端正教育态度,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奉献精神,对学生倾注全身心爱,为学习困难学生补缺补差,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学校也历来不搞整班收费补课,不搞双休日及假期补课。本校没有补课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本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收费是规范的合法的,欢迎上级有关部门对我们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上报告若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收费自查报告6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教育单位171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28所,初中15所,一贯制学校16所,高中6所,完中10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业余大学1所,教育学院1所,社区学校9所,其他教育单位12所。在校学生84000余名。

  二、工作评估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xx〕21号)和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沪规费办〔20xx〕9号)精神,我们结合普陀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文明行业要求,及时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普教办〔20xx〕34号),在9月1日至22日期间,本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了自查,23所中小学(按照30%要求安排)、8所公办幼儿园接受了局机关组织的抽查。

  根据各中小学自查和抽查情况,经区教育局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评估后认为,本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基本符合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自评项目如下:

  1、收费标准规范统一。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颁布的教育收费标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除外)严格落实“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xx年秋季相关标准”的政策规定,经检查,未发现有擅自提高标准的情况。

  2、“四独立”整改已完成。本区经清理整改转制学校,目前,符合和基本符合“四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有11所,经对收费许可证复审和物价部门检查,收费符合核定项目标准,未发现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3、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规定,公开招生计划、范围以及录取办法、程序和收费标准,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择校”行为。未发现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变向收取借读费的行为。

  4、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本区免除“符合本区入学接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全面落实,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5、“三限”政策执行严格。本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全区平均招收择校生与招生计划数比例为12.55%,没有突破15%的规定。本区20xx年公办高中招收旁听生142名,比去年减少22名,下降幅度为0.47%,未发现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

  6、收费公示明确具体。本区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发布的代办服务性项目及收费标准,坚持长期公示,动态管理或收费前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明确告知代办项目,明码标价,注明“自愿选择”,家长的回执意见保留两年备查的做法,未发现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

  7、租借资产基本收回。根据市教委要求,我们对全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的各种培训、补课行为,全面进行了清理,至今年2月,共清理“校中校”17家,收回租借的教育资产25处,全区公办学校基本达到了要求。

  8、教辅散滥基本控制。本区中小学校的教学用书征订,严格按照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规定的《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执行。教辅材料统一征订或变相动员征订的现象基本控制,没有发现强制征订的情况。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普陀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20xx年区财政拨款10.1亿元,20xx年财政拨款11.36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要占到60%以上。在此基础上,我区提高了初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600元,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400元。比20xx年9月实施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前,平均增长了45 %以上。同时,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在现有公办学校接受就读的基础上,还投入专向经费,开办了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区公办学校接受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比例达到100%。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20xx年新学年开学之际,区教育局转发了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普教计〔20xx〕20号),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对新学年教育收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管理等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一事一清”等要求,设立专户核算。对学校校服、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严格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的同时,继续落实有关帮困助学的措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20xx年9月以来,支出帮困助学金共417万元,受益学生3917人,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3、加大监察力度,“校中校”整治取得实效。我们将清理“校中校”、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作为规范教育收费的一项重点内容,自我加压,寻找差距,下发了《关于认真清理违规办班、严禁收费补课的通知》(普教办〔20xx〕19号),对中小学校长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从中小学校加强校园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校舍租借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加强课程管理等不同角度综合治理,要求中小学校“不办、不租、不参与”,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不借(学校资源)、不办(文化类补习班)”,坚决杜绝利用中小学教育教资源进行社会力量办学和文化类补课活动。目前,已对17个“校中校”进行了全面清理,25处租借场地完成清退,4家办学不规范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依法取消了办学资格,有效的遏制了违规收费办班行为。

  4、强化责任追究,违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去年以来,针对群众举报以及市、区纠风部门反映的问题,坚持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针对市教委纪检监察室、市规范教育收费办公室督察的违规办班和“校中校”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4个单位进行了监督整改,对违纪学校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取消了年度综合评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处理。针对市、区纠风部门关于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入幼儿园难问题、服务效率等13个调查实例,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纠风办进行了整改答复。针对区教育局学期开学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教辅材料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个别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等现象,及时进行教育和整改,并举一反三,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5、拓宽信息渠道,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公众关注的招生入学、教育收费等信息,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各部门协同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制度。注重从制度层面推进,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监督等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20xx年9月至今,通过“普陀教育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54条。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建立了区校两级的信息公开网络。区教育局建立了统一的基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即“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并在“普陀教育网”建立窗口,能查询到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目前,通过平台发布的信息已达9773条。20xx新学年开学,区教育局为各基层学校统一制作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公示栏,收费的标准、依据、投诉渠道更加清晰,公示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完善,公示比例保持在100%。目前,区教育局已形成了立足“普陀教育网”,向上延伸到“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横向延伸到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对内向下延伸到各基层单位的多种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三、推进措施

  根据普陀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巩固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防止思想松懈和违规收费问题的回潮,我们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长效化机制建设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了统筹推进: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岗位职责。随着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对规范教育收费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教育局领导坚持业务工作和政风行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要求、一起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区教育局结合区组织开展的“严守纪律、端正作风”活动,对全系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招生收费,校务公开作为重点,从完善监督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针对现状,教育局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作为班子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措施,不断完善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

  2、加强教育,增强依法办学意识。通过教育局行政部门和学校两个层面,重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对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政策的了解、掌握程度,切实增强执行这些政策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大会、专题工作会议等渠道,对干部进行学校财务管理、教育审计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增强校长依法办学、严格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首要任务,结合文明行业创建,推出文明行业“三要三不要”举措(要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收礼金或贵重礼品)加以落实,通过开展优秀师德项目争创、文明行业标志性举措征集、全国及上海市各类模范教师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以先进典型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行为世范,明确师德职责和育人要求,并在学校及教师考核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以良好职业道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3、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和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区教育局党政领导与基层学校签订责任书,强调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配套措施,加强对教学机构及社会力量办学行为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查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

  4、提高质量,努力提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加强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开展优质学校争创、开展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构建区校两级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干部教师专业素养等措施,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我区按照“做强西北部”的策略,近年来重点加强了桃浦地区学校的发展,建立了“桃浦地区学校基础教育联合体”,并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经费投入、项目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力度,填平教育“洼地”,推进教育优质资源平衡,让普陀区东西南北中都有一流的学校、一流的教育。

  5、加强管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和支出管理,杜绝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去年下半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对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中小学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通过对自查中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分不同层面开展自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从执行力上抓落实,确保查出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如修订完善了《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和《普陀区教育后勤服务指南》,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以制度规范学校的经济活动,保障教育经费更加安全使用。

  6、加强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对教育政风建设的满意度。今年7月,教育局领导按照分工,率领机关干部到全区9个社区宣传教育发展和改革工作,受到街道镇的居委会干部的欢迎。学校也以家长会、告知书、学校展示活动等形式,加强了与社区、学生及家长的交流沟通,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努力方向

  我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提高思想认识、完善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治本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工作重点已从查纠治理进入到全面规范、深入治本的阶段。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一是对教育收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处理不够及时,个别学校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二是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等行为。三是个别教师综合素质还不高,还存在为社会力量举办的补习班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四位一体”,做到平时查与集中查、自查和上级部门查、明查和暗查相结合,找准问题,抓住症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按照普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普陀区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指标,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五个严禁”、招生工作“六公开”和普陀教育系统文明行业创建“三要三不要”等刚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免除符合入学接受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强化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任何学校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班,面向中小学生补课收费。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严禁学校违规租借教育教学场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收取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着力解决学前教育艺校问题,在明年三月份前切实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艺校,在明年七月份前完成清理工作。

  4、进一步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招生、教育收费等工作的信息。探索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事项主动征询意见制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加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票据管理制度和代办服务与学生结算制度,逐步建立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反馈、公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

  5、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基层学校、社会和群众的正当诉求,要热情对待,依法操作,及时回复,有效解决。做好日常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陀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收费自查报告7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xx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部际办函〔xx〕35号)和兰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兰教发[xx]146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下发到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xx年以来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自xx年以来我局就成立了“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城关区关于集中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的安排意见》。区教育局与各校园负责人、各直属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承诺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教育局领导、直属部门负责人、校园长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我局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召开了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安排会,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都能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各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各学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我局要求各校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学习宣传周活动,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要》、《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教育局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城关区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城关区班级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局依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要求各校园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各校园必须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促使各校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从各校园自查汇报情况来看:

  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到位。区属二营学校、青白石中学、青石小学、白道坪小学四所中小学有寄宿生。经核实,四所学校的寄宿生均符合享受补助的政策要求,由区财政局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直接下拨至寄宿生的惠农卡中,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的情况。

  2.免费教科书配送及时到位。区属各校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甘教基[xx]54号),对13所农村中小学的全部学生及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真正做到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套、免费使用。”

  3.学校的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区属各校都建立了预决算制度。每年年初各学校对全年的各项经费做预算,年终做决算,真实反映开支情况,供各级领导参考。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从区财政局拨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各校,不存在虚报、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情况。

  4.学校教育收费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区属各校建立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征订目录》征订学生用书,没有强制学生订购其他用书及各种复习材料、学习用品;没有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没有超标准、超范围、自立项目收费;没有收取借读费;没有巧立名目向学生摊派钱物;无违反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同时抵制了许多部门、单位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的现象。

  5.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区属各校认真做好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了监督电话。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每学期开学对代办收取的书本费予以公示,并提供财政局的收费票据。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了使校长和教师更好地履行办学行为第一责任人和主体的职责,狠抓校长和教师对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了校长和教师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为了严格执行义务阶段入学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我们将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本区户籍学生同样对待,切实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就学问题。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了新生年级班额。按照《城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随意流动。要求任何小学、初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自定收费标准招收学区外的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校长追究责任。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五)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特别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引导学校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立即取消学校各项评估、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校长的领导责任。

  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收费自查报告8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求结合收费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收费工作管理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制。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财经领导小组,对学校财经、收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收费工作负总责,学校事务具体责清查核对工作,实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收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而做到层层明确收费责任,切实提高责任意识。

  严格贯彻上级部门相关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实施教师乱定教辅读物责任追究制,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绩效工资考核,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

  完善决策体系,重大工作没有经过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两上以上方案不决策,没有通过集思广益、教代会的.讨论不决策,没有法律法规或事实依据不决策。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坚持做到了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收费通知单向家长公开,收支情况向教师公开。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不符合规定的乱收费行为。无“违反自愿原则、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情况;无购买和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参考书、学习资料、复习资料以及各类试卷现象,没有搭车收费、强制订阅报刊图书、推销商品等情况。无违规补课收费问题,杜绝了教师有偿家教。

  严格按照贫困学生免教科书标准,对低保家庭等家庭困难的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详细公布学生姓名、性别、所在班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时直接免除,无先收后退现象。

  三、公开校务接受监督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学期开学时,都对各种应收和代收费用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从而保证了学校校务公开的实效。

  成立了校长任组长,教师代表为组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确保校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重实效地顺利开展。全面落实校务公开,让我们的财务、决策、评优、职称评聘、都在阳光下实施。

  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千家万户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也是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客观要求。我校紧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把检查工作抓实抓好,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使学校教育收费、校务公开工作将走上更规范的道路,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收费自查报告9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文件精神,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强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3.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

  5.认真落实好“一科一辅”文件精神。

  6.不组织培训班、补习班等另立收费项目。

  7.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一科一辅”的文件精神下没有其它收费项目。

  2.能做到校务、收费公开,透明。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有效促进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收费自查报告10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及审验的通知》(德市发改行审〔20xx〕15号)文件要求,我处对20xx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我处是市住建局所属的管理xx市区的公园为主要职能的'处室,没有更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只有观光车及停车场等配套服务设施涉及事业性收费,我们严格按照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进行操作,具体做法是:

  一、我们已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公示,并实行亮证收费。

  二、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

  三、已经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到办证机关进行《收费许可证》变更。

  四、没有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和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

  五、不存在单位性质及收费依据发生变化,仍继续保留收费项目、维持原有收费标准的现象。

  六、不存在“以证代文”、“以证代批”等违规行为。

  七、我处不具备审批短期培训班的审批立项或备案资格。

  八、相关资质证件尚在有效期,没有进行变更。

  九、上一年度年审中没有发现问题。

  荣昌县荣隆镇青峰完全小学

  20xx年x月x日

收费自查报告11

  根据《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企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局工作部署,xx区局扎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根据省、市局关于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向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发放提醒告诫书和自查自纠表,宣贯国家数次工商业电费降价政策,督促及时清退多收电费,相关单位主动退款79。51万元。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核查自查自纠报表、逐个清理规范等方式,抽查区内转供电主体18家,责令退款47。47万元。专项整治期间共清退多收电费126。98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用能成本。三是主动提供服务。遵行监管和服务并重原则,为终端用户实施电力直供提供有力支持,对于拥有单一产权的且愿意主动让渡电力设备设施产权的转供电主体,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帮助做好产权移交工作,由供电部门直接抄表到户。整治期间,我区已有1家物业公司顺利移交电力设备产权,其原有终端用户实现直接供电,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价格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涉企收费治理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抽查了xx区房地产商会等协会商会。从检查情况看,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费管理规范,未发现其他乱收费行为。针对部分商会收费公示不规范的问题,现场予以责令整改。

  三、规范农村安全饮用水价格收费行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对区内农村安全饮用水价格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抽查了南北片6家乡镇水厂,督促相关供水经营单位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针对高于政府定价收取自来水入户安装费的问题,责令4家水厂清退多收费用13。094万元,立案查处1家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罚没款6800元。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市局工作部署,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治理涉企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收费自查报告12

  按照<关于印发《xx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发改价格〔20xx〕xx号和《xx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专项整治联合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我县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联合督导检查的通知》x市监发〔20xx〕xxx号文件,成立四部门联合检查组,在全县开展联合检查。

  二、专项整治检查情况

  专项整治检查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配合参与,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等5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具体做法:

  县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涉企收费部门和单位49家。其中:涉企行政单位4家、供水企业3家、天然气公司1家、中介服务机构9家、行业协会1家、金融单位1家、商贸企业1家、医药园区企业1家、城区转供电主体28家。联合检查组在xx月xx日随机抽查中,“xx蛋糕屋”反映xx路分店用电价格高,每度电收费1元线索后,于xx月xx日对xx路xx蛋糕屋门面房主体轻工供销经理部开展了检查。

  检查核实发现:xx县轻工供销经理部在收取终端用户转供电电费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转供电价格政策执行。20xx年xx月——20xx年xx月,该转供电主体本应该按照平均0.69元/度·月向终端用户收取转供电电费,但却违反转供电政策规定,向7户门面房租赁户按照1.00元/度·月的标准收取。平均每度电超标准多收0.31元,用电8306度,共多收电费2574.86元。其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存在致使经营者多付价款情形。20xx年xx月xx日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x市监责改〔20xx〕市场价竞-03号,责令立即改正;20xx年xx月xx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x市监责退〔20xx〕x号;20xx年xx月xx日当事人将经营者多付的价款2574.86元足额清退。20xx年xx月xx日经走访调查轻工供销经理部门面房租赁户,清退电费情况属实。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由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意见;二是在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及市级各相关部门;三是在今后工作中继续面向市场主体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四是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常态化,采取“双随机”的监管模式,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的收费抽查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精准打击、联合惩戒;五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收费事项公开透明,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面,确保国家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收费自查报告13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环保厅20xx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11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20xx年将在全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以解决中微小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认真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着力治理机关、协会、学会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乱收费问题,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环保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既依法加强监管,又加强引导,注重对企业的发展培育和政策扶持,实现企业减负与促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2.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的原则。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和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和遏制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又务求工作实效,实现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与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机统一。

  3.坚持边查边改、纠建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处理,认真查找和整治我省环保领域可能存在的乱收排污费、监测费等行为,利用指定中介机构组织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以及机关主管的协会、学会乱收费等行为。

  4.坚持典型曝光与正面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对典型个案问题不护短、不遮丑、敢于曝光,及时通报,促进问题的及时纠正,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在整治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推广规范收费、服务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治理的对象及内容

  1.治理的对象

  全市环保系统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由环保部门主管的涉企协会、学会。

  2.治理的内容

  ①整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问题。

  ②整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第310号令),不依法行使排污费核定权,出现的人情收费、协议收费、少征、漏征等问题。

  ③整治行政机关利用指定环评机构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行政机关违规将特定环评机构的.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环保系统直属的环评机构乱收费问题。

  ④整治环境监测单位违反《关于规范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规[]151号文),在监测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弄虚作假和乱收费等问题。

  ⑤整治环保部门主管的涉企协会、学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超标准收取会费或者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方法与步骤

  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部门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专班协调推动”的方法组织实施。计划于20xx年4月份开始启动,10月底完成。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召开动员大会,谋划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任务分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重点范围、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局属各单位于5月10 日前将工作专班及落实情况报市局治理专班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6月)。以查突出问题、查薄弱环节为重点,在全市环保系统内部认真开展涉企收费问题排查。通过自查收费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排查收费合法性;通过查阅相关会计账簿、收费单据、凭证、收费许可证、内部制度等资料和利用网络、电话等媒介收集意见的方式排查收费的规范性。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处理,对典型个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各单位要利用外部监督方式,广泛收集意见,组织明查暗访,促进问题查找和问题整改。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及统计表(见附件)务必于6月10日前报市局治理专班办公室。

  3.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7—9月)。组织督办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求查找出问题的有关单位制定问题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严重违法违纪的涉企乱收费行为,要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4.规范总结阶段(20xx年10月)。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对照涉企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查遗补缺,健全涉企收费管理制度,建立预防、监督、惩处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全市环保系统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各单位10月8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及统计表上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纳入部门总体部署和安排,搞好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企业减负与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机结合。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建立联动机制,促进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统筹推进。

  3.加强督办,注重实效。要加强对涉企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办力度,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按时反馈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建立防止涉企乱收费的制度保障,完善涉企收费登记制度、企业缴费登记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审计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通过新闻媒体、环保网站等广泛宣传我局治理涉企乱收费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治理规范措施、治理规范工作成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涉企收费项目、降低涉企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扬,树立正面典型;对重大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要从严查处,公开曝光。

收费自查报告14

  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根据县政府《县涉农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我乡全面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农民建房收费基本规范。20xx年以来,我乡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基本上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乡国土资源所于20xx年取消了2元/㎡的权属调查核实测量绘图费。在办理建房手续时,不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代办等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或以“税”等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费用的做法,也不存在其他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基本规范。我乡农村中小学校已全面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除空白作业本费外,已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保险、补课、校服、教辅资料等服务性收费在学生及其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全部由相应的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和收取费用,不存在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收取补课费、校服费以及强制订阅杂志、学习资料等行为。

  3、对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收费基本规范。我乡有关部门在办理生猪养殖户、林木生产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等事项时,基本上没有收取费用,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乱收税或搭车和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也不存在摊派报刊杂志等做法。

  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执行基本规范。我乡一事一议操作程序规范,不存在超范围议事、超标准筹资和平调或挪用筹劳资金等现象。

  5、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未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款。我乡在修建通村通乡公路时,一贯坚持村民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农民出资出劳的行为,也不存在向村集体摊派或变相摊派集资款的做法。

  6、20xx年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基本到位。20xx年,我乡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等涉及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目前,失地农民基本保障正处在调查核实阶段。

  7、未发现其他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我乡通过自查,未发现水保、水利、交通、计生、供电等部门存在乱收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二、经验做法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自查工作。我乡黄军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乡长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2、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我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陈航任组长,乡经管站站长樊小灵任副组长,成立“埠头乡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经管站,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总结和提高。

  3、下发自查自纠工作指导文件。为指导各村涉农收费部门顺利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乡下发了《关于对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的通知》,有效地促进了各村涉农收费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4、监督检查与暗访调查相结合。为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乡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业人员6人,组成明查组和暗访组,下到村里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抽查14个村委会,访问农户133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这次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开展来看,有的`乡村涉农收费部门同志和工作人员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存在侥幸心理,抱着应付思想,甚至连自查报告都没有上报。

  2、部分村向建房农户收取未批先建违约金等费用。经自查和抽查发现,我乡农民建房收费仍然存在少数不规范的地方,比如部分村委会向建房农户收取未批先建违约金1.6万元(县、乡纪检监察部门已作出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肃追究村、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收费自查报告15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市区有关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文件精神,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强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

  3.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

  5.认真落实好“一科一辅”文件精神。

  6.不组织培训班、补习班等另立收费项目。

  7.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一科一辅”的文件精神下没有其它收费项目。

  2.能做到校务、收费公开,透明。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有效促进了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加快了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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