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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厅工作总结
文化厅工作总结今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年,全区文化系统在**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文化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全区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进一步推进。
全区社会文化工作,以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继续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文化惠民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了推动基层公共文化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建设,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服务。3月初,自治区文化厅对全区公共文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摸清了家底,找到了问题,明确了方向。在此基础上,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fanwen.weiyujianbao.cn)*月17日至18日,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次党代会精神,这是我区第一次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召开的专题会议,也是推进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部署了“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指标体系,这标志着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目前,中央及自治区已下达专项资金达*亿元。8月*日,在土默特右旗召开自治区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取得成果的16家典型单位现场进行了先进经验交流,50多家单位进行了书面交流,会议总结了全区农村牧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与经验。8月初,“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山东省书画名家走进内蒙古系列活动在我区开展。10月中旬,选送包头市老年艺术团合唱团、**群艺馆老年大学阳光合唱团和鄂尔多斯老干部合唱团参加了在福建举办的第十四届中国老年合唱节,均荣获闽江杯。征集推荐我区音乐、舞蹈类作品参加全国第十六届“群星奖”。12月份,举办了全区文化馆馆长培训班,各盟市旗县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馆长130余人参加培训。
二是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扎实推进。为保证公共文化单位免费开放工作顺利进行,专项资金落实到位,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我区免费开放资金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各馆(站)免费开放项目。今年,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全部下达到位。国家下达我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万元,“三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7932万元,自治区共配套3779万元,共下达**亿元。目前,全区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95家,图书馆95家,文化馆(群艺馆)116家,文化站871家。我区博物馆纪念馆于**年在全国率先免费开放,“三馆一站”于去年实行免费开放,至此,公益性文化单位全部实行了免费开放,吸引了大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人群走进文化场所。今年共接待观众1400多万人次,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艺术创作和精品生产不断加强,舞台演出精彩纷呈。
今年以来,坚持创作与改革两手抓,全区艺术创作得到加强,舞台演出市场持续活跃,乌兰牧骑事业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一是艺术创作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以舞台剧创作为重点,从基础抓起,采取研讨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把好一度创作关,组织专家先后对漫瀚剧《敕勒川的女儿》、《咱们的地税官》、话剧《小村总理》、舞剧《安代魂》、二人台《黄土谣》等进行研讨论证,其中部分剧目已搬上舞台,参加各类展演活动,其它剧(节)日正修改完善。开展了包括调研、规划、研究拟定政策、筹备全区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等大量基础性工作,研究拟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舞台艺术创作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和人才参加国内外重大评比活动取得成绩奖励办法》,修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评估管理办法》,开展了五次全区乌兰牧骑评估活动,在盟市自查的基础上,文化厅组织人员先后赴东部和西部对20支乌兰牧骑进行了实地抽查。
二是社会节庆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第*届草原文化节。我区二人台现代戏《花落花开》、漫瀚剧《草原阿妈》、音舞诗《鄂尔多斯婚礼》先后参加了在北京举办“讴歌伟大时代,艺术奉献人民--**年全国优秀剧目展演”,得到了北京观众和专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选拨我区优秀作品和人才参加第十届全国声乐比赛、第十七届全国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评奖、全区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等艺术赛事活动,都取得了好成绩。
三是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丰富多彩。继续在全区开展“百团千场”下基
层慰问演出活动,演出1516场,惠及各族各界观众108多万人次。举办了区直艺术院团迎庆党的“十八大”演出季,从*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3年1月7日结束,实行低票价或免费演出,共演出90场。其中,**民族歌舞剧院演出40场,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曲艺团、二人台艺术团、杂技团、京剧团各演出10场,每天一场,每场演出时间不少于75分钟。我区的舞剧《草原记忆》、**民族歌舞剧院的无伴奏合唱团开始全国巡演,先后在保利院线的全国14个剧院演出20场以上,受到各地观众热烈欢迎。反映农村现实生活的话剧《小村总理》在全区巡演34场。**民族歌舞剧院、**直属乌兰牧骑艺术团先后赴香港、美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访演。
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元上都遗址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现了**世界遗产零的突破。元上都申遗成功,标志着内蒙古文化遗产事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赤峰市敖汉旗“前红山文化时期”的兴隆洼文化兴隆沟遗址,经考古发掘出土了距今约8000年的黍和粟两类重要谷物的碳化颗粒标本,被国际粮食起源考古研究界确定为“欧亚大陆旱作农业的发源地”。敖汉旗被联合国粮农组织经过大会研命名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并授予牌匾。我区*市的阴山岩刻、赤峰市的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与红山文化遗址(红山后遗址、魏家窝铺遗址)入选国家文物局公布的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今年自治区财政在每年500万元文物保护经费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增加。全区各盟市、旗县财政也增加了基层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开展了对元上都遗址、大窑文化遗址、红山文化遗址、萨拉乌苏遗址、二道井子遗址、阴山岩刻遗址、战国秦长城遗址、辽上京遗址、美岱召、大召、“中东铁路旧址”、多松年烈士故居等十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公布了第三次文物普查数据,全区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21099处,盟市、旗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0余处。完成全区长城资源调查,我区历代长城的总里程为7570公里,其长度位居全国第一。目前,我区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等。启动了我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文物保护法制建设、行政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自治区文化厅加挂了自治区文物局牌子。增设2名副局长和增加3名事业编制,成立了文物监督处、博物馆处、文物保护中心。赤峰市、**市、锡林郭勒盟,也相继成立了盟市级的文物局。正蓝旗、多伦县、喀喇沁旗、翁牛特旗、巴林左旗、扎兰屯市、扎赉诺尔矿区,也成立了旗县(区)文物局。在全区开展了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和《**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会同自治区人大先后对锡林郭勒盟、**市、**市、**市以及所属*个旗县区进行了重点抽查,实地查看了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文物仓库、文物考古工地等43处。接待了由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奎元为组长的长城保护视察组,实地考察了呼和浩特秦代长城遗址,包头市、乌兰察布市的战国、秦汉长城和金代界壕遗址,对我区长城调查、维修、保护工作给予表扬。
“草原神灯”文物安防保护工程效果显着。开展了严厉打击盗掘古墓犯罪的专项行动,重点对**市等10个盟市的40个旗县市进行了重点打击和整治,公安机关共立案12起,破案10起,打掉破获犯罪团伙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追缴三级文物1件,追缴一般文物29件套。自治区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制定了《全区文物保护长效机制方案》、《全区应对文物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全区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19处,盟区级文保单位3123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2890处,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座,排查安全隐患共75处,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基本按要求得到了及时整改。编制完成了《关于开展蒙古族源与元代帝陵调查计划》,并经中宣部、国家社会科学项目办公室同意立项。
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文物管理、保护、考古、博物馆研究人才。**年,共培训各级文物保护管理、行政执法、文物保护、文博技术等方面人员达200余人。完成了国家文物局“全国文博人才培养工作调研课题”。
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开展全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督查工作,对我区*市等四个盟市的13旗县的3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发现,我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整体保护情况良好,之前濒危的一些项目存续状况得到改善甚至根本改变。大多数项目保护单位能够积极开展保护工作,项目资料明晰、丰富。专项资金使用较为规范、合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除一人过世外,都能够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在其项目范围内影响广泛,较好的进行了传承工作。起草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10月,启动了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区外立法调研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和文化厅组成的调研组赴四川、贵州等省,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的筹备、实施和执法等情况进行调研。加强传承工作并取得成果。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乌兰、*获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颁发的“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我区蒙古族服饰、巴林石雕刻等项目参加了在北京农展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
6月,我区*族长调、呼麦、蒙古族服饰等多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赴澳门参加“根与魂--中国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举办了首府地区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对我区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马头琴音乐、二人台等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宣传展示。8月,在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举办了首届全区长调艺术节,并开展了“蒙古族长调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东乌珠穆沁论坛”、“宝音德力格尔杯”长调大赛、蒙古族长调艺术高级研传班、长调敖包祭祀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了蒙古族长调的保护和展示。
四、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文化市场进一步繁荣发展。
**年,全区以扎实开展党的十八大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为主线,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文化市场大调研、大比武、大巡查为切入点,以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和安全规范为落脚点,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是围绕党的十八大,开展了多个专项保障行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了“两节、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清理行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优秀动漫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截止11月底,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次,检查经营单位27**家次,责令整改3839家次,受理举报419件,立案调查1356件,移交案件50件,办结案件**件,警告2665家次,罚款5924022元,责令停业整11560家次,吊销许可证10家,没收违法所得49031元。确保了全区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有序繁荣。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区文化市场工作大调研。从4月20日至5月19日,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四个调研督查组深入全区12盟市、44个旗县区、13个乡镇、6个口岸、11个经济开发区和农业示范区,通过座谈了解、查看相关材料、考察当地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等方式,对文化市场现状、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建议能等情况进行了大调研。完成了《农村牧区文化市管理思路调研》、《农牧区较大乡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等地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及管理工作调研》两个调研报告。起草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年初制定下发了《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考评细则》,出台了《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评选表彰办法》。10月16至17日,举办了首届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比武大赛,全区12支代表队的36名队员参加了比赛。11月份,对12个盟市本级和36个旗县区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进行大巡查。
四是营业性演出市场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下发了《**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承办主体资格、演出内容的把关,严格市场准入。开展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调研评估。受中国演出家协会委托,指导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举办了第四期演出经纪人培训班。
五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3月,举办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培训班,10月,举办了盟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局长任职培训班、执法实务培训班。通过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而且学习了新知识新技能,特别是文化市场计算机远程监控平台应用水平和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信息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五、科学引导,政策扶持,不断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逐步推向深入,文化交流与合作亮点突出,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文化产业区域合作初见成效。
一是研究制定文化产业政策,稳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制定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从市场准入、资金支持、土地使用、投融资政策等7个方面对文化产业发展予以支持,并提出了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企业“走出去”等建设重点。11月6日至15日,对**市、**市等地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申报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的规范化建设。与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联合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文化产业系统性融资规划》。制定了《**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申报命名管理办法(试行)》,并组织了今年的申报工作。**大学、**财经大学、兴安盟职业学院等7家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二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了第三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工作,批准命名呼和浩特苏鲁锭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单位为第三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至此,我区共有34家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我区鄂尔多斯中视实业有限公司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至此,我区共有5家单位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开展了我区**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赤峰无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天风动漫影视有限公司2家企业认定为动漫企业。截止到目前,我区共有6家企业被认定为动漫企业,通过认定的企业将享受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等多项优惠政策。
三是开拓视野,加强交流,参展文化产业博览会。5至9月,参加了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和第六届中国西部(西安)文化产业博览会,加强了我区与区内外乃至国内外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有多个文化产业项目在博览会期间达成了合作意向。我区获得“优秀组织奖”、“最佳展示奖”、“最佳创意奖”等多项殊荣。以《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为依据,组织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申报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原生态阿希达组合被确定为2011-2012年度文化出口重点项目。
四是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7月31日至8月3日,组织盟市动漫行政管理人员和动漫企业负责人共50多人参加了全区动漫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并选派10余人参加了全国动漫高级研修班,为全区区动漫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9月16日,与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了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究班,自治区直属文化单位、盟市文化局、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39名学员参加了培训。12月,组织自治区文化产业管理人员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负责人赴澳大利亚参加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
六、继续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艺术院团体制改革任务。今年2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了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部署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限。3月,文化部督察组对我区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情况专题调研督导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乌兰同志亲自主抓,通过召开工作会、下发指导文件、下派督导组、给盟市委主要领导发函、约谈、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7月,各地确定了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路径和具体做法。全区不再保留事业体制的53家国有文艺院团中确定实行转企改制的有39个,占承担改革任务院团总量的74%;划转的8个,占改革院团总量的15%;撤销的6个,占改革院团总量的11%。基本符合中央关于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要求。截止目前,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二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明显。
三是文化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快。制定**年京蒙对口帮扶合作赴京人才培训方案。9月16日至21日,在中央文化管理学院举办了文化产业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选派了50名院团、文化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7月至12月,选派了10名基层文化单位相关专业岗位人员参加中长期岗位技能培训。目前,4人在国家图书馆和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挂职实习,有6人在中央音乐学院和北京舞蹈学院进行专业进修。组织开展了第四轮干部自主选学培训工作,专门安排10万元培训经费,鼓励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按照岗位需求自主选学培训课程,申报参训人员已达到50余人。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完成了任职培训,4名公务员参加了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接收录用了5名上海戏剧学院毕业的委培生到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工作。
完成了*年全区艺术、群文、图书、文博四个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接收审核及组织评审工作。今年全区四个系列副高以上称职申报人员共*人,通过评审382人,通过率为61%。中级职称评定申报99人,通过98人。完成了文化科研和全国艺术科研课题的规划申报、督促检查和课题结项等工作。今年申报课题26项,其中4项立项。
七、继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草原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
*年,我区对外文化交流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我区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提高交流的质量和层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共派出文化团组29个,500余人次,分别赴日本、韩国、蒙古、美国、匈牙利、俄罗斯、白俄罗斯、印度、泰国、以色列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友好访问交流及演出展览。接待了法国、日本、蒙古、印度、及香港、台湾等国外、海外文化艺术团组18个,800余人次。
一是积极参加国家及自治区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提高内蒙古的影响力和美誉度。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香港举办“内蒙古·香港经贸合作活动周”,文化厅承担了3场艺术演出和5场推介演出任务,取得圆满成功。6月上旬,自治区文化厅与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在澳门联合主办了“根与魂--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举办了讲座、演出、展示和展览等内容。活动为加强我区与澳门地区的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10月,受中国文化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委派,内蒙古文化代表团一行30人赴俄罗斯图瓦共和国,开展了“中国文化节·内蒙古文化周”活动,这是我国与俄罗斯建交60多年来首次在图瓦共和国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文化活动,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受到热烈欢迎。中国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和文化部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二是大力开展与周边国家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开展了与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蒙古国、日本的对外文化交流。1月下旬,某歌舞剧团参加了在泰国举办的第八届“欢乐春节”文化活动。2月中旬,内蒙古杂技团赴蒙古国参加了2012年“欢乐春节”活动项目“迎春杂技专场晚会”。
三是主动出击,积极开拓对外文化交流新领域。11月,由自治区文化厅厅长王志诚率领文化访问团赴澳大利亚,与澳大利亚博伍德市政府、*市澳星传媒演艺集团等达成了一系列合作意向。12月,自治区文化厅在澳大利亚举办了全区文化产业管理培训班。
八、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是以“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为抓手,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全面落实“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5月份举办了区直文化系统党支部书记理论培训会,开展了情景模拟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和换届改选大会。受到区直工委的肯定。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立即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实施意见,先是组织党员通过网络在线学习,接着邀请内蒙古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李树林作专题辅导。组织区直文化系统党支部书记到革命圣地延安参观见学,重温了70年前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了文化战线工作者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
二是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提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年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督导各单位践诺工作,区直文化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践诺612项,广大党员践诺7672项,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35件。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全区文化系统957个党支部分类定级考评中,优秀率达到80%。建立了全区文化系统党组织服务群众典型示范机制。厅机关党委、内蒙古歌舞剧院郭建和赤峰市文物局副局长陶建英分别被评为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内蒙古博物院被评为全区创先争优先进单位。
三是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推动党群工作建设。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理清工作思路。3月份,召开的*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党建工作会议。建立完善了党务公开、“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激励关怀、发展党员等党建规章制度16项。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年主题,解决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7个突出问题。5月份,组织全区系统内优秀青年书画家参加了全国文化系统美术书法作品展,参加了自治区教科文卫工会三届一次委员会暨女职工委员会会议并获全区“先进工会组织”称号。
四是以“发挥优势、富民强区”为落脚点,推进帮扶工作。继续开展定点帮扶兴安盟科右中旗和区域帮扶呼伦贝尔鄂、莫两旗工作。3月上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帮扶计划,明确了要完成的帮扶任务。在兴安盟定点帮扶工作中,以实现“226工程”目标为重点,完成和启动帮扶项目8个,投入和协调资金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