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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工作汇报
简政放权工作汇报(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建设,建立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凭祥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开展简政放权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工作亮点
一是抓“四亮”塑形象。第一,“亮身份”。要求窗口党员佩戴工作牌上班,在窗口单位设置“党员先锋岗”,通过亮身份、树形象,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第二,“亮标准”。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办事指南等方式,将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法定时限、收费标准、时限要求等进行公开。第三,“亮承诺”。将窗口单位和个人服务承诺、完成时限和兑现情况,通过公示栏、承诺卡等形式进行公开。第四,“亮业绩”。每月将工作情况公布,季度开展“红旗窗口,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比活动,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氛围。
二是抓“四比”促提升。组织开展“比业务、看质量、学技能”创优质服务窗口,“比服务、看态度、学礼仪”创群众满意窗口,“比纪律、看守规、学先进”创模范标兵窗口,“比素质、看能力、学专长”创团结奋进窗口的岗位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三抓“四个不能”促行政效能。“四个不能”是:一是“一个不能少”:扎实推进“两进一充分”工作,所有行政审批的单位及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服务中心办理,充分授权服务窗口人员,坚决杜绝“两头受理”现象,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二是“一个不能多”:做好“三个减半”工作,即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削减一半,审批期限压缩一半,审批程序简化一半)。三是“一个不能推”: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单位“一把手”对窗口首问负责人充分授权,下发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办理事项,对既定的承诺受理事项要认真受理和办理相关工作,不准无故推诿。四是“一个不能拖”:按照“限时办结制”和“方便办事、提高效率”的要求,各部门按照承诺期限,向服务对象公开承诺,限时办结,一件事也不能拖。
四抓“政务下移”促便民服务。**年以来,我们推进“政务下移工程”,将“阳光政务”延伸到基层,目前,全市4个镇、38个村已经建成政务服务中心,15个部门75个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政务中心办理,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创新“一服务两公开”服务模式,率先在全区政务服务系统中采用云计算技术构建了延伸到镇、村的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实现凭祥市所辖镇、村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涉农补贴发放电子监察等功能,打造了一个“24小时不关门的便民政府”,**、**年全市4个镇、38个村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和便民事项91325件,办结91325件。自治区、崇左市综治现场会多次在凭祥召开,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年来,我市政务服务中心认真受理并及时办结业务,无超时件,办理提速93.67%,共收取各项税费共5亿多元,群众评议率98%,满意率100%。服务态度、限时办结、行政过错等工作未接到一起群众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了“零超时、零投诉”,实现了“优质服务零投诉”的目标。
二、减政放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行政审批工作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行政审批事项繁多,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冗长,导致办事效率低下;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擅自增设批准条件等现象仍有发生;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个别窗口单位存在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至上的错误思想,工作错位、服务缺位、授权不到位,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在各相关环节存在程序多、阻力大等问题,窗口的平台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在近期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开展实践活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推动凭祥市政务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实行最大化的阳光审批服务。打破“以职能部门为中心”的空间分散、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的传统行政审批流程,建立“以公众为中心”的高效、透明、低成本行政审批流程。我市将以高效化为目标,全面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具体工作措施:
1.减事项。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及已调整到镇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便民服务事项(日常管理)三类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依据充分、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原则要求本轮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审批事项30%以上。
2.简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在界定审批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取消不必要的层层把关和逐级审批。股室作实质性审批而部门领导作程序性批准的,取消部门领导审批环节,实现“一审一核”、“即审即办”。镇作实质性审查而市作程序性批准的,下放审批权。原则要求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条件成熟的争取现场办结。
3.重并联。整合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涉及多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100%实行并联协同审批。以“统一、联合、集中”为原则,由市审改办确立牵头部门,建立“一窗受理、分段审批、限时办结、流程监控”的并联协同审批制度。
4.优服务。以方便服务对象为基本理念,实行“审批向中心集中、服务向基层延伸”。服务企业类项目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服务公众类项目前移到镇或村(社区)。
5.减收费。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减少行政服务收费。
(二)突出重点,抓实推进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
1、改革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幅度减少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审批时间的目标,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整合流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方式,大幅度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效率。在改革思路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再造审批流程,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间。改革现行的审批方式,采取并联审批和串联审批相结合,将同一审批阶段内不同部门的单个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的各阶段之间实行串联审批,实现每个阶段的审批环节和时间大幅度缩减。
(2)大力挖掘潜力,从改革审批方式要时间,从整合资源、整合流程要时间,从提高效率要时间。将串联审批模式改革为并联审批模式,将前后置的审批改革为同步审批,将互不联系的部门外部审批行为改革为政府部门相互配合的内部行为,打破部门界限,冲破前后置的约束,大幅度地提高了效率,提供了服务。
(3)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在制定方案过程中,我们借鉴了广州、浮山市等地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方面的先进的经验。
2、改革方法。
(1)整合审批流程。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5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设定一个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受理企业申请材料,然后抄告同一阶段各专业审批部门实行同步审批,或由牵头部门征求各专业部门意见。各专业审批部门以往直接对建设单位的外部流转程序改为各部门间的内部流转程序。而具体审批的法律关系不变,审批的主体、事项、条件等均不变,保证依法审批。
(2)改变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和串联相结合的审批方式,打破部门界限和前置条件约束,对同一阶段的审批事项,由原来的各部门依次审批、互为前置变为由一个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同步审批,形成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的运行机制。
(3)提供审批咨询服务。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前的咨询服务,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求,主动提供与审批事项相关的咨询服务;突破审批事项之间的界限,提前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将下一审批流程中的技术审查部分提前,实现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对分离,确保审批事项在受理时具备相应的受理和审批条件。
(4)实现审批信息共享。依托我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市政府内部办公网平台,开发建设高度集成、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综合性强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各审批部门之间实时资源共享,提高联合审批效率,形成“全共享”工作平台。
(5)统一时间,限时办结。各审批部门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每个阶段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不得借故拆分、增加审批事项、环节和条件,拖延审批时间。
简政放权工作汇报(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决定》指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行政管理体制处在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的结合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简政放权则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也是当前形势下新一届中央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举措。中央发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门动员部署,提出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放掉,把该管的事管好,随即公布了部分决定取消和下放的审批权力事项。省市政府也相继作出决议,明确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权力和审批事项。为了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工作的落实,最近,富平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简政放权工作进行了一次视察调研,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先后深入到18个部门和重点镇走访座谈。总体感觉是:开局良好、初见成效,存在问题、亟待衔接,任重道远、还须加力。
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
**年3月国务院《决定》发布之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简政放权工作作为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顺利承接一批、清理取消一批、精简下放一批、改革激活一批”的原则,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一)扎实做好市级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减政放权需要“把该放的权放掉”,“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把由地方实施更有效的审批事项,坚决下放给地方。至目前,市政府以文件形式公布下放富平县各类事项298项,涉及县级30个工作部门;其中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7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27项。经过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衔接,298项事项基本上已被县级部门全部承接。这些事项都是长期困扰基层工作,影响办事效率的重要原因,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深受基层的欢迎和赞成。
(二)认真抓好“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工作。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管理事务量大面宽,十分具体,与企业经营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为了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县人民政府对全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真地清理摸排,目前全县具有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48家,涉及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共计478项,其中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35项、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164项、公共服务事项179项。基本摸清了各工作部门管理审批事项的底子,为“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及时清理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急需要取消一批不合时宜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县政府在承接权力下放和制定“权力清单”的同时,对收费项目进行及时清理,实行政府“减肥瘦身”。通过认真梳理,共取消和免征行政性事业收费15项,其中工商、林业、交通、卫生等8个部门的9项收费项目被取消,公安、国土、工商等3个部门的6项收费项目被免征,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100余万元。工商部门实行先照后证和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的其他条件,进一步为市场“减负松绑”,激发了社会创业兴业活力。
(四)积极探索下放镇级管理事项。坚持放活市场、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原则,积极探索县级下放镇级行政审批(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一是已整理出10个部门的2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可以下放到镇一级,计生局已将一孩服务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发放下放给乡镇计生服务站。二是以庄里“镇级市”为试点,正在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适度下放住建、规划、环保等领域的部分县级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力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规范了运行,方便了群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审批流程更加规范透明。全县各工作部门与市级业务部门积极衔接,明确下放事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事项办理流程,推行“一厅式”办公,基本实现了“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于监督。如财政局惠民补贴实行“一卡通”,将多部门、多渠道发放的惠民资金,由县惠民资金管理支付中心集中支付;计生局、住建局分别设立了计生便民服务大厅、保障性住房便民大厅,多种事项集中办理,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二是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按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众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如计生局的再生育指标的审批频次和办理时限以及公安局的人口信息补录和出生日期变更等工作日大幅度缩短。据估计,**年仅汽车挂牌、年检、驾驶证补换证、审验等事项为群众节约各类费用900余万元。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各部门不断简化办事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以及网上办事、网上缴费等活动,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众。
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减政放权实质上是政府的自我革命,需要一个逐步适应、层次推进的过程,工作当中不可避免地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下放权限不到位问题。一是市政府将有关市级部门的权限以文件形式下放后,不少市级业务部门没有及时下发相应文件进行衔接,造成“政府有文件,部门未执行”。二是市级下放的一些事项,业务性、专业性比较强,县级缺乏专业人才,对有关标准规定和政策把握不准,力量尚显不足,特别需要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和指导。三是市级下放的一些事项,由于市上没有及时和中、省进行对接,造成下放事项中省不认账,无法落实。如市发改委下放的“县域城镇污水、垃圾、供水基础设施项目的核准审批”及市财政局下放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审批”,申报争取中省资金时,中、省均不予认可。四是市级下放的一些事项,原本审批权限就在县级,列入下放内容,只是数量的增加,多此一举,徒有虚名。五是市级下放的一些事项,只是下放了责任和风险,实质性的权利仍控制在市上。如教育部门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补发、注销等,卫生部门的医疗机构审批,经发部门加气站项目(不含加气母站)核准,交通部门的出租车营运证件审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审批等事项,审批权限仍在市级。六是下放的一部分事项责权不一,只是将监管责任重大的事项审批权限进行了下放,有利的事项不愿下放。如下放给县安监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将民营企业的许可权限下放县级,而把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有企业则保留市级。
(二)“县对镇”管理权限下放亟需加快。加强基层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是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基层处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线,与市场主体和群众联系紧密,更为直接,应该有更多的管理权限下放基层。中省市都相继下放了部分权限,实际上县对镇也有许多涉及民生方面的管理事项应该下放,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使企业增活力,群众得实惠。从富平县来看,目前,虽然政府个别部门先走一步,下放了部分管理事项,也产生了良好反响,但整体工作还正在调查研究阶段,政府关于下放权限的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需要进一步加快工作步伐,事实上还有较大的放权空间。如农村宅基地审批因审批环节多,时限长,不规范,导致庄基买卖和违规建房现象严重;取消二孩生育间隔期后,因办理二孩准生证不方便,导致无证生育现象增多;婚姻登记统一在县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给农村青年领证带来很大不便,尤其是偏远山区群众更为不便,导致无证婚姻现象增多等等。都需要认真研究,尽快予以规范。
(三)“权力清单”有待进一步审核完善。建立权力清单是开展简政放权的基础,也是社会监督的依据,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经过认真摸排,归类整理,形成了基本资料。但仍有名称不准、数量不全、职责不清的现象,有的部门“权力清单”还没有制定好,没有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需要抓紧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落实的几点建议
根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要深刻认识简政放权的重大意义。简政放权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由之路。有助于政府部门行政能力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需要,有助于转变职能、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有助于从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地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充分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积极性,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简政放权工作才是开始,今后的任务还很艰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深刻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统筹安排,抓实抓好。
(二)正确处理“放”与“管”的关系。放权与管理都是发展的需要,是人们的愿望,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管理,要把该放的坚决放下去,把该管的认真管到位。针对在承接市级下放的权限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上级部门必须与承接的下级部门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既要防止“下而不放”,又要防止“一放了之”的现象。市政府应加强督办落实工作,确保下放的权限真正放到位。同时县级各工作部门要积极加大与市级业务部门的主动对接,扎实认真地做好承接工作,保证对接无缝隙,业务不间断。
(三)加大县级下放镇级管理权限力度。坚持“责权统一、能放则放、依法合规、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原则,及时向镇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执法权。县政府要积极研究出台《关于赋予镇县级社会管理权限的意见》,切实扩大镇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处置权限,使其具备更完善的经济发展功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努力提高乡镇办事效率和工作激情。
(四)要进一步抓好“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按照省、市关于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明确下放的,按层级下放到位。并严格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凡未列入省上《汇总目录》的,一律不得实施。全力做好县级各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的制定、公开和运行工作,加快设立政府公共服务大厅,开展行政审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均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力求所有审批进中心、中心之外无审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一站式”服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公开审批机关、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并公开审批责任人和投诉监督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公开监督。
(五)要加强对简政放权督办检查和权力运行监管。简政放权能否到位,督查督办是关键。简政不等于减少服务,放权不等于放弃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议市人大、市政府加强对简政放权工作的跟踪监督,把文件已经明确的下放事项,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县政府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工作,加大对承接市级下放权限和下放镇级权限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确保县级各工作部门和镇级工作能够顺利规范运行,集中更多的精力履行监管责任,特别要突出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食品药品、农副产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简政放权工作汇报(三)
龙王塘街道做为一个基层服务性政府,有责任更有义务把这次简政放权工作落实到实践中去,坚定不移地把简政放权工作向纵深推进,切实地把简政放权工作转变为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过程,努力地把简政放权工作变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让简政放权工作从根本上做到“简政”,“放权”。
多年来街道在办事流程设定中考虑的重点是方便管理,细化工作职能和责任,对方便群众办事这方面考虑的较少,现在为了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已经做出调整在街道内实行“三级代办制度”,受理、办理、回复,要求能现场办结的现场办结,一般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事项三至七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过程中认真登记相关资料,备份受理单,标明代办人姓名、电话、受理时间、办结时间以及办理人对事件办理过程的评价。现在总的办事流程已经比以前减少
项。在实行“三级代办制度”过程中街道还制定了“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这样不仅规范了机关党政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还为群众来街道办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让街道在老百姓心目中留下良好的印象。以前老百姓来街道办事是老百姓拿着相关资料到处跑到处问,现在只要老姓来办事,只要提供完整的资料,其余的都有街道工作人员来办理,通过这种方法大量的压缩了办事的时间,为群众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街道辖区内群众的满意度也随之不断提升。
然而简政不只是单一的简化流程方便群众办事,简政还要从我们自身做起,在实行“三级代办制度”的同时,街道党总支部还出台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接待工作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请假制度”、“机关节能建设制度”等多项制度,我们通过这些制度更好的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行为,节省街道的经费开支,把它们投入到更多有意义的社会事业上去。所以简政不仅体现在办事流程上的便利与快捷,更是实实在在减少甚至剔除影响街道辖区发展的各种原生阻力。
同样放权不等于放弃责任,而是腾出手来抓大事,要更进一步明确责任。龙王塘街道本着真放权、放实权,坚决破除怕丢权、怕失利的思想,打破条条框框和本位主义,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把该放的权力真正放下去,放到位,干净彻底地还权于基层、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要管好权、用好权,既要放好权,更要管好权,用好权,“放”要放下去、放到位,“接”要接得住、用得好,要强化监管责任,对下放的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后续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现在我们已将八项权力下放到村级管理单位,并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培训。要让放下去的权力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政府作用。所以放权是把政府权力放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建设廉洁政府,防止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要把简政放权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办事程序,压缩服务时限,真正打造服务质量好、办事成本低、服务效能高的政府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加主动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业绩展示简政放权的新成效。
在我们做好简政放权的同时希望园区对行政申批的流程进行简化,因为在街道的服务职能范围内有一半左右是需要园区来进行申批的服务项目并希望执行限时办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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