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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湾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要求,结合龙湾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道思想和组织领导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和中央、省、事关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切实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队伍。
(二)述职述廉工作要与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报告制度相结合,要与开展机关“效能革命”,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一并组织实施。要充分运用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自我监督等形式进行述职述廉,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
(三)述职述廉工作在区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区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组织协调。
二、述职述廉的范围和内容
(-)述职述廉范围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组织为单位述职述廉对象。在职的区管领导干部(不包括调研员)为个人述职述廉对象。
(二)单位述职述廉内容
1、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2、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包括责任制牵头工作落实情况。
3、当年发生在本地、本部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4、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当年作出的纪律规定执行情况。
5、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情况。
6、开展述职述廉工作情况。
7、针对党风廉正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年度反复倡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三)领导干部个人住址株连内容
1、根据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分工,对分管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正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本人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
3、本人作风建设和党内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4、本人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其它有关情况。
5、加强党风廉正建设的努力方向和工作建议。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和程序
(-)述职述廉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的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区里有重点地参加与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即由区领导带队,区极为会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区纪委也可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参与有关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
(二)述职述廉工作程序
1、各单位区管领导干部按照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要求,写出述职述廉报告。
2、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各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应在本单位中层以上或一定范围的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上述职述廉。
3、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以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区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无记名评议。区里参与单位述职述廉的,还可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测评等形式了解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4、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须上报区委和区纪委,归入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其他区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由各单位自行妥善保存。单位的述职述廉报告,须以书面形式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区委,同时抄送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四、述职述廉结果的运用
述职述廉测评结果,应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满意率相对较低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由区纪委对其进行谈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由所在单位的只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对连续两年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领导干部应作出必要处理。
区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全区各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进行有重点的组织检查,结合全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核后通报全区。