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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吉林市市容综合执法龙潭直属大队
二○○四年度工作总结
2004年是我龙潭大队的开拓之年、拼搏之年,在市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下,在以张玉君大队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在大队全体队员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四市”建设和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一目标任务,较好地完成了龙潭区内街路的日常管理以及各类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龙潭区人民群众的好评与赞扬,为振兴老工业基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回顾这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廉政、勤政、优政,提高素质,夯实队伍。
建设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核心。我大队领导班子非常重视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队班子勤政实施方案、领导路段分管责任制等具体工作措施,健全了工作机制,理顺了工作程序。大队班子成员勤政务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在取缔市场行动中,他们耐心说服业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强拆现场,他们总是站在最前面,从容镇定的指挥行动,他们用自己的言行带动着队伍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起到了表率和带头的模范作用。
“治队先治人”,队伍建设是我大队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2004年,我大队队伍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继续落实了推进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在市局出台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完善了我大队制定的20多项规章制度,建立两级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和工作任务量化后落实到每个岗位、队员,定人、定路段、定责任,做到每月一累计,年终总考评。通过各项规定的实施,大队全体队员的工作态度有了明显改观,街路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二是坚持业务理论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的整体素质。我大队经常组织队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如大队领导班子责成协调科负责全体队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对一些最新和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讲解,开展大讨论,广泛进行交流,进行模拟执法现场点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贯彻落实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重要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以市局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契机,定期组织全体队员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了思想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等“三松现象”,加强了队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使队员树立了正确的执法观念,从而提高队员的政治素质,奠定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矗
三是内外监督相结合,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大队督察组继续不定期地下路段对队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暗访,与区里一些单位结成共建单位,聘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帮助我们宣传并监督执法工作,内外监督相结合,加大监督力度。我大队督察组全年共进行了50余次督察工作,发现问题300余个,解决了90%,并按照百分制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对20余人次进行了相应的扣分,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如一中队为残疾特困户选择离家近的经营场所,并且送去生活必需品;二中队为挣扎在温饱线上的老年商贩解决了生计问题;三中队每个月都为他们的帮扶对象送米送面等等,队员的这些行为得到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职能,全面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1、市容管理方面
在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大队本着先主后次,梯次推进的原则,严格纠违、文明执法,继续对辖区内的4桥(哈龙桥、松江大桥、清源桥、龙潭大桥)、12路(遵义路、湘潭街、武汉路、滨江路、中兴街、徐州路、龙山路、汉阳街、华丹大街、承德街、龙潭大街、清源街)实行长效管理,确保了遵义路、滨江路达到景观路标准;除武汉路外的其它街路达到了无占道经营、无占道施(加)工、无乱贴乱画、无重大违章案件发生的较高管理标准。全年共清理占道经营2015次,规范占道烟亭40个,清理乱贴乱画3352处,条幅、布幔、彩虹门706个,灯箱广告板397个,拆除违章建筑29处,为市民营造了一个整洁、美观的市容环境。
2、广告、牌匾、门脸装修管理
对于广告、牌匾、门脸装修本着强化职能,上档次、上水平的原则,加大了管理和查处力度。普查、整治牌匾1022块,户外广告194块,查处门脸装修35处,使龙山路、中兴街、湘潭街、汉阳街、郑州路的牌匾基本达到了整齐、美观的标准,尤其是遵义路,更是达到了景观路的标准,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众所周知遵义路是我市龙潭区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道,道路两旁商家云集,人流量大,所以它自然而然地成为我们牌匾整治的重中之重。经过中队队员的普查,遵义路共有牌匾190块,其中不合格的有56块,因为有的牌匾更换一次需要几千甚至几万元,所以一些业户在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很不配合,队员们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加大了宣传力度,不怕说破嘴,不怕跑断腿,并采取了三级网络式的工作方法,首先由管段队员对业户逐一地做工作,实在做不通,就由中队长出面,要是再碰到障碍,就由大队长亲自出面宣传教育。在大队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队员的共同努力下,没动一砖一瓦就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得到了市局的表扬。
3、市场管理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我大队认真的抓好了辖区内的市场管理工作,基本使已批设的市场达到了无早出晚收、无探头经营、无噪音扰民、无污染环境的“四无”标准,并且严格整治、清理了未经批设、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扬州街市尝南通路市尝南宁路市场和大华市场,共拆除违章建筑150余处。特别是2004年2月市政府出台《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第六号)的精神后,我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急群众之所急,对阻塞消防通道,存在严重防火隐患的龙潭区扬州街市场进行取缔。在广泛宣传和严格依据程序下达完法律文书后,2月27日,在公安支队和昌邑二中队的配合下,顺利取缔了扬州街市场,同时强制拆除市场内违章搭建的易燃、可燃棚、亭、厦100余处,看着恢复宽敞的马路,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4、占道修车、洗车、停车管理
龙潭区占道修车主要集中在北出口——舒兰方向郑州路两侧,经调查北出口区域内共有占道修车商家53户,其占道修车行为使方砖、草坪损坏严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大队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在北出口附近选了一个合理位置,集中统一规范修车地点,加大了管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占道修车的问题。
对于其他街路零散占道修车问题,我大队采取了退路进屋、利用楼间或楼后空地的办法,对商家进行了规范管理,并加大了处罚力度,使修车占道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基本上解决了占道修车破坏市政设施,影响市容的问题。
龙潭区占道洗车主要集中在东北口——蛟河方向龙山路两侧,经调查该区域内共有洗车业户14家。针对占道洗车污染环境,影响市容的问题,我大队领导经多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研究后决定在洗车店外设立围挡,在对广大业户进行宣传和动员后,业户都非常支持自觉设立了围挡,这一做法不但解决了洗车影响市容的问题,又美化了环境。
对其他直管街路洗车问题,采取与占道修车同样的方法,坚决清理,退出主街路。
针对遵义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我大队在商家门前和慢车道上设立了停车位,基本达到了停放有序,管理规范的标准。
5、环境保护及市政设施管理
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能,对辖区内炭类烧烤、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工地、经营业户噪音等加大了管理处罚力度,共取缔露天烧烤109次,处罚散流体未苫盖车辆78辆,较好地保护了绿地和树木等市政设施。
6、集中行动方面。
今年共开展大型集中整治行动2次,配合其他大队及公安支队8次。9月22日起,我大队每天1车次,3人次配合非法营运整治小组清理违章三轮车、二轮车50辆。在集中整治配合行动中,做到行动前有沟通,行动中有配合,行动后有总结。如配合规划大队拆除鸿博景园与鸿博嘉园之间违章建筑的行动,两个大队领导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对队员进行了详细的传达,我大队在行动中有效的防止了违章业户的不理智举动,确保了强拆的顺利进行,并在行动后全大队开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和总结,为以后的行动积累了经验。
7、综合执法方面。
2004年我大队查处378件,结案300件,达到零错案,并且通过大队领导对依法行政的重视和监督,队员们通过每周不间断地学习,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水平和能力,基本达到行政执法主体合理、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的要求。我大队全年共完成各类信访举报案件241起,其中指挥中心督办案件18起,市长公开电话转办案件6起,上级督办群众举报案件212起,转办或返回非我单位管辖案件31起,解答群众相关案件情况咨询110次。
在今年信访案件的处理上,我大队克服了以往信访工作中以点带面,片面追求短期效果的缺点,以长效管理,亲民执法作为工作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上级精神、注重实效、长效管理。其中,对于指挥中心督办案件认真做好记录、处理和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于市长公开电话转办案件,认真加以确认、调查,并及时反馈解决情况及结果,以政府形象为重,逐步解决矛盾,注重意见反馈,保持长效管理;对于上级督办举报案件,在做好案件处理工作同时,及时与上级沟通、协调,做好有关集中整治工作,并形成卷宗及上报材料反馈给上级督办部门;对于群众举报案件,我大队注重实地调查取证,保证法律文书下达正确,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并做到长效管理;对于群众电话咨询,我大队协调人员依法文明解答,做好记录,注重宣传,保证每个举报者都得到满意的答案。在信访工作中,我大队结案率达到100%,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为以后的信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矗
我们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是执法能力方面。由于今年我大队新进人员比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且少数队员不注重理论学习,放松对自己的思想要求,所以存在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掌在掌握上、理解上、运用上存在欠缺,解决棘手问题能力不强的情况。
二是执法形象方面。个别执法队员法律意识淡薄,执法理念不清晰、滋长了一些不良作风:不能以“阳光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执法中语言不文明,态度简单粗暴,执法行为不公正,滥用自由裁量权,到岗不尽职,行政不作为的现象也偶有发生。
三是市容管理方面。部分队员对缺乏长效管理的意识,执法目的不明确,造成了早、晚或节假日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不够,使他们有机可乘;有些地点烟亭、早餐点设置不够合理,造成工作被动,管理困难;市容管理存在死角、难点。
2005年对我市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振兴老工业基地和二次创业的任务会更加艰巨,充满了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考验,我大队将一如既往的多干事,干实事,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困难和挑战,争取为龙潭区市容环境的整洁美丽和我市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吉林市市容综合执法龙潭直属大队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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