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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2-06-02 14:50:53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精选12篇)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你还在为写自查报告而苦恼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精选12篇)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20xx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xx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xx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xx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二、收费公开情况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管理监督情况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精简行政事项,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群众,4月,县审改办组织召开了关于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我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把手亲自负责抓,按照县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收费清理整治工作,4月15、21、30日,我局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传达了《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xx]38号)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价格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二)制定收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的合理性、规范性、公开性,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收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根据市收费清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县《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宁乡县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县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内容、要求、步骤等。整个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通过局门户网站对价格法律法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进行了介绍,在《今日宁乡》刊发了收费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对此次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对照文件,认真开展收费清理

  一是价格管理科对照省市价费文件,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编印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

  二是全县32个具有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职能的单位对照本系统价格收费文件和政策,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收费依据进认真行清理,填写《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和《宁乡县服务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均已自行清查,并按时上报了收费清理表格。

  (五)认真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对各收费单位报送的收费清理表格和资料认真进行核查,对规定取消、暂停收费的项目坚决取缔,对已公布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重新核定标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逐一核对收费主体,逐项对照收费依据,逐个审查收费许可,以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和合法合规。

  (六)收费项目审核

  收费单位负责人于6月15日前携带《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登记表》及《收费许可证》正副本、20xx收费票据到县发改局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对收费项目审核,以进一步确认32个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准确性。然后再进一步完善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初审稿形成送审稿;送审改办、编办、财政和政务中心等部门会审,收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审结束后,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汇编成册形成初定稿。

  二、后段主要工作安排

  (一)收费目录公示

  7月11日-7月20日,由我局通过网站、宁乡电视台和《今日宁乡》向社会公布联合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无异议,则正式印制《宁乡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目录》,发至各收费单位,作为收费的正式依据,同时,选取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15种价费项目,制作1000份《宁乡县居民生活消费指南》手册,广泛发到居民手中。

  (二)统一换发新证

  公示结束后,依据清理规范后最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于7月21日-8月5日期间,对全县32个具有收费职能的行政事业性单位全部换发新证,并登记造册,旧证一律停止使用。同时,对新换发《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在宁乡电视台、今日宁乡、政府门户网站和发改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公示制度

  一是统一制作涉农公示牌,发放至33个乡镇、54个社区和368个行政村;统一制作6个涉企收费公示牌,发放至经开区、金洲新区、中小企业园、夏铎铺工业园、金玉工业园和沩东新城。二是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本单位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仍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到位。有些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没有进行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和换发收费许可证仍旧进行收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二是有的部门对收费清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收费清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按要求及时上交项目清理表格,需要催促才匆忙上报。三是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上报的项目与实际工作中办理的项目不相符,存在漏报错报的现象。在后段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此次收费清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xx时10L装12元左右,20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5

  根据石棉县财政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石财综〔20xx〕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财务、资源等相关股室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对我局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综〔20xx〕3号)批准的收费项目。我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原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征收标准为零,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对近年来出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按照规定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对征收标准为零的育林基金在国家相关文件出台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对公布的收取目录清单开展了自查自纠,对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进行了公开,无清单之外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的情况。三是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林业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没有委托中介开展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行为,也无服务费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育林基金征收标准为零以来,极大的方便和减少了农户和企业负担,但是该征收项目一直保留,只是标准为零,建议为进一步减轻农户和企业负担,直接取消育林基金收费项目。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征收管理程序和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对已经取消或标准为零的项目,加强监管,不得出现乱收多收的情况,将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6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7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网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等进行督导问效。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130余份,广泛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对调查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乱收费、乱罚款的违纪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一律进行查处。结合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与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结合起来,保障企业对相关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的知情权、监督权,使企业切实感受到党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带来的红利。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认识、宣传不到位,涉企收费行为透明度不高。

  二是涉企收费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用语不文明、粗暴执法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我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推动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地生根。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8

  接省、州发展和改革委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xx〕830号)精神,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涉企收费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排自检自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做好自检工作

  (一)健全制度,狠抓思想教育。在工作中,我局一贯十分重视涉企收费工作。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进一步端正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对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政务公开,热情服务。我们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系统内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将国土管理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案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关工作的时限和违诺责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依据、标准,从未发生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从而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人民群众办事,坚持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有效地防止侈浪费和追求享乐的腐败现象,抵制了“吃、拿、要、报、占“的不良行为,树立了勤政、廉政工作现象。

  (三)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行并遵守其规定。首先,在收费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其次,涉企收费中主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经认真自检自查均无违纪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总之,我们将通过这次涉企收费自检自查,认真解决我局涉企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大力倡导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9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现将我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江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健全

  为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我局于20XX年4月28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亳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通知》(亳国土资[20XX]45号),调整了以龚健勇局长为组长,谷全民、王运江和任云鹤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宣传贯彻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

  二、认真宣传,组织学习

  (一)宣传情况:

  1、每年的625全国土地日,我局在人群密集处谯陵路设立宣传点,通过张贴大幅标语和宣传图片,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近距离地向公众宣传、讲解《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等与土地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局还开展送法到企业、公司活动。今年为开展以“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主题的全国“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我局制定了《全国土地日宣传方案》:

  ①订购了宣传报纸特刊和宣传扇;

  ②印制了20幅过街宣传标语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

  ③设置法律咨询台和展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信访条例》等有关的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国策知识。

  2、我局从今年4月份在《亳州报》上开辟了为期半年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知识问答栏目,每周一期,集中宣传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等相关政策法规。

  3、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在全国开展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精神,紧紧围绕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基本国策,20XX年6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和《全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定于20XX年6月17日-6月19日举办全市乡镇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活动,培训对象是全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并定购了《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400套及宣传画册,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开展。通过各种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了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观念,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资源环境工作的局面。

  (二)学习情况:

  1、为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每周二下午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日,领导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物权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知识。且做到人人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并组织学习考试。通过学习培训和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按照省厅的要求,今年5月份我局组织13名执法监察等工作人员参加了由省厅举办的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核全部取得执法证书,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三、完善制度,落实到位

  1、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进制度建设,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亳州市国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和《亳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效能建设整改方案》,并对20XX年以来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梳理和审查,梳理制度共42件。目前,对现行工作制度正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

  2、认真落实信访各项制度,依法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收到来信123件;来访74批次、137人次;举报电话73件;上级交办案件15件,已经结案7件;复查复核案件9件,办结6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3、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除了严格执法程序外,还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同时设置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且对行政执法人员制定了严格的违纪责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

  通过努力,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制度保障日益规范,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当然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的方面,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规范。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通过强化法制观念,规范行政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0

  为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步伐,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政策助企业发展新高地,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县(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宿政办明〔20XX〕130号)、《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埇桥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埇政秘〔20XX〕88号),把该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加以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清单建立总体情况

  从2014年10月28日开始,我区按照省、市部署,启动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工作。经过清理,我区共保留进清单的涉企收费55项,涉及21个部门,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3项,涉及9个部门;政府审批前置性服务收费项目22项,涉及14个部门;政府性基金9项,涉及5个部门;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1项,涉及1个部门。

  在清理过程中,各单位共上报项目91个,清理项目36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9个部门共上报项目40项,清理掉17项。政府审批前置服务收费15个部门共上报收费项目36项,清理掉14项。政府性保证金各单位报6项,清理掉5项。

  清理掉的36项上报项目中,其中:17项是不属于这次清理范围内的收费;5项是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被取消的,如土地部门的采矿权登记证、水利局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市场监管局的特种设备证照工本费等;14项是前置服务收费,主要是取消的前置性事项的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和审查事项等,如卫生局的建设项目预防审查的前置服务事项卫生学评价报告、金融办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前置服务事项的验资报告和环保局的环境检测报告等。取消的收费预计年可为埇桥区企业减轻负担440万元。2014年全区非税收入(含基金、保证金、罚没等)仅占财政收入的15.7%,远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我区涉企收费项目仅占收费项目总额的约6%左右。(清理项目详情见附件)。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清单”工作,我区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区级涉企收费清单领导小组。共召开2次工作部署专题会、3次工作调度汇报会,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经过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核意见和工作汇报后研究通过。

  2、责任分工明确。清理工作分别从物价、财政、法制、民政、编办、监察、经信、中小企业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集中在区物价局办公,分别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清理收费的任务范围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4块内容。

  3、程序严格落实。清理按三个阶段进行,所抽调工作人员分4个组对35个区直部门的收费事项按照依法依规、精简规范、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集中审核,严格走“三上三下”程序进行,即收费单位填报自查登记表后,审核组逐项审核,采取“四对照”严格把关。即对照省局项目和标准、对照市政府2013年公布项目和标准、对照近几年取消的项目和降低的标准、对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提出初步意见,以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向收费单位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上报后,审核组继续对照审核。市“清办”主任到我区进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后,我们又一次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进行确认。第三次征求意见是通过区政府的网站和宿州市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形成最后的清单。

  4、专家评审把关。本次清理工作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范围,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5日与区法制局、区财政局、区编办等单位专家同志集中开展了评审以及合法性审查,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在清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清办”、市“清办”多次进行请示,市“清办”对我区的“清单”审核工作也十分重视,多次指派专业人员到我区进行现场指导,亲自对照各部门行政审批权力逐项把关。

  5、公示及时合规。收费清单清理经过专家评审和论证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区政府于2014年12月30日下发了埇政秘[2014]88号文件对外进行公布,并同步如期在埇桥区政府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区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播出,在《拂晓报》上公布,明确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

  1、收费清单公示以后,区物价局印发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500本,发放《涉企收费目录》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200余本。

  2、变更《收费许可证》。对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共变更《收费许可证》32个。其中,变更了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的收费,如土矿局收的土地开垦费复垦费6-9元/㎡,一律按6元/㎡收取等;缓征了林业局的林权证工本费、林权勘测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

  3、组织开展督查。先后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疾控中心、区国土局等单位的涉企收费进行明察暗访;对我区的贸翔面粉厂、王中王门窗厂等部分企业进行走访,经检查和了解,没有发现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近年来,省取消、降低、缓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中涉及到我区的收费13项都已完全落实,甚至连正常的收费有的`还没有收到位,如环保局的排污费用等。

  四、涉企收费清单监管措施

  全面推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我区主要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

  1、建立公示制度。明确各收费单位为收费公示的责任主体,做到谁收费谁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收费依据不符合不得收费,收费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检查机构、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及对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做到收费公示透明,交费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规范。

  2、严格把关公示内容。明确物价部门负责牵头审核和监管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各收费单位在收费公示时须将公示内容报价格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公示,以确保清单以外无收费。

  3、责任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前置服务收费由物价部门负责监管。政府性基金和保证金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法制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4、部门联动。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三个清单”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进行集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发挥区长热线和价格部门“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6、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发现1起,查处1起,情节严重者,予以公开曝光。

  五、存在问题

  在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中,由于受到清理的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实质上没有真正达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效果,结果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比如,人社局收取的社保金,虽然没进收费清单,但是按规定仍然要收取,这就造成了清单之外还有收费的局面。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1

  我办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函告内容,对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XX〕85号)有关精神,认真对我办社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我办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我办于2015年元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xx〕138号)规定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变更了收费许可登记,及时在收费场合、人防窗口、办公网上予以公示。

  另外,皖价费〔20xx〕138号文件出台后,我办及时转发并督促各县(市)人防办予以贯彻落实。

  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

  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及时公布了我省取得人防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XX市民防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企业,监理企业黑名单,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加强人防办内部监管制度。严禁人防办内部人员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前置服务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函告中的第2、3项内容,我办不涉及。在清单执行过程中未遇到突出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市场竞争机制更加合理、人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要求的通知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认真组织对全市20XX年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完成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部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检查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二、自查基本情况

  自通知下发后,我们对全市22家单位37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我市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共收入涉企行政性收费及基金10878.37万元,并足额缴入国库,经检查我市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三、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各单位加强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并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收费工作。并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涉企收费工作

  1、各征收单位制订并严格执行《玉门市20XX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的收费制度,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收费的情况。

  2、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各单位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2、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按时足额缴入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再由专户按月缴入国库。

  3、各执收单位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财政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程序和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市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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