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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06-30 03:16:05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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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我们接触到汇报的场景越来越多,汇报可以是工作开始前的规划安排,也可以是工作完成后的分析总结,写汇报都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县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县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

  从20xx年开始,我县不断加大城市建设步伐,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住宅小区建设长足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各类住宅小区36个,总面积达到152.38万平方米。同时,小区物业也应运而生,现在我县共有12家物业企业,包括肆级资质的8家、暂定资质2家、资质过期的2家,从业人员达到150余人。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有26家,面积约123.7万平方米;单位和自治管理的有9家,面积约26.88万平方米;商业小区1个,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35个住宅小区中成立业主委员会有5家,其中备案的有3家,未备案2家。

  一、近年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牢固树立“物管”无小事理念,把抓好物业管理列入政府工作子地叧収的重要议事日程,并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抓好物业管理工作。

  1、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建设、城管、发改、公安、质监、工商、财政、环保、司法、民政、文广、卫生、供电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我县物业管理政策,决策部署物业管理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疑难问题。

  3、理顺管理体制。根据xx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建房发[20xx]12号)文件精神,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乡镇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新建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分散式住宅楼的物业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4、制定《细则》、细化管理。正在根据即将出台的《xx市物业管理办法》,已草拟《xx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现在正在征求意见,待市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即可出台我县实施细则。《细则》中对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乡镇、部门职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修、物业保修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进一步细化,操作性较强,准备近期下发。

  (二)加强管理,提高物管水平。

  1、建立和落实年检、检查、测评、通报、激励和聘用等管理制度。建立物业企业资质动态年检,物管小区年度检查,业主满意度年度测评,业主投诉年度通报等制度。按照承诺服务标准及合同约定事项,进行逐项打分,对检查测评结果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小区责令物管企业进行整改。严格资质管理,开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与升级换证工作,确保从业的物管企业资质合格。严格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制度,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提高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和物业管理退出制度,完善临时物管服务应急程序,严格资质评定、年审、物业招投票程序。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优秀企业、先进单位年度评比工作,树立典型,鞭策后进。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业主满意率低、社会形象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聘,对违反规定擅自撤离的,将依法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建议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2、落实物业配套设施。严格执行xx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建设项目程序监管的通知》的规定,实施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项目备案合同》制度,从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管理,从源头杜绝由于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不规范所带来的纠纷和矛盾。严格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和收缴,统一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小区竣工验收。

  3、培训物管和安保人员。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对物业保安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4、实现收缴维修资金与物业管理用房缴交制度化。为保证物业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确保物业能及时得到维修,对新建竣工用于销售的小区,在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时,按照购房总额2%的比例一次性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为加强物业管理用房确认管理工作,保证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定配置比例及时到位,专门制定物业管理用房缴交办法。

  (三)强化宣传,浓厚物管氛围。

  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管理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重要作用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和小区业主树立正确的物管意识、主体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物业管理的认同和支持。通过举办社区活动、聘请专家和有经验的人士解答广大业主及住户的疑难问题,引导业主转变传统房屋管理观念,积极参与物业管理。

  二、目前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

  尽管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由于管理难度大,服务水平低,机制不健全,致使物业有矛盾,业主不满意,群众意见大。

  (一)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

  部分住宅区开发比较早、特别是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完善,出现问题多,维修难度大,物业费也比较低,物业管理企业不愿或无法管理。部分小区内道路狭窄,车位、车库不配套等问题,特别是在业主利益受到损害时(如车辆碰擦等现象),其矛头直接指向物管企业。部分开发企业房屋质量或配套设施不到位,售前宣传与实际不符,业主心生怨气,造成情绪偏激,影响物业管理。

  (二)物业企业服务水平问题。

  根据当前物管费的收费标准低,人员费用不断攀升,造成物管企业利润较低,导致企业不愿或无力聘用素质较高的从业人员。所以,招聘的从业人员一般都为社会下岗人员或农民工,知识层次较低,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水平低,满足不了业主要求,导致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满,致使少数业主不交物业服务费。同时,还有一些企业忽略自身形象,对业主遇到的问题不能尽心尽责处理,能过则过,服务仅限于表象管理,缺少物业管理必备的人性化服务;少数物业企业在小区管理中对员工的要求低,导致职工只限于“应付”,缺乏“尽心尽职”的工作标准,导致服务水平低下。

  (三)少数业主认识偏差问题。

  不少业主将物业服务看作是“包管一切”,要求物业企业解决很多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当问题得不到解决时,不是以积极的态度一分为二地理解责任承担问题,或是通过正面渠道解决,而是以简单、偏激的拒缴物业服务费的方法对待,由此引发其他业主的效仿,使拖欠交纳物业服务费成为普遍现象,造成恶性循环;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有偿服务怀有抵触情绪,过分强调权利,不愿承担义务,不服从管理,乱装修、乱搭建、乱停车等现象不断发生;还有一些业主在维权需要时,要求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要求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但在需要业主行使权利时不重视,对小区管理漠不关心。如不愿参与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等等。部分居民认为,物业管理可有可无,认为治安、绿化、环境卫生应由政府管,不愿出钱“买服务”。而且旧住宅区低收入家庭和老弱居民较多,收入相对较低,导致旧住宅区服务收费困难,造成物业企业利益无法保障,致使物管企业不愿入驻或退出现象发生。

  (四)老住宅区物业管理问题。

  老住宅区房屋普遍建造于20世纪80至90年代中期,大多是计划经济年代的单位福利房,夹杂着低矮破旧的平房;且通过住房制度改革,房屋产权形成多元化格局,绝大多数公有住房转为私人所有,变房改前的单位管理为房改后的产权人自行管理,出现物业管理的真空现象,治安、消防、公共部位及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修缮、环境绿化、清洁卫生等都存在不少问题,居民生活质量难以提高,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现代化管理模式无法推行地地子,影响着全县物业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工作体制机制问题。

  尽管政府前期已出台了加强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但总体上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成效还不明显,特别是有物业管理任务的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导致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同时,全县物业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当前的现状是由县住建局房地产物业股来管理指导全县的物业管理工作,力量明显偏弱,工作协调难度也很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的体制机制。

  三、今后物业管理工作举措

  下一步,县政府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物业管理合力。

  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县政府当前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乡镇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发挥乡镇(街道)、部门的作用,形成抓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合力。根据当前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物业企业外出学习取经,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加强整改,努力提高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同时,根据当前的物业管理现状,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的体制机制,使物业管理做到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人管事。

  (二)分类管理,进一步理顺物管体制。

  一是新建设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建设,完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保证前期物业管理落实到位。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按规定做好物业管理衔接,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行规范的等级性管理服务。

  二是老旧住宅区。由产权单位对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无产权单位的,由辖区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采取的模式:

  (1)督促并组织住户采取“栋楼管理”或“庭院式居民自治管理”模式,确保卫生保洁、安全防范、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有人管。

  (2)由产权单位和管委会(社区)协同建设等部门进行合理划片整合,并由产权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落实以卫生保洁、安全防范、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管理服务。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规范物管运作机制。

  一是完善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办法,规范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物业项目交付使用规定,严格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承接验收手续。

  二是严格小区专项维修基金收缴比例,逐步变由开发企业代收为购房业主自行交纳,进一步避免开发商占用维修基金现象发生。

  三是规范小区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及时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和物管小区的日常检查,严格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绿地、乱设摊点、乱涂乱画、私自搭建、犬类豢养以及烟尘污染、噪声扰民等行为。四是逐步建立开发企业房屋质量保修金制度。新建竣工、用于销售的小区,在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时,按照小区建筑安装总造价2%的比例一次性交纳房屋质量保修金,以便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不积极配合维修时,应急使用,超出质保期后,将全额退还。

  (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物管行业监督。

  严格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物业管理退出机制,严格资质评定、年审、物业招投标程序。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业主满意率低、社会形象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聘,对违反规定擅自撤离的,将依法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建议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在严格管理的同时,逐步建立市场竞争、激励机制,积极开展达标创优活动,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