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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保障,精心谋划事业发展,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在民生项目建设、殡葬改革整治、转业士官安置、城乡社区建设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低保人数增加近1000人,全年增加资金投入610多万元。50户低保安居工程、124个区、镇、村级避灾点建设全面完成,投入资金295.5万元。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城区敬老院筹建工作进展顺利。殡葬改革继续深化,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继续保持100%。历年来未安排工作的46名转业士官,通过招聘全部安排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15个城乡社区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如期完工,投入资金356万元。
1、以项目建设为引擎,夯实民政基础设施。针对我区民政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这一现状,结合省、市、区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民生项目、福利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基础。一是实施低保安居工程。投入资金190万元,为50户无住房或居住严重危房的低保户建设安居房,每户补助3.8万元,于春节前完工并入住。二是建设自然灾害避灾点。投入资金近70万元,建设124个避灾点,将保障物资、铭牌标志、制度牌匾全部配置到位。其中,区级避灾点3个,镇级避灾点21个,村级避灾点100个。三是建设社区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出台《泉港区“十二五”期间社区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争取区财政142万元、上级资金补助86万元,动员社会社区出资128万元,建设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2个社区服务站,首期培训居家养老专职工作人员70名。四是筹建综合福利中心和山腰敬老院。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十百千”工程有关政策,组织对全区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进行调查摸底,提出将驿坂中学改造为区级综合福利中心、将原山腰盐场职工医院改造为城区中心敬老院的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级综合福利中心已完成立项审批、产权移交、红线图绘制、平面图设计等工作。城区中心敬老院已完成产权交接、规划设计等工作,于12月底剪彩动工,争取本地一家企业捐赠500万元。五是扶持老区建设项目。为7个老区村争取乡村道路、供水、文化基础设施扶建项目,争取资金补助16万元。
2、以民生救助为重点,保障弱贫基本生活。一是深入实施城乡低保制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低保覆盖面和补差水平。今年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困难户10022人,比去年增加97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790万元,发放物价补贴及提高标准33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017人,人均月补差200元;农村低保对象7230人,人均月补差99元;农村五保对象490人,月保障金440元;孤儿285人,养育标准达每人每月600元。会同区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深入7个镇(街道)14个村(社区),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检查,查纠错保漏保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群众,按政策按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缓解医疗难问题。共为17批、403人次困难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79万元。继续做好特困、重度暴力精神病人收治工作,协调周边县、市精神病治疗机构新增收治上述对象3人,总收治人数达32人,支付医疗费、生活费60多万元。三是继续实施临时困难补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下拨各镇(街道)临时救济金100万元。为130多户次困难户发放临时补助23万元。组织慰问各类困难户900多户,发放慰问65万元。四是探索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泉港区突发事件临时救助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由区财政拨付启动资金150万元,用于因交通事故、生产事故、医患纠纷等突发事件受害方丧葬、医疗、生活等方面救助。五是认真做好其他专项救助。以区政府名义出台《泉港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暂行规定》,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返程车票凭证和伙食费救助80多人次。投入资金112.4万元,为全区农村住房和居民办理房屋、人身保险。为330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33万元。会同粮食局向全区8908户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两次粮油价值260万元。协助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向我区5905户特困户发放冬令物资价值约300万元。开展“爱心满泉州、慈善一日捐”活动,募捐款项23万元。
3、以巩固提升为目标,推动殡改纵深开展。大力推行殡葬改革,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做到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巩固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两个100%成果,推动我区殡葬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一是全力推行遗体火化和骨灰管制。保持打击违规殡葬行为的高压态势,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继续保持100%。全年全区遗体火化数2120例,追回被抢骨灰6例,没有发生违规土葬或骨灰外流进而“二重葬”现象。二是做好项目迁坟服务和协调工作。配合做好一体化安全隔离带、二化安全隔离带、环岛路、0603工程和海事溢油应急基地等项目的坟墓搬迁安置工作,共搬迁安置坟墓1400多首,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引导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加强村级骨灰堂建设的指导,新批农村公益性骨灰堂9个,投入使用1个,竣工验收2人,在建7个。积极向上级争取村级骨灰堂建设资金24万元,用于支持村级骨灰堂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快墓园软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太白峰墓园征地建设,完善陵园景观、绿化美化、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拓宽松园迁葬区道路,对迁葬区排水工程进行改造,满足项目坟墓搬迁安置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加强殡仪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按审批项目服务和收费。
4、以创模迎检为载体,提升双拥工作水平。双拥工作在继续做好传统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拓宽工作渠道,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培育我区双拥工作特色和亮点。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创模活动。今年是泉州市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创建年,各县(市、区)是全市迎检的组成部分。我们对照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注重夯实基层,注重提升层次,全面做好迎检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农村、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分别提到9570元、4908元,全年发放抚恤补助金266万元。革命“五老”人员定补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550元。开展全区散葬烈士墓普查及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普查,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三是解决转业士官安置问题。针对转业士官安置任务重、就业岗位少等困难,我局认真研究政策措施,争取区领导重视。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转业士官安置问题进行研究,出台安置方案,成功化解三名转业士官非正常上访问题,组织2004年至2011年我区接收的 46名转业士官参加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并全部安排工作岗位。四是精心指导军地共建活动。协调地方企事业单位支持驻军部队“四项建设”;落实科技拥军经费50万元;深化军地共建“三挂一”、军民海岛共建、三峡移民新村军民共建等活动;协调驻军部队200名官兵参加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
5、以优化服务为方向,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建设,配强人员力量,实行“朝九晚五”上下班制度,对婚姻收养、民间组织登记严格按政策办事,做到审核把关和优质服务、管理和服务并重。一是婚姻收养登记方面。办理结婚登记4350对,离婚登记422对,补发结婚登记64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1550份,为法院、律师事务所提供已婚或离婚证明215份,办理11例弃婴收养登记。二是民间组织管理方面。开展民间组织审批、年检等工作,审批成立民办非企业16家、社会团体4人,年检民间组织55个。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组织对10家社团组织进行抽查。三是地名信息服务方面。绘制出版我区首张行政区划图;完成数字地名二期工程建设,建立了地名数据库、地名网站和地名信息查询系统;为新建的18个楼盘、小区规范命名。启动数字地名工程。
6、以统筹兼顾为手段,协调抓好其他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下半年重点调研课题“民生改善”的组稿工作。认真起草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在抓好各项民政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统筹做好机关计生、综治、精神文明、绩效评估工作,迎接市级年度计生检查,通过全省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综合监察。认真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分办提案7件,满意及基本满意率100%。办理反馈各级领导批示件、群众信访件近80件。
7、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奠定事业发展基础。开展纪律作风主题教育和“为民服务争先创优”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突出窗口单位和基层所站建设,进一步塑造民政部门良好行风政风。接收借调转岗教师6名,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重新设定。开展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完成行政职权基础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2012年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2012年,民政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努力践行民政部门“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找准位置,凸显职能,按照“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拓展民政公共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海西绿色石化港口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确定2012年为我局民政事业项目建设年和改革推进年,力争在建设社会福利设施、夯实社区基础设施方面有新面貌,在推行项目迁葬改革、实施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方面有新办法,在推进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等传统工作方面有新突破,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机关运作机制方面有新成效。
(三)工作任务: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2012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精心实施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综合社会福利中心、50户低保安居工程、15个社区服务站和7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2012年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要精心谋划,加强指导,注重监督,确保上述项目在年底前完工。一要精心做好前期工作。组织对福利中心进行规划设计,确定项目建设运营模式,办理各项基建手续。会同规划、土地部门及各镇(街道)对低保安居对象住房、选址进行实地查看,严格把关,选准对象。开展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之前的复核审批,确定由具备建设条件、具有建设热情的村(居)承建。二要切实加强指导监督。组织人手对项目建设进行巡查访视,把好质量关、进度关和安全关,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三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上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获得更多的资金补助,争取获得区级以上资金补助1000万元以上。四要用好老区扶建资金。争取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作为扶持老区村项目建设资金,扶持革命老区基点自然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做好市级老区扶建项目的筛选、协调工作。
2、扎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着力完善以城乡低保为主体,农村五保、孤儿养育为补充,临时救济、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一要深入实施城乡低保制度。把工作重点放在提标扩面和规范管理上,保障总人数达1万人以上,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80元、230元、500元、600元,农村、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分别比2011年提高20元、25元,全年预计发放低保金2100万元。在春节前开展低保工作抽查的基础上,2012年适时会同纪委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进村入户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检查,查纠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现象。要按照“一户一袋、一村一盒、一镇一橱”的要求,加强低保档案规范化建设。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对低保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食品价格补贴。二要扎实做好备灾救灾工作。积极防抗台风暴雨等常见自然灾害,加强灾害报送、灾后重建信息系统建设,做好灾情统计、核实、上报工作,开展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加强避灾点及保障物资的管理,发挥避灾点紧急避险、转移安置功能。继续推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农房统一保险制度,协调保险公司为因灾倒房、伤亡对象提供理赔。三要积极实施临时救助政策。继续用好社会临时救济费及突发事件临时救助基金,帮助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受灾户、特困户解决生活、医疗方面的困难。四要认真开展其他专项救助工作。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录入工作,加强与卫生、保险公司的协调,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为民政对象医疗救助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综合福利中心运作救助管理站,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伙食、住宿费用及返程车票凭证。精心组织实施慈善助学、助残、助孤等活动。五是广泛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走访慰问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驻军部队等,计划走访民政对象1100户,发放慰问金70万元。
3、着力提升双拥创模水平。进一步夯实双拥工作基础,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为2013年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作好准备。一要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落实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提高各项优抚补助标准,保证优待金按时足额发放。向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做好铀矿开采退役士兵普查补缺补漏工作。筹建烈士陵园,加强与烈士家属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松园墓园划一专门区域用于集中建设烈士纪念设施。二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贯彻执行新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修订《泉港区退役士兵安置暂行规定》,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三要精心培育双拥工作品牌。深化拓宽双拥共建渠道,精心打造“三挂一”共建、海岛村军民共建、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驻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等一批新典型、新亮点,进一步彰显特色,突出优势。
4、有序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2012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要加强指导监督,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全区100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一要深入调查摸底。加强与人大、组织部门的配合,组织对历届换届选举重点村、难点村进行调研,特别对宗族、派别、黑恶势力干扰换届选举的老大难村,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掌握动态,制定应对措施。二要认真制定方案。按照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使之成为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性文件。三要切实加强指导。要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培训选举工作骨干。要在户代表选举村民代表、提名候选人、选举产生的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上,精心指导,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工作按程序、按规范进行。
5、努力完善殡改长效机制。在大力推行遗体火葬和骨灰管制的同时,解决项目坟墓搬迁安置、农村骨灰堂建设等影响我区殡改纵深开展的“瓶颈”问题。一要继续保持殡改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重心下移、镇村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落实丧情跟踪、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违规土葬和强抢骨灰行为,巩固遗体火化率和骨灰寄存率100%成果。二要积极引导村级骨灰堂建设。对符合控制性规划布局的村给予资金支持;对已建成但审批手续不完整、未办结的村级骨灰堂,在镇、村担保、承诺的前提下,给予先行临时启用,并加强与规划、土地部门的协调,解决遗留问题和扫尾工作。加强村级骨灰堂管理,防止骨灰外流。三要探索推行项目迁葬改革。认真研究项目坟墓搬迁量大、迁葬区剩余墓穴少、群众搬迁坟墓额外负担等问题,改革项目坟墓搬迁安置方式,在试点先行、逐步铺开、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实行项目迁葬改革,采取搬迁遗骸火化处理后安置在太白峰殡仪馆或所在地骨灰堂的办法,在运输、寄存及费用方面给予提供便利和减免,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服务项目迁坟工作。四要协调解决冰尸处理问题。协调政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妥善处理因非正常死亡长期冰冻的遗体,建立此类问题处理机制。五要不断优化殡仪服务质量。推进松园迁葬区、太白峰陵园建设,进一步完善绿化、道路、景区、排水等配套设施。加强殡仪服务队伍教育管理,为殡葬改革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6、规范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镇村标牌设置、城区主干道标牌设置及地名查询触摸屏设置工作,着手编制地名书集。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每月及时向计生、妇联、卫生部门通报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检等方面的情况,加强跟踪管理和服务。围绕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婚姻收养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7、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总抓手,结合绩效考核、行风政风评议、争先创优、主题教育活动等,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塑造民政干部、民政部门良好形象。一要围绕“民”字抓作风。开展“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走出机关,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抓住“爱民”这一主线开展思想教育,抓住“为民”这一主旨开创民政事业,抓住“便民”这一要领拓展日常服务,抓住“亲民”这一要求塑造队伍作风,教育和引导民政干部带着感情、带着激情、带着智慧、带着责任做好本职工作,对待群众有爱心、热心、耐心、细心。二要按照“严”字抓纪律。严格执行既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约束机制,强化治理整顿,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要建立完善奖惩机制,通过荣誉、经济等各种有效手段,奖勤罚懒,奖能促庸,克服“多下场多犯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在机关上下形成风清气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三要紧扣“活”字抓网络。要重视构建民政系统基层工作网络,探索社区专职工作者、村级民政协管员队伍建设,引导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壮大我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推动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要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建立信息采集、撰写、报送机制,制定奖励制度,扩大我区民政工作影响力。四要突出“暖”字抓氛围。在严格要求干部职工的同时,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力所能及地改善干部职工待遇,适时开展集体活动,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班子和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营造宽严相济、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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