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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4 03:53:40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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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工作计划

  高中招生工作计划(一)

高中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高站位谋划,低重心运行”的管理方针。在招生工作中首先找好七中高中的定位,用发展的眼光看学校、看老师、看学生,七中是充满希望、富有潜力的学校。其次,争取质、量并举的良好生源。我们真诚为七中负责,为学生的未来负责,不遗余力地引领适合的学生正确选择七中。第三,热情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对待学生、家长、老师都是好言笑脸,但对于不合学校招生底线条件的学生决不录取。招生工作本着早动手、早布置、早安排的原则,为把我校打造成为省级职业高中积极努力。

  二、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学校的招生政策,按学校的要求全面完成招生任务。加强人员管理,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创造性地完成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学校的转学退费工作程序,做好科室工作,发挥好学校窗口的示范作用。

  三、工作内容

  1、制定招生工作计划、招生奖励政策及招生人员守则等制度。

  2、编写招生宣传材料,及时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3、深入基层学校,宣传我校招生政策。

  4、组织考试,严格招生录取工作。

  5、做好学生学费的催交工作。

  6、搞好学生转退学的办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大招生宣传

  ①及早安排,早动手,早布置,取得先机。

  ②立足本校,搞好学校内部招生工作,选好突破口。

  ③做到点面结合,努力扩大宣传力度和层面。

  ④充分调动招生办工作人员和全体教职工的招生积极性。

  ⑤合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学校知名度与美誉度。

  ⑥最大程度地挖掘潜力,挖掘素材,对我校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追踪报道,加工成文字档案材料,加大我校招生宣传的说服力。

  2、进一步完善招生网络,培养锻炼招生队伍

  ①选准联系人、联系点,有的放矢地搞好宣传招生工作。并建立联系人档案,以便及时沟通联系。

  ②加大招生人员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优质的招生队伍。

  3、踏实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招生办其它各项任务

  ①定期组织考试,择优录取新生。

  ②做好新生入学的各项工作。

  ③认真收集反馈信息,及时做好招生的计划总结工作。

  高中招生工作计划(二)

  一、招生计划

  1、计划类别

  我区两所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分校下达。招生计划分指令性计划、择校生计划两种类型,两种计划类型的比例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2、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

  2013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我区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各初中学校2013年中考应考人数分配到校,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分配生”);指令性计划的20%面向全区。

  3、鄂州高中“飞翔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精神,2013年鄂州高中继续按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定向招收农村学生。

  (二)招生范围

  泽林高中、秋林高中面向鄂城区招生。

  (三)录取批次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将分五批进行,具体批次如下:

  提前批:中职类学校录取

  第一批: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

  第二批:鄂州高中“飞翔计划”录取

  第三批:鄂州高中择校生计划、其它公办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

  第四批:普通高中择校生和民办高中录取

  (四)志愿填报

  2013年考生填报志愿在“鄂州市中考中招网”上进行,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相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认真检查核对。

  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于5月15日开始,7月5日截止。填报志愿以初中学校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分数线

  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由我区按分配指标划定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学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标自动生成各校的录取资格线。

  其他各批次的录取只公布各高中录取预估线,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市招考中心按志愿投档,各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就形成该校的录取分数线。

  (六)招生录取

  **,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鄂州市中考中招网”上进行。录取时按批次、按计划、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分区录取

  分配生(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分配指标,以学校为单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指令性计划的2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后一名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就形成我区的录取分数线。若各校分配生成绩低于本区录取分数线下10分,则分配名额收回到区,以区为单位,继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此类推,额满为止。

  2、鄂州高中“飞翔计划”录取

  鄂州高中“飞翔计划”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飞翔计划”采取区(不含市直城区)校合作、计划单列、定向招生的招生办法录取。

  3、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时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4、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

  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招考中心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5、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新生名册由市招考中心统一打印。各高中严格按市招考中心打印的新生录取名册下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登记。对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登记的考生,学校应及时到市招考中心注销其录取资格。市招考中心将根据各校空缺计划,适时组织征集志愿和补录。

  7、录取结果查询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鄂州市中考中招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七)加分与优录

  1、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应届毕业生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由省教育厅主办的艺术综合比赛获得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学生。

  (3)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父、母生育二胎女孩落实了长效绝育措施的农村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同时符合第(1)、(2)、(3)、(4)条有关情形的考生,(fanwen.weiyujianbao.cn)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2、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市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见义勇为受到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

  (3)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在初中阶段参加音乐(器乐、声乐)、舞蹈、美术(书画、摄影)比赛获市级一等奖者;

  (5)在初中阶段参加科技创新发明、电子技术制作、劳技制作(模型比赛)获市级一等奖者;

  (6)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体育比赛获个人单项第一名;

  (7)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材料审核

  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和有关原始证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对其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①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须经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②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市(区)公安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③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须经市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④台湾籍考生须经市台办审核盖章;

  ⑤各级各类比赛优胜者材料须经市教育局审核盖章;

  ⑥农村独(双)女户女孩须经市(区)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盖章;

  ⑦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残疾军人(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须经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高中招生工作计划(三)

  一、工作目标

  1、根据**华容县职校招生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2、为此,确定我校招生工作目标是:摆脱县评估排名倒数1-3名,力争进入达标学校行列。

  二、工作要求

  1、积极配合职业中专招生到班负责人做好宣传工作。

  2、对普高录取线以下的考生,认真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家长对学生升职校的意向。

  3、配合学校完成各项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

  4、不得向外县职校提供考生的住址信息。

  5、每10天与学生及家长电话联络不少于1次。

  三、奖励

  实现上述工作目标,达到上述工作要求,学校奖励:

  1、每升职业中专1人奖该班班主任200元,累计给奖。

  2、每升职业中专1人,奖分管校长与年级负责人各50元,累计给奖。

  四、说明

  1、学校不再对暑假内职校招生提供招待、用车等开支。

  2、用车与职校对接受开支由各班自负。

  3、本方案奖励对象:C1101陈芝元,C1102金周平,C1103毛雪莲,C1104毛梅英,分管校长卢晓军,年级负责人徐忠恕。

  4、本方案解释权属中学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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