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科学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十分关注民情民生,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城乡部分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促进了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立足**县情,在注重加快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也注重兼顾社会公平,切实关注城乡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
**县地##,是一个山区贫困县。全县总面积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XX个乡镇中有XX个乡镇属于条件较差的山区,经济发展不够平衡,贫困人口相对较多。到2001年,全县还有省定贫困村90个,贫困人口7.5万,占人口总数的10.7,其中特困人口4.5万,占贫困人口的60,造成他们贫困的主要原因是素质低下、身体残疾、身患大病、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我们充分认识到:
抓好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们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贫困问题,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提出并推进了“以增加经济总量,增加财政实力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目标,突出工业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城镇化,拓展以旅游为主的三产业”的“三增三化一拓展”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2000年以来,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4.4,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增加了1097元,使我县由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变成省级贫困县。同时,我们坚持用解决贫困的办法推动经济发展。通过大力开展扶贫攻坚,帮助很大一部分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之路,激发了他们创业的积极性,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抓好城乡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近几年来,我们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分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重视维护社会公平,高度关注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困难,经常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了民困、解民难,较好地处理了效益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了基础。
抓好城乡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近几年,我县经济社会在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居民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发展不平衡、居民贫富不均等社会现象,部分城乡弱势群体甚至居无定所、生活无着,导致弱势群众对社会和政府产生了一定的不满情绪,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我们通过建立城乡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消除了“弱势群体”的不满情绪,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创新救助方法,着力构建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住房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失学救助、残疾人特殊救助为主体的城乡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
在建立城乡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实践,大胆改革创新。一是决策思维创新。按照“区分轻重,注重缓急,点上突破,面上推广”的原则,分别实施临时、紧急、短期和长期救助,让不同类别的贫困群众都能得到有效救助。二是救助观念创新。改变过去救助“政府一杆子插到底”的传统模式,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一人有难,众人扶持”的社会风气。三是救助方式创新。一方面,注重给贫困群众“输血”,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另一方面,注重增强他们的“造血”功能,突出培养他们的生存技能,为他们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我们构建了以实施“五大救助”工程为主体、“四大援助”为辅助的科学的社会救助体系。
1、实施城乡特困人口生活救助工程,让他们生活有着落。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政策。2002年税费改革以后,我们就对1611名“五保户”落实了每人每年800元的养老金,2003年扩大供养了2870人。从2004年开始,我们修建了农村敬老院9所,对300多名“五保”老人实行了集中供养,2005年又增加了100人。二是实施农村“非五保”特困家庭生活救助。2003年4月,我们在下乡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非“五保”特困人口生活相当困难。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这部分人进行最低生活救助。第一批救助了1250人,每人每月给予3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2004年,我们扩大救助了8000多名非“五保”特困人口。到2005年底,保障人数达到10200人,救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三是认真落实城镇低保政策。对9800多名月收入低于150元的城镇居民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金按时足额实行打卡发放,人均月补差达到62
元。
2、实施城乡特困无房、倒房户住房救助工程,让他们住有其所。2003年春节前夕,我们组织县级领导走访慰问农村贫困家庭了解到全县还有300多个特困农户因灾因贫倒房、无房居住的情况,县委、县政府立即向全县广大干部发出号召,对这部分特困农户实施建房救助,由县里拿钱、乡镇组织、党员干部帮工为他们修建“爱心房”。仅2个多月时间,就筹资230多万元,建起“爱心房”316栋790间,使812名长期无所栖身的特困农民住进了新房。2003年,县委、县政府又筹资800多万元,帮助农村因灾倒房且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解决住房困难,建起2880栋“爱民房”。到2005年底,共建“爱心房”、“爱民房”3385栋,解决了10500名农村人口的住房困难。2004年,我们又针对部分城镇下岗特困职工住房难问题,全面启动了城区“安居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投入500多万建成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解决1000户城镇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当年就有150户城镇特困家庭乔迁新居。目前正在建设第三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3、实施城乡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工程,让他们病有所医。为解决城乡弱势群体就医难问题,2003年我们大胆决定,率先在全省启动农村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对患有尿毒症、重症肝炎、重大意外伤残等8种大病的城乡困难居民,每年一次性补助3000—5000元医疗费用,让他们病有所医。2004年又启动了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县政府设立了医疗救助办公室,每年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50万元,向社会募集资金80万元,设立大病救助基金。如易家渡镇唐家堰村白血病患者陈文学,为治病家里已经倾家荡产,我们先后通过医疗救助、社会捐赠等形式为其支付医疗费用6万元,把他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实施这项救助工程以来,已为1470名特困大病患者支付救助金230多万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也设立了贫困患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近3年来,仅县人民医院就为贫困患者减免医疗费用400多万元。
4、实施城乡特困家庭子女失学救助工程,让适龄学生不失学。为保证城乡特困家庭子女和孤儿充分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我们采取多条途径救助失学子女。一是捐资救助。从2003年开始,我们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捐献年工资总额的1、学校救助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扶贫助学制度,并成立了“教育捐赠中心”,已募集扶贫助学资金860多万元,救助贫困学生8779人次。原**一中学生胡泊,母亲高度残疾,多次面临失学危险,我们及时对他伸出了援助之手,给他解决了3万多元助学金,让他顺利进入湘潭大学深造并完成了学业;二是对口救助。2003年以来,我们坚持县级领导带头,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结对助学。目前,已有50多个市、县、乡镇单位在我县结对助学607人,落实扶贫助学资金33万元;三是奖励救助。200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每年都给成绩优异的贫困大学新生颁发政府“大学新生奖学金”;县人民医院也设立了“博爱奖学金”;香港人士发起成立了“刘志宏、何镜波高考奖”。目前,已奖励贫困大学新生750人。四是认真落实国家政策。仅2004年,我们便为8405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书杂费210万元;2005年,已为22701名学生发放“两免”和扶贫助学资金907万元。同时,逐步把县级助学资金重点向贫困高中生和应届大学生倾斜,从去年9月开始实行了助学金制度。
5、实施城乡残疾人救助工程,让他们残有所靠。残疾人由于身体原因,自救能力差,对他们进行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是社会救助的重点,也是难点。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先后投入资金200万元,使1600多名残疾人通过康复治疗恢复了健康,其中每人资助1500元,为1100名肢残人安装了假肢;资助20万元,为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治疗,使185名患者重见光明。投入资金100万元,通过分散和集中培训帮助残疾人就业,使526名残疾人找到了就业门路,特别是让100多名盲人在按摩院找到了岗位。通过助学救助,使160多名残疾学生考上了高等学府。2004年,我们还每人单列资金3000元,对120名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实施建房救助,解决了他们住房难的问题。
在重点推进上述救助工程的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临时和灾害应急救助、就业援助、司法援助、科技援助等制度,形成了覆盖广、全方位、多层次的科学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各种困难。
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保障,严格监督管理,初步建立了运作规范的城乡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机制
城乡弱势群体救助,不是一个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远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坚持从长远出发,逐步建立了规范运转的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几年来,为把城乡弱势群体救助抓好、抓落实,县委、县政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民政、教育等有救助职能的20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社会救助。各村(居)建立了社会救助申报点,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级级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社会救助组织体系。同时,对20个职能单位的具体职责进行了规范,如县民政局承担主管、综合、协调职能;县财政局负责救助资金的管理监督;县教育局负责教育救助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城乡失业人员进行就业救助等。县长每季度对各成员单位的进行一次调度,县委书记每半年对救助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县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每半年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汇报一次情况。
2、归口管理,形成合力。社会救助体系包含着多个单项社会救助制度,这些制度建设的内容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单位,只有实行归口管理,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才能发挥救助资源的最大效益。为此,我们要求:所有社会救助由县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项救助款物进行终审。成立了社会救助管理局,作为具有行政职能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救助对象的申请受理、救助款物发放方案的拟订、救助政策和信息的衔接和汇总等日常事物,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负责制度间的衔接和制度各要素的配套,负责社会救助资源的整合和高效运用,从而改变了过去救助“一盘散沙”的局面,形成了整体联动的合力。
3、整合资源,保障资金。为了给社会救助提供资金保障,我们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地措施。一是努力增加财政投入。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千方百计地为社会救助多提供资金支持。近几年来,我们每年用于社会救助的财政投入都在400万元以上。2004年,财政支付的社会救助资金达到了473万元。2005年,我们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增加了100万元预算用于社会救助,使社会救助资金达到了573万元。部分乡镇也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如新铺乡就安排资金25万元设立了大病救助基金,及时对本地工矿企业的矽肺病患者进行救助。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国家下拨的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我们坚持做到专款专用,不搞任何挤占挪用。三是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我们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和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对社会救助的支持,积极开展“助学日”、“助残日”、对口捐助、慈善捐助等活动,多方筹措救助资金,弥补政府救助资金的不足。近几年来,从社会这条渠道筹措的救助资金达1000多万元。白云乡74岁的退休教师文非,1993年发起成立“扶贫助学基金会”,十多年如一日,已累计募集资金34.9万元。资金得到保障以后,社会救助领导小组根据年初规划,研究统一的资金配置方案,确定救助项目,由各主管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4、规范操作,严格监督。为了使救助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我们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规范操作程序。对每项救助的原则、对象、程序、标准、款物发放等做了详细规定,还编制了社会救助体系网络图和程序示意图,实现了救助的全面覆盖和公开透明。二是严格资金管理。为保证将社会救助资金不折不扣地用在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的实施意见》,在各乡镇区设立了“社会救助资金”专用帐户,每年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确保了资金安全。三是加强社会监督。我们推行了“三公示”、“四公开”制度,即: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公示;救助程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内容公开、救助标准公开。还专门在县救助办公室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在各乡镇设立了举报箱,在每个村(居)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社会救助义务监督员。建立了社会评议制,定期将社会救助情况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并通过政务、村务栏定期公开。
几年来,我们通过实施社会救助工程,建立科学的城乡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改善了干群关系,凝聚了民心。通过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贫困群众家里,使贫困群众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实惠,广大群众耳闻目睹,深受感动,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增强了,对干部的亲切感加深了,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效地凝聚了民心,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合力。白云乡康坪村梁典金老人得到了社会对他的救助后,动情地说“我经历了许多事情,原来对共产党的干部不关心老百姓困难有看法,现在觉得不是那回事了。”
二是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实施社会救助,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的生活难、住房难、就医难、就学难等突出困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化解了社会矛盾,确保了社会和谐安宁。近几年来,我县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越级上访、因矛盾激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暴力案件,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
三是激发了贫困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活力,调动了民力。通过实施社会救助,解决城乡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加快发展夯实了基础,增强了他们战胜困难、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他们致富奔小康的劲头更足了。白云乡晏家棚村残疾人晏新华,1998年9月通过县残联安装假肢后,开办家庭经销店,大力发展种养业,每年收入在2万元左右,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成为“康复扶贫脱贫典型”和“残疾人自强模范”。2002年以来,共有5000多人通过社会救助走上了富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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