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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稽查2006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6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一方面扎实深入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大力强化稽查内部管理,规范稽查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狠抓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全市稽查系统查处各类涉税案件73宗,结案42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1047万元,其中,税款759万元、滞纳金82万元、罚款206万元,入库989万元(含清旧欠)。市局稽查局查处各类涉税案件26宗,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620万元,入库491万元(含清旧欠)。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任务完成
上半年,我市地税稽查系统集中力量重点开展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了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旧欠,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区内的税收秩序,保障了我市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一)力求查深查细查透,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按照逐个行业开展检查的原则,我们上半年重点开展对建筑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工作。至6月底,全市共检查企业28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590万元,入库350万元,使行业的税收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取得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以查促收的良好成效。
1、专项检查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由侯邦安局长任组长,杨路总经济师、稽查局程国建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同时,制订了严密的工作方案,将建筑业、服务业娱乐业和工业企业所得税作为今年的重点检查对象,并对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实施步骤等作了具体明确。
(2)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培训。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工作前期预先做好调查摸底,充分掌握线索,科学选好案源,对检查行业及企业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筛选出有重大疑点的企业进行检查。开展检查前,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前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熟悉行业及企业经营情况,选准检查突破口,提高了检查效率。
(3)严格执行稽查规程,确保办案质量。我们严格按照稽查规程开展重点检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通过查阅账册、原始凭证,分析账表关系,实地检查等多种方法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应查必查,各税统查,对疑点问题刨根问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认真查证。稽查各部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办案质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个别偷逃税款的典型个案,我们组织业务骨干进行重点解剖,力求查深、查透,并给予严厉打击,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
(4)实施稽查建议制度,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作用。我们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深入基层对建筑业、工业的涉税违法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对偷逃税款的原因、表现和手段等情况进行剖析,总结归纳涉税违法行为的规律,以求更好地指导下阶段的检查工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充分发挥以查促管职能,对检查发现的税收征管漏洞和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税政和征管部门,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此外,加强对被查企业的纳税宣传,加强信息反馈沟通,大力增强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营造融洽和谐的税企关系。
(5)加强与征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们积极加强与征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在明确划分征管与稽查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建立了双方协调与衔接机制,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并做好稽查建议的接收和反馈,创造了征管、稽查部门互动促进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局稽查局还联合基层征收分局开展行业整治,协助征收税款和清理旧欠,促进了行业税收秩序的好转。
2、检查的主要情况及存在问题。
(1)对建筑业的专项检查。
我们重点对14户建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518万元,入库277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工程结算或领取工程进度款是否按时申报纳税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建筑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多为挂靠工程,只是被借用资质,实质上由房地产公司自己建造。工程款不经过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建设方往往以材料分拆工程总额,从而导致工程计价总额难以真反映。二是工程款挂记“应付帐款”等往来科目,少申报税费。如某建筑公司在工程结算前收到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应付帐款”上,不列入收入申报纳税。三是包工头直接到建设方领取工程款不作申报纳税;四是包工不包料工程材料价款不并入工程总造价申报缴纳税费。如某建筑公司承接某房地产公司包工不包料桩基工程,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少申报管桩材料价款,造成少缴税款。五是以地、房、建筑材料抵顶工程款等方式偷逃应纳税款。
(2)对工业企业所得税的专项检查。
工业企业所得税主要检查了14户企业,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72万元,入库72万元。主要检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情况,检查是否有隐瞒收入,是否有超标准列支工资及三项经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企业预提费用没有实际支出,结余下年度,虚增生产成本。二是外出委托加工产品,没有合法发票列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三是企业使用不合法凭证列支生产费用。四是企业将不属于当年度的费用列支生产费用。五是企业主的个人支出和家庭费用支出列入企业生产费用,虚增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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