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我在刑庭实习最大的专业性的收获就是感受到了认定事实对于案件审理的重要性。法官们,尤其是刑庭法官对于什么是法律,基本没有太大的认识分歧,而且重复性的对于法律的适用基本让他们熟知需用的法律是哪些;对于具体某个案件来说,更为重要的是案件事实怎样认定,也就是证明标准那些问题了。法官合议时会就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被告人供述的事实进行比较,然后罗列各方的各种支持证据和意见,然后统一认定定案的案件事实及其证据。
在法院实习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的确让我见识了很多。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就像上文说的,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大三这个假期的实习经历,对于每个法学生来说都可能是一个颇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与许多同学聊天所说的那样:通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助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
法学专业的扩招,学生多了,实习需求自然水涨船高,而没有“相应增加”的实习单位面对一拨拨将来不太可能从事法律职业,尤其是司法业务的学生自然也没有以前热心了,于是实习工作越来越简单,要求不断降低,许多学生只能来法院等单位“见习见习”而已,而是调侃说原来大学近三年的理论学习实在只是学习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维等完全说不上),说起什么部门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后通过实习时主动选择或是被动调配的机缘,可以地了解某个部门法的法律文本在实践中适用,便觉得除了对这个部门法比较了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实在是让人感到陌生,从而产生了对这个部门法方向的某种类似于初恋情结的好感。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
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一篇小小的实习心得可能无法完全写出自己的的感受和想法,通篇下来可能也没有最想表达的中心,但这种回顾和思考是很好的,也就先说这么多吧。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一、实习的目
通过实习,让我们全面了解法院实施法律的情况;通过实习,培养我们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我们的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二、实习概况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二十几位同学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我和其他三位同学被分配到了立案庭实习。在实习中,洪山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帮助,也给予了我们较高的评价: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就是立案庭。洪山区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这次带我的指导老师是立案庭的法官贾老师,是一个既漂亮又很亲切的人,很感激她在我短短的实习期间教会了我那么多东西。
三、实习过程
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有企业、律师,也有教师、工人、老人等。这些当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蛮不讲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他们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还有一个信访接待室,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信访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别的多,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利于法院的改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审判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在潜意识里认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简单,因为在立案阶段对相关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审查,不具体涉及实体的问题,只要符合立案的四个条件即可,一个案件就完成了立案工作。但在立案庭实习的这段时间,发现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它是一份同样需要过硬的业务知识和其它相关知识素养的部门,做好这份工作需要耐心、细心、热心。立案对于法院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只有第一步走好,接下来业务庭室具体审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阶段把相关的材料审查清楚,能够大大提高审判效率,把好了第一道关,减轻了诉累,当事人就不需要在后来的程序中走弯路。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发现除了专业的理论知识,还必须掌握每个案件需要提供一些怎样的基本证据才能达到立案的条件。例如,离婚纠纷案件,在立案时,需要询问当事人是第几次起诉离婚,以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诉权。在立案阶段如果是女方起诉,还需要提供妇检证明。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结婚证原件,就需要当事人到当地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存根作为证明,或经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需要提供当事人所在村组的征收补偿分配方案和相应的'分配表。这些知识在理论学习阶段我都未曾接触过,只能在实践中慢慢积累和摸索,这对于我以后的工作开展无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立案庭工作,怎么与当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谐诉讼,仅仅依靠专业知识是无法达到的。在工作中需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为当事人接触法院、了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现的是法院的整体形象。每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几十位的当事人,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遇到法律知识有限的当事人,需要思考怎样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来让当事人明晰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时担心当事人不明白,就要求当事人把这层意思复述一遍,把相关解释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较固执的当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说明解释,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让当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济途径。在立案过程中,有时存在当事人不亲自来立案,只有诉讼代理人代为立案的情况,这时我们坚持当事人必须到场的工作原则,对于年老体弱者,会综合相关因素,以电话联系的方式核实相关信息,尽量做到万无一失。对于不理解的当事人,我们需要一一讲明当事人到场的必要性以及不到场的法律后果,让当事人知晓这一利害关系。对属于弱势群体的当事人,我们会建议当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司法救济,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及时地保护。
四、实习成果
专业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司法人员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事务,是跟着指导老师学习司法经验和了解、掌握案件处理方法和程序的过程,专业实习是一种课堂内外的学习。在近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内外学不到的东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一)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门和工作程序
法院一般都设置有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政治处主要负责法院内部的事务,我们这次的实习就是由政治处负责接待和安排的。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多数时候都是很清闲的,而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执行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民二庭主要处理的是医疗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肇事的案件。
刑庭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虽然洪山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却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对简单一些,但简单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个案子对于与案子有关的当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实习期间到刑庭去旁听过,与民庭有较大的区别,更严肃和谨慎。
(二)检验了我的法学知识,也提高和培养了自身的实践能力
审判要运用到得理论知识比执行组多点,案件都要深思熟虑,复杂重大案件还要反复评议才能做决定,可能作出的决定很简单,可是过程确着实让审判员们花不少功夫。立案虽看着简单,也是比较累人的,当事人比较多,要告诉当事人怎么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是该法庭管辖范围,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错。感觉这次实习不但给我一个锻炼机会,也让我做了回实践者,但也明白在学校做一个学生与出去做个实践者,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而且有些距离是无法用知识弥补的,需要去用心体会,如何做一个好的实践者,现在成为我面前一个难关,以前没怎么意识到,但现在却强烈感到我们还要继续锻炼,从理论到实践,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体会到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都应该让多方对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们法律人员身上,法官更是承载着一种正义,若是当事人不信任法官,势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应该学着朝这方面去努力。
(三)实习让我对民事调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很有调解经验的杨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调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有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庭后调解的也有。在进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激化,防止纠纷的恶化。调解应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会情绪激动语气十分恶劣,法官们要好好的劝解他们,要很有耐心和耐性。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我真的是又佩服又惭愧,觉得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四)增强了我的综合素质
在立案庭的实习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过来要求立案,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会接接电话,帮法官接待一下当事人。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人,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整理卷宗和参加庭审等,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五)通过实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去法院实习之前,由于几乎没有接触过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秘的地方。既有正义又时常有舆论认为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院是花钱的当事人的话筒,法院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在法院实习期间看见的是法官们认真办案的情形,以及他们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事,虽然偶尔有人说法官因为当事人一方是其同学而故意刁难另一方当事人,不过我想决大部分的法官还是比较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的。
五、实习体会
(一)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两年的法学学习在这次的实习中并不能让我们实践起来很快,法学的教育主要培养了我们的理论素质,但是对我们的实际动手解决事情能力的培养则比较不够,虽然有模拟法庭、有法律文书写作课,但是与实际还是有较大的差距。接触的案例也较少,对现实涉足太少,把现实看得太简单,处理问题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学人格培养,做事情不够稳重。
(二)实习本身存在的问题
实习的时间短了一些,实习是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我们要用一些时间去适应这个新环境,一个月的实习只是让我们刚刚熟悉了这里,熟悉了一些程序上的情况,对于实体方面则只有很肤浅的认识,跟老师的学习还没有深入,还没有达到自己能处理一些很简单的案子的地步和独立处理案子的程度。我在实习过程中很羡慕其他同学有机会去尝试着独立办理案件,可是却缺乏机会。
(三)设想与建议
我觉得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的时间上可以适当的延长,最好能让同学们分别到不同的司法机关进行实习,这样可以多熟悉一些部分的工作情况,这可以提高同学们的适应能力和学习各种知识和实际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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