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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一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法制办和市局法制科的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根据县、市行政执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全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00人次,取缔无证经营户7户,查出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311种次,货值达431452元,办案300件,没收违法所得264374元,给予行政处罚634012元,罚没款到位240409元。由于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地规范了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证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的行政执法公正严明,推动了依法治药进程。下面就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是加快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治药的重要途经。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抓好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装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2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8条,推出宣传盾牌4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板6块,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0余种,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5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全年接待各种咨询人员约2000人,较去年增加一倍。
2、抓好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劝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组织了10埸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513多人。组织涉药单位征订了《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专业报刊杂志近100份。并对100多家未参加法律培训的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县益民大药房刘利明同志说:“药监局的同志能及时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使我们逐步走向了正规”,茅草街配送站负责人杨学武同志说:“药监局的细心指导,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去年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3、抓好岗位学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的文件精神和省局组织的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我局以岗位学法活动为契机,强化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为此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岗位学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学法实施方案和具体培训课程表,发放了13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资料,为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达到工学两不误,确定每周星期五政治学习时间改为学法辅导,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40多课时,今年5月省局组织的岗位学习考试,我们干部职工考出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二、求真务实,改善作风,切实履行药监工作职责
我们药监部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健是始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其实质就是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其核心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我们今年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体现在四个突出
1、突出药品市场的规范。由于点多、面广、线长,加之人员结构不合理等客观原因,农村药品监管一直是我局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此,局党组十分注重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局长多次在局务会强调,涉药机构的日常监管面必须达100%,为确保日常监管任务的完成,具体明确了监管任务,在组织、时间、人员、车辆等保障上给予了最大的倾斜。局不仅重视监管任务的完成,更注重监管的效益。9月6日,我局在药品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镇少数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使用的药品质量问题多、购进记录不全、环境卫生差等问题。会同该镇中心卫生院联合召开了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医生会议,对药品监管情况进行“点评”。会上,我局执法人员讲评了医疗机构使用药品普遍存在的问题,讲解了依法使用药品的具体要求,点名批评了某村卫生室使用过期或无效期药品多达20余种次的违法行为,当场销毁假劣药品货值800多元;组织参观了进货渠道规范、药品质量合格、购进记录完整、药品陈列有序、环境卫生清洁的天然村卫生室。同时,先后在辖区内聘请了药品协管员、联络员、信息员共106人,基本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社会监督网络,解决药械监管鞭长莫及的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药品市场监管的全面覆盖。
2、突出薄弱区域的治理。把大通湖区作为重点监控区域,根据大通湖区监管现状,积极向大通湖区管委会领导汇报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大通湖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在会上,区长邓宗祥同志明确表示,在药品监管工作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管委会都会全力支持和帮助。加强与区社会发展局协调合作,9月,局领导亲自带队,与大通湖区卫生防疫站4名同志一道对大通湖区81家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整治,极大地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分子,使大通湖区药品经营秩序有较大的转变。
3、突出重点品种的排查。在药品打假治劣战役中,坚持把假劣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液器(输血、注射)和医疗单位制剂以及以往犯案率较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作为排查清理的重点品种,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清理活动,组织开展了对医院和药店的行为规范、医疗器械、牙科设备、生物制品等四项专项检查。
4、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坚持“五不放过”,即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假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今年来,对15起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立案调查,取缔无证经营3户,没收假劣药品193种次,货值达43万余元,进行行政处罚20多万元,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5、突出食品监管资源的整合。
我局是食品安全牵头单位,为了尽快进入监督角色,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我们一是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调研。针对食品安全监督职责、职能不明,部门职能交叉的现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管辖范围以及今年来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二是充分整合食品监管资源,9月21日,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对食品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职责和管辖范围进行了具体明确,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权、责等问题,整合了现有监督管理资源。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方案。先后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协调办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和《县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中秋、国庆的食品安全,我们认真制定了《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集中行动方案》,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走向了正规。四是牵头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于9月26日至27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20多人,对南洲城区的超市、集贸市尝酒店、学校、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指出所发现的问题,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个别糕点和熟食加工企业工作人员不穿工作服操作、加工作坊卫生状况较差、制作环境简陋等问题,我们已责令当事人及时整改,同时,及时销毁了6只动验不合格的病死狗。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1、建章立制,政务公开
为了加强行政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办事质量和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订各种制度。主要有:审批许可制度、处罚制度、廉政制度、、禁酒制度等。为了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树立新形象,专门设立政务公开栏,主要公开的内容有:办事承诺、时限、办事程序、处罚程序、审批许可程序、审批许可的内容及监督电话等。
2、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机制。根据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法律责任,制定了办案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纪律,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状。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两错”追究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主办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真正使行政执法人员既有权力、又有责任,既严格了执法程序,又规范了执法行为,还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2、严格程序,文明执法。我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处罚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给予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告知、听证程序,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力;文明执法,以理服人,礼貌待人。通过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民群众是满意的。
3、增强办案透明度。为了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在办理适应一般程序案件中,我们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即分管局长审批立案;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合议意见和执行处罚决定;办公室负责案卷的审核;案审小组集体讨论,再由局长根据案审意见,签发行政处罚决定。对行政相对人无能力履行行政罚款,要求减免或延期付款的,都由案审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从而,确保了办案公正、公平、公开,从源头上消除了腐败的温床。
4、开展案件回头看。为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文书的制作,我们根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南省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先后2次对373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回头看,查找并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行政执法行为。一年多来,行政执法工作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03年度被县人民政府受予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三、严格依法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挂出了《政务公开栏》、《办事程序公示栏》、《领导与股室职责公示栏》等,把法规政策、办事时限、投诉渠道、办事结果向社会公开。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式,先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执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责任状》等5个责任状,将工作责任到人、到岗位,明确股室和个人的职权责。
2、加强自身监督。我们针对行政相对人反映的行政处罚有关问题,采取查卷宗目录,看资料装订顺序是否正确;查调查笔录,看书写的内容与案件是否相吻合;查旁证材料,看证据是否齐全;查执法文书,看制作是否规范;查行政处罚,看适用法律条款是否准确;查卷宗归档时间,看是否及时,保存是否完整等“六查六看”,对2003年以来所办结的500多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一次案件回头看,案卷质量得到了省局检查评估组的肯定。
3、注重社会监督。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调查活动,今年5月,发放《行政执法和廉政建设征求意见表》40份,已收回22份;7月,发放《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情况问卷调查表》100份,收回65份;8月,发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表》100份,收回58份,共收到各类建议20条,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分门别类进行了归纳总结,局长刘超众同志与纪检组长宋建平同志一道,重点走访了县药业有限公司、县人民医院、县益丰大药房等20多个单位,听取了行政相对人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适当地解释。从调查的情况和行政相对人反馈的信息总的来看,行政相对人对我们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优质服务等方面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200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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